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伟人:刘少奇在建国后的20年》第23章


看来,尽管刘少奇所写的笔记并没有给任何人看过,但李立三的报告却同刘少奇的笔记所持的观点惊人地相似。
但是,毛泽东并不同意李立三的意见,而且他还对李立三领导的全总党组进行了尖锐的批评,认为在工会工作中有严重的错误。因此,根据毛泽东的意见,11月,中共中央解除了李立三的全国总工会主席和党组书记的职务,同时批准成立了由刘少奇、李富春、彭真、赖若愚、李立三、刘宁一六人组成的全总党组干事会,指导全总的工作。
同年11月27日,刘少奇离开北京,一路南下巡视并休养。李富春实际上就负责了全总党组干事会。12月,全总在李富春主持下召开了第一次党组扩大会议,批判了李立三,将“推崇”邓子恢的文章作为李立三的“错误”之一,认为他夸大了“公私利益的矛盾”。李立三在会议上被迫作了检讨。不久,邓子恢也在中南局会议上就“工会立场”问题作了检讨,并向毛泽东作了报告。
作为在建国后关于工会工作问题方面的争论,在没有进一步展开的情况下,中断了。而这一次,刘少奇显然是站在了被毛泽东批评的一方。刘少奇虽然没有受到直接的批评,但也受到了牵连,并在七届四中全会上就此问题作了自我批评:
我受中央的委托负责管理全国总工会的工作。李立三同志在主持全总工作的时期内曾经犯了不少错误,中央批准的1951年全总党组扩大会议的决议和×××同志的结论已经详细地揭露和批评了他的错误。对于他的这些错误,我是应该负一定责任的。
虽然刘少奇没有明确说明自己在这一问题上的观点,但前前后后他同邓子恢、李立三的观点是一致的。
一直参与此次争论的高岗,不能不对此有所察觉,而且,这对他一直想攻击刘少奇的居心,不能不说是一次“良好的契机”。
因此,随着他的地位的进一步提高,随着他进京后担任了“经济内阁”——计划委员会的主席,高岗自认为无论在地位上、政治上,取得毛泽东的信任方面等等都已胜出刘少奇一筹,开始紧锣密鼓地准备起来。
刘少奇主持作了中央机构的调整(1)
刘少奇主持作了中央机构的调整,“五马进京,一马当先”,高岗说:“我在全国财经会议上不讲话则已,要讲就要挖少奇的老底”,“批薄射刘”;饶漱石“敲边鼓”,“讨安伐刘”
在“三年准备,十年建设”的思想提出后,到1952年基本上完成了对国民经济的恢复工作,马上面临的是“十年建设”,是大规模计划经济建设等等。因此,加强中共中央、中央人民政府的领导班子建设,使其适应即将到来的经济建设,就成为当务之急。
为此,中共中央于1952年上半年开始酝酿加强中央的领导班子建设。1952年6月,根据毛泽东的提议,刘少奇主持制订关于加强中共中央办事机构的实施方案。刘少奇找来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杨尚昆、中组部副部长安子文等人,共同研究中央机构的设置问题。6月20日,刘少奇就此事专门致电中国驻苏联大使张闻天,要他了解苏联中央机构的设置情况。
不久,在刘少奇的直接指导下,杨尚昆、安子文等人主持起草了《关于加强党中央办事机构的意见》。该意见提出:“拟于明年初将各中央局书记抽调回来,以加强中央的领导,同时加强中央现有的各部、委、办公厅的组织及其工作,并增设一些新的部委。”刘少奇修改后于7月18日致信毛泽东、周恩来、朱德、陈云、彭德怀,呈送了《关于加强党中央办事机构的意见》。
8月4日,毛泽东对刘少奇呈报的报告批示说:“此件我认为可行”,“即照少奇同志建议开始进行准备,从各地抽调一些人来,建立一些机构。”
在此前后,刘少奇就开始准备抽调干部到中央工作,首先是抽调各中央局书记。7月13日,刘少奇致电西南局第一书记邓小平,同意划四川为一个省,以李井泉为四川省委书记兼省政府主席,并“望小平将西南工作布置后于七月下旬即来中央一商,并在中央先行工作两三个月”。
1952年8月,西南局第一书记邓小平到京,担任了国务院副总理并参加中共中央的领导工作。不久,东北局第一书记高岗、华东局第一书记饶漱石、中南局第二书记邓子恢、西北局第二书记习仲勋,以及其他一些重要领导干部陆续上调中央。
在上调中央前,高岗担任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同时兼任中共东北局第一书记、东北人民政府委员会主席。高岗调到中央后,又兼任了国家计划委员会主席,副主席邓子恢,委员有陈云、邓小平、彭德怀、林彪、饶漱石、彭真、薄一波等十几人。根据当时中央人民政府的体制规定:国家计委不属于政务院所属,是直接归中央人民政府主席领导的制定国民经济规划和预算的最高行政机关。
因此,高岗兼任主席的国家计委一时有“经济内阁”之称。而高岗也因之在上调中央的五大书记中显得格外突出。有人就开玩笑说:“现在是五马进京,一马当先。”
同高岗等人属于第一批上调中央的领导干部中有一个重要人物:饶漱石。他在上调中央前担任中共华东局第一书记、华东军政委员会主席,是华东的党政一把手。饶漱石上调中央后任中组部部长,成为安子文的领导。
1952年底,政务院通过了财政部和中财委提出的修正税制的具体方案,规定了两条原则:保税和简化税制。新税制公布后,一度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和波动,各地也向中央报告这一情况。毛泽东非常重视此事。
1953年1月15日,毛泽东给周恩来、邓小平、薄一波写了一封信,提出了措辞严厉的批评:
新税制事,中央既未讨论,对各中央局、分局、省市委亦未下达通知,匆率发表,毫无准备。此事已在全国引起波动,不但上海、北京两处看报始知,我看了亦不大懂,无怪向明等人不大懂。究竟新税制与旧税制比较利害如何?何以因税制而引起物价如此波动?请令主管机关条举告我。
随后,毛泽东尖锐地批评新税制“公私一律平等纳税”的口号违背了七届二中全会的决议,修正税制事先没有报告中央,可是先找资本家商量了,把资本家看得比党中央还重,这个新税制得到资本家叫好,是“右倾机会主义”的错误。
有了这件事,毛泽东就认为政府工作中存在着分散主义。不久,根据他的提议,中共中央在1953年3月10日作出了《关于加强中央人民政府系统各部门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及加强中央对政府工作领导的决定(草案)》。
5月15日,政务院根据中共中央的决定,发出了《关于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财政经济部门的工作领导的通知》,对中央人民政府所属的财政经济部门的工作领导作了重新分工。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把政务院22个部中的8个部,即重工业部、一机部、二机部、烯料工业部、建筑工程部、地质部、轻工业部和纺织工业部,由高岗任主席的国家计委领导。
4天后,5月19日,毛泽东给刘少奇和杨尚昆写信说:“凡用中央名义发出的文件、电报,均须经我看过方能发出,否则无效。请注意。”他在“否则无效”四字下加了着重号。同一天,他写了一则批语给刘少奇、周恩来、彭德怀、杨尚昆:“(一)请负责检查自去年八月一日(八一以前的有过检查)至今年五月五日用中央和军委名义发出的电报和文件,是否有及有多少未经我看过的(我出巡及患病请假时间内者不算在内),以其结果告我;(二)过去数次中央会议决议不经我看,擅自发出,是错误的,是破坏纪律的。”实际上,毛泽东是同批评周恩来所领导的政务院工作一样,也认为党中央的领导工作存在着分散主义,实际上是批评了刘少奇。
如此一来,对刘少奇、周恩来等人的地位觊觎已久的高岗就觉得不仅仅刘少奇受到了毛泽东的批评,而且周恩来所领导的政务院有8个部委成为他领导的国家计委的所属,这显然是在批评周恩来对政务院的领导工作并削弱了他的工作范围。因此,高岗就觉得不仅仅要扳倒刘少奇,还要扳倒周恩来,因为这两人是他向更高的领导地位靠近的两块巨大的“绊脚石”。
在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的过程中,“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的观点遭到了毛泽东的严厉批评。并且,随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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