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撩人(吸血鬼手记)by歌姬幻夜(西方古代,魔法文魅惑强大主宰攻俊美伯爵强受)》第1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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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我突然打断了他。
“嗯?”
“你说的那位人类牧师,他长得什么样?”
“呵呵,过去千年的人,你还想吃他的醋吗?”佩文蒂斯扬起一边眉毛,语带揶揄地看着我。
“才不是!”我扬着下巴坚决否认,“我只是想看看,你的初恋爱人够不够水准。”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对那位牧师产生兴趣,只是有种隐隐的感觉,促使我去探询他、接近他。
佩文蒂斯有些无奈地轻扯嘴角:“说起来,他眼睛的颜色跟你挺像。”
当佩文蒂斯将右手食指抵在我的太阳穴上,一个影响渐渐在我三脑海中浮现,越来越清晰。
那是位身穿白色长袍的年前男子,五官相当精致英俊,一头金色短发在风中轻轻拂动。他正开朗地笑着,翡翠色的眸子弯成了月牙,笑容犹如灿烂的阳关。
第一百二十六章 触手可及的幸福
“佩……”男子的影像消失之后,我低声问,“时隔千年,牧师说不定转世了呢。如果再次遇到他,你会怎样?”
“他已经转世了。”佩文蒂斯淡淡地回答。
“哦?!”我有些意外,看来我的感觉并不是空穴来风。
虽然隐隐有了答案,还是打趣道:“不会是我吧?”
佩文蒂斯勾起了我的下颌,微笑着凝视我的眼眸:“我倒希望他是你。”
“嗯嗯,很高兴听你这么说。”
“不觉得失望?”他嘴角的弧度扩大。
“不会!虽然我和他毫无渊源,但却是你永生的伴侣,所以很不幸,他已经提前出局了。”我悠悠地回答,“不过还是好奇,他的转世到底是谁?是我认识的人吗?”
刚才听了佩文蒂斯的故事,尤其是见过牧师的影像,我突然想起了一个男子。虽然我不知道怎么会由善良、阳光的牧师联想到那个极度欠扁、内心疯狂的家伙,但是直觉却固执地在心头滋长起来。或许,正是从佩文蒂斯身上得到的感应吧。
“你不是才出来了?” 佩文蒂斯低笑一声,“他已跟前世毫无相似之处,无论样貌还是性格,但是两百年前见到他的第一眼,我就认出了他。”
果然……
我瞬间明白了很多事情。为什么以佩的强势性格会一直忍让他,为什么他做了再出格的事佩仍会放他一马。原来,是为了偿还欠下的情债……
“他还不知情吗?“我又有点不放心。
“他完全没有前世的记忆。“
“……可有些东西是无法磨灭的吧。就好比他转世重生了,你仍能一眼认出他来;虽然他由圣徒变成了魔鬼,依然无可救药地爱着你,不是吗?”
“前世的因未能结出今世的果。千年前的我已逝,他亦非前世的他。有些人一旦错过了,就是永远。” 佩文蒂斯微微敛起了赤眸,眸光深邃。
琢磨着他的表情,我一咧嘴:“佩……你真是理智到家了啊。不过你可别指望对我这么无情,否则,哼哼,别忘了我说过的话!”
他放声大笑:“与其杞人忧天,不如好好想想婚典上你有什么要求吧!”
是了,我们空前绝后的婚典啊……
“真的什么要求都能提吗?”我的心念电转,两眼灼灼放光。
“当然,除了出格的要求。”他的笑意高深莫测。
果然很警觉,忘了他能读我的心思了。
算啦,本来是想让他新婚之夜穿下婚纱给我看地,哈哈……
“亲爱的。”他突然勾起我的下颌,赤眸眯成了一条缝,声音温柔无比,“作为我绝无仅有的伴侣,你该不介意在婚典上为我穿着婚纱吧?”
“可我又不是女人!”他非但没接招还立马奉还……不仅火大,我的嗓门更大。
“婚纱是为你特别定制的,已经做好了。找个时间试试吧。”他慢悠悠地补充。
什么?!
脑袋短路数秒,我简直欲哭无泪:“不是吧?为什么我一个大男人要穿婚纱啊!”
可恶的家伙,我只不过想在甜蜜的日子里小小捉弄他一下,他却要让我在所有血族面前出丑……
某人对我的咆哮充耳不闻,神情泰然。
握拳,拧眉,我飞快地想了一会:“……非穿不可吗?”
“当然。”语气平静但没得商量。
“那好。要我穿婚纱,你也得答应我一个要求,不许拒绝!”我一咬牙,冲口而出,“新婚之夜,我在上你在下!”
“行。”
爽快的回答让我足足愣了一秒。……不是听错了吧?他居然想也不想就同意让我上?!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吗?
我狐疑地瞪了他半天:“……你真的答应了?”
“我什么时候说话不算话?”他笑得意味深长。
我那叫一个心花怒放啊!我的委屈立时飞到了九霄云外,一把抱住他狂亲:“佩我爱死你了……”
接下去的时间,婚典的筹备紧张有序地进行中,主要还是由衣逻为我们打点一切。
回到黑堡之后,我能见到佩文蒂斯的时间并不多,只因我主动请缨和元老院共同处理血奴疫情的善后事宜。疫情基本被控制住了,但传染源暂时还未查出,为了保证暮城的血液供应,我们开始向人界暗中招收年轻、健康的血奴。
稍有喘息的时间,我便揪着古奇让他教我那种古老奇特的语言。终于知道了它叫索摩语,是起源于血族始祖的最古老的语言,现在通常只用在高阶暗黑咒语中。古奇不知从哪里给我弄来了一本《索摩语入门(蝦米整王里錄扖)》,凭着好记性我抱着那本厚厚的“辞海”卖力地啃,当然这都是背着佩文蒂斯进行的。
虽然将成为佩的伴侣,我对于他,对于我们所担负的命运却还存有太多的疑问,包括那个在梦中出现无数次。
第一百二十七章 风波乍起
不知不觉中,意义重大的日子已经来临。
我们的婚典定在下午四点开始,早上一起来,佩文蒂斯就不在房间了。
我的心情似乎格外亢奋,罗宾也一样,扑下来就亲了我一口:“恭喜主人,贺喜主人!”生怕被丹佛抢了先。
自打我和佩文蒂斯同居,两个小家伙不得不共处一室,他们总是在暗中较着劲。虽然罗宾的年龄比丹佛大些,却好像总是被丹佛占了上风。
丹佛依旧是那副不紧不慢的样子,踱到面前仰起头,软软地叫我一声:“妈妈!”
我蹲下去,仍由他钻到怀里蹭啊蹭,继而又用湿濡的舌头舔我的脸:“妈妈,我爱你……”
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不过那一刻还真是有点被它感动。这个小东西,越来越会讨人欢心了。
“呕……肉麻死了!四脚怪!马屁精!!¥#@!%……”罗宾倒挂在屋顶上,忍无可忍地将翅膀拍得震天响。
“……好吵。金毛要乖,嫉妒也改变不了我比你可爱的事实。”小龙的回答煞有介事,“对吧妈妈?”
在我差点笑岔了气之前,头顶上的罗宾忽然毫无预兆地哭了,毛茸茸的小身体还一抖一抖的。
“怎么了罗宾?”
“呜呜……主人不再爱我了……呜呜呜呜呜……”小东西抽抽噎噎地好伤心,泪水啪嗒啪嗒直往下掉。
蹙眉考虑了数秒,我径直掠上屋顶把罗宾抓了下来,放在丹佛脚边。
“你们两个给我听清楚了,自己的问题自己解决。今天是我的好日子,再敢闹,统统给我滚蛋。”说完我便坐到沙发上,翘着脚若无其事地看起书来。
两个小东西愣了好一会。罗宾的眼泪彻底绝了堤,趴在地上哭得一发不可收拾。
没过多久,不远处传来了丹佛的小声嘀咕。
“喂,金毛,别哭了。妈妈都生气了……”
“滚开点,四脚怪!”罗宾的声音满腹委屈。
丹佛依旧心平气和:“你哭的样子真的很丑哎,本来还挺漂亮地……”
罗宾恨恨地抬头瞪他:“你不是总说我难看?还叫我金毛,哇哇哇啊啊……”更加起劲地嚎。
“其实……我很羡慕你浑身金闪闪的啦。爸爸说过那是太阳的颜色,天底下最美得色彩哦!”
“我才不信咧,就会拍马屁……”罗宾的哭声小了些,却还是不依不饶。
丹佛相当有耐心:“好了,别哭了啦。其实,我也是很爱你的……”
听到这里我差点没被自己的口水呛到。
却见丹佛伸出舌头一个劲舔罗宾的小毛脸,罗宾左躲右闪中:“呃,粘糊糊的恶心死了……滚开啦!!!”
丹佛干脆一把摁住罗宾,卖力地从头到脚舔个够。它的个头现在是小蝙蝠的四五倍,这一泰山压顶罗宾根本动弹不得。
“呜呜呜……要死啦……放开我,呜呜呜呜……你个四脚怪……”
我忍不住以手扶额。天啊,丹佛的这套鬼把戏,为啥越看越眼熟……
受不了了,干脆出了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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