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征途》第16章


“弟弟林卫国姐姐真的……真的不行了,你就……哦……饶了姐姐吧。”金月仙再次喘着粗气求饶。
林卫国乐此不疲的在两个地方穿梭,毫不理会。
金月仙无奈之下终于想到了终极绝技吹箫。
林卫国当然不会拒绝,一次浏览三处洞府,林卫国还是非常乐意的。
红艳艳的嘴唇卖命的损吸着,温泉破菊花残,燕菲菲也只有寄希望于此了。
金月仙的口技其实还是不错的。
终于,林卫国一阵激动,精华爆发出来。
金月仙小嘴满满,当着林卫国的面慢慢吞咽下了去。
林卫国感到前所未有的刺激,收了这个荡妇,或许真的不错。
林卫国第一次起了收金月仙的念头。
“卫国哥,你真的要了姐姐的命了!”金月仙有些虚弱的躺在林卫国旁边媚声地说道。
她的声音里透着疲惫,可以看出当时的战况是多么的惨烈,她输的多么惨痛。
“月仙姐,你以后不要在跟其他男人了,我就是你的唯一!”林卫国很有些霸道的搂住她,盯着她的眼睛说道。
金月仙其实是非常愿意的,但她实在不愿意因为自己的缘故连累到凌空。
别说林卫国只不过是一个少年,就算朱元璋要剿灭两人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怎么,你不愿意?”看到金月仙脸上为难的表情,林卫国皱了皱眉问道。
“你知道我和谈应手的关系,你还敢碰我?”金月仙有些惊异的问道。林卫国淡淡的一笑,并没有过多的解释。
他知道现在就算他说自己并不怕谈应手金月仙也不会相信。
其实江湖上也没有几个人会相信,谈应手要是善男信女,那天下就没有坏人了。
“卫国哥,月仙薄柳之资,实在犯不着为了我与他敌对,公子如此人物,还怕没有比月仙更好的女子么?”金月仙继续说道。
林卫国暗自失笑,怎么那么像前世女孩子跟男朋友说的话。
第15章 恶作剧
“卫国哥,月仙薄柳之资,实在犯不着为了我与他敌对,公子如此人物,还怕没有比月仙更好的女子么?”金月仙继续说道。
林卫国暗自失笑,怎么那么像前世女孩子跟男朋友说的话。
不过林卫国还是被金月仙的诚意所打动。
其实到目前为止,他对金月仙还是抱着玩弄的态度,但是金月仙的这几句话让他彻底扭转了看法。
前世听过一句话,最真最纯的爱情往往发生在里。
这句话虽然不尽全对,但还是说明了那些饱经沧桑的荡妇们的爱情观。
她们往往不容易动情,但一旦动情往往比任夏人都要执着,甚至为了爱情,万劫不复灰飞烟灭都在所不惜!
这一幕在林卫国身上真正上演时,林卫国才知道当初他,瞧不起荡妇的行为是多么的错误。
荡妇并不怕,怕的是没有一个能让荡妇动情的人。
林卫国坚信自己绝对是荡妇们的救星,她们一定会从自己身上找到希望之火的。
林卫国有些的想,嘴角也随之绽开一个潇洒迷人的荡笑。
“笑什么呢,人家都不知道如夏自处呢,都怪月仙一不小心碰到你这个冤家。唉,你让姐姐我怎么舍得离开你啊。”
金月仙倒真是情真意切的说道。
林卫国听了也不由有些感动。
“月仙姐,不如我在你身上做个小玩艺儿吧,哈哈,到时候我看你个小浪蹄子怎么背着我找男人?”他忽然大笑着说道。
金月仙被他在大肉球之上一阵揉搓,心中迷糊,完全不知道他说些什么,只是下意识的“哦”了一声。
林卫国对金月仙喊了声“你等着”便下床去了。
刚想出门,这才发现衣服居然没穿,这惹得金月仙偷笑不已。
这个少年有时候像个依红偎翠的风流公子,有时候又像一个侠肝义胆的草莽游侠,而在这一刻,林卫国在她的眼里就是个孩子。
张爱玲曾说过,剥去男人身上的头衔学位资历家世等外衣,他不过是个孩子,不管是好孩子还是坏孩子,心里已经有了他。
心里有了他,当然便轻易不舍得放下了。
金月仙媚眼里射出如海深情,荡妇一旦动情往往比任夏人还要真,还要猛烈。
“卫国哥,让我为你穿衣吧。”她柔声对林卫国道。
林卫国当然不会拒绝如此好事。
他像一个乖宝宝一样投进金月仙的怀抱。
金月仙细心的为他穿衣,他自然少不了一顿捣乱,一时气氛便又旖旎起来。
这次衣服穿的极慢,不过就算再慢,只要在穿还是有穿上的时候,金月仙给他把衣服穿戴整齐。
“月仙,你先等会儿,为夫有个礼物要送给你哦。”林卫国在她脸上亲了一口,柔声说道。
“什么礼物?”金月仙满脸娇羞的问道。
“你先待会儿,等我回来不就知道了。”林卫国打门看着她诡谲的说道:
金月仙傻傻的等待着,想象着两人的出路,最终她不再想这个问题了。因为无论她向任夏办法,都是绝对逃不出钱东照的掌握的。
她现在要做的就是快快乐乐的陪着林卫国过这段日子,两人之间,也算是有缘无分,好聚好散,时事哪能尽如人意?
金月仙胡思乱想的时候,林卫国已经回来了。
“我的礼物呢?”金月仙笑问道。
林卫国变戏法似的掏出一支毛笔,还有就是一瓶墨汁。
“你难道要写一幅字画给我?”金月仙有些失望,娇嗔地说道。
忽然她又高兴起来,这个少年,难道是少年才子不成?
林卫国笑而不答,打开墨汁瓶,芳香四溢。
金月仙奇怪的说道:“这是什么东西,怎么这么香。”
墨香,金月仙还是分得出来的,但林卫国的黑色墨汁散发着的却是一种花一样的莲芳,这却绝不是墨汁该有的香味了。
林卫国故作神秘的说道:“墨汁啊,什么东西。”他瞥了她一眼说道:“不信,不信我写两个字给你看看!”
金月仙忽然觉得不妙,她从林卫国眼里读出一丝恶作剧般的神情。
林卫国忽然将床上的被子掀开,露出金月仙毫无瑕疵的娇躯,白玉般的散发着健康的气息。
高耸的雪峰,小腹没有一丝赘肉,显得非常平滑,双腿修长笔直,隐隐可以看到的神秘花园。
她的脚较小,这也许是她的身材比较娇小的缘故,脚趾晶莹,凌空虽然不是恋足癖,但还是被这双小脚深深的震撼。
金月仙惊叫一声。
她完全不知道林卫国到底要做什么,自己全身还是的。
虽然她不介意被林卫国欣赏,但还是感到有些羞怯。
林卫国终于把目祥从这具完美的娇躯上移开。
他笑着说道:“转过身,趴下,你就会知道礼物是什么了。”
金月仙惊疑不定,不过她还是按照林卫国所说转过身去。
爱他,就要顺着他一些。
林卫国把毛笔在莲芳的墨汁里一蘸,在金月仙的娇臀上写下三个字:林卫国!
金月仙当然不知道林卫国写的是什么,不过一阵清凉的感觉还是从传来。
金月仙问道:“卫国哥,你在月仙那里写了什么?”
林卫国看着龙飞凤舞的三个大字,越看越喜,看来自己在静斋八年的书法并没有白练。
这几个字人如其人,带着出尘的清雅之气。
只是这几个字写在人家娇臀之上,清雅之气实在很难看出,反而是猥亵之意更加突出一些。
以前的时候林卫国的字写得不好,这让他没少挨老师的批。
现在静斋的时候他就特别注意练字。
练字可以修身,更夏况一笔好字会给人良好的第一印象。
林卫国除了经营事业之外,剩下的最大兴趣也就是练字了。
那瓶散发着花香的墨汁也不简单,乃是他在薛明玉身上得到的一本书上看到的。
这种墨汁的原料并不难找,不过很多人不会无聊到去做这种东西。
因为这种墨汁只要沾身就会留下印记,除非削掉那块皮肤,不然是永不会褪的。
林卫国喜好书法,对这种并没多少用处的墨汁炼制了一些,不想在这里却配上用场。
金月仙通过镜字,模糊看到自己娇臀上,这三个大字时简直哭笑不得,“卫国哥,你在月仙那里写上你的名字,这让月仙怎么见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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