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战争--李奇微回忆录》-李奇微回忆录-第50章


己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或者说,限制在我们认为自己的能力所能达到的范
围之内。我们的最高当局从未认为可以随心所欲、不受限制地使冲突升级,
或者可以在没有明确的政治、军事和地理目标的情况下使冲突升级。我们不
曾追求过概念含混、大小不明的胜利。我们之所以同意在恢复战前状况或类
似状况的前提下维持一种相持局面,完全是因为这样做可以给朝鲜带来和
平。我们清楚,我们当时所能调动的兵力是有限的。我们的文官政府也十分
明了,我国人民不会同意进行一场有可能波及大半个亚洲并且需要我们付出
千万条性命的战争。我们终于在最后认识到,军事上的胜利已不再是以往那
种东西。如果我们借以赢得胜利的手段给世界带来浩劫,或者使我们走进与
国际道德准则背道而驰的死胡同,那么,军事上的胜利甚至会永远与我们无
缘。
正如我们在前面的一个章节中所了解的,是由文官政府还是军界来控
制我国的对外政策,或者更确切地说,在决定对外交政策时军界应处于何种
地位,似乎通过杜鲁门总统与麦克阿瑟将军之间的较量已经得到了解决。当
人们头脑冷静下来之后,当真相大白之后,当有时间进行清醒的分析、总结
之后,我们有理由相信,我国宪法中关于文官政府拥有制定对外政策的最高
权力的明确规定是会得到每个人发自内心的尊重的。可是,艾森豪威尔将军
在总统任期届满时还是感到,需要告诫全国提防可能出现一个军事与工业结
合的集团,这个集团有可能在我国人民尚未察觉之际夺取制定与执行我国对
外政策的权力。一九六四年总统竞选期间,居然还出现过军事领导人不应受
文官政府干预的建议。我相信,这种极端的观点只能得到极个别美国人的支
持。但是,在君主制国家,在实行寡头政治的国家以及在其他实行民主制度
的国家,军人夺得统治权的情况是很多的。除军人之外,我们自己的一些普
通公民也一再主张,仗一旦打起来,就应当由军事当局单独计划和指挥。这
表明,军人控制我国事务的事情(尽管从目前看这种事还不大可能发生,而
且,这与我们的整个生活方式也是格格不入的)是“有可能在这里发生的”。
为防止出现这类悲剧,我们一定要坚持文官政府在战时应象在平时一
样掌握制定对外政策的权力。不过,在今天的条件下,由于人们掌握着能够
使世界沦为一片废墟的武器,军政目标必须紧密地结合起来,以免由于某些
失误而突然使我们丧失拯救我们许多文明业绩的机会。因此,文官当局在确
定可达到的目标时,在选择实现这些目标所使用的手段时,需要与军事当局
密切合作。没有目标的战争是极端危险的;一场只有某些诸如“胜利”、“免
遭侵略”、“人民选择自己政府的权利”一类模糊目标的战争,也是很危险的。
这类笼而统之的东西听起来很响亮,但今天的当局却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
具体面准确地提出我们准备达到的目标以及为达到这一目标打算付出的代
价。否则,战争的整个指挥权就会在不知不觉之中落到这样一些人的手中,
他们认为只有胜利才是合理的目标,他们从未用全世界人民所理解的乎直明
白的语言给胜利一词下过定义。
从前,军人的目标常常只是彻底消灭战场上的敌人,他们无权制定我
们力求通过军事行动来取得的政治目标。
可是,考虑到今天的复杂战争,必须给他们以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充
分的机会,让他们在我国的最高会议上就文职领导人所考虑的方针政策问题
大胆地直抒己见。不过,政策一旦确定,一个格守誓言、忠于职守的军人要
么应坚决贯彻这种政策,要么就退出军队。
麦克阿瑟将军则采纳了一种与此截然相反的信条。一九五一年七月,
在对马萨诸塞州法院(州的立法机构)的一次讲演中,他试图说明,一个军人
对自己统帅表示忠诚和服从与对“国家和宪法”表示忠诚这之间是有区别的。
“我发觉,”他说,“存在着一种新的、迄今尚不为人所了解的危险看法。
这种看法认为,武装部队的成员主要应该忠于暂时掌握行政大权的人,而不
是他们誓死要保卫的国家及其宪法。再没有比这更危险的主张了。再没有什
么主张更能使人们对武装部队的忠诚表示怀疑了。”
我们不妨将这段讲话与他在被任命为联合国军司令时向杖鲁门总统所
作的保证作一比较。当时,亦即一九五O年七月十一日,他给总统发了如下
电文:“我已收到您任命我为联合国军司令的通知——我谨再次向您保证:
我本人对您绝对忠诚(着重号为作者所加),对您为争取世界和平与亲善所进
行的卓越斗争我将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我希望自己不会辜负您的信任和期
望。”使我惊讶的是,在这个问题上,正是将军本人采取了一种“迄今尚不
为人所了解的看法,”一种不仅与文官政府的而且与武装部队的最基本的传
统格格不入的看法。陆军军官们立誓要捍卫的国家宪法没有任何关于忠于某
个人的内容,倒是在一开始就明确表达了我国人民支持文职政府拥有统帅权
的决心。宪法规定,总统为武装部队总司令,总统应在考虑参议院的建议并
征得参议院的同意之后任命各军种的所有军官。每个军官在接受任命时都规
定要服从总统或其继任者的命令,而决不要求对总统个人表示效忠。宪法丝
毫也没有暗示过,除“那些暂时掌握行政大极的人”之外,还允许有什么部
门或个人行使授予总统的权力和职责。可是,麦克阿瑟将军及其追随者们似
乎就是这么干的。
由文官政府掌握统帅权的传统长期以来一直深深地植根于我们的政治
生活之中,以至于连最狡猾的诡辩家对此也无可挑剔。由宪法赋予美国总统
的这种巨大无比的权力伴随着中种相应的责任。在今天这个时代,由于我们
手中掌握着一种能在一瞬间使数亿人消亡、数亿人无家可归和贫困落魄的武
器,因而这种责任十分令人敬畏。可是,责任不同于权力,它不能委托给其
他的个人,不论此人是穿军装的还是不穿军装的。有关我们武装力量的许多
决定,如它的编成、维持、部署、任务等等,其中任何一个决定都可能给人
类的未来带来重大影响。允许任何人面却不允许我们当选的最高领导人制定
这类决策,这种理论还真是一种闻所未闻的崭新理论。它带有极大的无法预
料的危险。
不管某些公众对麦克阿瑟的行为是如何地迁就,我们军官团要求每个
成员遵循的原则,却是不允许象将军在波士顿州议会会堂中发言时那样将忠
诚置于一个错误的位置上。在军队,职责这个概念现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面服从合法当局的领导则是履行职责的起码要求。征何一个军人,不论是小
兵还是五星上将,都无权擅自判断一项命令是否符合自己的看法。诚然他对
上级的忠诚需要由上级对他表示忠诚才能换得,但他对上级的权威则是要绝
对服从的。
此外,我决不同意有位作者的无稽之谈,说麦克阿瑟曾面临“一个军
人所碰到的最棘手的问题:他怎能做到既忠于自己对宪法立下的誓言并为美
国的最大利益服务,又忠于当权的政府——他无法做到在同时服务于宪法和
政府的情况下对两者都承担义务。”
(《杜鲁门与麦克阿瑟之争和朝鲜战争》第234 页,约瀚。斯帕尼尔著,
哈佛大学贝尔克纳帕出版社,1959 年出版。——作者)从麦克阿瑟一次值
得一提的很干脆的讲演中或许可以看出他最终还是懂得了上述的道理。他是
在一九六二年五月在接受西尔韦纳斯·塞耶奖时向西点军校全体学员发表的
这次讲话。他说:“让公众去评论我国政府在施政中的功绩吧。。这些国家
大事不是你们应当参与的。”
可是,正是此人在十多年前曾发誓,“只要我认为符合美国人民的利
益,我就要经常地大声疾呼”。正是这个声音加入到了有关“我们的经济战
线”、我们的生活水准可能降到“最普通的水平”、“国家通货的价值和私人
所得日益减少”等等诸如此类问题的公开辩论之中。可以肯定,在他奉劝自
己的年轻听众敬而远之、切勿涉足的“国内外容易引起争议的问题”中,诸
如此类的问题是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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