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匪的历史》第34章


窈推降某钦颉! ?br /> 海盗一般以沿海地势险要、舟楫方便的沿海岛屿为巢穴,如为害南中国海二十余年的海盗吴品三、陈顺、曾伯崇,就盘踞在闽粤之交的南澳小岛上。渤海匪盗傅瑞五、窦同义、李景文、陈二虎等部则占据浅海滩涂,活动区域沟汊交错,沼泽连片,芦苇丛生,人烟稀少便于出击和隐没。湖匪则主要是在内河湖泊港汊里作案,如太湖、巢湖、洪泽湖、微山湖、洞庭湖、鄱阳湖等,皆水面辽阔,地形复杂,又系交通要道,是土匪活动和隐藏的好去处。他们或终日泊于水上,或占据湖中小岛,也有的藏身于湖边的隐秘之处。
至于各地土匪具体的居所,则难以强说有什么统一的特色,此处从略。
4、出行
最后,我们来看一看土匪“行”方面的特色。东北平原、华北平原、西北大漠、草原地区的土匪向有“马贼”、“响马”之称。由名可知,他们多是骑马劫掠。大漠、平原和草原地势平坦,骑马行动,来去飘忽,行劫时令人措手不及,遇有官兵追剿,又可迅速逃遁。所以,“马贼”、“响马”的行动是难以离开马的。如东北匪酋杜立三就拥有二百多匹精良健壮的好马,这些马被分为青、黄、红、白四队,每队一色,施以严格的训练,跨沟越壕,穿林涉水,迅如疾风。出去抢劫时,匪徒们在青纱帐里跃马驰骋,践踏禾稼,遇有车马行人,就横截道路,肆行劫掠(参见王寿山《辽西土匪杜立三》)。
青海的马步芳、甘肃的马仲英、蒙疆的巴布扎布、热察绥的卢占魁等西北大漠的巨匪就是凭借着精锐骑兵称雄一时,为害千里。海盗、湖匪、河匪等自然是依靠舟楫之利,而山匪因山路崎岖,难以行走,就只好步行了。总起来说,土匪“行”方面的特点似乎不甚明显,暂且就说到这儿。
陆路土匪
六 婚丧礼俗
大多数匪帮是清一色男性的世界,他们是无妻室的光棍汉。在旧中国,尤其是民国时期,中国社会已陷入了全面的危机。农村的破产,使广大农民无法继续在小块土地上生存下去,不得不从农村游离出来,落草为寇,他们穷得连裤子都穿不上,又何谈什么娶妻生子呢?而且,相当一部分土匪认为,女人是不祥之物,其“阴气”会给匪帮带来厄运,威胁他们的生存,所以,不能进入土匪的“神圣领地”。据说,河南匪首王天纵,就因与一上海知识妇女结婚并将她带回嵩山领地,而威信一落千丈。在东北土匪中,也有些绺子规定,当大掌柜的人都不能娶媳妇,否则就会分散军心。但这些禁忌,也有许多土匪不以为然,并不遵循,因为许多土匪加入匪帮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找一个老婆。所以,他们除了在烧杀劫掠的行动中,肆行奸淫外,也常常在营地里娶有老婆纳有小妾,这些女人多数是匪徒们劫掠而来,强行霸占的,或是从绑票中挑选出来的。
比较有特色的是东北地区土匪的“季节婚”。东北的土匪和马贼有“猫冬”的习俗。入冬以后,天寒地冻,山高路远,人烟稀少,难以行劫,他们就按财产多少,先分了“红杠”(钱),再散伙各找过冬安身的地方。有些土匪就在车店落脚,因冬季漫长,土匪马贼在店里呆烦了,想要“压红窑”(找个女人陪着),往往就对掌柜的姑娘起了歹心,甚至逼迫成婚。
当然,也有的店家因为看中了马贼的金银财宝,而顺水推舟,成全好事。另外,还有一些浪漫动人的传说,马贼和店家女相亲相爱,结了良缘,过了一冬的美妙生活。开春一走,难舍难分。于是,就有店家女和马贼一起出走,投奔山绺的。而多数是开春一走了之,扔下老婆孩子,到冬天再回来,这就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婚姻形态——季节婚。季节婚是典当婚的变种,往往是这个马贼走了,到冬天另一个人又来了,还找这个女人。一来二去,这个女人就属于众多的男人,而且是土匪马贼们的人。到这些人一走,女人就开始守活寡,守不住的,就作了暗娼。此外,也有一些车店做些“拉皮条”的勾当。比如,当地有些日子过得特别艰难的人家,尤其是那些家里男人岁数大,又没手艺,光靠种地养活不了家小的人家,或者男人有残疾,生活重担不得不落在女人肩上的人家,店主看准了这样的居户,每当土匪和马贼来店“猫冬”时,他们就给穿针引线,让二者喜结“良缘”,这又形成了一对一对的“季节婚”,店主则从中渔利(鹤年:《旧中国土匪揭秘》,第215~216页)。
丧事对土匪来说,可能比常人更为普遍。他们很少有寿终正寝的,不是在官军的剿匪行动中被打死,就是遭擒后被“正法”,或者在内讧中被殴毙。匪徒死后,要举行葬礼。埋葬时,大当家的点上香,别的匪徒则一齐跪下,大掌柜的说:“江湖奔波,人老归天。兄弟你走了,大伙来送你!”另有一个小崽子给烧纸。
有固定居所的大绺子,办红白事时一般也请“鼓乐班”来。他们对鼓乐班大都比较客气,也给定钱。鼓乐班也不怕胡子,因为胡子一般不抢他们。鼓乐班来到绺子,头一通都要吹《九条龙》。据说十八罗汉外行,每两人骑一条龙,十八罗汉骑的就是九条金龙。所以,不管是喜事还是丧事,《九条龙》是必备曲目,鼓乐手们坐棚吹奏,悲悲喜喜,变化自如。至于一般的小绺子和行走无定的土匪是不请鼓乐班的。
匪患的肃清历代政府的治理方略
一时一地的股匪,普通民众或可抵御,而到处蜂起、横行无忌的众多土匪还得依靠当局的治理。统观历代政府治理匪患的方略,简而言之,不外乎剿、抚和剿抚兼施三种。
1、武力剿杀
由于土匪具有天然的反政府性和反社会性,轻则危害一方百姓,重则危及当局的统治,所以,在任何一个时代,只要力量允许,官方对土匪都要严加痛剿,或督策地方官吏密网搜捕,或征调大军武力围剿,对于捕获的土匪更是严刑惩处,或斩首示众,或凌迟处死,以告诫人们不要走上违法的“危险之路”。
晚清时期,面对日益猖獗的土匪活动,清朝政府屡屡派出大军,奔赴各地进行围剿,对剿匪执行不力者,则严厉惩处。比如广西匪患严重时,清政府就曾撤换剿匪不力的广西巡抚王之春、提督苏元春等地方大吏,后调四川总督岑春煊为两广总督兼办广西军务,耗银数百万两,调动两广、两湖、云贵、福建等省兵力,频频攻迫。到1905年,各大股如李二、覃老发、罗万起、沈少英、王和顺、黄五肥、覃三等均逐股剿灭。再如,太湖水盗为害甚烈时,清政府集合江浙两省的兵力联合防守、合力会剿,“江有警则浙分兵以援之,浙有警则江分兵以援之。”(陶成章:《浙案记略》,见《陶成章集》,第389~390页)
1904年江苏巡抚端方“特派员带同武备学堂学生前往湖面详加测绘,拟即咨会浙抚各派劲兵扼要驻防,以为严绝根株之计”。(《东方杂志》第1卷第9号,第369页)
清末捕快
1908年,余孟亭、夏竹林匪帮活动达到高潮,此时已任江督的端方也“尽出锐师佐江、浙诸营入苏松以击之”,大败余夏匪帮(陶成章:《浙案记略》,见《陶成章集》,第389~390页。)。
共和党人与土匪的关系十分特殊,在反清时期,曾利用土匪作为敢死队,但在民国初建之时,对各地土匪也力主镇压。如南京留守黄兴在1912年4~6月,就调兵遣将,责成江北各地守军尽力剿匪。至“二次革命”后,方又转为联合利用。
北洋政府时期,对各地土匪也多采取武力围剿的政策。比如,袁世凯对拥兵万余人、纵横中原数载的白朗匪帮就是如此,不惜出动大军多方围剿,将其部队歼灭后,还把已经中弹身亡的白朗与其他首领砍去首级,高悬于开封城南门的城墙上示众,以警告试图效法的人们。再如,山东历来匪势甚盛,1916年7月至1918年12月,仅一年半的时间,北洋政府陆军第七混成旅在山东就先后进行了123次剿匪,毙匪总计5232名,夺取各种枪枝1071枝。对于啸聚一时的太湖匪患,则实行长江与太湖联防,海军与水警厅协作的办法,由海军派浅水兵舰进入太湖剿匪,1914年11月,海军就应苏省水警官员赵会鹏的请求,派出两艘浅水军舰进驻太湖东西山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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