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海备忘录》第41章


1950年12月3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干部部在向毛泽东和刘少奇、朱德、周恩来的工作总结报告中提出了把“研究军衔的准备工作”列为1951年的工作任务。
1951年2月10日,中央军委下发了“关于干部评级工作指示”,这个指示提出,评级工作可为今后实行军阶制度,这为军衔制的实施奠定初步基础。
然而,在军衔制的酝酿过程时,抗美援朝战争爆发了。为了邻邦,也为了自己家园不受侵犯,共和国军人再次拿起枪,进行伟大的抗美援朝战争,为此军衔制的问题也就暂时搁置起来。在战争中,中国人民志愿军凭借着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积累起来的战争经验,以自己的血肉之躯和朝鲜人民军一起,以十分落后的武器装备打败了装备精良的美国侵略者。中国人民志愿军再一次创造了战争的奇迹。作为战争的总指挥,彭德怀得到了世界军界的赞扬。在这次战争中,最高指挥官彭德怀也再次感到了中国军队实行正规化的必要性。而实行正规化,就必然要在军队内部实行一系列的改革,这就包括在军队内部实行军衔制。
……
1951年国庆节的晚上,彭德怀在指挥中国人民志愿军回击美军的“秋季攻势”的间隙中,给毛泽东发去一封电报,在电报中提到“我人民解放军来自各根据地,许多具体制度不一致,目前统一教材、编制、纪律、内务规则、礼节已非常必要。长期无官阶制度,一时评定官阶是困难的,目前宜采取过渡办法,规定职务识别,在目前战斗中已感必要。”
1952年4月12日,彭德怀因病回国,在北京医院接受了前额肿瘤的手术治疗。5月初,彭德怀病愈出院,他本想再回到前线,但中央要他留下来主持军委日常工作,担任总参谋长。
彭德怀走马上任,便开始对着手军队的改革问题,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实行征兵制度、薪金制度、军衔制度和勋章奖章四大制度。
对于实行“四大制度”军委还特意召开了准备会议,会议还是由彭德怀主持,参加会议的中央军委成员对党中央决定在军队实施“四大制度”都非常高兴。有人在会上发言说:“新中国成立以后,军队同外国的来往一天天多起来,没有军衔实在不方便。1951年开始在板门店同美国人谈判,人家有军衔,我们没有军衔。为了和对方平起平坐,叫某某将军、某某上校,往后总不能一直这样干吧?”
1952年冬,军队有关部门根据中央军委的指示开始着手进行军队军衔制具体实行的方案策划工作,并很快于1952年11月26日拿出了方案,由总政干部部向毛泽东及中央军委呈上书面报告。这份关于军衔实施的方案是,军衔设六等十二级。“六等”,即:帅、将、校、尉、军士、兵。“十二级”,即:元帅分三级:大元帅、国家元帅、兵种元帅。将官分四级:上将、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分三级: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分四级:上尉、一级中尉、二级中尉、少尉。军士分四级:准尉、上士、中士、下士。兵划分二级:上等兵、列兵。
这个方案因为是在苏联顾问卡苏林的参与下制定出来的,所以军衔等级基本上也是苏联军衔制的一个翻版,略微与苏联有所不同的是,在上将军衔中多了一个“准上将”。尽管苏联的军衔中没有兵种元帅一说,但在苏军的军衔中,苏军的大将与兵种元帅是同一个级别的,所以,这个方案基本上是照搬了苏联的办法。
对这个方案,当时,总政干部部提出,在“少将与上校之间拟有必要增加‘准将’一级”,总政干部部提出的主要理由就是,我军当时的现状是,军、师干部共分六个等级,即正军、副军、准军、正师、副师、准师。在这样情况下,就会出现一种“将较弱的军长和副师长合并为少将一级,在这一级内存在的悬殊很大”,这对于我军的现状来说是一个很大的矛盾,而能够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就是在我军的军衔系列中设置“准将”。
但这个充分酝酿的设想,却遭到了苏联顾问卡苏林的反对。因为当时的苏联军队,少将下面是上校,苏联军队中的副师长通常就是上校。这样,如果我军设置了准将这一军衔,那么,在我军副师一级的军官就可以被授予准将。也就是说,本来与苏军同等的我军副师长,按照这个方案就可能高于苏军的同等军官军衔。这样,在与我军的交往中,苏军的副师长就低于我军,对于苏联军官是不利的,所以卡苏林坚决反对。
由于苏联军事顾问在当时的中国高层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使得1952年搞的第一方案没有被实施。
推倒重来,1953年中央军委又不得不重新搞了另一套方案,这个新方案称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解放军军衔条例(草案)》。这个草案是在第一个方案的基础上制定的,在这个方案中充分考虑了苏联方面的意见,同时也参考了当时的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的军衔制度,并结合当时我军的具体情况,在少将与上校之间增设了一个“大校”军衔,这个方案基本上满足了几方面的需要。同时在新方案中,把在第一方案中称作“上将”、“准上将”的军衔分别改称为“大将”、“上将”,这样在将官系列里,就形成了大将、上将、中将、少将,在校官系列里就有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的设置。对于尉官系列,第二套方案也做了较大的调整,原来在第一方案中被称为“上尉”、“一级中尉”、“二级中尉”的军衔,在第二方案中被改为“大尉”、“上尉”、“中尉”,同时保留原方案中的“少尉”军衔。准尉以下的军衔基本上沿用了第一方案中的叫法。
在中国军衔方案被制定出来不到一年后,军委高层领导再次把军衔问题提到了议事日程上来。
从1953年12月至1954年年初,在北京召开了一个长达55天的军委高级干部会议。这是一个对军队有着重大的划时代意义的长会,会议的中心就是要对中国的军队实施大的改革,几百名中国军界的高级领导齐聚在这里,他们要通过这次会议为中国军队确立一个总的发展方针和总的任务。在这次会议上,中央军委明确提出了要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实施军衔制、干部薪金制和义务兵役制三大制度。
彭德怀在给毛泽东的报告中说:“军衔主要是确定每一个军人在队列中的地位和职权,以便按职责条令的规定,履行职权,同时又是国家给予军人的一种荣誉,以鼓励其在军队中的工作和上进心。”
这次会议之后,又经过充分的准备,1955年1月,中央军委发布了《关于评定军衔工作的指示》,对军衔评定工作给予了政策性的规定,于是,在全军从上到下开始了给每一位军人定职定衔的工作。
在此基础上,1955年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由毛泽东签署命令,在全国公布实施,这个条例规定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的条件、来源、军衔、奖励、权利和义务、预备役等问题,同时宣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将于1955年10月1日开始实行军衔制度。
第二部分 中南海新生第47节 八大元帅授衔怀仁堂(3)
但是,在具体实施中的军衔又与1953年第二方案不完全一样,最大的不同是为了解决副排级干部的授衔问题,在原来军衔的基础上又增设了一个“准尉”军衔,这个“准尉”军衔本来是准备过渡一两年再取消,这个原本被当做临时性的军衔,却在第二次授衔被取消的时候也没有消失。也就是说,“准尉”军衔实质上成了第一次授衔的一个正式的军衔设置了。
那么,1955年的军衔方案就成为六级二十等,即:元帅: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将官:大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准尉。军士:上士、中士、下士。兵:上等兵、列兵。
在最初的方案中毛泽东被推为大元帅。毛泽东坚辞不授,毛泽东为此说了一句话。周、刘、邓在初步方案中曾是元帅,但他们拒绝了这一荣誉。然而,有人却因授予的衔低,便扬言“我要把那牌子挂到狗尾巴上去!”毛泽东为此又说了一句话。一个个细节秘闻首次披露。
军衔是军人职务等级的称号,是军人身份的标志,是军人功绩的记录。做为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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