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清朝的人们》第28章


多”,他的臣子也说这里“旗民杂处,商贾聚集”,因而民事案件增多,于是每年向吉林派出满、汉科道官各一名,进行纠察(《八旗通志》卷四十四)。又为加强对汉民的管理,决定在吉林设立专职民政长官,于1727年在吉林乌拉建立永吉州,于白都讷设长宁县,宁塔建泰宁县。这些州县设立后,人口统计数字相继上升。永吉州1731年人丁1470丁,1734年即达2186丁,三年之间增长近50%。长宁县1733年人丁179丁,次年为201丁(乾隆元年《盛京通志》卷二十三)。1734年盛京几个大州县的人丁是:锦县12239丁,宁远州7546丁,辽阳4539丁,承德3469丁,开原2439丁。永吉州以新立之地,人丁直追开原,可知其人口增加之迅速。这种发展趋势,使得清朝在坚持封禁吉林政策中,执行时有所松动,即已经到了那里的汉人,有了家业,不再当作非法移民强迫回籍,于是向政府申报户口的人员大幅度增多。永吉州在三年内多出近一半人丁,大约就是这样出现的。1750年清廷决策:
宁古塔及船厂工商佣作人等,不下三四万,有业可守,未免难迁,如果情愿入籍,应分别纳粮、纳丁,随宜安插。(《清高宗实录》卷三五六)
这里说宁古塔和吉林城有汉族商人和农业、商业佣工三四万人,已不是一个小的数目。但是吉林面积大,虽然人口总数有了增长,密度仍很小。据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赋统计》,1791年吉林人口密度为0。20口/km2,为全国21个省、特别行政区的倒数第一,与人口密度最高的江苏的332。38口/km2,无法相比,连新建的巴里坤乌鲁木齐地区也有0。40口/km2的密度,吉林却只有它的密度的一半。1812年,吉林人口密度上升到0。41口/km2,依然在各省区中属末位。正是因为这样的情形,嘉庆帝在1817年说“吉林土膏沃衍,地广人稀”(《吉林外纪》卷十)。不过,应该说18世纪上半叶吉林人口有了较大幅度增长,在吉林城、宁古塔、白都讷尤为显著,但总体上说,人口密度仍极其微小。
说明了吉林土著和移民、人口状况及变化,现在归纳一下它的居民民族构成和移民社会的特点。清初吉林居民,有原来的土著和新移民,这中间有属于满—通古斯语系的满洲人,即编入八旗的满人,赫哲、锡伯、瓜尔察等族人形成的新满洲,姓长制下的赫哲、飞雅喀等族人,编入八旗的蒙古人,说汉语的汉军旗人,还有汉人、朝鲜人和信仰伊斯兰教的回族。从民族上说,新满洲、八旗汉军、八旗蒙古,都属于满族共同体,均为满族。
满族是土著,吸收新成分,定居意识强,所以清初吉林
满人居于人口构成成分的多数。在17世纪尤其如此,吴桭臣在《宁古塔纪略》里说:“凡各村庄,满洲人居者多,汉人居者少。”又说宁古塔“无商贾往来,往来者惟满洲而已”(《宁古塔纪略》)。18世纪上半叶有了变化,汉人移民增多,吉林城附近尤明显。统观清初全貌,居民以满族为主,汉人次之,朝鲜、回族稀少。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移民不断涌进,在土著本来人数绝对量不大的情况下,移民对居民成分的构成,对社会生活的影响与日俱增。而且进入满族共同体的汉人、蒙古人、锡伯人、瓜尔察人、赫哲人,总还保留他们原来的民族文化的一些成分,与老满洲有很多不同,所以清初的吉林社会是以满族为主体的多民族的移民社会,因而产生相应的社会特征,需要给予充分的注意。
世态剪影(三)第17节 移民开发吉林经济(1)
清初吉林有丰富的农牧业资源,但社会经济却很不发达。流人方拱乾说宁古塔四处都可以耕种,只要你愿意开垦,“一岁锄之犹荒地,再岁则熟,三四岁则腴,六七岁则弃之而别锄矣”。可见处女地多,又很肥沃。问题是要进行垦种,所以方氏指出“地贵开垦”(《绝域纪略·土地》)。吉林三宝人参貂皮乌拉草为人所熟知,不必说了,在清初垦辟之前,野生资源极富,民谚“棒打獐子瓢舀鱼,野鸡飞在饭锅里”(民国《双城县志》卷十五),是极生动的描述,摆在人们面前的事情是如何去发展生产。
清朝政府重视驻军的生产,康熙帝于1682年巡视吉林后指示注意农事,劝勉兵丁,“使勤耕种”(《清圣祖实录》卷一○二)。军队农业生产的办法有两种方式,一是按八旗组织,生产粮食;一是专门建立官庄,用汉军垦殖。到18世纪30年代,这两种方式垦田139435垧,约合13943。5顷;另外台站役丁垦地24684垧。官庄组织办法是每庄壮丁10名,每名每年向官府交粮,起初是12石,另交草300束、猪100斤、炭100斤、石炭300斤、芦100束,后来改为交粮30石。也就在这时,将部分台站和官庄的垦田31782亩改为民田,照民田人法向政府纳税。其实,这是民人向军队渗透,代官兵垦种,至此政府承认这部分民人的垦种权利。这种民人是汉人私自移徙来吉林的。
清朝政府往往把流放人口赏给满洲、新满洲为奴隶,还有人到关内贩来奴婢,这些奴隶有的被用作农业生产,所谓“宁古塔多业农贾”,“农则无算,而奴为多”(《柳边纪略》卷三)。这些奴隶会利用汉人的农事经验进行生产。流民和流人进入吉林,把汉人的农业生产技术带来,在自身生产的同时,传授给满洲土人。流人到吉林,为维持生活,就其所长,“黍稷自耕耘”(陈志纪《塞外岁暮枕上作》)。流人、流民很快改变宁古塔的生产面貌,原来此地不种粮食,“迁人比屋而后,黍稷菽麦以及瓜蓏蔬果,皆以中土之法治之,其获且倍”(《域外集》)。前述18世纪30年代纳税的民田31872亩,到1748年增至454055亩,为原额的14。29倍,增长速度惊人。这主要是清朝政府在吉林设州县认可流民垦荒的结果,如1727年设永吉州,时有粮田14061亩,1734年增至27213亩,还有一批尚未达到纳粮年限的新垦田没有计算在内,所以实际垦田要比纳税田多。流民初到吉林,没有居
住权和认垦权,依附于旗人,充当其佃户,受其控制,所谓“流民多藉旗佃之名,额外开垦,希图存身,旗人亦藉以广取租利,巧为庇护”(《清高宗实录》卷三五六)。1726年清政府允许佃户向政府登记纳粮,“不许原主侵占”(《八旗通志》卷十八),有利于汉人移民的垦种。在流民作为佃户时,与其旗人田主,必有农业经营方式和耕作技术的交流,对促进当地农业生产整体的水平提高必有好处。成百上千的流民进入深山密林偷刨人参,因为人多时间长,自带粮食不足食,逐渐学会分工,一部分人采参,一部分人种地,增产了粮食。旗人也因采参不足以维持生活,需要学习种地,于是从汉人那里学到技术。满人精于狩猎。八旗官兵四季从事捕猎,有多种方式:小围,当天或二三日内来回;秋天打野鸡围;十一月打大围,一去二十多天,按八旗各据方位,缩小对野兽的包围圈,合围之后,没有将令不许擅自射猎;十二月底举行年围。冬至时期,令士兵到各山野烧荒,以便来年草木长得更加茂盛。端午节后派人统一牧放马匹,为逐水草,常去几百里以外,到七月马肥始返回住地。军士捕猎,大体上采取平均分配的方法。康熙帝指示,“所获禽兽,均行分给”,分配前要注意通知贫人,以免遗漏(《清圣祖实录》卷一○二)。满人狩猎技术高明,很能跟踪禽兽,必捕获方休,汉人见之,惊叹不已。吴桭臣说满人“最善于描踪,人、畜经过,视草地便知,能描至数十里”(《宁古塔纪略》)。三姓副都统辖区的满人,基本上以渔猎为生,以生产貂皮和东珠为上品。汉人到吉林,向满人学习狩猎,如流人陈志纪《宁古塔春日杂兴》中所诵:“从人学射猎,驱马试讴吟。”
吉林幅员辽阔,各地生产状况不一,发展也不平衡。19世纪20年代问世的《吉林外纪》描叙各地经济与民风情形是:吉林乌拉人“务农敦本,以国语骑射为先”;宁古塔人“耕作之余,尤好射猎”;珲春“旧无丁民,亦无外来民户”,“捕打海参海菜为生,少耕作”;白都讷人“好骑马,常于马上掷木棒,捕野兔山猫,百发百中”;三姓人“善骑射”;阿勒楚喀(今黑龙江双城)人“尚耕钓,素称鱼米之乡”;拉林人“务农之余,熟娴骑射”;双城堡“旗丁娴熟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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