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命契神 作者:苏怡哀(起点2013-08-19完结)》08-19完结)-第150章


“瑟希斯。”她试探性地呼唤了一声。
然而,没有人回应。
难道又自己跑出去逛了?少女忍不住猜测。于是,她换了个人名:“提亚?”
仍是没有声音,。
怎么回事儿?如果小家伙好好的话,应该会早早跟自己打招呼才对,居然也找不着人了,搞什么!
无奈之下,她终于想起来某条龙,她大声叫着:“德里安!”
声音在空旷的原野上回荡,然而远远近近,依然只有她自己的声音。
洛缇斯按捺住内心渐渐涌上的不安,强迫自己冷静地思考。如果这三人同时失去踪影,应该只是之前催动星石之时,太过疲累所致吧?指不定,他们自己的能量都被卷进了两者间的争夺当中去了,因此,无法回应自己,未必当真是碰见了什么危机。
不过,和瑟希斯不同,德里安和提亚都是独立的个体,没有与自己订立契约,一旦在传送途中失散,要想再次聚首,只怕不易。现在只希望它们当真没有碰见危险,否则,自己就算想救也是有心无力。
当务之急,还是搞清楚这旷野究竟是什么地方吧。小姑娘这样想着,开始细细打量周围的景色。最初,洛缇斯只觉得熟悉,那种灰色的浓雾,非常像是龙岛上的样子。而旷野则跟试炼之中,自己从“洞窟”中传送到的地方也相差无几。
等等。这里并不是什么未知的地方,而是洛斯塔荒原。
难道自己最后的那一下,把自己这行人送到死亡之域么?
洛缇斯并不相信自己下意识想去的地方是这里,毕竟,就算她知道自己曾以“洛提亚”的身份历经千辛万苦跑到这里来找瑟希斯,但那些亲历的记忆已经没有了。现在,她脑海里存留的只是一个旁观者的纪录,这中间并没有夹杂自己彼时的情感,因此,这一段经历还是被她下意识地当作是另一个人的故事。
如果不是她的。那么,就只能是瑟希斯的了。他在这里坠落。在这里获得新生,在这里被自己牵连,在这里沉默地等待了成千上万年。这里恐怕是他重要的地方了,任谁都不可能怀疑这一点。果然,他们那时候的意识是交融在一起的吧。
真是奇妙啊。洛缇斯感叹之余,猛然记起。这种浓郁的灰雾应该就是死灵之气。她当年进来的时候,身上带了一枚玉佩。之前,她一直以为那枚玉佩是父母留给自己唯一的遗物,直到雅格告诉她,那是他当年特意为她准备的道具,目的,就是希望她在到达死亡之域之前。不要被这死灵之气夺去性命。然而,当她再次醒来的时候,却发现玉佩不见了。雅格否认是他拿走的,虽然小姑娘并不相信这个人的信用,但也有可能。自己在契约成立之后,昏头昏脑走出死亡之域时。遗失在茫茫雪原之中了。
洛缇斯算了算日子,如果时光之海的时间仍旧与大陆同步的话,现在大抵正是整个荒原了无生机的时候,那么以死灵之气来判断哪里是死亡之域的范围,就显得很不现实。
自从与瑟希斯缔结契约之后,洛缇斯已经无须再害怕让整个大陆望而生畏的灰雾。她自由地行进在旷野中,一时间竟然产生出自己回家了的错觉。果然,还是被同化了,不过也难怪,当两个的精神力一度融为一体时,几乎不可能不对彼此的意识产生影响,这种影响,比之前契约在灵魂中烙下的印记或是随之而来的心灵感应要深刻得多。有时候,甚至会让她产生出一种他们其实是一体的错觉。
当认出这里是荒原之后,少女直觉认为瑟希斯应该是在祭殿里——这一处的祭殿是供奉圣石的,而圣石又是所蕴含的能量最为庞大的星石,因此那里还有什么玄机也未可知。
若是之前来这里,洛缇斯未必能够知道祭殿的所在,而此刻,瑟希斯留给她的影响再一次帮助了她——当她想起祭殿的时候,脑子里便直接出现了它的方位。这让她在灰雾之中,也不会迷失。
洛缇斯在旷野中缓缓前行,虽然死灵之气不会伤害她的身体,但是还是会妨碍她的视线。因此,即使她内心觉得应该早一点赶去祭殿,却还是无法加快速度。
开始的时候,旷野很安静,安静到死寂的程度,像龙岛一般,没有任何生命存在的痕迹。但很快,洛缇斯的视野里开始出现了三三两两的尸体。她最初以为那些尸体是迁徙之时,死在荒原中的动物,然而,她立刻反应过来,如果是秋天迁徙的变异物种,尸体根本不会如此完好,它们应该会慢慢腐烂,直至露出白骨。
虽然死灵之气很浓郁,可她还是能判断出来,那些倒地的尸体是如此地新鲜,根本不可能是动物们的遗骸。少女顿时产生了不详的预感,她慢慢走近其中的一具,俯下身子仔细查验。
从外表看来,尸体的确是洛斯塔荒原中的变异物种,而且正是小姑娘最为熟悉的墨狐。但某些小细节表明,这只墨狐已经不是正常意义上的生命,它一直圆睁的眼睛一片漆黑,咋看上去,像是一个黑洞。它的牙齿很长,长到有些诡异,耳朵也变得尖细了许多。其余像皮毛和爪子上,都和洛缇斯所知的墨狐并不一样。
但这一切都不是最重要的,让她第一时刻断定情况异常的是墨狐脸上残留着的狰狞表情。那种表情,只要看一眼,就会觉得有一种不寒而栗的可怖之感。仿佛这已经不是尤利尔大陆上的普通生命,而是一只从地狱深处爬出来的魔物。
是的,就是魔物。洛缇斯在利维塔的藏书室里阅读过的一些典籍对于“魔物”一词的定义是魔族豢养的魔兽。而这个词的重点在于“魔族豢养”四个字,也就是说,它们并不是某些特定的生物,只要是被魔族以魔力改造过的生物,都可以称之为“魔物”。
早先,神之子们都热衷于改造生命,或是创造生命,其中尤为狂热的应该是神族。不过,当整个种族在初始神的惩罚之下被迫龟缩于大陆的角落时,神族渐渐放弃了对这一行为的执着。他们更关注如何让自己的身体恢复到初代神之子那样的鼎盛状态,以便让自己能够重新掌握那些强大的力量。雅格便是将这一思想付诸于实践,并且走到极端的代表。
而魔族不同,他们虽然也希望自身的能力能恢复,可是在看不到希望的情况下,却比神族要更务实一些。他们很容易便将增强力量的途径从虚无缥缈的回归始祖,转向了如何从其他方面来做到这一点,比如,创造尽可能多的仆从。这些所谓的仆从,就是魔物。
被魔力改造过的生命,都会变得更强壮,更有力量,但与此同时,也就更狂暴,更容易失去理智。这是魔族豢养的魔物与术者驱使的灵宠之间最大的区别。术者仅仅是用自己的独特方法激发出灵宠原本具有的潜力,但这些改造方法并不会夺取它们的理智和生命力。
而魔物表面上看起来是比改造之前要强悍得多,但却是以透支生命为代价的。魔物的平均寿命比普通动物要短地多,而且到了中后期,基本上都已经完全丧失理智,它们的主人也只能通过一些最基本最简单的命令,才能控制它们的行动。
当然,这些弊病,魔族不可能不知道,只是他们不在意罢了,与其要那些活得久却战斗力弱的家伙,倒不如养一群只会厮杀的动物。而且,以他们的能力,很容易就能找到补充的力量,根本不需要像人类当中的术者那样为每一只灵宠精打细算——灵宠的价格太高,而他们的收入却不够。
神之子在普通人类的视野中销声匿迹了很多年,在这段时间里,魔族并没有大规模地扩充自己的魔物军团。所有的魔物,都是他们亲手从人迹罕至的险地捉来的。
而那些漫长的岁月,人类只能从传说中去了解这个种族,从传说中去幻想他们的可怕程度。
魔族真正开始出现在世人面前,大概是神族在雅格的折腾下几乎灭绝的时候。那时候,某些福大命大的冒险者述说在险地幸存的经历时,越来越多地提到了黑发黑眼的强悍之人。他们来去如风,身边总是簇拥着一大群面目凶恶的怪兽,他们下手残忍,所经之处,几乎没有生命能够留存——即使是被他们看中的动物,也无不奄奄一息,其余那些没有改造价值的动物往往即刻毙命。
好在,他们基本上只对那些强悍的变异物种出手,人类并不是他们猎取的目标,否则,那些普通的冒险者又如何能够生还?
第一百八十六章抛尸场&祭殿
因此,尤利尔大陆上的人们渐渐忘记了神族,但却对于魔族并非如此。很多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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