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底金字》第64章


孩子抽烟,吞吐间也捎带着把抽烟的规矩与花活都迅速学到。例如吐烟圈,甚至吐烟棍;例如吃烟,用舌头和嘴唇合作,让叼着的烟头朝里入嘴,把烟闷灭;例如迎风点烟;例如一根火柴不点三根烟;例如掏烟、夹烟、弹烟灰和弹灭烟头的姿势;例如一根烟抽到底,烟头绝无湿感等等。总之看似简单的一个过程,其中之道还挺深。
五六年前,我曾见一骑小三轮的老头在街头和几个老太太发议论,话题听上去是某人刚患肺癌去世,岁数不是太大。老头一口京片子,底气十足地夹着国骂放话道:“都他妈说抽烟爱得肺癌,那是瞎扯。我打六岁抽烟,现在六十多了,什么他妈病也没得过。”看来北京孩子抽烟,作为一种现象,有更远的历史,并非仅见于六七十年代,但那时候是不是和六七十年代那样,抽烟能让孩子引为一种时髦的生活方式,就不得而知了。
第三部分:昨天的时尚酒量是这样练出来的(1)
烟酒之间,从名到实,都难分开。孩子充“酷”,两者中不管先沾上哪一样,离另一样就不远了。在六七十年代北京孩子的眼中,抽烟与喝酒,时髦的程度不分高低。对家长来说,两者尽管都被视为孩子不学好的具体表现,但也不能说一概而论。多数家长无条件地拒绝孩子抽烟,不分时间地点场合,哪怕是对拿烟头点炮这样堂而皇之的借口,也决不松口;喝酒则另当别论,半大孩子逢年过节时在饭桌上要求喝一小杯葡萄酒或啤酒,一般会被允许。甚至有的家长自己喝酒时,用筷子头沾一下白酒送进孩子嘴里,看孩子又苦又辣的感觉,用意无非是逗着玩。作家汪曾祺就对自己的孩子来过这一手。他的女儿汪明回忆说:
我最初对“爸与酒”的印象大约在我三四岁的时候,那也算是一种“启蒙”吧?说来奇怪,那么小的孩子能记住什么?却偏把这件事深深地印在脑子里了。
保姆在厨房里热火朝天地炒菜,还没开饭。爸端了一碟油炸花生米,一只满到边沿的玻璃杯自管自地先上了桌。我费力地爬上凳子,跪在那儿直盯盯地看着他,吃几个豆,抿一口酒,嘎巴嘎巴,吱拉吱拉……我拼命地咽口水。爸笑起来,把我抱到腿上,极有耐心地夹了花生米喂给我。用筷子指指杯子:“想不想尝尝世界上最香的东西?”我傻呼呼地点头。爸用筷子头在杯子里沾了,送到我的嘴里——又辣又呛,嘴里就像要烧起来一样!我记得自己无法可想,只好号啕起来。妈闻声赶来,又急又气:“曾祺!自己已经是个酒鬼,不要再害孩子!”透过泪光,我看到爸还在笑着。③
但是,从未闻哪个家长有过用抽烟来“逗孩子玩”之举。
孩子有了自觉的喝酒意识,一般要到上中学以后。与抽烟一样,最初也是受新鲜感的驱使,谈不上什么嗜好,顶多是想赶点时髦。孩子所以对酒好奇,除了汪曾祺那样的家长的言传身教,恐怕与他们接触过的各类文艺作品有点关系,像小说《水浒传》、《创业史》、《沸腾的群山》、《艳阳天》,电影《铁道卫士》、《渡江侦察记》、《铁道游击队》,样板戏《红灯记》、《智取威虎山》等等,里面都有或细致或诱人或壮观的喝酒场面。有个朋友当年在二中上学,他的一个同学酒后回家被家长呵斥,逆反心态大作,拿李玉和、杨子荣这样的英雄豪饮之举说事,和家长强词夺理。结果是父子混战了一场。这孩子天生是喝酒的材料,如今也奔五十了,前些年喝得肝出了毛病,住在医院里,已经这样了,据说吃药不用水——还得用酒往下送。
孩子接触酒,一般是从香槟、汽酒、葡萄酒、玫瑰酒喝起,这几类酒多少有些甜味,而且酒精度不高,喝起来也容易得到家长的宽允。当年,最常见的甜酒是四毛五一瓶的红葡萄酒(后来涨到六毛五)和七毛二一瓶的佐餐葡萄酒,包装简陋,瓶盖与酱油瓶子盖无异,铁皮垫着橡胶圈用起子开的那种,一般食品店都有出售。烟台中国红和通化葡萄酒属于国产葡萄酒中的上品,不仅名贵,还一般见不到,想喝这种酒,得等逢年过节往大食品商场奔。至于洋葡萄酒和如今流行的干红干白葡萄酒,则根本见不到。香槟和汽酒属于介乎酒与汽水之间的饮品,被正经喝酒的人打入另册,属于女人、孩子或视喝酒为受罪的男人的专用酒,那时也看不见国际汽车拉力赛,不知道香槟酒的一个主要用途是颁奖典礼上 ——获胜者先抱着瓶子乱晃一气,然后又乱喷一气。
啤酒是北京孩子喝酒的第二个台阶,虽说是苦味替代了甜味,毕竟酒精度有限,少喝点身体反应不大。那时还没有燕京和北京这两个牌子的啤酒,青岛和哈尔滨牌对多数北京孩子而言,也仅是听说而已。北京市面上的瓶啤牌子主要是天坛和五星两种,以天坛最多见,三毛多一瓶。此外就是散装的生啤酒,类似今天的扎啤。这种啤酒可以在饭馆里现买现喝,随意定量,最早是两毛来钱一升,一大海碗一毛。后来卖到一毛钱一杯,四毛钱一升,盛在白色塑料容器里;也可以用暖壶、塑料桶之类的容器往回打。夏天,散装啤酒最被孩子青睐,解渴刺激两不误。
烈性酒不为北京孩子所特好,但也免不了沾两口。六七十年代,著名的八大名酒都不易买到,茅台八块一瓶,竹叶青也得三四块。过年过节、内部渠道、托外地亲友是买这几种酒的前提。孩子抽烟讲究,喝酒则随遇而安,最常见的是喝二锅头,记得是一块七一瓶,属物美价廉的粮食酒。此外还流行过一阵子青梅酒,八九毛一瓶,顾名思义就是用青梅泡白酒,绿色,给孩子的感觉是不如纯白酒那样劲头猛烈。和啤酒一样,白酒也有散装的出售,副食店里摆着酒坛子,论两卖,八分、一毛、一毛三、一毛七……各种档次的都有,用提子舀。常年打酒喝的都是些酒腻子之类的老炮,在商店碰见孩子打酒,不是替他酒鬼老爹跑腿,就是偶尔凑凑热闹。大一些的,例如十六七岁的孩子扎堆喝白酒的现象,也难免。
第三部分:昨天的时尚酒量是这样练出来的(2)
这三类酒之外,像南方的黄酒,欧洲的洋酒,日本的青酒,韩国的米酒,苏联的伏特加,都属于多数北京孩子听说过没喝过的酒。
那时北京还有一些纯粹的酒馆,一般只零售白酒,规模小,结构简陋,下酒菜也没几样,是板爷之类的人物去的地方,北京孩子名曰喝酒,实则连吃带喝,小酒馆里轻易见不到孩子。北京孩子的“酒桌”,大体设在这样三种地方:家里、饭馆、公园。
在家喝酒,要选择合适的机会,还要看居住环境。住平房、筒子楼或一家住两个单元,孩子在家干什么,受父母干扰的程度相对要小。我们上中学时,其他班有个住在政法干校的同学,他的两个哥哥当时一个在外地,另一个在北医工作,平时住宿舍。家里是两套房子,四楼的一居室父母住,二楼的两居室他和他姥姥各占一间。他住的屋子大约八九平方米,有一张单人床、一个写字台和一个书架,关起门来自成一个世界,是地下喝酒的佳境。他不时约一二同学或院里的“知己”来家聚饮。一般是下午放学后分头去采购。酒是红葡萄、佐餐这样的甜酒,有时候也用暖壶去饭馆打两升啤酒。菜是一些熟食,如小肚、猪头肉、粉肠、红肠之类,买切好的盛在玻璃罩子里的那种,用草纸一包,装在书包里。晚上七八点钟,约好的同学摸到他家,台灯一开,报纸一铺,把包着熟肉的油浸浸的草纸一摊,香味扑鼻,都忍不住先下手抓几片往嘴里塞… …这种就着暗色灯光边吃边喝边聊的氛围,在他们的记忆中,是一种可以伴随一生的享受。说起来代价并不算太大,一瓶色酒或一暖壶啤酒不过七八毛钱,粉肠四五毛能买绕着圈的一根,猪头肉九毛钱一斤。一两块钱就能让几个孩子痛快一个晚上并且回味几十年。沈小农曾提起过的一件事也是一个佐证。70年代初,他从云南兵团回北京探亲,下了火车进家们撂下行李后,就步行从雅宝路到八面槽的清华池洗澡,途径金鱼胡同的一家副食店,花四毛五买了半斤猪头肉,左手托着纸包的肉,右手一片一片往嘴里放。没走多远,离浴池尚有一段距离,半斤猪头肉就下肚了。那种感觉形容起来就是一个字—香!当年,一些家庭的孩子上中学后,一般一个月能从家长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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