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梁小丑混世记(前传) 作者:易人北》第12章


「呃,吴千户,你没事吧?」偷听偷看的人奇怪了,刚才发威的不是吴头吗?怎麽现在看吴头倒像是被狠揍的一方?
吴少华瞥了他一眼,一个眼眶明显发青。
士兵赶紧低下头。
「你们干得好啊!合著李雄一起来整大爷我是不是?你们都给我记住!」吴少华在心中嚎泣,该死的倒霉鬼一点亏都不肯吃,他只不过想做个样子挽回面子而已,那家夥竟然反过来把他揍了一通,还说什麽看他这几年过得滋润所以不爽。呜呜!
「李雄!你给我等著!」吴少华大吼。
这下所有人都知道了,找来一个男人扮演吴头媳妇耍他的罪魁祸首就是吴头的朋友──步兵营的一位千户李雄。
嗯,难兄难弟,可以理解。
吴少华佝偻的背影远去了,这边的帐篷里又有了动静。
只见吴千户的「媳妇」垂著头,手指挽了挽垂下的秀发,对负责接待他、比他矮了一个头的狗子羞答答地道了一句:「多谢大哥指点,我回去了。」
「大、大嫂慢走。」士兵结巴道。这人得罪不起,竟然能把骑兵营最彪悍的吴头给打得眼眶发青、走路不稳,而这人一点事没有,定非凡人哪。
吴大嫂走了,一扭一扭的高大身躯,给凡是看到他的官兵们都留下了一生不可磨灭的印象──彪壮男人扮窈窕女子果然是毁灭性的!
罗传山感受著身後复杂的眼光,满足了。
一为传达了重要军情;二为满足了男人一生中最阴暗的欲望之一:扮演一次女人。而且这效果多震撼啊……
传山走到无人的河边,陶醉地摸了摸自己的脸,对著河水顾影自怜了一会儿。柳叶眉、杏仁大眼、桃花腮、樱桃小口,外加一张雪白雪白的脸,再锦上添花在唇边点上一颗豆大的美人痣,啊!多标准的美人脸啊,简直让人、让人……一头栽进护城河里。
跳梁小丑混世记 10
时间马不停蹄地奔过,转眼就过了一个月,把消息传达出去的传山一边在骆驼商行做事,一边等待吴少华的联系。
传山很急,军情如火情。过了这麽长时间,朗国会有什麽变化谁也不知。那位国师到底是生是死他也不能明确,如果只是受伤的话,这麽长时间过去,说不定对方已经好了大半。
看消息送上去到现在还没有反应,传山知道已经错过了攻打朗军的最佳时期。但看朗军也没有丝毫动静,想必事情还有挽回的余地。
传山不敢去想胡继孝根本没有把少华报上的军情当回事,希望这位代将军还有点做将军的脑子,不要被私仇蒙蔽了眼睛。
现在传山只能祈祷老天爷快点让王头和郑军师回来,就算不能,也希望胡继孝能招见他。
不是传山对自己看得多高,但在这时的他看来,胡继孝让他就这样空置在城里简直就是浪费!
要知道他对朗军大多数将领的个性包括习惯都很清楚,最重要的是他知道他们大多数人的弱点在哪儿,而且对於沙崇明调兵遣将的模式、喜欢用什麽计,他也摸得不敢说十分吧,至少也有个七八分的底。军法上不是说知己知彼就已立於不败之地了吗?如果让他回到羲军……
「骆平生在吗?」
正在柜台里摆放货物的传山转过头,一人打头、共五名羲国士兵走入商行。
「我就是。有事吗?」
「我们将军要见你,和我们走一趟吧。」
终於来了。传山放下最後一件货物,谨慎地道:「你们等等,让我先和这里的掌柜打声招呼。」
「你快点,我们将军还在等著。」
「好,我马上就来。」
两名士兵跟在传山身後一起走入後堂,正在算账的掌柜抬头看见,眼中闪过一丝疑惑,但很快就脸上带笑迎了出来。
「稀客稀客,诸位兵爷到小店是有什麽看中的货物吗?」
士兵没有回答,脸皮绷得很紧。
传山接过话茬,笑著道:「掌柜的,麻烦你挑点好东西送给这些兵爷,我要跟他们去办点事,去去就回。」
两名士兵脸上出现「算你们识时务」的表情。
「哦,是这样啊,来来来,你过来跟我一起看看,看什麽东西适合这些兵爷。」
传山依言凑了过去。
两人挤在架子前,掌柜的一边注意後面好奇打量货架上货物的士兵,一边压低声音道:「老夫没有收到任何指示,你这是……?」
传山低声回道:「这麽长时间没有收到消息,我想王将军八成已经出事。事情紧急,我只有这样办。」
随即放大声音:「掌柜的,多谢你这些天照顾。春末夏初天气最是多变,掌柜您年纪大了,出门可得多注意天象,免得刮个大风、下个大雨什麽的来不及准备。」
老者意会,点点头,随手取了些腊肠风鸡之类的腌制肉类。
传山和满载而归的士兵们离开了,而远在千里之外的京城中有人正振笔急书,只见雪白的宣纸上开头五个大字:朝中有变,逃!
王标写好信,把信纸装入竹筒,连同一张地图、一个玉板指一起交给亲信家兵道:
「趁现在城内还没有戒严,你赶快走。从密道出去,外面那些人不认识你,等出了城,你去城外的赵家沟找一个姓水的老头,找到他後把玉板指拿给他,然後跟他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无论我这里出任何事情,让他不要轻举妄动。等办好这件事情,不要耽搁,我要你以最快的速度赶往朗国边境,想法把这封信放入这张地图中的这块大石下。这件事至关重要,如果……路有危情,就毁了这封信,千万不要落入他人手中。明白了吗?」
「是!」亲信家兵把东西收入怀中跪下,含泪道:「将军,让我带少爷一起走吧。少爷还小……」
「不行!如果他们发现小寒不在,一定会严加追查,到时你想走都走不掉!去吧,你只要把这封信以及我的口信带到,就是帮了我的大忙。」
「将军!」家兵咬牙狠狠磕下头去,连磕三个头,抹了一把眼泪爬起来就走。
看家兵走入密道,王标把一切恢复原样,跺脚恨声道:「传山,我对不起你!秋玉,是我连累了你!该死的胡狗!我恨哪──!」
声落,就听大门外传来了尖锐的叫声:「圣──旨──到──」
与此同时,传山被带到了北军大营。
帐篷帘子一掀,吴少华和李雄走了进来。
吴少华也就算了,李雄一见传山就怪叫一声冲了过来。
「等下等下!胡小……胡将军马上就到了,我们有什麽事等会儿聊。」传山连退两步,躲开李雄热情的一脚。
「你这个王八蛋,你这几年跑哪儿去了?等会儿你一定要给我如实交待,奶奶的,让我伤心那麽久,还以为你小子真死了。我就说嘛,祸害遗千年,你小子哪会那麽容易死。」李雄的表情又像哭又像笑。
传山也觉得眼眶有点发热,揉了揉鼻子笑骂:「你们两个倒也命长,打了这麽几年仗,不但没死还升官了,可喜可贺啊!」
三人一起笑起来,三年没见,自然彼此互相打量了一番。
吴少华上次虽说已经见过传山,但那时的传山和现在的传山根本就是一个魔鬼一个正常人的区别,不能混为一谈。
就见三年不见,三人都已褪去青涩气息,变得男人味十足。
吴少华长得彪壮魁梧,一张脸盘倒也端正,就是眼角带了点流气,感觉人不太正经的样子。
李雄倒是长了一张斯文的脸孔,可惜个子似乎没长一点,中肉中背,不高不胖,一笑起来,那双不大的眼睛就眯成了一条缝。
再看传山,一身普通老百姓的灰衣布褂,脚上穿著黑布鞋,头顶一块方巾。三人中他最高,比起更为彪壮的吴少华,身材完美的他多数给人以修长矫健的感觉。而此人脸型用俗一点的话来形容,那就是如同刀刻斧凿般有棱有角,乍一看并不显得多扎眼,但再看一眼就会发现他长了一张非常耐看的脸,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嘴巴比较大,符合男儿嘴大吃四方的说法。怎麽看,这人都给人一种刚毅正气之感。至於实际到底怎样,那就只有跟他处过的人才知道了。
不过不管怎麽说,罗传山就靠著这张很容易赚取他人信任和好感的脸庞在敌军中安然无恙地混了三年。
「还活著就好。」
「是啊,还活著就好!」
三人你打我一拳、我击你一下,嘻嘻哈哈莫名所以地笑了好一会儿。
「传山,你厉害啊,一回来就要立个大功。」李雄羡慕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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