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恶搞》第5章


。有这样一个大哥罩着,王玄象跟在屁股后面混个一官半职也就很正常了,内举不避亲嘛。傻瓜都知道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人家王玄谟不顺手提拔自己的弟弟当官,难道会没头没脑地欣赏你的才能,提拔你这个三杆子打不着的陌生人?如果提拔你,他王玄谟就是缺心眼子,是胳膊肘往外拐,他就不是王家做的种。事实上,王玄象不仅当了官,而且官当得还不小,是下邳太守。
当时有的领导喜欢没事就性骚扰一下身边的小秘书或者打字员,有的喜欢天天晚上有人往自己家里送钱,有的喜欢顿顿被人请到大酒店喝五粮液,按说这些爱好都可以供我们的王太守参考,但人家王太守总是把嘴巴一撇,做出很不感冒的样子。原因很简单,他的爱好压根不在这上面,而是在坟墓里。千万不要以为他喜欢考古,想利用工作闲暇从事文物挖掘研究,他不过是一个头戴头乌纱帽的盗墓贼,花纳税人的钱,干见不得人的勾当。他管辖的下邳地界,被他东挖一下西挖一下,最后竟然找不出一个完整的坟墓。可见他对挖坟掘墓是多么的痴迷,他的盗墓生意是多么的红火、猖獗。
尤其令人发指的是,有人发现一座奇怪的小坟堆,每天早晨太阳升起来的时候,都会看到有个女孩站在坟头,可是跑过去的时候,女孩却不见了。这样的事自然有人跑去向王太守报告,他二话没说,马上命人去挖坟。这里明显还没被人盗过,棺材还很完整,上百件金蚕、铜人之类的陪葬品还井然有序地排列着,像是专程恭候王太守大驾光临。棺材的主人是个二十来岁的漂亮女孩,躺在里面居然没死,而且还能说话。她告诉盗墓贼,可以把金蚕之类的东西都拿走,但不要伤害她的性命,她只是昏死过去被家里人误以为死了才埋在这里的。但盗墓贼装聋作哑,看到女孩手上戴着玉钏,挥刀就砍断了人家的手臂,仅仅为了取玉钏时更容易一些。如此丧心病狂,搞得好不容易才活过来的女孩,这下真的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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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令人呕吐的恶搞(3)
生命在有些人眼里,有时真的就是草芥,他们杀人如同玩游戏,像踩死一只蚂蚁那样随便。比如刘裕手下的朱龄石,天生就心狠手辣,后来他能够在战场上威风八面,跟这种杀人不眨眼的天性有直接关系。他小的时候可能看多了电影《少林寺》,对练武痴迷得连饭都不想吃,看到树桩就会情不自禁地冲上去打两拳,碰到什么东西都会顺势踢一脚,似乎打定注意要把自己训练成武林高手。但光练拳脚功夫还不过瘾,人家朱龄石还要练习飞刀技术,希望达到百步穿杨的境界。为了练飞刀,他让自己那个脑袋有点问题的舅舅躺在床上,再剪出一张小纸片贴到枕头上,自己却站到八九步远的地方把刀子扔过去,吓得他舅舅闭着眼睛一动都不敢动。好在他天生就是一块练飞刀的料,居然刀刀命中纸片,而没有命中他舅舅的脑袋。
但是,他舅舅的脑袋很快就保不住了。他舅舅脑袋上有一个很大的肉瘤,这个肉瘤无疑成了祸根,像肉包子时刻诱惑我们的朱龄石。有一天,朱龄石看到舅舅睡着了,脑袋上的肉瘤格外显眼,他马上就来了兴趣,想把肉瘤割下来当包子吃。他挥刀的结果很不美妙,肉瘤确实被割掉了,不过他舅舅的命同时也被他割掉了。幸好他年龄小,属于未成年人,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否则这小子后来压根就没有机会人模人样地发达起来,更不可能成为刘裕手下的得力干将。话又说回来,人家还是小屁孩的时候就敢提刀杀人了,而且杀的还是自己的亲舅舅,说明胆子大得可以包天,他到了战场上能够像拼命三郎一样冲锋陷阵,也就一点都不奇怪了。像咱这种杀只鸡都要犹豫半天的家伙,别说当将军,就是给将军提鞋子都没资格。为此,咱们只能仰天长叹,人家天生就是当将军的料啊!
谁要是不相信,可以去问问北魏那个骄横跋扈的尔朱荣。如果这个胡人坯子不是天生就心狠手辣,他压根就不可能带兵打仗立下赫赫战功,搞到后来自以为老子天下第一,还敢骑到人家北魏大老板的头上拉屎。这个胡人坯子最大的爱好就是射猎,不管酷暑还是严寒,不跑出去射杀几只兔子他就提不起精神,就哈欠连天觉得生活很他爹的没有意思。其实喜欢射猎也没什么不好,这种有氧运动毕竟有利于身心健康,但问题是这个恶人把射猎当成是打仗,对手下要求特别严格,如果有一只鹿子漏网跑掉,肯定会有几个人为此送命。曾经有个胆小鬼看到猛兽时心头害怕,转身想逃走,结果尔朱荣上去大吼一声,举刀就要了人家的命。还有一次,看到一只猛兽被困在深谷中,他马上命令手下的人空手上去抓捕,虽然不断有人受伤,他却不为所动,压根就不喊撤退。领导不发话,没人敢往后退,只能硬着头皮把自己当成打虎英雄,最后死了好几个人,才将猛兽制服。尔朱荣为此兴奋得手舞足蹈,认为死几个人换来一头猛兽是很值得的。他自然是高兴了,可那些跟班就苦不堪言了,根本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就会草草丢了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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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令人呕吐的恶搞(4)
真是没办法,谁叫这帮傻瓜没头没脑地跟了这样的老板。吃人家的饭,就得服人家管,就得无条件地赴汤蹈火,哪怕老板喊你去跳崖,就算你腿肚子抽筋也得往下跳。人家尔朱荣认为,杀几个跟班和杀几只狗没有任何区别,反正都是他家豢养的动物,绝对属于私有财产,他想怎么处置都可以,谁要是看不惯就打马过来单挑。结果没人吃了豹子胆,敢傻乎乎跑出来和他较劲。要说杀自家的动物,别人也没法说什么,但尔朱荣这个恶人还喜欢管事。有一次,他看见两个和尚共骑一匹马,莫名其妙地就大动肝火,还派人把两个和尚从马背揪下来,让他们光头互相重重撞击。两个和尚撞得没有气力了,他又派人挟住他们,头对头猛撞,一直撞到两人死去为止。这两个倒霉的和尚到死都没搞明白,自己到底是怎么就惹了人家尔朱荣。就算他们转世投胎成了思想家,也想不出答案。
也许人家的目的不在于杀人,而在于恶搞中寻找乐趣。北齐南阳王为了讨主子欢心,为了让主子找到乐趣,就曾出过馊主意。有一次他去朝廷拜见皇帝老爷,皇帝问他什么事可以作乐。南阳王显然是读过几页历史的,知道商纣王和妲己那个狐狸精的故事,开口就说把人扔到蝎子堆里最有乐趣。于是皇帝下令收集蝎子,一夜之间就得到一大堆。他们把这些蝎子倒进一个大浴盆似的容器里,再命令一个人脱去衣服跳进去,只一顿饭的工夫,那人就再也不能哀号了,连呼吸都没有了,而皇帝老爷却把嘴都笑烂了。
其实用这种方式杀人,和张开大嘴吃人没有任何区别。如果有人以为只有孙二娘两口子开黑店做人肉包子,那就大错特错了,说明你在读书的时候不是个好学生,压根没听过历史老师站在讲台上唾沫横飞地大讲人吃人历史。虽然南北朝一点幽默细胞都没有,但绝对是俺们中国最富有恶搞精神的年代,正是在这种精神指引下,在后来隋朝末年灾荒战乱时期,发生了人吃人的极端恶搞事件。之所以提前跨朝代一吐为快,实在是自己像鲁迅笔下那个狂人一样憋住了。那个名叫朱粲的大强盗,趁着灾荒拉起一支队伍想学人家革命一把,希望碰运气打出一片自己的江山。但当时缺吃少喝,拿钱都买不到粮食,老百姓甚至开始吃人肉了。朱粲面对困境,积极开动脑筋,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采取措施,强行拉来一群男女老少,再把一口大钟掀翻过来,然后把他们推到大钟里煮人肉当饭吃。一群老百姓就这样被消灭了,成为华夏历史上最具动物特色的一个恶搞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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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拍马恶搞浑然一体
拍马恶搞浑然一体
〃火树银花合,星桥铁锁开。暗尘随马去,明月逐人来。游伎皆秾李,行歌径落梅。金吾夜不禁,玉漏莫相催。〃这诗怎么样?应该是佳作。这样的诗肯定不是脱掉衣服裤子赤裸裸地恶搞别人的眼睛就能写得出来的,更不是把一句话敲几次回车键就能完成的。苏味道写这首诗的时候,肯定掉了一大把头发。要是没有这番艰苦付出,他这首《正月十五夜》的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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