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涂谈史》第17章


实,在当时只是一种习惯。最痛苦的是在未经指谪的时候,尽管认为习惯,但是一经指谪以后,立刻又成为贪污。因此,从事政治生活的人物,随时随地,都受着物质的诱惑,也就随时随地,会蒙到仇敌的指摘。” 
朱先生这段话,可真是说到古今贪官的心坎里去了。说明白一些:贪污是习惯,反贪就只能沦为政治斗争的手段。居正对付弹劾他的刘台,用的就是这一招:刘台弹劾居正,在万历四年,当时皇上要打刘台屁屁,居正拦住了,可是万历八年,居正阵营这边有人弹劾刘台贪污,刘台立即就被流放了。居正报仇,四年不晚。但是居正身后,也被人弹劾贪污。居正就是河中之人,又哪能不湿脚呢?当然居正也数次拒贿,比如有些傻里傻气的小县令前来,居正对他们很不客气。居正奉行的是能拿即拿,不能拿即拒。但是管不住家属、子女和身边的秘书们。现代的官员都管不住,何况那时的官员?单说居正他爹张文明,居正就管不住。帝国那时的特点是以德治国,德大厦之下第一根小棍棍就是以孝事亲,爹私下里接点脑白金和黄白金,哪个不孝子敢说个不字?居正的爹死了,居正要丁忧守制,可小万历坚决不准,好多官员看不惯,冒着被皇上打屁屁的危险,纷纷上书弹劾居正,那底气,有一半就是以孝事亲那根小棍儿撑的。人家居正早在《割股行》里以诗明志了:要把孝心换忠心,他们假装看不见,因为底气里的另一半,就是他们自己的私心了:推翻一个是一个!有人拿徐庶做例,说人家徐庶一听母亲殁了,就不给刘备干了,说自己“方寸已乱”,并由此诘问:居正独非人子而方寸不乱耶? 
这话问得够奇怪的,好象方寸不乱的症状应由他们首肯才行的。居正若是知道李敖那厮是如何在父亲的丧礼上闹腾的,肯定羡慕极了。要不就往前推,居正时代的言官们,似乎不知道什么是魏晋风度。而居正,也只好在这唾沫星里挣扎了。当然居正不怕,他初任首辅时就在给友人的信中阐明了自己忍辱负重的风度:愿以其身为蓐荐,使人寝处其上,溲溺之,垢秽之,吾无间焉。…有欲割取吾耳鼻,我亦欢喜施与,况诋毁而已乎?整个大明王朝是我最不喜欢的一个朝代,我最喜欢大宋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就不同情居正了。做官做到这个份儿上了,虽不能说是为人民服务,但是也不能仅仅用官謎两字就可概括的。给他一个中性的评价,应该是追求“三立”之一-立功吧?用现代术语来讲,叫实现自我价值吧。但我看不惯那些言官们,即使居正在亲丧之时方寸不乱(只能是假设,因为言官们搞的是诛心)了,那顶多也就是个不孝了,可他们在同道亲丧之时乘机捣乱,怎么着也是不仁不义。勾践给父亲做丧事时,吴国 乘机打人家去了,据说孙武就是看不惯吴国这种不仁不义的行为才归隐而去让吴子胥再也找不着他的。更可气的是,这种诛心还算客气的,更有甚者,象邹元标那家伙,就是直接骂人了。居正在自己的主贴里对皇上说过“受非常之恩者,宜有非常之报”,表达的是爱国忠君之情,邹元标就扯着这句话做起了文章:今有人于此,亲生而不顾,亲死而不奔,犹自号于世曰“我非常人也”,世不以为丧心,则以为禽彘,可谓之“非常人” 
哉?这个邹元标,就是黄仁宇先生在《万历十五年》里重点提到的那个-万历皇上认为他并非忠臣,而是出于自私自利,即所谓的“讪君卖直”。我说过了,万历很聪明的,他看穿了不少东西。邹小子其实是嫌居正恋位,但是明代官员就有公仆意识了,批评人家恋位,占不了上风头的,所以小子只好拿道德说事,骂居正猪狗不如!这是中国两个悠久的传统:用道德批评代替学术批评;用骂人代替论战! 
黄仁宇先生评价海瑞:个人道德之长,难挽组织与技术之短。此话正确,但是黄先生评价居正,则可能溢美了:张居正的不在人间,使我们这个庞大的帝国失去重心步伐不稳,最终失足而坠入深渊!我个人认为应当这样评价:个人能力之长,难挽大明体制之短!居正这西北织妇,纵然手再巧,心再细,用的“云锦丝”再精再美,可是朱家那件“花衣裳”从朱重八开始,已穿了二百多年了,窟窿太多,又如何补得?居正十年首辅,十年的痔疮,最后痔疮割了,居正也元气大伤,并因此而最终送了命。大明那体制,又何尝不是一老痔呢? 
32、郑和下西洋 
六百年祭也许在中西交往史上实在没有什么可称道的,也许是鸦片战争中英国海军的威力刺激了我们的神经,总之,我们的历史教材过分夸大了1405年开始的一场荣耀,这使每一个炎黄子孙,在提起1405这一年时,都不自觉得心生自豪,因为在这一年,中国的海军(叫公费观光团是不是更合适?)在一位小太监的带领下开始纵横整个东南洋,这个太监叫郑和。老实讲,本来这种自豪感就因为语焉不详的教材及有关历史记载的模糊而大打折扣,并且让人心生诸多疑惑,时至今日,2005年又值郑和下西洋600周年之际,我发现,这种自豪感又有演变为亢奋的嫌疑了,证据之一:已经有人提出了“郑和精神”这样一个新概念,并赋予这一精神“不畏艰险、百折不挠、为国献身、热爱和平、睦邻友好、热爱祖国、维护主权”等诸多内容,郑和精神这么丰富,我怕把全国人民吓傻!至于郑和第三次下西洋,干涉别国内政,废立锡兰王国国王,把老国王阿烈苦奈尔逮到北京,让他住大明的监狱,同时给锡兰另立新君的事儿,大家就保持沉默了。这事儿若绕不开,就说那国王是个暴君,我们是什么权大于什么权,解放锡兰人民来着…证据之二:光郑和精神还不算,有人又弄出一个“叫板哥伦布-郑和发现新大陆”来-英国海军退役潜艇军官、航海史学家孟席斯历时14年,走访了120多个国家、900多个档案馆、图书馆之后,提出惊人理论:郑和船队早在哥伦布之前72 年就航行到美洲;早在达焚?/DIV》马之前77年就绕过好望角;早在麦哲伦之前一个世纪就完成了环球航行;早在库克之前350年就到达澳洲。据说孟席斯的新理论震惊了世界!据我看,世界没有震惊,倒是我们中国人再次受到惊吓,我专业学历史的,学教材的过程就是受惊吓的过程,时至今日,早就不怕一切惊吓了。奈何有些心理素质较差的学人,已被吓得有些恍惚了-长安大学档案室主任赵秉中教授说:“这一发现是中国民族的骄傲,我们历年来的中学课本和档案资料上都是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看来这一历史要重写,我们应当理直气壮地说出来,不能让别人将我们祖先的伟大功绩磨灭,还历史一个正确的说法。” 
赵教授吓得有些恍惚的证据,就是他把美国佬的“郑和到过美洲”改作“郑和发现美洲了”。“到过”和“发现” ,在文化史上,那可不是一个概念啊!玄奘同志还到印度做过访问学者呢,而葡萄牙人,16世纪末才到达印度的,那么咱们再来个唐僧精神和唐僧发现?站在文化史的角度,即使郑和踏上了新大陆,那也不能叫发现,叫梦游还差不多。为什么?因为整个中国到清朝时都愣不信地球是个球,愣把地球当张大烙饼,中国就在那烙饼的正中心。这种地理观能发现个球啊!至于我们自以为是世界文明中心的文化观,又导致我们从不发现别人,都是别人发现我们。也就是说,东方没有发现西方,而西方发现了东方! 
至于有关“埋没我们骄傲”的问题,我觉得还是挨打后的受虐心理的表征。单说美国吧,美国小学生的历史课本里,专门有一章有关新大陆之发现的,里面不担提到北欧人,还提到中国人,都有可能在哥伦布之前到过美洲。如果说真有埋没的话,那也是我们教材自己埋的,怨不得别人。但是我觉得,埋些也无妨,因为我们的中学课本里,到处是祖先阔多了之类的记载,我恐怕大家骄傲过头!大清就是个反面教材,大清帝国的国情教育就是搞得最好的,上至皇上,下至臣民,即使一字不识的文盲,面对外夷时,哪个不是骄傲得尾巴爬上了后脑勺?一旦哪个不肖子孙接触了夷国文明,即使只说人家楼高了路平了干净了,他在骄傲的国人心中,准是汉奸,中国两个特大汉奸,一是郭嵩涛,二是严复。启蒙学者不见容于当世,身后也凄凉,估计还是咱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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