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西风凋碧树》第18章


使之尽量合理就变成了一个急切的任务。新法提出“出钱免役”的雇役法,正是基于这一点而来。但这同样涉及到一个标准问题:什么人出?出多少?政府以此收入雇人充当差役,又如何计值?司马光认为,若照新法标准分贫富计纳免役钱,则不免使人不敢求富;而一些不法官吏在划分等级时上下其手,又造成了新的不平等现象。“雇役法”在具体实施中还有一个实际问题成为反对者的理由:有不少农民因为缺少货币而无法交纳免役钱,甚至不得不先用实物换取货币,从而被官府所剥削。这是由于国家金融系统的不完善而造成的,因为即使金、银乃至国家铸造发行的货币铜钱甚至纸币已广泛流通,但不能否认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会使部分地方会闹钱荒。所有这些都给新法的实行带来了严重的困难。从当时的结果上看,雇役法究竟有没有减轻百姓负担的问题同样十分模糊,从政府在“收钱—雇役”过程中确实得到了相当数额的节余这一点来看,原来想象中彻底改变“民苦于役”的目标也并未能完全达到。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与其他改革措施一样,雇役法至少在理论上绝对要比原来的旧有制度高明得多,随着时间的推移,它终将证明自己不失为历史实践中的一个必然进步。
不过,新法的经济政策确实存在差错。但假如有心不断从实践中总结经验,许多东西都是可以得到逐步完善的。尽管偏差有时甚至会带来一时的灾难,但却不能因此而否定任何一种具有进步意义的改革。
第二部 惊涛裂岸第5节 鱼与熊掌不可得兼
不幸的是,对新法的反对几乎无一例外地出于政治上的因素。
熙宁二、三年间(公元1069—1070年)是变法的酝酿初始阶段,在这个时候,经济的得失问题尚不可能明显化。就以“青苗法”、“均输法”和“雇役法”而论,在单纯的经济利益上,也许只有富裕的庄园主和一部分产业主可以确定无疑在变法中受到一定损害,所以问题并不十分突出。从另一个角度讲,朝廷中反对变法者也并非完全是以富户与豪强代言人的身份出现的,尽管在“青苗法”抑配和利息上的争论固然可以看出他们有时确实在为富户们着想,但在道义上,反对派却没有任何理由去直接反对抑制兼并的政策。
司马光出身陕西望族,他的言论经常被视作为富户们考虑的典型,事实上他为了避免贻人口实,不得不从其他方面去达到这个效果,因此理由显得十分牵强。司马光与苏辙等人在这方面都坚持说:贫富自古不均,两者相资相恃,乃天下稳定之要素,既非所当改变,也不可能改变。但他们同时又承认贫富“苦乐不均”是个不容置疑的现实。这就注定了这种理论不可能站得住脚,所以一旦变法稍事妥协,在“青苗法”问题上停止抑配和采取更宽松的自愿原则后,他们的论点便不攻自破。
在青苗贷款利息问题上的争论就更能显示出斗争的核心其实根本不在具体的经济范畴。翰林学士范镇,这位强硬的反对者之一在给皇帝的奏疏中有一句意味深长的话,他说,朝廷行“青苗法”是变富人之多取而少取之,然“少取与多取,犹五十步与百步”。这就从根本上否定了经济之辩的意义了。
君子不言利。假如鱼与熊掌不可得兼,则必须舍利而取义,这是传统伦理最核心的内容之一。范仲淹的长子范纯仁,此时已成长为帝国政坛的一位干才,他就王安石的理财提出的原则上的诘难颇具代表性。这是在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七八月间,纯仁上书皇上,公开指责安石“掊克财利”,便超越了具体设施的分歧而表示了政见的不同。这一趋势后来被苏轼所继承发展,他在这年年底给皇帝上了一道长达七千余言的奏疏,提出了鲜明的政治观点,这就是:国家社稷之存亡在于道德之深浅,不在于强弱;王道历数之长短在于风俗之厚薄,不在于贫富。不用说,苏轼的理论就是本朝太祖以来定下的基本治国框架,如果王安石有悖于这个原则,那就不仅属于妄改祖宗法制的范畴,更重要的是背弃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这种攻击才真正代表了反对者的政治依据,也说明了安石的变法为什么会造成如此众多的抗议浪潮和誓死抵抗。
与此相伴而来的是他们对安石的变法依据进行的分析和批判,这种理论上的是非定性一向是政治斗争进入高层次领域的必然要求。韩琦就认为安石动辄以《周礼》为证倡言理财是诬污圣典,范纯仁更直接地指出安石的内在理论其实就是管仲、商鞅之说,属于一种舍“尧舜知人安民之道”、讲“五霸富国强兵之术”的权诈理论。若照此施为,必将摇动人心而乱天下。在这个严峻的关头,政治理想上的异同造成的学术分歧相当严重,即使是有心维新的一部分人,对安石的主张也很难苟同。突出的代表是程氏兄弟程颢、程颐,他们是本朝杰出的哲学家濂溪先生周敦颐的学生,后来自成一家而成为所谓“洛学”的开山之祖。程氏兄弟一贯具有高尚的求道与治国抱负,大程早岁入仕,政绩显著,曾经一度参加过三司条例司的工作;小程早在仁宗时就以处士的身份上书皇帝,要求天子“建非常之功”。不过,他们过分强调以王道仁义之心来求治盛世,自与安石取法先王之政而来的富国强兵之术相去甚远。
因此,二程自然也不能赞同新法,并指责安石重利轻义、学术支离;而王安石对程颢只懂王道之至正,不知王道之权宜也不以为然。安石曾嘲笑他的政治主张空想难行道:
“公之学如上壁。”
程颢亦反唇相讥,道:“参知之学如捉风。”这是说安石取法先圣而不得要领,如同捉风一无所得。
因此所有的焦点便归结到司马光所作的总结上,这也代表了司马光本人所坚持的政治原则。他在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三月曾经往复与安石书信争论,指责安石尽变祖宗旧法,“先者后之,上者下之,右者左之,成者毁之”,表示了极大的愤懑与悲哀。自此以后,政治上的分歧演变成“变”与“不变”的鲜明对立,任何技术上的细节便不成为原则问题了。一个人政治上的选择总是与处世之道相表里,绝大部分士大夫们不遗余力反对变革从根子上讲是害怕生事、惟恐世变的百年惰性在作怪,这在元老大臣一辈如富弼、韩琦、文彦博甚至欧阳修等人身上特别明显。本朝从来就不乏所谓忧虑深沉者,这不知是否与他们读了太多史书、听了太多的教训有关,然而忧患不引产奋发反而催生苦恼,那就真是连杞人忧天都不如。这与本朝在对外方面的懦弱不堪是紧密相关的,国弱正是源于人心之弱。
五代的丧乱使太祖皇帝懂得了统一与安定的重要性,也使本朝士大夫从此就对任何情况下的动乱深恶痛绝,欧阳修撰《五代史记》,便用通篇的“呜呼”表达了这种心态。可王安石与此不同。
神宗曾有一次问安石,有没有读过《五代史记》。
安石回答说不曾仔细看过,但见其篇首必曰呜呼而已。安石的意思是:哪里到了事事皆可叹的程度呢?!
安石不同意亦师亦友欧阳修的看法,其实就是表明他与本朝以来的普遍情绪迥乎不同,他既不畏天,也从不怕事。单凭这一点,就足以在立场上与所有的人分道扬镳了。
尽管从司马光、范纯仁到韩琦、富弼都拥有不少有力的政治依据,可即使在传统伦理上依旧无法驳倒安石。祖宗旧法固然不可轻废,但因循苟简却不能不除,若法定而子孙世世守之,则祖宗何故屡自更改?这一点是安石在回答神宗对“三不足”的询问时而提出来的,它的说服力足以压倒一切。安石还拥有一件法宝,那就是任何一项有作为的举动都必然会遭致流俗的反对,只有以道胜流俗,岂有坐为流俗所胜的道理?安石自始至终都坚持这样的信念,并不断以此来影响思于进取的神宗皇帝,因此改革派取得政治上的第一个胜利是在意料之中的。
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正月间,神宗在变法与反变法交锋最为激烈的“青苗法”上作了一个妥协:下诏重申禁止青苗钱对富户的抑配。在改革派来说,这种妥协虽是不得已而为之,但也不失为一个以退为进的策略。不过,诏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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