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无痕》第4章


远处,绿树丛中,农舍点点,鸡鸣犬吠,隐隐传来,小女干脆不走了,非要跑过去看看不可。
山势陡峻之处,小女干脆手脚并用,和我玩起了“藏猫猫”的游戏。六公里的路程就在我们的欢呼和追逐中悄悄地走过。
跨过雄伟的资江大桥,我们踏上了回程。回程是一条宽阔笔直的国道,各种车辆在我们身边穿梭般驶过。女儿的步子慢了下来,我知道她累了。但她牢记着出门时的诺言,坚持着往前走。汗水从头上往下滚,一条小手帕湿了又干,干了又湿。我便讲起了她最爱听的故事,猜起了她最喜欢的谜语,不断地鼓起她前进的信心和勇气。
看看就要到家了,她也实在走不动了,终于提出来道:“爸爸,我们坐一会吧!”可我却放着大道不走,偏指着旁边的一个小山包说:“听说这山上有小白兔,你想不想去看一看?”小白兔的故事和儿歌她知道得不少,这兴致又鼓起她爬上了小山包。小白兔虽然没有看到,却坚持着走完了这最后一段又特意加出来的难走的路。
这次郊游,不但让女儿领略了美丽的自然山水,还让她鼓起了战胜困难的勇气……
湖洲一夜
湖洲一夜
队长走了,留下我一个人看守这堆芦苇。
这是一座小岛,确切地说,是一个小洲,伏在湖水的中央。四面是浩浩的湖水,一望无边。夕阳西下,浮光跃金,竟也有种慷慨辉煌的感觉。洲子不大,却密密地长满了杨树,树下绿草如茵。却无半点人烟。匆匆地搭一个窝棚,就成了我的栖身之地。
一股孤独涌上心头。
我是被一阵惊雷震醒的。我第一个知觉是哗哗的雨声,接着是雨打在头上的酸麻。这窝棚是临时性的,没有防雨措施,棚里棚外雨流如注。支撑窝棚的架子也“咔咔”直响,随时准备着倒下来。我睁开眼睛,却是真正的伸手不见五指,天地如锅底一般黑。
我摸索着下床去,水早已淹过了小腿肚,一双破破烂烂的解放鞋也不知漂向了何方。我摸出窝棚,一道闪电凌空劈下,就在这一瞬间,我看见了我所在的世界:真真的一个水世界。
闪电过后,便是黑暗。无边无际的黑暗。没有表,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也没有灯,唯一的一盏马灯被队长带走了。风摇动着树枝,发出啪啪的声响,雨打着人的脸,睁不开眼来。其实,睁开也没有用。我就这么呆呆地站着,任雨水拼命往身上浇。水渐渐漫过了膝盖,漫到了大腿。身后的窝棚也终于支持不住在风雨中轰然倒下。
我机械地移动步子,摸索着,摸到一棵树前,爬上去,拣一个树杈坐好,怔怔地等着天亮。
那时间用秒来计算尚嫌过长。不记得听谁说过,数数是熬时间的最佳办法。我便数一二三四……一直数到一千。再从头数。不知数了多少遍,终于数累了,也终于熬来了曙色。雨停了,风也停了。一切又都回恢复了平静。与昨日不同的是,小洲不见了,只留下丛丛的树枝在水面上静静的竖着。芦苇也一捆一捆地漂浮在水面上,洋洋洒洒地漂出了一大片。我脱下湿衣,拧干,挂在树枝上,任太阳暖暖地晒着,肚饥了,却是没有办法;瞌睡了,却又不敢睡着,生怕身子一歪掉下水去。终于想出一个办法,扯过衣服把自己牢牢地绑在树杈上,竟也能昏昏沉沉地睡去。不知睡了多久,一阵唤声把我唤醒,睁眼一看,队长来了。队长的第一句话是:“你还好吧?”这一句话,就把我熬了一夜的泪水一股脑儿地拉了出来。
李白被吓倒了
据说,唐代大诗人李白一生游遍天下名山大川,到处都留下了他神奇瑰丽的诗篇,可偏偏在天下名楼黄鹤楼上搁了笔。据《唐才子传》记载,李白到黄鹤楼上,本是要写诗的,但抬头看到了崔颢的《七律黄鹤楼》:“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李白自叹不如道:“眼前有景道不得,崔颢题诗在上头。”遂搁了笔。
李白这一搁笔不要紧,却使历代诗人咏黄鹤楼的诗几乎出现了空缺,也给我们留下了一个不小的遗憾。李白的搁笔,是他自认为自己的诗比如崔颢的诗,不好意思写上去。谦虚之状实在令人钦敬。但愚以为,崔颢的诗虽然写得不错,但李白却大可不必搁笔。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倘若天下诗人都如李白,那黄鹤楼上岂不只剩下一个崔颢?那黄鹤楼岂不太孤寂了么?倘若天下诗人都如李白,李白走过那么多的名山大川,写下了那么多的神奇瑰丽的诗篇,那后人们不要写诗了?一朵鲜花再鲜再艳毕竟还不是春天,只有大花小花一齐放,红花绿叶一齐来,千红万紫,才能算得上春天。
俄国著名的作家契诃夫说过这么一段话:“自从莫泊桑以自己的才能给创作定下了那么高的要求以后,写作就不容易了。不过还是应该写的,特别是我们俄罗斯人,而且在写作中还应该大胆。有大狗,也有小狗;可是小狗不应该因为有大狗的存在而慌乱不安。所有的狗都应该叫。就按上帝给它的嗓子叫好了。”如果将李白与崔颢比较,谁是大狗谁是小狗尚未可知,但李白实在也不应该因为有崔颢的存在而闭住自己的嘴,而应该“按上帝给它的嗓子叫”。道一道又何妨呢?退一万步说,即使当时没有想出更好的诗作来,回到家里,有朝一日灵感来了,来它个“姊妹篇”也未可知呢。
都是阿鸿惹的祸 1
阿鸿?
阿鸿是谁?
天哪,你连阿鸿都不知道,是不是太老土了?
阿鸿呀,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巨巨巨星呀,他每天就站在舞台上,聚光灯下,把那个圆呼呼的脑袋滑稽地晃过来又晃过去,把那个肉鼓鼓的屁股疯狂地扭到这边又扭到那边,两只手在空中挥舞着使劲地叫大家给他鼓掌,给他鼓励,或是捏着拳头大吼,并拼命地跺脚,恨不得把地板跺出一个洞来,嘴里则大声地喊着叫着,有时是念着(他们都说是唱着)一些莫名其妙的句子。
阿鸿呀,就是专门做这种事的人。
可偏偏是,这些莫名其妙的东西,叫无以数计的少男少女痴迷,癫狂。他走到哪里,少男少女们就追到哪里。他的每一首歌,都被人传唱,尽管谁也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他的每一个动作,都被人模仿,尽管谁也不知道他想干什么;他的每一件衣服式样,都被每一个商店畅销,尽管谁也不知道适不适合自己;甚至于,他每放的一个屁,都被人拼命地吸吮,尽管谁也不知道那里边有些什么成分,总之,他所做的一切,他所释放出来的一切,都成了无比美好无比完善无比荣耀的东西。
他被追捧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据说,为了能见上他一面,有120名少女在他必经的路上不吃不喝地等了三天三夜;
据说,为了能得到他的一个签名,有120名少女在自己的房间里塞满了他的歌碟;
据说,为了能和他照一张合影,有120名少女被关进了疯人院;
据说,为了能和他拥抱一次,有120名少女爬到了120层的顶楼上,声称达不到目的就要表演空中飞人;
据说,
唉,据说的事情太多了,我没必要再来浪费我的笔墨和时间了。总之,你只要知道他是当今一个红得发紫,紫得发黑,黑得发……唉,还是别说了吧。你只要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就行了。如果你不知道呢,你就是一个老土,你就是一个白痴,你就不是一个人,你就连条狗都不如。班里的三哈就说,只要他一唱阿鸿的歌,他家的小狗就会跟着一起汪汪地唱,还会跟着一起把那肥嘟嘟的小屁屁扭过来扭过去呢。
真是开谈不说鸿歌星,长得再帅也不行;开门不追鸿歌星,活上千年也算不了一根葱!
其实,这一些对于刘长水来说,都是在后来才知道的。在那个时候,他就不知道阿鸿。至少在今天早上8点钟以前他就不知道这世上还有一个叫做“阿鸿”的东西。
因为,他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两眼不看窗外人。至于他在干什么,没有人知道,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
因为,他实在不知道知道阿鸿和不知道阿鸿有什么区别。知道阿鸿也是吃饭睡觉,不知道阿鸿也是睡觉吃饭。何必一定要给自己增加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呢?他实在不知道知道阿鸿能给他带来什么好处,所以,凡属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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