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三十年》第16章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
十七大对党的建设的总要求
一条主线:必须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
五个重点:以坚定理想信念为重点加强思想建设,以造就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为重点加强组织建设,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根本目标:使我们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团结和谐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改革开放三十年》章节:关注民生,共创和谐 收集:东风书城(24。43。3。33)
2002年12月6日,党的十六大刚刚闭幕20天,胡锦涛率领新当选的中央书记处全体成员,冒着飞雪到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学习考察。在西柏坡,胡锦涛要求全党一定要牢记毛泽东同志所倡导的
两个务必
,并把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执政为民的宗旨,概括为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三句话。此后,胡锦涛又多次反复强调:
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
要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成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执政理念和庄严承诺,并在此后的一系列执政实践中得到充分贯彻和体现。
党的十六大以来,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党中央、国务院就涉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出台了一系列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一段时期以来,子女上学交费负担重成了许多家长的挠头事,许多农村和城镇低收入家庭为此陷入了困境,
上学难
成为比较突出的社会问题。针对这种情况,国家从2003年开始,对农村贫困家庭的中小学生实行免学杂费、课本费,补助住校生生活费的
两免一补
政策,使1。5亿农村中小学生直接受益。2007年,党中央、国务院再次决定,从当年起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中国农民实现了
上学不交费
的梦想。与此同时,国家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加大高校困难学生资助力度,从2007年秋季开学起,国家励志奖学金由每年的0。3%扩大到3%,高校国家助学金由每年的3%扩大到20%,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由每年的5%扩大到90%;为使家庭经济困难但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能够接受高等教育,教育部直属六所高等师范院校免收学费;2008年起所有城市地区也实行免费义务教育,等等。这些惠民政策的实施,推动了教育事业特别是农村教育的发展,促进了教育的公平。
2003年以来,党和政府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的方针。采取政府引导规范和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扩大就业规模,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健全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建立失业保险制度等措施,帮助零就业家庭、低就业家庭以及下岗职工解决就业和再就业问题。2007年,全国城镇累计新增就业人数1200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达1。16亿人。在全国84。7万零就业家庭中,已有81万户实现每户至少一人就业,占总量的95。7%。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呈逐年下降趋势,2007年上半年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而2006年为4。2%,2005年为4。3%。为规范人力资源市场,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益,2007年国家相继出台《就业促进法》和《劳动合同法》。与此同时,劳动者报酬增幅显著加大。截至2007年底,全国有22个省、区、市发布了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不仅有效缓解了
就业难
,而且改善了工资偏低的问题。
弱势
群体真实地感受到党的惠民政策的好处。
近年来,在收入水平普遍提高的同时,出现了城乡之间、区域之间、行业之间、群体之间收入差距逐步拉大的问题。党和政府为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加大了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力度,在财政、税收、福利、社会保障、工资制度、公共服务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如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通过法律和税收的手段,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打破经营垄断,整顿分配秩序。同时,中央财政大幅度增加了低保补助,从2000年的8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408亿元,覆盖人数由400多万人增加到3200多万人。这一系列举措有效扭转了收入分配差距拉大趋势,既大大改善了劳动者和低收入家庭的生活状况,也大大促进了社会公平。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和国家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如今,全国城乡实行的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已惠及4000多万困难群众,基本实现
应保尽保
。2007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稳定、持久、有效地解决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各类社会保险制度。与此同时,各级政府积极探索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为了解决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金差距过大、早期退休的企业退休人员退休金偏低等问题,国家逐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并向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以及退休早、基本养老金偏低等人员倾斜。这项政策惠及40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随着一系列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的出台完善,我国社会保障的覆盖群体逐步从正规就业人员扩展到非正规就业人员、从城镇扩展到农村、从从业人员扩展到非从业居民,进入了全面改善民生的发展新阶段。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和政府把解决
住房难
作为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加以改善。2007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廉租住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房制度,加大城市棚户区、旧住宅区改造力度,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提出力争到
十一五
期末,使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农民工等城镇住房困难群体居住条件得到逐步改善。党的十七大把
住有所居
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出了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解决城市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积极改善农民工住房条件;增加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帮助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综合运用税收、信贷、土地等手段;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增加住房有效供给;抑制不合理需求,防止房价过快上涨等政策措施。
针对
看病难、看病贵
的问题,党和政府下大力在全国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2003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开始在全国部分地区进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即以大病统筹为主,适当兼顾小病,农民个人筹资一小部分,国家和地方政府补贴一大部分,用这些钱建立由县统筹的合作医疗基金,农民可凭医疗证按比例从基金中报销医药费。
花上十元钱、看病管一年
,是人民群众对这一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