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击台海风云》第21章


1976年1月8日9时57分,敬爱的周总理和我们永别了。就在这一天,邓颖超同志向党中央提出了总理生前的请求:骨灰不要保留,要撒掉。 
总理留下了对他的骨灰处理的遗嘱,也体现了他对台湾问题的关心。邓大姐(邓颖超)根据总理“不留骨灰”的遗嘱,尽快作了处理。 
1976年1月12日,邓大姐对总理生前的两位警卫高振普和张树迎说:“恩来同志(周总理去世后,邓大姐就不称呼总理了)不保留骨灰的请求,毛主席、党中央已批准。你们俩跟随恩来同志工作多年,已向中央请示并得到批准,由你们2人执行撒骨灰的任务,这是你们俩为恩来同志办的最后一件事……” 
邓大姐说到这里嗓子哽咽了,她强忍着眼泪,克制住自已的感情,继续对他们说:“接到中央批准的消息,我高兴。高兴的是,恩来说过,他担心我替他办不成这件事,今天可以办成,就要成为现实了。咱们要共同为实现他这一愿望而继续工作。我很想亲自去撒,但是,目前条件还不允许我去做。再说,天气太冷,我岁数也大了,出动目标大。恩来同志是党的人,我委托你们二人去办,你们二人是党支部成员,我们靠基层支部。我相信,你们俩会很好地做好这一工作的。” 
听了邓大姐的一番话,我们更加理解邓大姐此刻的心情。总理去世后的这几天,全党、全军、全国人民非常悲痛,人们冲破各种戒律,用各种方式悼念总理,以寄托自己的哀思。为了给人们以安慰,给广大群众更多的悼念机会,高振普向邓大姐提出,是否可以把总理的骨灰多保留几天,然后再撒。邓大姐摆了摆手说:“我的请求,中央已批准,已有了安排,就不要再提了。我再向你们俩说一遍,你们要认清,撒骨灰也是一场革命。由土葬到火化是一场革命,保留骨灰到不保留骨灰又是一场革命。我死后骨灰也不保留,也请党支部负责。这是我和恩来同志的一次革命啊!我们一定要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 
邓大姐让她的秘书赵炜和高振普、张树迎去找一找,哪个地方可以撒,最好撒在有水的地方。但当时天气寒冷,很多地方都结了冰,没有选中一个合适的地方。最后中央决定派飞机去撒,并规定了投撒的时间、地点。 
罗青长说,晚7时半左右,邓大姐带着我和总理生前的工作人员缓步走入大会堂西大厅,总理的骨灰盒已安放在那里。我们随邓大姐向总理的遗像默哀,然后总理生前的卫士张树迎、高振普同志打开骨灰盒,邓大姐双手抚摸着骨灰,双眼含满了泪水,她喃喃自语,像是在向总理倾吐着心曲:“恩来同志,你的愿望就要实现了,你安息吧!我们要永远跟随毛主席战斗!”在场的人无不动容,恸哭失声。原来,总理生前早已和邓大姐有约定,死后骨灰不保留,撒向祖国的大地。邓大姐将总理的遗愿向党中央作了汇报,得到了党中央的同意。党中央决定由我和当时的中央组织部部长郭玉峰代表中央治丧办公室,由张树迎、高振普代表总理生前党支部去执行这次特殊的使命。我们一行人穿过大会堂地下室,护送着总理的骨灰,离开了他生前熬过无数不眠之夜的地方,邓大姐的车紧随其后。大约晚8时许,我们到达坐落在北京东郊的通县机场。我们迈着沉重的步伐,登上飞机。这是一架平时撒农药用的安—2型农用飞机。巨大的马达轰鸣声掩盖不住送行人的哭泣声,飞机缓缓升起,在深沉的夜幕下,透过朦胧的泪眼,仍然能看见邓大姐久久地、久久地挥动着双手,向他的亲人、战友做最后的告别……总理骨灰撒放的地点,是邓大姐根据总理生前的遗愿,与中央有关领导反复商量后确定的,极具象征意义。第一个地点是长城,这是中华民族的象征,是我们民族的灵魂,周总理曾提议将长城作为我国的国徽和国歌歌词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此激励民心、凝聚民心;第二个地点是北京密云水库,这是总理多次以普通劳动者的身份与劳动人民一起劳动的地方,在这里他与人民群众结下了深情厚谊,这里也倾注着他对首都建设的心血和对首都人民的关爱;第三个地点是天津海河,这是总理参加革命的发祥地,他在这里认定了自己终生不渝的奋斗目标,他也是在这里播下了爱的种子;第四个地点是黄河入海口(原垦利县,现在的滨州),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她为中华民族哺育了无数的仁人志士,最后又无私地融入浩瀚的大海。总理正是从这里走向世界,走向全人类。总理也要从这里走向他魂牵梦萦的台湾岛,去看看那里的台湾朋友……我们眼含着泪水,按照预定的地点将总理的骨灰撒出,那晶莹洁白的骨灰在风中飘啊、飘啊,他是多么眷恋着他的祖国、眷恋着他的人民、眷恋着他的未竟之业…… 
在山东滨州黄河入海口,我们撒下了最后一包骨灰。整个过程经历了近4个半小时的飞行,中间没有停留,没有惊动任何人,更没有搞什么仪式,完成了总理生前的遗愿和邓大姐的重托。
何振梁见证两岸体育交往的台前幕后
来之不易的名古屋决议
1954年5月,国际奥委会第50次雅典全会上,以23票对21票通过决议,承认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是中国奥委会。同时,台湾宣布退出国际奥委会。但国际奥委会主席、美国人布伦戴奇却未经全会讨论,悄悄地把台湾的奥委会以“中华民国”名义列入国际奥委会承认的国家奥委会名单里,力图在国际体育组织中造成“两个中国”的局面。此后,我们为恢复中国的合法地位、反对国际体育组织的错误做法而进行了长期的斗争,并于1958年中断了与国际奥委会的联系。 
1979年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叶剑英发表《告台湾同胞书》,明确提出了“和平统一祖国”的方针,根据《告台湾同胞书》的基本精神,中央批准了在国际组织中对台湾的新方针,把蒋帮的提法改为台湾当局,驱蒋的提法改为撤销台湾当局会籍或会员资格。在一些非政府性国际机构内,除了全国性席位由我有关部门机构占有外,根据有关国际组织章程的不同规定,可以允许台湾非政府机构作为我有关机构的分支参加,或允许其作为非全国性机构参加,名称可以是“中国X机构台湾分会”或“中国台湾X机构”,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冠以“ROC”(中华民国)或单独用台湾名义。 
新的方针为在国际体育组织中打开长期未能解决的恢复我国合法席位、妥善处理台湾问题的僵局开辟了道路。在过去多年的工作基础上,在国际奥委会内一些朋友的热心帮助下,经过会内外的大量工作,1979年10月,国际奥委会在日本名古屋举行国际奥委会执委会,并通过了恢复中国合法席位的决议,即名古屋决议。其内容如下: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执委会决议(1979年10月25日于名古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 
名称: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 
国家奥委会的歌、旗和会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歌和旗。提交并经执委会批准的会徽。 
章程:符合规定。 
位于台北的委员会: 
名称:中国台北奥林匹克委员会 
国家奥委会的歌、旗和会徽:有别于目前使用的歌、旗和会徽,并须经国际奥委会执委会的批准。 
章程:须于1980年1月1日前进行修改,以符合国际奥委会章程。 
国际奥委会将执委会名古屋决议交委员们通讯表决,获绝大多数同意。中国终于恢复了在国际奥委会中的合法席位。台湾方面在经过1年多的抗拒之后,最终不得不接受决议中规定的条件。1982年,台湾方面申请加入亚奥理事会。但是他们既想进去,又不想按名古屋决议办。亚奥理事会没有同意他们的申请。 
1986年,台湾又提出参加亚奥理事会的申请,并表示同意按奥林匹克模式入会。我们认为只要台湾严格遵守国际奥委会的名古屋决议,就可以同意台湾加入亚奥理事会,并欢迎台湾地区派出运动员参加北京的亚运会。后来,台湾的入会申请顺利通过。
萨马兰奇的倡议
对国际体育领域里的政治问题有着特殊嗅觉和兴趣的萨马兰奇,1987年5月突然倡议,由他出面邀请海峡两岸的运动员共同参加由他提供奖杯的“国际奥委会主席杯”比赛,地点可首先在中国大陆,第二届在台湾。当年,萨马兰奇是在国际奥委会伊斯坦布尔全会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