《乞丐的历史》第22章


间与场合——传统的岁时节令的时间和民俗活动的场合,他们才被人们所正视,乞丐们也抓住这个时间和场合以尽情表演,通过他们别具匠心的民俗表演,乞丐不仅传播普及着民俗文化,并且婉转地表达了自己的生命价值与文化存在。他们借民俗表演之契机执着地向主流社会靠拢,尽管主流社会并不会因此而向他们伸出热情的双手,但他们仍然从中获得了某种生存的权利和生活的欣快。
三边缘性的社会化服务(1)
乞丐的卑贱地位与边缘性身份决定了他们可能担当一些边缘性的社会工作,这些工作或服务多是主流社会人们不屑为或不曾为的工作,这些工作或服务不在社会生产服务的行业体系之列,不是社会生产活动的“主业”或“本业”,但它又是社会所必需的不可或缺的工作或服务,如丧葬服务、苦力贱作之类。乞丐们不嫌其贱,不厌其苦,积极投入到这些无人问津的行当,向人们提供了一系列生老病死所必需的社会化服务,为人们社会生活的维系与发展也算略尽了一份绵薄之力。 
乞丐的社会化服务工作多在边缘性领域或行业中展开,如前所述,所谓边缘行业,就是社会中为人贱视、忽视而无人问津的一些特殊生产性活动或服务性活动。在传统社会中,这些生产和劳务不在社会“正当体面”行业(所谓“七十二行”)之中,从某种意义上说,也不在国家控制机构管辖范围之内,故此,我们名之为“边缘行业”,之所以称为行业,因为这些生产和劳务虽不“正当”、“体面”,却也是人们社会生活所需要的,因此,不论从哪个角度看,乞丐所从事后这些“边缘行业”都具有其相应的社会价值。 
这些边缘行业所涉及的范围大体上包括:各种苦力贱役(替人推车上桥、为香客拂尘、收殓死尸、巡更)、操办殡仪的杠业,充当“海捕”、捉蛇卖蛇、当“保保”、做干爹等等。 
先看看各种苦力贱役,乞丐最常充当的苦力是替人推车上桥(或坡),帮人搬运装饰货物。比如成都旧时四门城门洞,多是各路板车队伍的出发点,一些拉长途的大板车需要临时从这里雇佣一些“飞蛾儿”(拉两边的帮手),乞丐们便一大早带上背绊在这里守候待雇。 
按规定,除了事先议定路途、工钱,一路上还由车老板管食宿,临出发前,还要先管饱一顿“牙牙饭”。此外,临时推车上高坡,过大拱桥,从杀远走高飞背后猪肉上案桌,在水陆码头上装卸货物,代人从米市上背米等等劳役,也常有乞丐们的身影。(参见:《近代中国江湖秘闻》,河北人民出版社,1997年) 
死尸为常人所忌,因而看守、收殓尸体便成为乞丐们当仁不让的行当了。民国时,吉林扶余县每逢衙门杀人,都要到花子房附近的杀人场来执行。有的哭主(死刑犯的家属)事前打好招呼,雇花子看护尸体,以便自家来领,有的雇他们为死者洗脸,穿衣埋葬等事。无哭主的由花子们剥去死人衣服,将尸体抛之沙坑内任野犬分食。因此附近野犬多而凶,几断路人。冬季的尸体容易保管,如一时哭主不到,花子房能代为收存。有时室内并存几具尸体,观之不免毛骨悚然。而花子们对此视作家常便饭,任意摆弄,有如儿戏。此项收入,较平时乞讨为多。 
在泉州,乞丐是街道专项清洁工,如遇有清理污物,清除死猫死狗,甚至路旁尸,水流尸亦多雇丐搬运。 
内蒙古包头市的“梁山”丐帮的花子们也是官方许可的专殓死尸的角儿,人们收殓尸时,扒下死者衣物归己使用,然后将尸体堆集一处,点火焚化。 
做死人的生意还有种种形式,广州乞丐承接担买水,粤俗死人,有担买水的礼制,担的意义,是替死者招魂,买水是用来为死者洗脸。这两种工作,都是由孝子担任的,如死者无子或者是找不到亲属代替时。就迫得要雇佣这种乞丐了。所以在广州近郊的河南凤凰岗、小北、大北一带地方的茅寮,当眼处常见挂着“承接担买水,涕泪长短,价钱另议”的招牌,是亦职业中的别开生面。除敛尸抬死人,乞丐还下河捞“水打棒”(川中溺死者尸体的称呼)。已经浮上水面的“水打棒”多系淹死了好几天的尸体,那令人发怵的形象谁也不敢、更不愿去碰他,自然只有乞丐去充当这种贱役了。至于瘟疫流时之时,市面上出现的无名疫尸,以及凶杀暴死者狼藉的尸体,经允许或法医验尸后,也例由乞丐来收殓。(参见《近代中国江湖秘闻》,河北人民出版社,1997年) 
此外,守尸棚、守丧、报信也是乞丐当然的“业务”。 
由上述种种情形可知,但凡习俗所忌讳而无人敢于涉及的劳作活动,就是乞丐们努力进军的劳务领域,在这方面他们自认命贱、百无禁忌,因而突破了常人所固有的心理障碍,从而开创出了自己的“特色产业”或“垄断行业”,上面所讲的大多属乞丐的“特色产业”,而现在要谈的“杠业”则属于乞丐的“垄断行业”。它不仅是乞丐们专门经营的,而且是规模可观的行业。 
旧时有专门为社会提供婚丧庆吊仪仗服务的行当,北方称作“杠房”或“杠局”,所谓“杠房”即专门出租葬礼仪杖的,如罩棺材用的绣花缎子官罩,仪仗队用的开道锣、伞、扇、旗、牌、车、桥、硬器之类。同时,还代为雇佣从事执掌仪礼、抬杠、打执事的人员,乃至代购寿材等一切用物。实际上,杠房成了承包办理丧事的专业行当。抬杠、打执事之类粗活,虽然颇有讲究,但终必是低贱事。杠业在南方则称为“仪仗铺”。如广州西关上下九马路光雅里就集中了当时许多有名的仪仗铺,诸如“万福”、“丁财贵”、“多多福”、“颂多福”、“永全福”、“联福”、“广福”、“有丁财”等等。仪仗铺的常务管理人员不多,一般只有店东及伙计若干,分掌经理,联络,出江(专门到邻近广州的各城乡接办红、白二事和会景仪仗——及保管仪仗应用各物诸事)。接待仪仗出列的人员则临时雇佣,以乞丐、游民、老人院及孤儿院的成员为对象,其中尤以乞丐为主力。由于广州乞丐由关帝厅人马的丐帮首领控制,故每有红、白仪仗事务,需要临时雇佣乞丐充伍扛夫时,则由仪仗铺老板与丐帮首领协商好,丐首统一支遣乞丐,仪仗铺所付酬金也由丐首统一分派。
三边缘性的社会化服务(2)
川中乞丐也包揽婚丧仪仗的活儿。由当事人家专门上门联系,按当地习俗,婚丧仪仗照例由乞丐们承包。婚仪中花轿前后一拨打彩伞、执旗幡的均由乞丐担当;丧仪中,抬祭幛、举挽联也非乞丐莫属。由于是主人请来的,事后的赏钱自然比上门乞讨者丰厚许多,而“剩八碗”也首先款待他们。四川有名的“戏圣”唐芷林,殁于重庆棉花街,运枢返成都之日,不但全市川剧艺人个个戏装执绋,更有军、政要员及社会名流送的挽联,其殡仪仗队伍中雇了全重庆市的乞丐(盲、跛者除外),一人扛四副挽联尚未全数扛完,死者偌大的哀荣成全了叫花子的扛业生意。 
乞丐的边缘性社会服务工作除了具有卑贱、脏苦、习俗所忌等特征外,还有就是与乞丐的角色特征有关,例如,替人家子女做干爹,当“保保”就属此类。 
乞丐的“边缘性”劳作是多种多样的,不分场合,不论险易,哪里有空子他们就往哪里钻,那里有缺他们就在那里填补。近世的上海就有这类乞丐。他们大半都是十三四或十四五岁的孩童,以男孩居多,专候在二白渡桥、自来水桥、天后宫桥、盆汤弄桥、老闸桥等处,轮流帮人力车夫把车子拉上桥头,然后向车中的乘客乞钱。这种童丐是有组织的,每人都拜有一个白相人“爷叔”,日缴二三百钱,否则便不能安然拉车。 
另有一些乞丐还干一些开汽车门、在码头替行人搬运行李,拾荒等杂务。开车门是近代沪上新出现的一种乞丐,他们衣冠楚楚地专候在三大公司,戏院、酒店、舞场等处门口,将坐车来的车子号码记住,客人出来即去找来车子,恭恭敬敬地找开车门送上车,然后笑嘻嘻地伸手讨钱。倘不给钱,便饶舌不止。对没有车的客人,还代为叫车,以得到几个铜子。在沪上还有所谓码头丐,这种乞丐大都有家室,专候在各个码头帮人提包抬货,生意好时,一天可得七八角钱。(参见:《清稗类钞·乞丐类》,转引自曲彦斌《中国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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