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的历史》第27章


进行,较少受到成文规范制度的约束,人际互动呈现出浓郁的人格化特征。因此,丐帮成员间的关系是一种典型的首属关系,丐帮正是基于首属关系而结合起来的一种初级群体。 
最后,从丐帮内部的群体规范来看,其行为规范是不甚严格、不甚正规的。 
各类丐帮虽然都有种种帮规、准则、条令、禁忌等行为规范,这种规范用以强化帮内群体成员的和睦稳定,禁止其成员的偷窃、抢劫等越轨行为,以及有关行乞地域、方式的明确规定。不论这些规范的内容如何、繁简程度如何,它们都是约定俗成的,口耳相传的,并以某种非下式的方式在丐帮内部实行。在实施的过程中,各类规范受人为因素的影响较大,条款的可塑性较大。这也迥异于正规组织的制度规章,正式组织的制度远较此正式、严格。 
由此,我们可以认为,丐帮是一种初级群体或首属群体,或者说是一种带有明显初级关系色彩的社会群体。 
②帮会与行会的特性 
丐帮者,乞丐之帮会也。仅从字面上就可以说明乞丐的组织是具有帮会性质的,事实也确乎如此。 
帮会是一种秘密会社或秘密社会团体,它是一种带有自己鲜明亚文化彩色,甚或带有明显反文化色彩的社会群体。作为秘密会社的帮会组织形成于宋代以后,大盛于清代,明清两代是中国古代帮会组织蓬勃发展的时期,当时的帮会组织名目众多,形态各异,至明清之交,形成北方以白莲教为核心,南方以洪门(即天地会)为中心的两大全国性帮会组织系统。 
综合考察中国古代帮会组织的结构功能特征,我们发现,尽管它们形式多样、名目繁多,但在群体意识、群体结构、行为方式等方面都有一些共同的特征。 
从群体意识上看,维系帮会组织的精神理念是“平等”观念,这是在不平等的现实社会中广大民众一直向往的社会理想,在各种民间帮会社团中,“平等”理念是吸引他们、使他们聚合在一起,支撑他们活动的精神支柱。 
从组织结构上分析,中国古代帮会组织都是一种“类亲属结构”的群体,以社会学概念言之,则可称之为一种首属群体或初级群体。陈旭麓先生说,在中国历史上,会党组织(即帮会)是与家庭组织、行会组织鼎足而立的平民社会的“第三种社会组织”。这种“第三社会组织”就其群体组织结构而言,是介于家庭组织与行会组织之间的。既有家族组织的结构特征,又具有某些行会组织的结构特征。质言之,在各类帮会社团内部,成员之间的关系既有类似血缘班辈的长幼尊卑之序,又有行会中师徒弟子的等级次序。成员之间上下等级以类亲属的班辈排定,整个组织内部又概以平等的类亲属关系相维系。《三国演义》中的“桃园三结义”与《水浒》中梁山泊头领兼兄弟的体制可视为其理想的结构模式。
三丐帮的特质(2)
从功能作用上看,中国古代帮会组织都有其特殊政治诉求,那就是实现平等理想,有如天地会堂前贴的对联:“忠义堂前无大小,不欺富贵不欺贫。”“自入洪门之后,你父母即我之父母,你兄弟姊妹即我之兄弟姊妹,你妻我之嫂,你子我之侄。”“入彼党伙、不携赀粮,穿衣吃饭,不分你我。”同时,帮会组织还承担着社会生活的互相扶持,互相救助的保障功能。如白莲教称入教为“在里”,同为“在里”之人,则“有患相救,有难相死,不持一钱可以周行天下”。在封建社会中,广大民众不仅在政治上毫无权利,经济上也常常是赤贫无靠,各种帮会组织正是满足了广大民众的这一需求,在政治上满足其平等的需求,在经济及社会生活上提供一些保障机制,故而广大民众乐于参入其间。孙中山先生曾精辟的指出,明清帮会社团“其团结团体,则以博爱施之,使彼此手足相顾,患难相扶,此最合夫江湖旅客,无家游子之需要也”。这是对帮会组织社会功能最生动的诠释。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丐帮是一种以乞丐间首属关系为结束而组合起来的初级社会群体,它是乞丐在长期的同质活动中自发形成的,它传载着乞丐亚文化,表现了乞丐的基本行为特征,它既具有帮会式的社团功能,又具有行业协会的功能。
四丐首(1)
丐帮的首领通常称为丐头或丐首。丐帮因地而异,种类繁多,丐头的名称也五花八门。京城丐帮称其首领为“黄杆子”、“蓝杆子”,华北地区的丐帮“穷家门”,其首领则称“当家”,其中小头目又叫“篓子头”;东北地区“大筐”的首领名为“落子头”,还有“团头”、“甲头”、“头牌”、“掌门”、“花子头”等等,名目杂多,不一而足。丐头是丐帮中地位最尊显的人物,他们的行为、生活既带有乞丐亚文化类型的某些特征,又与普通乞丐有明显的区别,他们的行为取向、生活方式更多地是接近主流文化的,分析丐首的行为与生活,有助于我们进一步考察乞丐文化的多层面、多样化表现。 
①富埒王侯的生活 
丐帮是一种自发的初级社会群体,其首领的产生也有其独特方式,早期丐帮的首领究竟是如何产生的,今天已难详知,清末民初的丐首,据学者的研究,其产生方式不外以下三种: 
其一,乞丐们自己选拔推出来。 
这类丐首大多是身强力壮、财力过人的强人,或者是流氓恶棍,行事蛮横无理者,他们以材力、声威、恶势力震慑了众丐,从而为众丐所服膺,被推为丐首。 
其二,破落的世家子弟。 
有些达官显宦、巨商富贾其兴家时显赫一时,其后子弟一代不如一代,终至家道败落,有些破落的世家子弟有纨绔之气而身无长技,最后也不得不沦落为乞丐者流。由于他们很有些吃喝嫖赌外加烧大烟的本领,靠着旧日的中上层社会关系,又多少有点文化。使他们顺理成章地成为乞丐者流的“精英”分子,甚至丐中“豪杰”,乞丐乐得利用其势力,拥戴这些“精英”执掌丐帮权柄。 
其三,世袭者。 
在官办丐帮中,丐头多是世袭者,如乞丐处之“团头”,卑田院之“头牌”,养济院之“院长”、“甲头老板”等等多系前任丐头的儿孙或由其指定的继承人,这种丐头往往一半是乞丐身份,一半是官府身份,拥有更大的权利。 
作为丐帮的头领,丐头虽然也脱不了乞丐的身份。但是,他们实际的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却远非普通人所能比,更不用说乞丐了。他们有妻有妾,生活丰足,虽名为丐首而富于平民。他们个人生活阔绰,常有朝歌弦舞之乐,每逢年节以及个人寿庆婚吊,其举事用度之排,不仅超过普通民众,而且可与富户商贾比肩。例如广州丐帮——关帝厅人马的丐首陈起凤就是这样的。陈起凤的个人生活,在当时的社会可以说是相当豪阔的,他住在华林寺的一间精舍时,有几房妻妾,分住在附近的民房,他经常穿着纱绸衫裤,佩上金表金链,裤头挂上了许多古玉,手执长烟筒,有时要登门向人道贺时,则另有长袍马褂,俨然阔商富户。当冬天到来的时候,陈起凤嗜爱狗肉,经常率其门人到河南隔山一带,大吃香肉(在广州,狗肉一名香肉),食必尽一大肥犬,并邀当地众“贤达”而有同嗜者大醉而归。 
清人彭岵孙在《帝京十二咏》中专门有一首《丐诗》,描写丐头的生活,其诗云: 
贤达且乞食,况彼饥寒天。 
淮阴非漂母,馁殆城南隅。 
所嗟京北瞎,猖厥容此徒。 
其魁拥巨万,抱妾衣玑珠。 
不逞亡赖儿,百十行与俱。 
诣市任颐指,攫取蔑敢呼。 
沿卷有风母,叩头牵人襦。 
不避司隶仗,反骂司阍奴。 
道逢谨趋让,诸公正当途。 
这首诗生动地描写了一个丐头的嚣张面目。你看他坐拥百万钱财,鲜衣华服,拥妻抱妾,倚香偎翠,简直如王室侯门中人一般。再看他出门,带上十上百个无赖光棍,倒像官府衙门行巡一般,浩浩荡荡,煞有介事。即使遇到官府中人,假如被他们惦量出了底细,丐头就买你的账,至于那些看守门户之类的仆役,更放不进他们眼里,泼口便骂,倒像是轰狗一般。所以这帮人一上街,路人便像撞看了丧门星、吊睛亮一般,躲避唯恐不及,其恣肆跋扈,一至于此! 
②无赖魁首、宗法家长 
丐头的这种富比公侯的个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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