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的后门》第38章


寄尘、吴芝瑛等的消息之后,“沪地商绅大动公愤,连日会议”,10 月13日,“江苏绅士上书江督,力争此事,由江苏省教育总会沈友卿、太史同芳领衔。”
“明夷女史”的《敬告女界同胞—为浙江明道女学堂女教员秋瑾被杀事》一文则给予 秋瑾之死极高的评价:
至于以国民之权利、民族之思想,牺牲其性命而为民流血者,求之吾中国四千年之女界,秋瑾殆为第一人焉。则秋瑾之死,为历史上放光明者,良非浅鲜。
今则以巾帼而具须眉之精神,以弱质而办伟大之事业,唤起同胞之顽梦,以为国民之先导者,求之吾中国二万万之女界,秋瑾又为第一人焉。人皆谓秋女士之死,阻我女界之进步,而不知适所以振起二万万人之精神也。则秋瑾之死,为社会之影响者,尤非浅鲜。
面对屠夫的凶残、看客的冷漠和“人血馒头”的愚昧,这是我们在秋瑾被杀害之后那个 黑暗岁月所看到的一线亮色,或许稍可告慰英灵于九泉之下。
众生平等与景阳冈打虎&秋瑾被杀害之后傅国涌:秋瑾被杀害之后(三)
正如当年发表的《敬告为秋女士呼冤者》一文所说:“女士之死,海内冤之。哭以诗者有人,吊以文者有人,传其遗事者有人,刊其著述者有人,闻其冤而愤浙中士绅致函诘责者有人。”
1907年8月8日,《振华五日大事记》第24期发表《中国女侠秋瑾之真相》。9月初,无生的短篇小说《轩亭复活记》在上海《女子世界》增刊本发表(后改题为《秋瑾再生记》,由竞存书局出版)。小说描写夏瑜(后改为秋瑾)死而复活,鲁迅先生1919年4 月发表的小说《药》中塑造的“夏瑜”就源于这里。
主办《女子世界》的陈勤,来自浙江南浔,“因鉴湖女侠恶耗……本社拟即赓续之以继女侠之志”,于1907年12月创刊《神州女报》,创刊号载有徐自华(寄尘)的《神州女界新伟人秋瑾女士传》,吴芝瑛的《秋女士传》和《祭秋瑾女士文》,佛奴的《秋女士被害始末》,佚名的《论秋瑾之被杀》,《秋瑾有死法乎》,还有徐自华的《祭秋瑾女士文并序》,《挽秋女士四章》,王钟麒的《秋瑾女史哀词》,孔繁淑的《哭秋瑾七律四章》及《吊秋女士》,《吊越女》,《挽鉴湖女侠》,《浙祸》,《挽秋女士》,《哭秋女士瑾》,《挽竞雄》等大量悼念秋瑾的诗词、联语。
《秋女士被害始末》记载了六月初一到初六这六天的情况,其中说临难的那一刻“秋女士是时从容如故”。作者当时置身绍兴城中,或得自口碑,或亲历其事,他的记录因而是可信的。
1908年1月,《神州女报》第二号发表《吊秋璇卿女士文》,徐自华的《为秋瑾营葬事致吴芝瑛女士书》及《哭秋璇卿女士》,《哭秋女士》,《哭秋瑾娘》,《挽秋璇卿女士联》,《挽秋女士瑾》等大量诗词、联语,其中不乏“惨成七字狱,风雨断肠天”这样令人长久难忘的 沉痛诗句。
陈勤还和吴芝瑛等一起,通过各种关系把秋瑾的遗稿交给各大小报刊乃至《万国公报》 发表。
徐自华曾和秋瑾在浙江浔溪女学共执教鞭,两位才华不凡的的女杰,相近的身世,相同 的志趣,使她们订下了文字之契,结成生死之交。她们结伴泛舟西湖,有过埋骨湖山之约。所以秋瑾遇害之后,她和另一位才女吴芝瑛风雪渡江,将秋瑾移葬西湖,她写的墓志铭,吴芝瑛的书法,加上金石名家胡菊龄的篆刻,号称“三绝”。她创立“秋社”,守护先烈的英魂,耿耿忠心数十年,至死不渝。
少年英俊的《孽海花》作者、江苏常熟人曾孟朴不仅带头与30多人联名电奏抗拒张曾扬调任江苏,而且在秋瑾被害第三个月就在他主持的上海《小说林》第五期上一口气刊载了秋瑾遗诗21首,第六、七期连续发表徐寄尘的纪念文章《秋女士历史》(1907年11月)和《秋瑾轶事》(1907年12月);接着刊出了多种以秋瑾为题材的小说、戏曲,小说有包天笑的连载长篇《碧血幕》,戏曲有吴梅的《轩亭秋》杂剧,龙禅居士的《碧血碑》杂剧,啸卢的《轩亭血》传奇等,只因《小说林》出到1908年9月就停刊了,这些作品大多没来得及登完。萧山湘灵子的《轩亭冤》传奇(又名《中华第一女杰轩亭冤传奇》),写成于1907年9月9日,距秋瑾遇害仅三个月零三天,其中有《叙事》一篇说:“秋瑾何为而生哉,彼生于自由也;秋瑾何为而死哉,彼死于自由也。自由为彼而生,彼为自由而死。”
1907年9月下旬,古越嬴宗季女的《六月霜》传奇,由上海改良小说会社出版单行本。
同年,黄民编《秋雨秋风》史料由竞存书局出版,此外还有大兴书局石印、佚名编的 《鉴湖女侠》和广东铅字排印本、沧桑客编的《秋女侠冤狱汇案》史料。
1908年,上海复汉社印行了《流血女杰秋瑾》诗文集。1909年,陈勤创办《女报》月刊,在第三期后专门出了湘灵子编的《越恨》等增刊,这是有关秋案比较完整的专辑,收集了当时报刊上发表的大量有关秋瑾一案的史料。
可以说,直到清廷垮台,在这片秋瑾洒尽全部热血的大地上,有关她的书一直没有中断 过出版,这是我们这个民族值得庆幸的。
秋瑾之死的创痛长留在一个民族的记忆深处,因而她的面容才一而再地浮现在我们的面 前。
众生平等与景阳冈打虎&秋瑾被杀害之后傅国涌:秋瑾被杀害之后(四)
秋瑾弟弟秋宗章曾在《国闻周报》(14卷22期)发表过一篇《六月六日与李钟岳》,详 细叙述了山阴(绍兴市那时分山阴、会稽两县)县令李钟岳在秋瑾被害前后的言行,及最后自尽的选择。
李钟岳,字崧生,别号晴岚,生于山东安邱,耕读传家,进士出身,先后任浙江江山、 山阴县令,深得民心,所以离任之日有数千人自发送别。贵福在决定逮捕秋瑾之前把案子交给他和会稽知县李瑞年会同办理,他曾多次委婉陈辞,遭到贵福否决。1907年7月13日,军队荷枪实弹包围大通学堂之时,他在现场,曾在门外向士兵大呼“但加逮捕,弗许伤害”。
秋瑾被捕后,先是押在山阴狱中,贵福要李钟岳严刑拷问,推其本意恐怕是他不想担当 杀士的恶名,所以企图借李的手杀秋瑾。
第二天,李钟岳仍不肯刑讯逼供,只是让秋瑾自己写供词,于是留下了“秋风秋雨愁煞 人”这七字传世的绝命诗。秋瑾遇害两星期后,张曾扬致电贵福:“报纸中载:该匪当堂书‘秋风秋雨愁煞人’七字,有无其事?有即送核。”当日,贵福复电“七字在山阴李令手,已晋省。”可见实有其事。
贵福怀疑李钟岳偏袒,有意开脱。在得到浙江巡抚同意“将秋瑾先行正法”的复电后, 立即召见李,令他执行。李说:“供、证两无,安能杀人?”好一句“供、证两无,安能杀人?”,百年之后依然掷地有声,这是人性、良知的声音。
有史料说:“既而斩决秋女士,竭力阻拒,几至冲突。”应是可信的。然而他的争执是无 效的,杀人的命令已下,口舌之争已属无谓。
时已子夜,他提审秋瑾,告诉她“事已至此,余位卑言轻,愧无力成全,然汝死非我意,幸谅之也。”说完,这个父母官当场“泪随声堕”,身边的吏役也都“相顾恻然”。秋瑾知道生命的终点马上就要到了,她提出了三件要求:“一、准许写家书诀别;二、不要枭首;三、 不要剥去衣服”。李钟岳,一个小小县令,他答应了二、三两个要求,在那个黑暗的年代,杀人要砍头,如果是女子还要剥去衣服似乎都成了习惯,秋瑾并不畏惧死亡,她想捍卫的只 是一点点做人的尊严,不要身首异处,不要在被杀之后把纯洁的躯体暴露在这个罪恶的天地之间。李成全了她最后的两个愿望,使她从容走向绍兴轩亭口。
秋瑾被杀,贵福又令李钟岳去秋家搜查军火,当然是什么也没查出。
他身处官场,却天良未泯,不唯唯诺诺,唯命是从,既不肯逼供,查抄军火又无功而返,竟然还提出无证不可杀人,因此得罪了顶头上司,贵福他们当然容不下他,不久他就被撤职。目睹秋瑾的死,贵福他们的横暴而无能为力,在离开绍兴前夕,他“将大堂所陈天平架等劈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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