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风尘》第2章


鹧悦塾镆丫羌蘖耍俣啵筒桓们螅睬蟛坏昧恕!?br /> 都是娈童出身,为什么有那么大的不同呢?不接客的时候,我一边翻着帐本一边想。 
(三) 
三月的时候,在街头捡到了一个人。 
那天的天气很好,我难得出门去买东西。听说前街“宝铃酥”推出新的糕点品种,我迫不及待地要去买来尝尝。 
——真可悲,我的嘴还是小孩子呢,它偏爱甜食。 
在一条暗巷里,捡到了他。 
十八、九岁的年纪吧,比我高一个头,一张本来应该清秀的面孔被人揍成猪头,神智不清地昏倒在地上。 
我想,如果不是因为他的衣服被人撕得破破烂烂,身上还有一道道类似鞭挞的伤口,我是不会把找人把他带回来的。因为,我只捡娈童或男妓。我以为他也是,。我那个时候已经在想,正好馆子里有一名少年因为有人替他赎身而离开了,这个人正好可以填补留下的空白。而且平我的经验,他一定会红。因为他有一身令人摸起来很有感觉的肌肤。在替他换药的时候,有好几次,我都起了反应。 
很令我惊讶的情形、。我那个时候真的吓到了。 
早就清楚这具很早就习惯被男人进出的身体不可能再拥有正常的欲望。,只有强壮的男人才能让我的身体浑身发热,进而变得情欲高涨。我是纯纯粹粹的男妓,一辈子只能躺在男人的身下,等着他们,干我。 
我只喜欢强壮的男人,最好是那种让人一看就不由自主臣服的人物。在接客的时候,除非碰上那样的人物,否则我很难真的达到高潮。只不过,作为专业的男妓,我的叫床声,依然淫荡 
得让客人认为我真的得到了解放。这样子他们才会高兴,给的赏钱也会很多。 
我一向不喜欢软弱型的男人,特别是当我认定了是娈童的人。就算心性再怎么坚强,如果不能好好保护自己的身体,如果不能维护自己的尊严,那么生为男人也只是废物一个。 
大意男妓而言,心性的坚强是没有用的啊。 
——其实更深的原因,是因为我在最初的时候为了生存放弃了自己的骄傲和坚强,从那以后,我不愿再面对坚强的人,那会让我自惭。 
既然我不接受软弱的男人,为什么我还会对昏迷不醒的少年情动?难道是最近挑男人挑得太凶没能好好发泄?有可能。那么今天晚上,就找个最猛的男人,好好享受享受吧。 
这一享受,就是三天。 
我挑中了一个很厉害的人呐。是个江湖人。据说是什么“无极门”的少主,不但人长的俊,够高,够壮,床上的功夫也极棒。三天三夜的厮磨下来,我腰酸腿软,几乎下不了床。 
被他折腾得死去活来,我却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潮。而他似乎也挺满意我的服务,临走时砸下的银票几乎让我笑得合不拢嘴。 
真的是个出手阔绰的客人啊。开张一年读哟来还没见过呢。如果能多来几次就好了,那我就发财了。 
被钱砸的感觉实在是很爽。爽得我几乎忘记还有一个伤患住在这里,直到馆子名义上的老板,渐渐成为我的心腹的老卓跑来告诉我他已经醒了,我才记起还有那么一个人。 
赶到他的房间,迎面就对上一双黑玉般的眼睛。 
很……纯净的,毫无瑕疵的黑色,仿佛至高无上的宝石,自上而下,俯瞰众生。 
在它面前,一切皆卑下,世间,只有它是唯一的尊贵。 
就象,很久以前,在望的房间看到的那只黑玉麒麟。高贵,骄傲,强悍,无人能敌,无与伦比。 
还记得望曾经说过,这麒麟,是他的帝王给予他的信物,是他唯一的精神倚靠,是他的神。 
那时候,望的表情,无比的虔诚,而且幸福,幸福得美丽。 
我就问望,那我呢,我也会有这样的神吗? 
望说会的,每个人都有独一无二的神,只是看你能不能碰上。 
我想,我碰上了,我碰上了我唯一的神。 
(四) 
目不转睛地看着他,浑然没发觉他正用一种彻头彻尾的剖析的目光打量着我。看着我失魂落魄魂不守舍。直到,他等我开口等得不耐烦,而用他清亮的嗓音唤回我飞上九重天的理智。 
他问我是谁?这里是哪里?还有,他的剑在哪里? 
我告诉他,这里是秦淮河畔的男娼馆。我是这里的男妓,我不知道他的剑在哪里。 
他的眼神在一瞬间锐利起来,然后仿佛松了一口气地说,也许在这里,他们就找不到他。 
我不是笨蛋。确切地说望的聪明才智都遗传给了我,如果不是在十岁那年被流放,我今天可能能以十三岁的年纪以头名状元的身份进入官场。就算如今我的身体已经废了,头脑也已经生锈,但是基本的思考方式,我还没忘记。 
剑及追击? 
这两个词给了我不大的联想空间。我的脑海中,想起了“无极门”少主的一句话“江湖人的兵器就是他的命”。与、也许,我可以把他的身份限定在一个范围,唯一的差别是。他是正,还是邪? 
过,那重要吗?我问自己。然后笑得一塌糊涂。那不重要啊!从我看到他的第一眼起,我的眼里只有他。他到底是谁,这一点也不重要。 
如果说在这里,能帮助他躲过他不想面对的人或事,那么我愿意尽我的所能,达成他的希望。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他的伤也渐渐好了。 
其实他的外伤并不严重。看似鞭伤的伤口仔细看来其实是某种带有细细倒钩的绳索割的,幸好钩上没带毒,要不然凭我手里的普通金创药,是不可能将他救回来的。 
他身上的伤药,是我亲手替他换的。自从我的眼里只有他以后,我便容不得别人接触他,我怕他一身肌肤的触感会让别人产生不该有的遐想。 
他一直沉默着。也许他的本性就是这样的。他只用带一点防备的眼神看着我,警惕地,注意周围的环境和我的举动。 
他以为我看不出来。但他错了。他忘了我的职业是专门和各种各样的人——男人打交道的,他的眼神,他的皮肤,他的身体,在我靠近时候的反应,岂能瞒过我的眼睛? 
但,我不是或,什么都不说。只是细心地为他端茶送水,为他擦身换药,甚至为他洗手下厨。 
我想我是个天才。在厨房泡了一个下午浪费了十只鸡砸烂了五口锅以后把厨房弄得一团糟糕以后,我带着试吃的厨子也认为好喝的鸡汤出现在他面前。 
着我的面,他喝了一口。然后我就被老卓叫去处理一个少年离开的事情。等我回来后,我只看到一只空碗。 
我很高兴。很久没那么高兴了。我告诉他,为了给他补身体,我会天天熬汤给他喝的,那个时候,我忽略了他眼中闪过的错愕。 
他其实并没有喝汤三天后,我知道了这件事。帮他洗衣服的大婶有一天抱怨说他的衣服最近老是油腻腻的,我才知道,他喝下的东西,用一种奇怪的手法,全补到了他的衣服上。 
很……生气!就连望也不曾让我那么那么的愤怒。我几乎一路冲进他养伤的房间,却在门口,停住了脚步。 
可以就这样理直气壮地去问他吗?问他为什么不喝我精心熬的汤?我有理由问吗?我有资格问吗? 
有!谁说没有? 
我看上了他,这就是唯一的也是最重要的理由。 
说我任性也好,说我霸道也罢,甚至说我恶劣无耻不讲理也行。我看上了他,我碰到了一生中唯一的神。我才不要放手。 
舍得放手,不敢紧握,甚至从容赴死的,已经死无葬身之地了。我才不想象望,在生命的最后时刻,用那种伤绝痛绝哀怨绝的笑容,看着天空。 
我不放手,我不离弃。我不选择死亡。望所没有得到的,望所遗恨的,我全都要得到手。我大笑,大哭,大闹,不懂人情,不识大体,不讲道理,我只要得到我想要的,我只做我自己的主人。 
臣服于我的神,那是因为那神,是我自己的选择。 
(五) 
推门进去,却发现他正在整理自己的东西。看到我进来,他有些难为情地向我借衣服。 
我一楞,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不久以后我清醒过来,第一件事就是抓住他的衣服,问他为什么要离开。 
他有些为难地看着我死抓他衣襟的手,说,我是他的大恩人,救命之恩当涌泉相报。不过他的是伤已经好了,为了不给我添麻烦,他决定离开。 
我大笑。救命之恩就打算拿这一句话就打发了?他当我是什么人?我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我会那么容易就放他走?别傻了! 
看他被我难听的声音吓到,我把他按在椅子里,从房间的柜子里找出一个算盘——望了说一声,他住的这间房间以前是我的房间,也是我的私人空间。除了老卓,从来没有人进入过。 
噼噼啪啪地拨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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