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丫丫的能不能不要破坏分别的气氛,我好不容易培养出来的情绪好不好?”赫本翻了个白眼,说道。
“什么啊,你居然如此没节操地不让我借助你家?”碧昂斯狠狠拧了一下赫本的耳朵,赫本依依呀呀地叫了一阵,这妞下手真是没轻没重啊。
赫本听得愣了愣,这家伙不是和她来道别的?她瞬间反应过来,大笑着再一次抱住她:“废话啊,我怎么可能会赶走你,本来还想着你这么没情意,我结婚你都不来参加呢,我可是要在多格州扎根了,和这繁华热闹的真火城说声再见,暂时回不来了。”
赫本欢喜地搭着碧昂斯的肩膀,这位从紫夜郡跟着她一路出来的闺蜜,一直都对她不离不弃,从来就没有质疑过她,并且帮她管理着大批的金钱,有的时候赫本常常想,她这辈子能认识碧昂斯,真是太幸运了。
损友,也是挚友。
“你这混蛋,我在蝴蝶郡的时候召唤了你多少次啊,你统统都说不来,伤我的心啊”赫本故意装着受伤的状况,趁机将她刚刚拽她耳朵的仇报回来。
等一等……赫本一回过头来,想起一件事情来,斜着眼睛看碧昂斯说道:“你,这回跟着我去蝴蝶郡,不会是因为想要躲避某人吧?嘿嘿嘿,我貌似猜对了?果然啊果然,罗明还真是锲而不舍啊,随让他的样子不怎么样,不过也算是有点对上你的口味是不是,像他这么坚忍不拔的家伙也不多了嘛。”
碧昂斯偏过脸去,被她越说越心虚。看着她的脸色,赫本是越发肯定了自己心中的想法,不过罗明居然能够将碧昂斯逼得和她一起去蝴蝶郡,到底是用了什么手段呢?貌似很厉害的样子啊,改天可以打听一下。
不过碧昂斯要是完全没有心思的话也不会是这个反应啊,赫本想着想着,便看见远处威仪的皇宫城墙里走来一队整齐的骑兵,全身都穿着黑甲,但是领头人却是松松垮垮地穿着一件轻甲,金色的长发随意披散着,将重剑抗在肩膀上,对着赫本笑了笑:“小丫头。”
史黛拉赫本心中惊喜,史黛拉已经利落地翻身下马,给身后的所有骑兵下了指令不动,走了过来撞了一下赫本的肩膀,说道:“有钱的家伙,别想着我会给你送一份贵重的结婚礼物啊”
赫本看了看史黛拉,又看着后面一排黑骑兵,哭着脸道:“你这样子,别人还以为我是被押解出城的呢。”
“哈哈哈,我还是特别好心地将我的队伍拉出来遛一遛给你壮一壮声势,怎么说你也要接手雪狼军团了嘛。”
后面的一群人微微有点汗颜,他们的队长还真是有点任性啊。
“我说,你每次回来一趟都拐走一个美男,下次我还是让陛下限制你进入真火城好了。”虽然话是这么说着,史黛拉的眼神中还是对赫本有着不舍,她可是当初给她很看好的小丫头呢,自己可是一早心中猜到了曼斯最后会钟情于她的,结果兜兜转转,他们还是在一起了。
“我已经很少来真火城了好不好。”赫本不停地瞅着城门那边,曼斯那家伙怎么还不来?慢死了。
看着赫本不停地注意着城门那边,史黛拉调侃地说道:“果然是不一样了,我看那家伙等得也很心急嘛。”
她一挥手,本来堆在一起的黑骑兵便散开,曼斯骑着一匹白色的高头大马,浅栗色的头发非常柔顺,在阳光下折射着点点光芒,白色的礼服,白色的手套,身材颀长,下巴微微地抬起,就像是第一次在杜高的生日宴会上见到他那样,只是那双琥珀色的眼眸中所散发出来的光芒,不再桀骜而冰冷,而是充满了柔和的,温暖的笑意。
“真是够慢的。”拉斐尔勾起唇角调侃,一手托着下巴,靠在马车的门边,笑嘻嘻地说道。
城墙上,杜高看着远去的身影,略带自嘲地笑了笑:“这下子,似乎清静了很多。”
史黛拉笑嘻嘻地凑上去说道:“陛下,你是觉得有些寂寞了吧?”
“不要揭穿我啊……哈哈。”杜高挥了挥手,对着远去的那些人。
“骑马有意思吗?”赫本一手伸出窗外,对着骑在马上的杜高说道,“来啦来啦,坐马车里面啦,我们来玩纸牌哦,那东西很有意思,保证你会爱上他的。”
赫本诱惑地说道,拉斐尔一听是要玩纸牌也来了兴趣,跳着眉头对杜高说道:“别装正经了,外面多冷啊,谁输了谁一个月谁床底下啊……”
这打赌还真是有点让人无语啊,好像当年迦兰是睡过床底下来着?那是什么时候呢?什么时候呢?好像某人还来爬床来着呢……
杜高冷哼了一声,却是中了激将法,说道:“来就来,你是准备好了一个月睡床底下了吗?”
“没有,我只是准备了同希瑟和威尔一起去挤赫本的大床。”
“希瑟是谁?威尔是谁?”某人的眼睛斗志已经熊熊燃烧了。
“啊哈,那种小事就不要计较了啊。”糟糕,忘记和他说家里还有两个男宠了,管他它呢,反正已经把他拐上了贼船了,还想反悔?没可能了哦
卷一 败家女的崛起 后记:相濡以沫,或者相忘于江湖——总难两全,才是人生
后记:相濡以沫,或者相忘于江湖——总难两全,才是人生
我一直在想,什么样的结局是圆满的结局,是让赫本将所有的美男都收了?又或者赫本学成,变成像是师祖大人那样的强者,征服一切。
其实本书最开始的构思并不是这样的,只是写着写着有些偏离了,于是将之拐回来的时候发现好像这样也不太对啊。某赫很纠结,但是有一样,我坚持着初衷。
本文虽np,却并没有将出现的美男都收了进去,我觉得三四个就差不多了。可以说,本文人气最高的应该是月光无疑,但是某赫并没有将之完全归入赫本的后宫,其一是因为他的身份问题(作者是上帝,肯定有办法解决的,但是并不想解决),我觉得,某些人适合相濡以沫,某些人更适合相忘于江湖。
曾有人问我,比起圆满,更钟情于缺憾吗?我想在我的认知中差不多是这样的,有缺憾的,才是人生。就像是人心的复杂,因为每个人的心中对一件事情都有自己的看法,这样子才有意思不是吗?
当然本文只是一篇不负责任的y、y小说,于此说的只是我个人的总结至此罢了,将之归类于一点牢骚之言,看过就好。
本文确实也有被新书拖累之嫌,所以某赫在三月的时候想,是要暂时停下来写新书,还是直接给了结局,这是一个问题。但是某赫保底的坑品还是有的,那就是不tj。因此决定,还是要坚持写完。对此某赫森森佩服自己,在没有任何的存稿下,一天从七千字写到了一万二,速度狂飙有没有?《一妻》的成绩要比这本好,某赫也不得不在两本之间做到平衡的取舍,毕竟,正像是书友说的,这本也是投入了很大的感情的,每本书都是作者的心血啊。众口难调,某赫也坦然接受拍砖,客服关系中有一条说的是,顾客来投诉,作为经销商还是很开心的,至少还有给你改正的机会,有些顾客是心中抱怨却一言不发,那给某赫连改正的机会也没有了。某赫的准则一般都不改文,更愿意在下次更加努力。《亡后》是去年的六月中上传的,在这九个多月中,某赫都没有断更的良好记录,完成了一百四十多万的字数,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还是比较欣慰的,不知道诸位意下如何?比起大神来,某赫觉得自己最值得安慰的事是,我还很年轻,哈哈,有很多进步的空间,当然这也是一个明显的缺点,不过可各位书友在起点一点一点从一个新人爬到了现在,某赫还是乐大于悲的。
关于番外,这个东西某赫是很钟情的(切,因为写起来轻松简单吧?)。其实本文的基调是欢乐的,某赫写《亡后》的时候其实心情实在是很苦逼的,那里面的圈圈绕绕,我不想吐槽自己,不和别人比什么,每次有进步就好,如此安慰自己,下个路口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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