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骨+番外 作者:尘殇(晋江vip2013-11-22完结)》11-22完结)-第99章


亲们不客气滴收了我吧,泪目,我下篇一定写个欢乐的萌宠文把rp赚回来,真的!严肃脸(╰_╯)#。。。
☆、第71章 番外(全+7K字)
二个月后——
阳春三月;万物生发;皇城午门外却一片黑沉死寂。
今日是天青门少主萧无绝的刑斩之日;传说那萧无绝生得容貌倾国倾城;却嗜血手辣;乃狗贼司马恒的心腹爪牙;当日四王爷司马恒预谋篡位夺权、遍地屠杀忠臣义士;每一条性命都离不开他的干系。百姓们早已对其闻之色变、恨之入骨;不杀不足以泄天下万民之愤;因而刑台下围得水泄不通,人声鼎沸。
骁骑将军亲自监斩;只听号令发出,刽子手刀起刀落,少年身首分离;那喷涌而出的竟是一地黑血。就仿佛黄泉忘川之水,沿着台阶蜿蜒淌下,委实凄凉可怖。
也是奇怪,分明前一刻天空还暖阳三尺,那黑血溢开,竟一瞬间日头黑却、乌云漫天。
众百姓看得触目惊心,大陈国上下为此吃斋三日,以避讳那黑血之戾。
又过一月,宫中传出喜讯,盛元皇帝喜得贵子,容妃娘娘册封皇后,万民同庆,大赦天下。
皇上宅心仁厚,念朝歌内外杀戮太重,不想再大动干戈,便只将原天青门一众暗卫废去邪功,发配边疆充军;天和会义士或招安入朝,或封赏归田,自随心意。自此天下苍生国泰民安,草寇消隐,一片大和。
盛元皇帝卧薪尝胆,荣盛回朝后只一心工于朝政,专宠于皇后娘娘,并立誓再不纳妃纳妾。容皇后与圣上的传奇爱情便在坊间广为流传,成为一段帝后佳华。
——*——*——
安泰的日子总是过得飞快,时日飞梭,眨眼时间又过去三四年。
山南州的梧桐绿了又红,转眼又是一个深秋。因昨夜才下过一场冰雹,人们懒得早起,长长的街道上人影稀稀,只三两个卖炭挑豆腐的老汉吆喝路过。
街角一家当铺叫“喜临门”,却早早就开了门营生。那齐人高的柜台上,有新烧的茶水冒着汩汩蒸汽,孩童背书的声音在柜台后响起——
“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念得很是认真,声音清脆响亮,只听闻人声,却不见人影。
……
“咯噔咯噔”,一辆青篷马车低调驶来,在门前打转。
那朗诵声忽然戛然而止,少顷,柜台后探出来一颗男童的小脑袋儿,五六岁的年纪,肤白唇红,眉目如画,生得异常清秀绝美。只那拿书的手指却冻得通红通红,赶紧将书本放下,放在嘴边呼呼吹着热气。
不太欢喜那车上的来人,却不得不出去迎接。
“迂——”大马在门前打了回转,终于寻了个并不起眼的角落停下来。
车厢厚重的门帘撩开,里头跳下来一个俊朗的年轻公子。着一袭修身腾云靛青色绸面长袍,下着金边黑皂靴,头束紫玉冠,看起来不过二十四五岁,眉宇如墨,温文儒雅,自有一股说不出的帝王气质。
斜街对面屋檐下摆摊的算命先生不由捋着胡子看过来,公子回之一笑,转而从车厢中又抱下来两名男童。
只见一个穿一袭镶狐毛蚕丝薄棉小袄,腰佩玲珑玉坠,一双狭长眸子黑亮有神,不过三岁模样;另一个大约四岁年纪,眼梢微微上挑,小小年纪便生得一股邪魅气质,穿一件刺绣棉短褂子、搭黑亮虎纹长袍,那料子甚为精致,乃是京城第一大衣庄云裳衣铺的量版花样。
三人打扮,一看就并非平凡之辈。
柜台后的五岁男童微一皱眉,忙犹疑着起身迎去门外:“是舅舅来了。”
他的身份与众人不同,乃是老板娘赵珂几年前收养的异族孤儿,因着身世的尴尬,自小便自己学会了进退,举止之间很是懂事谦恭。
那公子眉头一扬,伸手抚上他冻得苍白的脸颊:“是赵正啊,可是大清早又爬起来背书识字?”
言语间很是慈爱。
几年不见,昔日的年轻帝王更平添了几分沉稳威严,看得赵正又敬又畏,抿着小嘴用力点了点头:“嗯。义父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男子汉大丈夫,想要成就一番事业,须得先学会吃苦勤学!”
答得流利极了,字正腔圆。
三岁的司马裕眯着眼睛,满目的崇拜:“赵正哥哥好厉害!”又扭头对司马楠道:“父皇,裕儿想带他回宫里一起玩,可以吗?”
“呵呵,你问过阿珂姑姑,她若肯答应,便随你去好了。”司马楠跺了跺脚上的冰疙瘩,好脾气的笑道。
“带他回去做什么?一点都不好玩。”一旁四岁的赵柳笙撅起小嘴,小小的身子爬回车厢中,拿了一把木头雕刻的短剑从车辕上挪下来:“看,我有剑!阿爹说了,男子汉志在四方,读书识字手无缚鸡之力,还不如拿刀杀敌为国争光!”
“可是父皇说,要治国平天下,必须先读百家书!”司马裕拧着小手反驳道。
“哼,你将来是皇帝,我才不和你比。”赵柳笙顿时扫了兴趣,狐眸微调,剑往胳膊上一夹,又从怀里掏出一小笼蛐蛐自己逗…弄起来。
他不喜欢这个比自己还要漂亮的赵正,太危险了。
赵正只是安静站着,眼前一个是太子、一个是京城第一侯爷家的赵世子,他与他们不一样。
他穿一袭青蓝色翔云斜襟小长袍,虽精致,料子却分明低却几个档次,然而面容却是几个少年中最为出挑的,清秀安静,又说不出的冷清。
正说着,那当铺门内又走出来几个人。
众人抬头望去,原是一个四十岁上下的中年美妇,牵着一男一女两个如玉孩童走出来:“哟,是皇上来了!”保养打扮得体大方,两道眉目弯弯,笑起来很是和蔼。
“倾歌姨近来可好?”司马楠点头含笑。
“有吃有喝,自是好极。”倾歌笑答。正要弯腰施礼,身边四岁的喜乐却已经牵着弟弟周悦临,飞扑到了赵柳笙怀里:“柳笙小舅舅,你手里拿的是什么?我要,我要!”
才被赵正比下去的柳笙立时来劲了,桃花眸里好似镀了一层光彩:“是蛐蛐!”把草笼子高高举起,好似万般神秘的宝贝。
那声“柳笙小舅舅”叫得他实在得意,一群小屁孩儿年纪差不多大,只有他辈分最高。
“咕咕——”
“咕咕——”蛐蛐叫得很是欢快。
两岁的周悦临小脑袋仰得高高的,喜欢得口水都要滴下来,嘟着小嘴哀求道:“小舅舅给我好不好?临儿也要~”
“不行,那是给我的!”喜乐立时皱眉纠正,跳着身子又要去抓。她自小不爱读书识字,偏喜舞枪弄棒、玩男孩子的游戏,平日里一见着赵柳笙,二人便凑成了一对小活宝。
那才扎好的鸳鸯小髻被她上下蹦跳得松散开来,细碎的发丝被风吹进赵柳笙的眉梢唇角,甜丝丝的,赵柳笙笑得更开心了。
赵正看着羡慕,眼里的光彩便黯淡下来:“喜乐妹妹跳得小心些。”
倾歌见了连连摇头叹气:“这群孩子一见面就闹得不行,皇上您还是随我去后院卸行李吧。”
“好。”司马楠点头称好。
赵柳笙桃花眸子轻扫过赵正,将他的惆怅捕捉,那精致小脸上的笑容便越发眉飞色舞:“那喜乐说说,你喜欢不喜欢小舅舅?喜欢我,我就给你玩~”
分明才不过四五岁的小人儿,却似大人一般问得一本正经。天生的妖孽。
喜乐可没注意到这些,那草笼里的蛐蛐勾去了她所有的视线,想也不想便答道:“喜欢!柳笙小舅舅会打拳,还会抓小蛐蛐,我可喜欢柳笙小舅舅了!”
柳笙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抹玄月,见赵正失落得差不多了,这才伸手将喜乐一抱:“这还差不多,看你这么可怜,就给你好了!”
傻丫头,反正本来就是特意带给你的。
他们两人同岁,抱在一起就好似金童玉女,实在般配极了。
赵正默默看着,见柳笙又要亲喜乐,终于焦急地迈出一步,将喜乐从柳笙的怀里拦了下来:“我也会抓蛐蛐!妹妹昨天还说最喜欢我,可还记得吗?”
他亦问得异常严肃,垂下的小手攥紧了又松开,悄悄看了赵柳笙一眼,害怕听到相反的答案。
“啊,有吗?”喜乐一心沉浸在蛐蛐的欢乐中,见悦临垫着脚尖要来抢,便调皮逗着弟弟。
果然是个没心没肺的丫头……赵正清秀小脸上立时挂满失落。
喜乐一抬头,这才恍然知道自己说错了话。
赵正却已经甩着袖子走开了,小小的身子,背影冷清清的。喜乐莫名好心疼,赶紧撒开脚丫追了过去:“正哥哥别走,我把蛐蛐分你玩还不行?”
才不要呢,那是柳笙给你的蛐蛐。
赵正抿着小嘴:“我去叫你娘亲和爹爹起床。”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