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亲王奕訢政海沉浮录》第28章


次年,同治帝18岁,该举行亲政大典了。选定的日子是这一年的正月二十六日(1873年2月23日),这一天,同治帝率王以下大学士、六部、九卿诣慈宁宫门行庆贺礼。然后同治帝御太和殿,王以下文武大臣官员行朝贺礼,同治帝发布亲政上谕,表达对两宫太后的感激之情,同时表示不辜负两宫厚望的决心。 
内务府无孔不入,他们早就瞅准了“不喜读书,狭近宦臣”的同治帝,希望能以同治帝明发上谕的形式复修圆明园。于是同治帝一亲政,内务府堂郎中贵宝、文锡和侍读学士王庆祺等,便不断地向皇帝灌输修园的思想。同治帝果然心动,忘了亲政诏书中“勤求吏治,乂安民生”的誓言,关心起复修圆明园的事来。 
如同治帝自己所言,“自御极以来,未奉两宫皇太后在园居住,于心实有未安”,为感戴慈恩,略尽孝心,决心修园。他对两宫太后的感激之情真诚恳切,溢于言表。他修园还有另一层深意,那就是摆脱慈禧,独揽皇权。亲政以来,虽然名义上两宫已经归政于同治帝,慈安太后是乐得颐养天年、消遥自在了,但权欲极强的慈禧仍处处干涉朝政,有时甚至调折来看。同治帝想借修园之机,给慈禧找一个休闲娱乐的场所,转移她的注意力,使她少过问政治。
第十八章 谏阻修园添嫌怨(2)
当时掌管内务府的户部侍郎桂清得知复修圆明园之事后,力言不可。同治帝龙颜大怒,严厉责问桂清,还撤了他的职。之后,同治帝便以颐养太后为名,发布朱谕,言及修园一事。此前,他已派内务府司员到四代承办园工的工程设计师雷思起家索取三园全图,并谕称要官员自认捐款“择要兴修”。 
御史沈淮立即上疏请求缓修圆明园,同治帝以大孝养志之义当面斥责了他。并于次日再颁修园上谕,重申值此物力艰难时机,一切可以从俭,但圆明园为两宫太后息歇养老居住之地,可以不必华靡奢侈,但一定要加以修葺,勿需再言。 
两道上谕刚一颁布,内务府司员便督雇民工,迅速拆除安佑宫、天地一家春、清夏堂、正大光明殿等两千余间殿宇的断壁残垣,清理工程正式开始。同时通令湘、鄂、粤、川、浙、闽等省各采办大件木材三千件,限于同治十三年三月(1874年4月)内报明数字,迅速运往京城。慈禧更是对修园表现出特别的热情,积极赶制图纸。修园的阵势越拉越大。 
五年前的第一次修园计划曾被奕訢等人阻拦了回去,五年后再次提起时,奕訢又是一个什么样的态度呢? 
一开始,奕訢表示反对。19世纪60年代的大清朝,暂时平息了内外纷争,国际国内危机、隐患却依然存在。国际上,倭逼于东、俄伺于西、法国侵犯西南的局面让朝臣们甚感担忧;国内,新疆阿古柏叛乱又起,左宗棠率兵西征,用兵关外,需要大量军饷;洋务运动的开展也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大兴土木,对财政本就紧张的清政府来讲,无异于雪上又加霜。但后来眼见李鸿藻以帝师身份苦谏无用,其他诸臣也纷纷因提议缓修而遭革职,奕訢感到此次圆明园复修来势汹涌,于是首先捐款工银二万两表明报效心迹,这无异于对慈禧表示屈服。 
但是真修园又谈何容易!说的是择要兴修,其实不然。当时重修的部分包括圆明园、万春园、长春园三大部分共计六大工程的3000多间房屋。此外还有圆明园和万春园之间的道路、桥梁、船只、河道、码头、围墙、门楼等附属工程。算下来,不花上一两千万银子是办不下来的。清政府的财政难以支付这笔巨款,只得想法让内外大臣捐修。奕訢率先捐资后,内务府贵宝紧跟其后,捐了一万五千两。起而效尤者汉族官员寥寥无几,满族官员即使捐献,数量也甚微。至同治十三年(1874年)四月二日,捐款总数不到三十万;至停工时,连带其他方面的捐献折合起来总共不过四十五万五千余两。以此修园,是杯水车薪,更何况还有很多人想借机从中渔利。之后发生的李光昭诈骗案便使反对修园的呼声占了上风,直到同治帝等最终放弃修园计划。 
李光昭,广东嘉应州人,后寄居湖北汉阳县,原以贩卖茶叶、木材为生,此人素行无赖,同治元年在临淮军捐了一个没有部照的知府衔,同治十二年进京贩卖木材,与内务府大臣诚明、堂郎中贵宝、笔贴式成麟等人搭上了干系。他得知清政府因修圆明园急需木材的信息后,认为有利可图,于是谎称自己在湖北、四川等地购得楠、柏、梓树巨木,价值10余万金存于当地,愿意报效朝廷。内务府奏请之后,随即派成麟前往,与李光昭一起办理此事。 
其实哪里有什么现存十数万的木材,到了四川、湖北之后,李光昭凭借候补知府衔,私刻“奉旨采办圆明园木值李”的衔章,打着“奉旨采办”的旗号,到处招摇撞骗。四川总督吴棠觉得事有蹊跷,任职数年来,并未听说有李光昭采购木材和李姓客商存留木材于川地一事,后经查实,乃为一大骗局。李光昭在四川骗取木材未成,遂改向湖北,但闻知进山伐木至少要用三年时间才可出山,成本太高。又南走香港欲购洋木以蒙混过关。他以“圆明园李监督代大清皇帝”的名义与洋商签订合同,洋商木材到时,李光昭又拿不出银子付给对方,反以种种借口赖账。洋商气愤不已,一纸状书告到了直隶总督李鸿章那里。李鸿章查实,此事确实为李光昭之诈骗行为,罪责有三:其一在虚报木价,欺罔朝廷;其二在李光昭与洋商签署合同时仅付定洋,到后来既无力买木,又无力认赔,致使法国领事出面干预,并与法商极力谴责津海关道的渎职;其三在于擅自以“圆明园监督李代大清皇帝”的身份与洋商签订合同,以致本案成为洋商与大清政府之间的纠纷,扩展为中外交涉事件。
第十八章 谏阻修园添嫌怨(3)
李鸿章根据审讯结果,以“诈称内使近臣”和“诈传诏旨”的律例,判处李光昭斩监候,秋后问斩,其他参与这起诈骗案的内务府官员一并遭到沉重的打击。以此案为导火索,朝野掀起了要求立即停止修复圆明园的强烈呼声。 
在修园的过程中,各大臣也曾屡次进谏,言修园之危害。但这些奏疏都如石沉大海,杳无回音,同治帝依然时时关注工程之进展。李鸿章的折子七月六日到京,七月十六日奕訢、奕譞等即联衔递上《敬陈先烈请皇上及时定志用济艰危折》,列举开国以来清朝历代皇帝创业之不易,对两宫太后垂帘听政11年来所取得的成就给予了首肯,认为这是“内外协力,共济时艰”的结果。接着指出同治帝亲政以来的诸多弊病:经一载有余,渐有松弛情形;推其原故,乃是因为视朝太晏,工作太烦,即指圆明园工程乃扰民之举;同时此项工程使朝中耿直之人垂头丧气,庸懦之人尸位保荣,颓废之风日甚一日。鉴于此,诸大臣提出六条建议:畏天命、遵祖制、慎言动、纳谏章、勤学问、重库款;在“重库款”一项中指出,近年来内廷工程络绎不休,用款浩繁,内务府常向户部借款支发,这样有限的钱粮怎么能够供得上无休止的索求呢?言辞恳切,表现了诸臣对修园的厌恶之情和真挚的忧国忧民之心。 
在奕訢这个奏折上署名的,包括御前大臣、军机大臣等10余人。奕訢等人怕同治帝将此奏折搁置不予阅览,一再请求召见。载淳不答应,经奕訢等再三请求,他才在接到奏折三天后予以召见,如奕訢等人所料,同治帝果然没有阅读奏折,当场拆阅后,看了数行,便不耐烦地说:“我停工怎么样,你们还有什么饶舌?” 
奕訢答道:“臣筹所奏还多,不止停工一事,容臣宣诵。”接着将奏折中陈述的六条一一讲来,反复强调。 
同治帝越听越气恼,雷霆大发,怒吼道:“我这个位子让给你怎么样?” 
众臣听到此言,都惊愕不已,军机大臣文祥更是伏地痛哭,喘息几近气绝,最后由人扶了下去。 
奕訢被这突如其来的质问,弄得不便再言语。醇亲王奕譞则边哭边谏,当讲到请皇上戒微行一事时,同治帝料想皇叔无凭无据,拿自己也没办法,所以矢口否认。事实上同治帝借大修园庭之机,经常以视察工程为名出宫游戏于酒肆、茶楼和娼寮之地,已经闹得满城风雨。对此荒诞之举,奕訢早有耳闻,只是这事与其子载瀓有关,不便直言,但他一直在努力鼓动他人上疏旁敲侧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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