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魔道111》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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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集 特别篇 序 所谓“永远”
这本书,又是自己独自写序,想一想,似乎已经有两本的样子,没有找到替死鬼了。不过,再仔细想一想,就算找到替死鬼,似乎序自己还是逃不掉。
最近翻相册,又看到了那张照片。那是七年前的老照片了,没有人,只是慌乱地远远照着夕阳下,朦胧的海面。背后被自己写满了丑陋的文字─西雅图的海港,是一个伤心的地方。
曾经有一个女孩在大海前说爱我,也是那个女孩,她流着泪,哀求我不要离开。
我不置可否地一笑,默然望着她那张哭泣着的脸。那张绝丽的脸,带著令人心碎的泪痕,却阻挡不住我那自认伟大的脚步。
文字描述的是我的初恋,那时正是离开美国的时候。那个女孩从波特兰开车追我追到西雅图,我终究还是没有留下来。
那年我十七岁,随着风中飘逝的,不但有自己的初吻,还有初恋……
想起来,二十四岁的自己,似乎早就不存在那种就连手牵手都会脸红的青涩情感,脸皮也厚到就连长城拐弯处的城墙也不遑多让。
有一年我爬长城,居然惊喜地发现自己脸皮还算是挺薄的,至少挂着那么厚的脸皮,还是能轻松地挤过去。(笑)
说到长城,掐指算一算,前前女友已经不在很久了。
诸位看到这本书的时间,再往后推一个月,就又到了她的忌日。这本书,就权当是纪念她的存在,或者纪念她的曾经存在吧。
快有三年了吧?时间真的过得好快。记得那年的耶诞节,北京下着鹅毛大雪,她做完化疗,强迫我推着她去爬长城。
那天居庸关的城墙特别巍峨,但是却很冷,冷得就像我心里的温度。她坐在轮椅上,静静地,用手抚摸着刻有“不到长城非好汉”的那块石头,催促我向上爬。
我就真的向上爬了。每爬一段,就回过头,看她冲我挥手,露出甜甜的笑。这样缓缓爬着,越来越高,直到她慢慢地模糊在了自己飘雪的视线里……
我买了两个同心锁,牢牢地锁在一起,又牢牢地锁在了长城的中段。
本以为能牢牢地锁出一个永远,没想到“永远”没有捞到,就连“短暂”这个小小的奢望,也消逝在了手心中。
哈哈,怎么写来写去,像是在写散文。不应该,不应该!
还是照例说说这本《妖魔道》好了。
总体上,这是一本很轻松,很速食的《夜不语》特别篇,如果要看作是前传也行。我前边写得很轻松,到后边写得差点飙泪,希望大家看得轻松些吧。虽然后边的剧情实在有点悲,算不得轻松两个字。
不论学习还是工作,每一样都很累。能够放松的话,也希望大家能够多多休息。天气,又要冷下来了。
下一个故事《宝藏》,我策划了很久。说的是一个特别的发现,让夜不语等人偶然知道了一个宝藏的存在,在寻宝的期间,发生了许多怪异莫名的事情。由于架构很庞大,为了避免出现《茶圣》那种潦草结束的情况,所以,暂定会连载三本的样子。
肩膀好累,困了,洗澡睡觉。看看手机,居然发现一不小心就混到了早晨七点多,太阳都出来了。
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开始羡慕笔下的夜不语那家伙了。他够有个性,也有条件施展他的个性。但现实中的人,又有几个能做到的?
今年二月底,我去了一趟上海。原本以为十分坚强的自己,第一次感到了寂寞。
虽然我喜欢旅游,喜欢背着背包到处走的感觉,但是,在那个拥有两千多万人的拥挤城市里,我却找不出一个想要见面,想要说话的人。
那时我才发现,自己的皮肤、指甲、脚尖、甚至头发的末梢都充斥着寂寞的痛楚。只要是寂寞的,不论身旁有多拥挤,也不过是留在一个人的城市里。从前随意写下的这句话,没想到,居然,是真的……
梭子一
沉重的夜,滴滴答答的水声幽幽地回荡在这个小镇里,显得那么孤寂,也那么刺耳。
在这个如死的黑暗笼罩的地方,低矮的房屋里没有一丝光亮,也没有任何声音。就连熟悉的打更人也不见踪影,整个小镇,犹如一片死域。
狂风刮得很烈,夜空上没有飘浮云彩,但依然看不到星星或者月亮,四周游荡著令人压抑的诡异气氛,就像会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
或者,有些事情已经发生了!
死寂继续着。
远处,终于隐隐传来些微可以打破沉默的声响。
是人。
一群人。
一群携带着刀剑,全副武装的护卫。
坐在中央马车里的主人,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淡淡的灯光,从六匹马拉着的大轿子里透出来,隐约勾画出这个主人的身影。
窈窕的线条,长发,慵懒舒服地倚靠在椅子上。应该是个女人,而且,不会太丑。
主人没有说话,护卫自然不会不识趣地打破这份略微沉重的沉默。几十人的队伍里,只有马蹄哒哒的声音,以及车轮转动时的闷响。
离小镇越来越近了,马车开始慢下来。
最前边的一个护卫猛地一拉马头,靠到轿子左侧的窗户旁轻声道:“小姐,已经到芙蓉镇了。现在人倦马疲,我们是不是应该先找个客栈稍微休息一晚,明天一早再上路?”
那位小姐缓缓地用纤纤玉手抵住下巴,像是在思考这个问题,又像是什么都没有想,最后微微点了下头,算是应允了。
那护卫在心里长长地松了口气。这队人马,已经马不停蹄地接连走了两天路,虽然是精锐,可是连番劳碌,就算是铁打的筋骨,也有点受不了了。
他纵马上前,想早一步进到小镇里将客房订下来,随便把自家小姐住的地方打理一下。
这位小姐毕竟出生在大富大贵、位高权重的家庭,什么贵族习惯都沾染了一点,但是最让人郁闷的,就是那种莫名其妙的洁癖了,如果不睡习惯的床、被褥、枕头的话,就会失眠。
唉,出老大的远门,居然还在行李里带着闺房里的大床,这究竟是什么世道!一路上,可苦了自己这群护卫了。
从长安城出发赶往益州,不算太远的距离,走了接近一个月,但却只走了不到一半距离。如果不是时间也消磨得差不多了,这位大小姐,恐怕也不会急急忙忙地要疯狂赶路。
这么长时间,他没少惶恐不安过,如果那大小姐有什么三长两短的话,自己这群大老爷们儿掉脑袋倒是没什么,可就苦了家里的婆娘。
眼看益州还有三天就要到了,虽然一直也没遇到过什么危险,但最好还是更小心翼翼才好。不是常有人说,暴风雨前的风平浪静,最是可怕吗?
不知为何,今晚的他十分烦躁,那份烦躁的心情,甚至影响了胯下的马。自己的马名叫黑风,随着自己出生入死已经五年多了,真正的生死与共。他用手抚摸着马头,用力地皱着眉头,不知何时起,右眼皮就跳个不停。
俗话说左眼跳财,右眼跳灾,恐怕,今晚绝对不会平静。
思索间,已经到了镇口的木陇下,木陇顶上用红色的字体雕着“芙蓉镇”三个大字。那三个字在夜色里红得像血,带着阴沉沉的气息,整个小镇犹如一张狰狞的大口,静静地等待着倒楣的人,走进它的五脏庙里。
有股恶寒袭来,他禁不住打了个冷颤,手紧紧地握着剑柄,用力咬下嘴唇,打马走进了这个气氛诡异的地方。刚一进去,黑风便人立而起,死也不愿意再往前走一步。
都说畜生的直觉最是灵敏,难道,马儿也预感到了危险?
护卫缓缓地将四周扫视了一遍,空无一人的街道,静悄悄的,没有一丝灯光透出的民居,一切都很平常。也不像有埋伏的样子。只是,总觉得这里有点问题……
他毅然下马,往前走,在附近的一家人户前停步,犹豫了一下,然后敲门。
并没有用太大的力气,但门却“吱嘎”一声,打开了。
护卫有点愕然,现在早已不是盛唐时期,最近四处都兵荒马乱,盗贼遍地都有,如果谁还敢像从前那样夜不闭户,不是自己找死吗?
有问题!绝对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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