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精当道 下卷 醒掌天下权》第11章


却听那叶恒轻咳了两声,慢声道:“话说从前有个地主,雇了两个长工。因为他非常爱听吉利话,便特意给他俩重新取了两个好听的名字:一个叫‘高升’,一个叫‘发财’。正月初五早上,地主要迎财神,说吉庆话。天还没大亮,他就怪声怪气地喊:‘高升!高升!’高升住在楼上,一听地主喊,便赶忙答道:‘下来了!下来了!’地主一听,怒气填心,又不能说什么,只好再叫:‘发财!发财!’发财住在马圈里,那儿没有窗子,睁眼一看,到处都是黑糊糊的,以为天还早,便高声答道:‘还早,还早!’可怜的地主,气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其实说起来,笑话并不算好笑,况且叶恒也不是那种会讲笑话的人,只是凌飞看那样一个一脸沉静的人,正正经经地讲笑话,不由感觉有趣,便轻笑了笑。
“你总算笑了。刚才……我很担心。”叶恒长吁了一口气,轻声道。
凌飞的笑意凝住,看向那人,却见那人眼里,正含着万千的担心,看着自己。
原来,他竟是因为自己刚才的感伤,这才说着自己并不擅长的笑话,逗自己开心。
想到这个,胸臆间那最后一丝感伤,也尽数散了去,只觉有一股暖洋洋的感觉,缓缓从心间,向四肢蔓延开来。
心情不再沉重,身体不再僵木,整个人都觉轻灵了起来。
他现在已经知道了,这个世上,除了母亲,还有别的人,会因为他的愁而愁,喜而喜。这样的感觉,如此美妙,令人贪恋。
凌飞与叶恒的“眉目传情”,远处,他的那些情人,自是看在眼里,只差没气炸掉。
“那家伙,真的不能不管了。他对飞儿打的是什么主意,是个人都看得出来。”
灌下一杯酒,司空惊云淡淡道。
“可是,要怎么管呢?杀了他?肯定不行。威胁他不要跟飞儿来往,让他离飞儿远远的?想来也不太可能。我可不认为叶恒是那种会接受威胁的人。除此之外,还能有什么好主意,可以阻止他讨好飞儿?”
东方默束手无策地道,显得相当地焦虑与不安。这种不安并非空|穴来风,他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总觉得凌飞的态度有些奇怪,跟以往收纳床伴的态度有些不太一样。而这种不一样,正是他焦虑与不安的来源。总有一种感觉,他在失去什么。或者说,他将要失去什么。这种让他觉得有些恐怖的猜想,令他在面对叶恒这件事上,再无可以思考的理智。
“比讨好谁不会?大不了,我们比他更讨好飞儿便是。虽然做起来有些丢人现眼,但,为了飞儿,也只好脸皮厚一些才行。否则,我还真怕会生出些事端来。”
南宫墨呡着酒,皱眉道。
其他两人,听了他这话,俱是点点头。显然认为,在目前的情况下,唯有同样讨好凌飞且比叶恒更加讨好凌飞,才能让凌飞的注意力从那个劲敌身上转开。
可是他们忘了一点。
讨好这种事情做起来,是需要有心才能打动凌飞的,因为凌飞不是傻瓜,是真心待他好还是只为讨好而讨好,他是能很清楚地分辨出来的。毕竟,如果你没有喜欢上你身边的这个人,你又如何知道他最想要的东西是什么。也许,你给了他全世界,他其实不过想要你的一个拥抱。
于是第二天,凌飞便发现这个世界变了——变得异常的奇怪。
第七十四章
首先是晚上。
今天晚上是南宫墨和司空惊云陪他。
古人不同于今人。今人有电视计算机晚上娱乐多多,自然睡得晚,只怕,比起古人,连房事也要少上许多。
可古人晚上的娱乐少得可怜,赏月得有月亮才行,至于歌舞又非一般普通百姓用得起,所以古人晚上最大的娱乐,莫过于颠鸾倒凤。
虽然南宫墨和司空惊云有欣赏歌舞的本钱,但比起与凌飞共效于飞,吸引力自是要小得多。
于是晚饭过后,凌飞便被两人连哄带骗地哄上了床。
做的时候,凌飞虽觉今晚的两人,似乎比往日要待他更体贴更周到些,但却不及事后的反应。
“好飞儿……”
三人一阵颠来倒去的折腾过后,彼此都觉得今晚可以到此为止了,于是凌飞便在激|情平复之后,起身,准备叫下人打水来净身,正在此时,却被那司空惊云唤住了,紧接着,被搂进了他的怀里,听他柔声道:“飞儿累了,不要去了,且歇着。”而后又听他吩咐南宫墨:“南宫墨,你去唤人打水来吧!”
“那你呢?”南宫墨冷冷打量他横过凌飞腰间的手,反问。
却在看见司空惊云使眼色之后,转口道:“好吧!我去唤,你唤我唤,都一样……”吵架的事,目前不宜进行,私下解决比较好。
于是那凌飞便愣愣地看着南宫墨开门让下人送热水,等下人送来了热水,司空惊云又止住了他要下地洗澡的意思,而是边温声说他要帮他洗边将他“抱”进了木桶里,真的帮他清理起身体来。
而一旁本来含笑看着司空惊云表演“怜香”本事的南宫墨,看那司空惊云还真的帮凌飞洗了起来,于是,在凌飞惊讶至极的目光下,也加入了进来,帮起凌飞来。
凌飞原想他们是还想要,所以提出要帮他清理身体,于是便答应了。
可是很怪异的,那两人虽吃了他无数豆腐,但最终却没再要他,只将他认真打理干净了,并且还当他不会走路似的,又再次将他“抱”上了床,连路都不用他走,最后更是体贴万分地替他盖上了毯子,说是莫着凉了。紧接着,司空惊云和南宫墨也洗了个澡,这才搂着他睡了,空留觉得奇怪的凌飞。
要知道,南宫墨和司空惊云,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世家子弟,所以侍候人的事,他们基本没做过,除非是他们还想要,才会借着为他打理身体,增进些情趣,若真像今晚这样,只是帮他清理身体,并无他意的事情,还真是从未有过(以前都是各人洗各人的)。所以凌飞会觉奇怪,也自是在情理之中。
然而,若说此事不过是件小小的事,自己用不着大惊小怪,那么,接下来所发生的那些事,凌飞就绝不认为是自己少见多怪了,因为很明显,那些事,确实称得上很怪,至少对这群人来说,的确很怪。
却说第二天早上。
睡意朦胧间,凌飞便闻到了一股清香,打开眼看时,却见桌上摆着一盆开得正盛的兰花。──兰花正是他最喜欢的一种花,只是他不太明白怎么会出现在自己的房里。除了那十二只狼外,没人知道他喜欢兰花了,所以,应是那十二人搞的鬼。只是,搞这些东西做什么?
正疑惑间,却见南宫墨过了来,道:“飞儿喜欢吗?我昨晚派人,专门从云州运过来的。”
云州,也就是凌飞出江湖时所呆的那个州,土壤气候均适宜兰花的生长,是以,云兰天下闻名。在凌飞的那个小山谷里,就杂生着许多野生的云兰,若论其质,丝毫不比人工栽培的差。也因为从小就住在那种环境里,所以兰花才成为凌飞喜欢的一种花。
“你……你派人运这个过来干吗?”凌飞吃惊得半晌说不出话来。
要知道云兰很贵的!而且看眼前这盆云兰,显然是个中上品,只怕没个千两银子,是拿不下来的。
“别问运过来干吗,只说你喜不喜欢吧!”运过来干吗?当然是为了讨好凌飞,不过,这个原因,南宫墨是傻了才会说。
凌飞看了,点点头,道:“挺喜欢的。”喜欢那花儿。
不过,南宫墨没去深想他的话,听凌飞说喜欢,便松了口气,淡淡笑道:“飞儿喜欢就好。”
下床,洗漱完毕,正要到前厅用饭,却见司空惊云和东方默各端着一个托盘过了来,道:“今天没你什么事,别去前厅吃饭了,你不是挺讨厌看到那些武林人吗?那我们就在这儿吃吧,瞧,饭菜我们都端过来了。全是你爱吃的菜。”
凌飞见他们将饭菜都弄来了,便将本来意欲前往大厅的念头去了,四个人,围着桌子,吃将起来。
“飞儿,这个给你。”
东方默给他夹菜。
凌飞心中惊疑不定,不明白这些人搞什么鬼,只默默接受,想看看他们到底要做些什么。
席间,几人不停地给他夹菜,直到他说不要了,这才停止了这种诡异的行为。饭后,凌飞正要出去走动走动,却被司空惊云拦住了。
“怎么?”
“这几天好生无聊,飞儿一定闷坏了,今天带你去一个有趣的地方,散散心去!”
看向南宫墨和东方默,俱是一幅期盼的样子,于是凌飞便点头,道:“也好。”
第七十五章
出庄,入城。
青云山庄虽位于青州与云州的交界处,但从地理位置上来看,还是属于青州的。所以眼下他们去的这个小城,便是青州辖下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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