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坦克战史》第10章


桓写┛卓潭鹊慕鹗舾耍松系淖畲蟊沓呔嗬胛?00 yd(183m),表尺间隔为25 yd(22。85m)。它所配用的制式弹药就是AW炸弹,AW炸弹由其药筒内所盛装的黑药加以推动,为防止发射时把炸弹的玻璃壳弄被,炸弹外面包覆有若干层较厚的胶皮套。发射用的黑火药由一个铜火帽点燃,火帽与外面的火门对正,这种办法与老式的克里米亚(Crimean)滑膛枪所使用的办法完全一样,火药穿过药筒内的纸板后即可将黑药点燃。出现瞎火情况时,根据训练要求是先打高炮身,然后再不断摇动炮身,使炸弹和药筒下落,直到两者接近于和炮闩接触为止,然后,重新装上一个火帽,进行再一次发射。其最大射程是200 yd(183m),在这个距离上飞行时,AW炸弹会在空中翻跟斗,因此,除了碰上运气之外,实际命中目标的可能性几乎是微乎其微。但国民警卫队员们却非常喜欢他们的这种“四脚兽”,并且乐于把这种74 lb(33。6kg)重的东西随身带在身旁,因为这就是他们的炮兵。
在诺斯欧瓦发射器出观后不久,国民警卫队又得到了另外一种反坦克武器,这就是布兰克尔臼炮(Blacker Bombard),或者叫29mm插口式迫击炮。布兰克尔中校是低档武器的一位多产发明家,而这种迫击炮就是他对德军坦克的一种有力回答。这是一种大型插口式迫击炮,它可以把一发20 lb(9。08kg)重的反坦克炮弹发射到几百码远的地方,而它们的最佳射程是150 yd(137。1m),这种迫击炮的重量十分惊人,达到405 lb(183。87kg),所以,在多数情况下,它都是配置在预先准备的设伏阵地上,作为一种掩体内的火炮使用。炮弹的初速为245 ft/s(74。68m/s),这也就是说,炮弹飞行150 yd(137。1m)的距离需要1。5s以上的时间。因此,用它对运动目标射击时,有效射程要更近一些。然而,这种迫击炮的射击精度相当高,并且具有极大的破坏威力,如果命中部位适当,它可以将I型和II型坦克的炮塔摧离车体。它的炮手班由5人组成,1名班长,4名炮手,在移动火炮时,它所需要的人员数量更多。尽管这种迫击炮并不是一种适用的武器,但如果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得到应用的话,它也许可以得到一个为自己申辩的机会,而那些从未获得过任何荣誉的炮手班,或许也能为自己赢得一定的荣誉。在1941年的一份训练通报中,曾有一段在一般军事著作中不常见到的有趣说明,其中有这样一段叙述,即:如果这种迫击炮不得不抛弃、或者被缴获,那么,最好的应变措施就是把关键部件弄弯,但如果还有失而复得可能的话,则提倡只对其进行轻微的破坏。
1940年时的另一种特殊的武器是“史密斯(Smith)”火炮,这是一位名叫史密斯的军事人员的丰富想象的产物,实际上,它就是一种安装在车轮上的滑膛炮,它的性能并不比“诺斯欧瓦”发射器高多少,但结构却复杂得多,重量也大得多。它的炮架是一对被加工成碟形的钢盘,外缘套着一个很薄的高压轮胎。身管可以在车轴上转动,但它在射击时的放列方式,在整个炮兵史上却是独一无二的。发射时,整个火炮被翻倒向一侧,车轴由水平状态变为垂直状态,此时,被翻倒在地上的那个车轮就成了炮身赖以进行旋转的支座,而位于上面的车轮,则可为射手提供一定限度的防护,尽管它所提供的“防护”,只不过是避避雨而已。它的弹药装在一个其结构样式和炮车相同的拖车内,在阵地上,火炮与前车分开配置,但存放弹药的前车,上下不能倒置。它所配用的弹种与1940年流行的标准一致,即榴弹、汽油弹和一种小型杀伤弹。它的有效射程大约是250 yd(228。5 m),穿甲能力也比较低。这种火炮的生产数量不大,并且仅只发给国民警卫队,而正规部队则从来没有接触过它。
最后一种反坦克手段就是火焰。虽然1940年英国的石油库存并不很大,但比起炸药或火炮来还是要多得多,因而一些人就全力以赴地致力于研究如何才能把火作为制服装甲车辆的一种可靠手段的工作。最富成效、并且最简单易行的办法,并不是设法把坦克燃着一一尽管当时国民警卫队仍在教授这种办法,但大多数人已经认识到,做到这一点确实十分困难。最好的办法是在坦克周围构成一片火海,换句话说,也就是使坦克缺氧窒息。因为,不论是坦克发动机还是坦克乘员,二者对氧气的需求量都很大,如果在坦克周围燃起大火,就有可能将坦克内部及坦克周围的氧气全部用光。当时认为,如果采用断氧的办法使一辆1940年的坦克熄火,大约需要不到6s钟的时间。那时所制定的火攻计划大都是以这个数据为根据的。由于大火持续燃烧6S钟所需的燃油数量很大,因此,采用机动式火焰喷射器来完成这项任务自然十分困难,所以,当时所使用的绝大多数喷射装置都采用固定式,并且仅只作为一种伏击性的武器。
其中,主要有以下四种:
固定式火焰喷射器;
定向火焰雷、半燃气雷和树椿式漏斗雷;
滩头火焰堤;
国民警卫队用喷火器。
至于固定式火焰喷射器,顾名思义,读者自然就会理解它的含义。它由可以将燃油喷射到公路或道路上的喷射系统和点燃系统两部分组成。其中,绝大多数都是使用一种大油桶,油桶埋设在离开道路200m左右的山坡上。油桶上接有导管,导管的另一端一直伸到路边上。这些喷射器,几乎全部是依靠重力供油,但也有少数需要使用油泵将燃油泵到喷嘴上。燃油是由25%汽油和75%瓦斯油所组成的混合物,燃油喷洒在路上以后,使用“瓦利”手枪或莫洛托夫鸡尾酒瓶炸弹进行点燃。如果覆盖一段60 ft(l8。3m)长的路面,每分钟大约需要喷洒39 gal的油料。截至1941年6月为止,在英国全国各地已经建好了168个这样的喷射装置,其中有些装置所储存的燃油,足可以燃烧长达20min的时间。
定向火焰雷是固定式火焰喷射器的一种变型,这种装置的特点,是利用炸药将燃油喷洒到路面上。通常的做法是,将一个容量为40 gal的油桶埋在路边,油桶下面放着1…2 lb(0。45…0。91 kg)火药棉以及少量的纵火剂。抛射后,可以在与道路垂直的方向上形成一个长为30 yd(27。4m)、宽为10 ft(3。05m)的火焰区。半燃气雷与定向火焰雷相同,但它采用的是露天放置方式,因而无法在路边隐蔽。发火时,油桶被炸开,燃油可以溅落在一个30 yd(27。4m)见方的地段内。它的作用虽然不如放置适当的定向火焰雷有效,但在窄狭空间内也还颇为适用。树椿式漏斗雷就是立在地面上的一个油桶,桶底下面偏心地放置着少量炸药。点火后,油桶被抛到10 ft(3。05m)的空中,同时能在水平方向上移动7 yd(6。4m)远,油桶一边飞行、—边将炽热的燃油洒布在预定区域内。
以上这些不理想的装置显然对运动坦克不会发生作用,为了使它能够成功地对付运动坦克,设想应当首先采用其它办法使坦克停车。这些办法,可以是采用象前面提到的那种在路上放置“汤盘”的有效办法,也可以是在先头坦克履带内塞入地雷,还可以采用各种形式的壁障。然后再发射定向火焰雷。在这种情况下,敌坦克尚来不及倒车回逃,要命的6s钟时间可能已经过去,而发动机就会被迫熄火。然而,这些装置是否真的能象预期的那样顺利工作,确是值得怀疑,然而,在坦克周围所燃起的大火对坦克乘员所产生的心理作用,则不容低估。1942年6月,当入侵恐怖业已消失的时候,在英国各地已经设置了7000多个各种样式的火焰喷射装置,并且都已处于工作状态,其中所使用的油桶超过12000个,另有27000个油桶已经订了货。
滩头火焰堤是在这样的思想指导下建立起来的,这种思想就是:当登陆舰艇靠近滩头时,通过在海上喷洒液体油料并加以点燃的办法,就可以阻止舰艇登陆。它所使用的油料,是汽油和煤油的混合物。油料可以在水下管道内被泵离岸边几码远的距离,漂浮在海面上的油料用磷化钙进行点燃,但由于海浪、海风和海潮的影响很大,因此,往往难以达到预期目的,所以这项计划被放弃了,取而代之的是在海滩和登陆通道上设置滩头火焰堤。当时英国所设置的滩头火焰堤的总长已超过15 mi(24。1km),其唯一的目的是,在敌装甲车辆下船时将其消灭。那时,曾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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