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身与下半生(第一部)》第14章


二人来到门口,大同打开门却发现房东坐在屋子里。 
“啊……房东太太,有什麽事吗?”自己上月的房租有缴啊…… 
胖胖的房东太太走到大同面前一脸的歉意,“大同啊,真是不好意思,这儿不能再租给你了,你今晚就得搬走!这半个多月的就不要你的了……你赶快收拾走吧,” 
“为什麽?”突发事件让大同无法理解,“是因为我以前没有按时缴房租吗?可是我最近都及时缴了……” 
“大同,你不要求她,这破房子哪是人住的……”也不明就里的雷公子到是很开心,“搬到我那里去嘛!” 
“闭嘴!房东太太……”大同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自己到底做错什麽才会被赶出去!於是极力做著争取。 
“大同啊,你什麽也不要说了,我也是身不由己!对了,你的那个朋友回来过,但急冲冲的又跑出去了!” 
“难道……是那个人?”米速曾经的相同遭遇让大同自然联想到了一起。 
做过坏事就忘记的雷公子还一脸好奇的问:“谁啊?” 
“我的朋友得罪了个有钱有势的阔少爷──他还曾让人来泼油漆……一定又是那个家夥!” 
“也……不一定啊──”心虚的笑笑雷公子心想这次就不是我嘛,“大同,都这麽晚了,你赶快收拾吧……不然我们就回不去了,这里太偏僻了很难打到车。” 
一想到米速不知跑那里去了大同就很是担心,“我不走,我要等我朋友回来!” 
“哎──那你把我家的地址留给房东让他转交你那个朋友嘛!你先到我家去安顿好,你朋友找来你们也就不会那麽麻烦啊!” 
想想雷谦确实说的有道理,但是──“我住到你家,你可不能和我朋友乱说,听到没有?” 
“你放心吧,我不会的!我还想要你这个保镖呢!”抱住大同开始欢呼,暂时的胜利已经让雷公子眉开眼笑。 
写下地址後莫大同经过再三的确认无误,才交给房东。在雷谦的干扰下大同也没能收拾出什麽,只带了一些日用品就依依不舍的离开了他和米速定情的小屋! 
可是他们都没看到的是,待两人离开後安宵阳从角落里走出来并收走了他们留给房东的纸条! 
米速怒气冲冲的赶到灯火通明的雷氏酒店门口,想通过在这里当经理的雷谨寻找雷谦。 
正巧和米速一起当过半天差的门童甲在门口,米速赶紧走上前去询问。 
“嗨!当班啊?” 
“呀!是你啊──”看到以前的同事甲某开心的笑起来:“你怎麽又过来了?找到工作了吗?” 
“找到了……总经理在吗?”打听在不在还有比问门童最合适的吗? 
“没啊,他早下班了走了……有事吗?” 
“那天把我赶走的雷……”他叫什麽来的?今天他二哥好像是叫他什麽小谦?“就那个家夥,他有来吗?” 
“没有啊,自从你走後,他就 没有再来过了,也不知道忙什麽去了。” 
忙著整我……“谢谢啊,我先走了,有空来看你!”未果的米速想想也是自己太冲动了,没头没脑的就找来。就算人家在也未必肯见自己啊! 
赶回大同家,房东按安宵阳交代的对米速说:“大同和一个朋友走了,他让你收拾收拾就到这个地址去找他。”当然,房东交给米速的是被安宵阳调换过的纸条。 
米速环视屋子,大同几乎没带走什麽。对一向节俭的大同来说很是奇怪,看看手中的纸条──是个高级住宅区!大同什麽时候认识了有钱的朋友? 
开始收拾自己的衣物──其实大同的房间简陋的很,床和衣柜还都是房东提供的……说起来也根本收拾不出什麽。 
抚摩著昨日二人缠绵的木板床,以前觉得硬硬的不舒服可现在却温暖的紧……突然想起应该把床罩带走,毕竟这是两人初夜的证物!!! 
谁知床罩底下才是一个大大证物──大同对自己爱的证物!!!拿起两张自己上中学时拍的傻傻的大头照、帮大同抄的笔记、用过的套袖和……还这不是半年前丢失的手巾?原来被他偷走了! 
“怪不得死也不肯让我上床……”米速不知是该哭还是笑!这种像小女生收集偶像用过东西的行为被男人味十足的大同做起来还真是让人……感动!!! 
背起包包来到门口,米速摸著大同刚刚粉刷过的墙壁……万分留恋的离开了。 
番外──我的世界 
从我懂事时起,我就知道,我是一个可怜的孩子! 
富家千金的妈妈爱上穷困潦倒的现代艺术家爸爸。 
即便爸爸离异过一次、即便爸爸不多不少的吸食著大麻、即便她根本就不明白什麽是现代艺术,但妈妈觉得爸爸能带给她全新的生活──这种对未知世界的响往燃起了她心中澎湃的激|情,她不顾一切的跟著他远走他乡,爱情的力量甚至让她不在意偾事忌俗的爸爸他不肯给她一纸结婚证书! 
但材米油盐的乏味生活磨平了她的那种激|情,她开始怀念曾经恣意妄为的少女时代,并那麽做了。 
当她放纵的第十七个晚上醉酒归来,一向沈默寡言的爸爸轻声对她说:“你走吧!” 
一时间她的天像塌了一般,她无法言语、无法呼吸、她发现自己是那麽的爱爸爸,爱到全世界都可以不要!但她知道,他们两个人,已经无法挽回了。 
所以,她只是平静的点点头,走进了房间,将三岁的我哄入睡。她幸福的微笑著说:“我的宝宝啊……我可以解脱了!” 
这是她对我说的最後一句话! 
第二天,我起床後发现妈妈爸爸沈寂冰冷的睡在床上,嘴角挂著干涸的血迹……他们服毒了。 
我一直不清楚,到底是他们殉情?还是妈妈杀了爸爸。 
我被舅舅从日本接回台湾,开始过著寄人篱下的生活。 
舅舅一家都对我很好,因为我很可怜!他们处处对我小心翼翼,从不提任何和死亡有关的事,因为我很可怜!我讨厌他们的幸福,因为我很可怜! 
直到在我六岁那年,我遇到了他,我的表弟──雷谦。从看到他的第一眼开始,我就决定对他好,无条件的照顾他──因为他很可怜! 
我终於遇到了一个比我更可怜的人,我可以不再是众人怜悯的目标了,我终於也可以怜悯别人了──因为他比我可怜! 
我会永远疼惜他、照顾他、抚慰他、把他当做我的世界! 
因为他比我可怜! 
!!!!!!!!!安宵阳记於1991年 
20 
坐在柔软的波丝长毛地毯上背靠著超大的双人床,大同耷拉著脑袋为雷谦剥橘子。 
“大同你就放心在我这里住!我保证你吃香的喝辣的。”接过大同拨的干干净净连白丝都没有的橘瓣扔进嘴里──好甜! 
“米醋怎麽还不来啊?都快十一点了。”满心都是一天没见到的米速,犯相思病的大同显得甜蜜而忧郁。 
雷公子看著大同失魂落魄的样子,嫉妒感在心底开始冒泡……真是不能让你闲下来啊…… 
将脸贴到大同的脸颊,雷公子发出粘腻可爱的撒娇声:“大同……你的脸冰冰的,真舒服……” 
“冰?不会啊,我的体温一向较常人高,米醋还说过抱著我就像抱著大火炉……”说著说著大同又落寞起来。 
哼!米醋米醋……你心里就只有那个米速!“我的脸肿成这样子,火辣辣的疼呢!比较起来,当然是你的脸比较冰!” 
“哦……我,我当时太冲动了……”不知该如何回应,大同心想总不能要我给你道歉吧?无论谁是谁非毕竟他占有了自己是个事实!但当时的确太冲动了,这一拳打下去可是没有留丝毫余地,如此娇弱的雷谦一定会很疼吧…… 
“其实……我没怪你。大同……你喜欢我吗?”为了抢占大同的心,雷公子难得的做出妩媚的表情,在一般男孩子脸上出现可能会很恶心,但雷谦做出来却赏心悦目极了。 
“啊?你虽然娇纵任性了些,但本性还不坏(都把你吃了还不坏?),我不讨厌你。”甚至还很……大同自己也无法形容那种感觉,也许近乎怜惜或宠溺…… 
搂住大同的脖子雷谦小鸟依人的钻进他的怀抱:“我……真的好喜欢你……我能和你在一起吗?” 
“我、我有喜欢的人了……”闻言大同一愣,急忙抬出米速做挡箭牌,但是在他心灵深处,却有自己都无法忽视的窃喜涌上来。 
“呜……”早就发现无论是大同还是黑皮人都对自己的眼泪没有抵抗力,如此有效的法宝雷谦怎能不多多利用! 
“啊!你别哭啊!?”将雷谦拦入怀中,大同笨拙的为他擦著眼泪。 
“呜……我就知道,我是没有人会喜欢的。”摆出自己最惹人疼惜的表情,雷谦将我见犹怜演绎的淋漓尽致,“我……大同,我如果说我不介意呢?只要你肯陪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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