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代人记忆典藏 -水淼 著》水淼 著-第24章


十四五岁的我们,喜欢把眼光放在对异性好奇的探索上,开始有了四目相对时触电的感觉,尽管“早恋”这个词对我们来说有羞愧的意味,但是花季中的我们必然会绽放。苦涩、含蓄、淳朴的爱情让我们记忆犹新,回味无穷。
含蓄法小学时玩“鸡儿伴,鸭儿伴,男孩不和女孩玩”的游戏,到初中时男女生仍然传承这样的“美德”,男女之间仍然泾渭分明,为避嫌“早恋”,即使双方身处同校,也无法正常交流。就算邻家的男女同学,也是老死不相往来,男女生明明互有好感,却故作嫌恶状。这可苦了一些早熟的同学,暗恋成了他们唯一的选择。
这种情况下,只能依靠鸿雁来传书了。有情不自禁者,酣畅淋漓地写好情书,投寄给对方。尽管是一个班上的同学,也必须绕圈让邮递员来送信,内容结尾的时候要写此致、敬礼,不愿暴露身份者在信封上的落款往往是“内详”。因此,谁要是接到一封标有“内详”的信,那肯定是有情况。关于邮票的贴法也是讲究的,倒着贴,顺着贴,向左倾斜着贴,向右倾斜着贴,绝对不能会错意,这就像我们的暗语一样,老师家长们是永远也看不懂的。
有一段时间,学校开始流行爱情小测试。也不知道同学最先是从哪儿抄来的,工工整整抄在自己的歌本上,拿出来给别人算缘分,自己活像个半仙。具体方法就是把自己的名字笔画跟暗恋者的名字笔画相减,得出数字后,再到本子上查看相应的缘分情况,这道数学题是班上女生最热衷的,下课就鬼鬼祟祟地聚到一起查册子,若查出来的结果符合自己的心意,就开始想入非非;要是结果不遂人愿,就重来一次接着查,一直到让自己满意为止。
公开法十四五岁的初中生虽然还不懂得什么是爱情,什么是爱,但在色彩日趋丰富的社会,已经懂得什么是喜欢,不由自主地对异性产生兴趣。
虽然大多数同学对异性的喜爱呈含蓄状态,也有敢爱敢恨的同学沉不住气,向对方表达自己的情感。于是,一夜间院子里白花花的墙上就出现了“××喜欢××”、“××,我喜欢你”的字样,等学了英语后,墙上出现的多是“Iloveyou”的字样。有的是懂自己心的铁杆好友写的,有的是自己写的,像是一种表达,又像一种宣泄,等对方看到后,这层关系算是明了了。也有弄巧成拙的,很多同学因为这种取笑性质的表白而使本来正常的距离越来越远。当然,这都是胆小者的表达方式。
也有放学后找个安静的地方面对面向对方表白的胆大者,要是表白得到对方的认可,则欢天喜地,放学后一起回家,打开水打饭的时候,女生就有了个劳力;男生到了冬天脖子上就会挂出一条象征性的白围巾,不过两个人的关系始终都有一段距离。很多人从所谓的恋爱开始到结束最过激的举动也就是牵牵手而已,因为他们没有进一步发展的意识和欲望,他们所崇尚的是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法。
也有表白失败后黯然神伤的人,对方不仅不理解自己的心,还向老师和家长汇报,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写检查,从此在同学们中抬不起头,后悔自己的一时冲动,同时也改变了革命进攻方向,对对方怀恨在心。
地下工作者与“敢做敢当”、“敢爱敢恨”的同学相比,其他“奋不顾身”的男女生们更有头脑,两情相悦,虽然不能公开示爱,但是转入“地下”也未尝不可。
革命形势开始转入地下状态。首先是女生寻找一个“憨厚”的男同学,或者男生找个“假小子”般的女同学作邮差,然后,按照严格的“流水线”传递消息。如男生急于与女生传递信息,而一时找不到邮差,只好潜藏于女生教室外或宿舍旁,以双方熟悉的呼啸引女生出来。而这些“憨厚”的男同学和“假小子”般的女同学一般对爱情都是后知后觉,为了自己嘴上的利益或者其他物质上的利益,充当月下老人又何乐而不为呢?
另外一个“地下党”接头的暗号便是借书。“借书是恋爱的开始,”正如钱钟书所说,“借了要还的,一借一还,一本书可以做两次接触的借口,而且不着痕迹,这是男女恋爱必然的初步,借书,问题就大了。”借什么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通过借书的方式来让对方明白自己的心思,如果对方实在不明白,就只好在书中夹纸条了。
以文会友
初中的时候,很多学校的学生流行交笔友,就是通过报刊杂志上留下的通讯地址交友,纯粹的以文会友。交笔友是一件神秘又浪漫的事,可遇而不可求。不像现在的人通过网络随便一吆喝,就是大把的“虾米”可以打捞。那时候的朋友来源主要是同学,如果能交上一个外地的陌生人朋友,是件既新鲜又激动的事。
那时候的杂志,通常某人发表了豆腐块文章都会在下面刊出通讯地址,找准目标后,就通过信件与之建立联系。在写信之前,必须为自己想一个儒雅的笔名。于是,整天抱着字典想名字,名字越生僻越能表现出自己的文学素养来,很多人还不及弄清名字的含义便开始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写信了,迫不及待地发信,进而到急切的盼信状态。但往往寄出去的信都如石沉大海,就像丢出去的球,别人不一定会接。
那个纯真年代,交笔友纯属以文会友,没有任何邪念。上初中时我喜欢舞文弄墨,加上一阵笔友风刮向学校,就决定交个笔友来切磋一下写作问题。那时正好迷上了《微型小说》,就在上面找了一些文章写得好的作者的地址,洋洋洒洒地写了七八页纸的信,也不知道那时候为什么给一个陌生人写信会文思泉涌。等信写完后,我抄写了五遍,将信折成五颗心,分别寄往了五个不同的地方。总之,下定决心,不怕困难,一定要交上笔友,所以想出了“全面撒网,重点捉鱼”这一招。
经过了漫长过程的等待,我几乎快忘记的时候,突然有一天,一封从陌生地址寄来的信飘到我面前。当时的心情只能用“欣喜若狂”来形容,差点跳到半空中去,连老师也被我的举动吓了一跳。小心翼翼地撕开信,一张陌生人的照片滑落下来,引来众多围观者,信也在小范围内传阅,这也算是班上成功交友的典范了。虽说交笔友的动机是纯洁的,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还没有达到“西施与嫫母同情”的境界。多年后不得不承认当初照片上那张英俊的脸对日后我们长时间的联系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自从我交笔友初战告捷后,班上的女生都跃跃欲试,信心不足的人让我代笔,当时的写作水平迅速上升,之后的作文也是越来越煽情。
交笔友只是一阵风,有的人被风吹吹便算了,有的笔友间最终变成挚友。我一直坚持跟笔友联系到上大学,虽然从未见过面,但彼此的心都是真诚的。在学习上的苦恼,生活中的快乐,远方有个陌生又熟悉的人一起分享,两个人在宁静中交流,在淡泊中交心,这种感觉很奇妙。
后来,网络影响了所有人,大堆的网友取代了笔友,“以文会友”的概念不复存在,那个纯粹的交友年代已经远去。
夏天夏天悄悄过去,留下小秘密……
暗恋的年代,一种感觉,足矣。
初中的时候,已经隐隐约约懂得一些男女之情,班上也有递纸条、偷偷约会的同学。而我也有过一段很多女生都经历过的感情,与其说是感情,不如说是一种感觉,因为那只是一次暗恋,像《窗外》中的江雁蓉一样,我喜欢上了我的老师。
12岁的我在一所乡镇中学念初一,学校不大,教师不多。那时的他刚从就读的学校来到就任的学校,并成了我的班主任,他有老师的稳重,更有学生的活力。多年后,我仍记得他的眼神,他的音容笑貌。在报名第一天,看到身材魁梧,浓眉大眼,一袭白运动衣的他时,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第一次为异性而脸红了。
在见到他之前,我不知道一个男性的眼神可以那么深邃,那么迷人,可以表达那么多的感觉和情绪;他说话的声音又是如此有磁性。他最吸引人的并不止这些,还有他带动的课堂气氛。他能让所有的同学不约而同地举手回答问题,他能把很枯燥的语文课变得妙趣横生,他能引经据典把同学逗得开怀大笑……在我们回答的时候,他用那双会说话的眼睛给予我们鼓舞。即使答不出来,他也会很幽默地帮同学解围,让同学不得不留心听课,从不会让人感到尴尬,所以同学们都很喜欢他的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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