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笔记真正大结局十年之后》第13章


在协助陈皮阿四进入云顶天宫的过程中,他的记忆完全恢复,他已经知道他的目的。所以最终走进青铜门的,不是陈皮阿四,而是他自己。
陈皮阿四要什么呢?90多岁的高龄,涉险进入这里,金钱爱情这些都不可能是动机了,陈皮阿四肯定认为这里有延长生命的办法。他如果参与过史上最大的盗墓活动,理应对这些事情非常了解。
如果,老九门里的人都在史上最大盗墓活动中,身体发生了变化。
张起灵说过,他是九门中的其他人去承担进入青铜门这件事情的。
会不会,这是长生的一种代价,在史上最大的盗墓过程中,老九门里的很多人,获得了长生的种子,但是整个过程,需要在青铜门内完成。他们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内,找到青铜门,所以在70年代,所有人疯了一样的在全中国到处寻找线索。在这个过程中,不断有人尸化,提供支持的人也开始逝世,最终剩下来的,坚持到底的,只有陈皮阿四。
我在黑暗中深吸了一口气,感觉到一丝凉意。
我是老大的儿子,我爷爷是在什么时候生的我爹,是在史上最大盗墓活动之前还是之后。为什么我爷爷在我出生之后这么感慨,称呼我为吴邪。
邪,到底是什么?
难道,史上最大盗墓活动中受到的变化,还能遗传?这是不是能解释我二叔和三叔和我父亲性格的迥然不同,以及九门解放后这一代对于这些事情出乎寻常的兴趣。
那,如果我是吴邪的,秀秀呢?小花呢?
不敢再想下去。
在四阿公脖子上挂的东西,是一块铁牌,上面钢印着一个地址,一个手机号码。
我有些意外,上面会有这些东西。反过来,铁牌背后钢印着:如有后辈至此,见此铁牌,即见广西陈皮四,将尸首完整运至铁牌背后所印之处,可得一世之财。
是块收尸牌,我不由莞尔,之前是因为看到这东西,才一路想看个究竟,没想到引我来此的东西毫无价值,却得到了另外的线索。
人生往往就是如此,我看着铁牌子,忽然想着我随便找具老人的尸体送到那个地址,说不定还能大赚一笔。随即觉得羞愧,这商人的习气,年纪大了不减反长,可见我活的是更加实惠了。
一边教训自己这次来的目的很单纯,一边把铁牌子顺手就给自己戴上了。带戴上之后,忽然又觉得不对,这脖子上的东西,似乎和石壁上所说的内容,有所矛盾。
如果陈皮阿四希望后辈将自己的尸体运回去,那么,他又为什么要另外引导后辈去砸他自己的脸呢?这实在说不过去。
我跳下石塔,光着身子还是比较尴尬的,想不到只是到了这个地方已经那么狼狈。再次来到石壁之前,看那五行字,我不由笑了起来。
这不是陈皮阿四的笔迹,不是因为我不认得四阿公的笔法,而是我认得,这是闷油瓶的笔迹。
太久没有见到了,有些生疏,但仔细看的时候,立即就想了起来。
这应该是他和我分别之后,再次来到这里的时候,留下来的。
这是写给我的,他知道我会履约。
我捏紧了拳头,多年没有的一种安全感,忽然从心底升起。
如果他相信我会履约,那么我面对的不会是一个冷冰冰的云顶天宫,他一定会留下什么给我。记号?提示?
这枚钥匙,不是陈皮阿四留给后人的,那么,是闷油瓶留给我的。
第32章
我尝试换位思考,如果我是闷油瓶,知道十年之后会有人来找自己,会做什么准备。
我会在所有可能进入这里的地方给出提示。“接我的朋友请往这里走,小心地滑。”
如果胖子和小花从其他地方进入,也许也会碰到提示。
为什么是在这面墙上,陈皮阿四对着这面墙壁,他应该会有一条固定的活动路线,为什么他会以一条固定的路线活动?
是什么驱使他的。
——往往可得因果。这句话说的很大——
我忽然脑子闪过一丝灵感,提起铜线,看着那枚钥匙,钥匙后面的墨绿色宝石,让我想起了青铜门的颜色。
钥匙不停的转动,接着停了下来,慢慢指向了一个方向。
我再次拨动钥匙,钥匙旋转,停了下来,还是指向了那个方向。
敢情这东西是这么用的。
我的心跳加速,内裤是不敢穿回去了,丢在了地上。从石头堆里扯回了流星锤和潜水服上装,摸到水边洗干净了。穿上,氧气灯几乎没有任何用处,照明距离只有几厘米。我挂在胸口,然后提着钥匙,顺着钥匙的方向,开始往前走。
眼前是一片漆黑,我走了几步,摸到了面前的岩石,开始爬上去。
我什么都看不见,爬到顶部之后,我担心钥匙脱手,于是把铜丝系到手指上。另一只手摸索着前后左右,一点一点地在碎石中爬行前进。
爬了几个小时,筋疲力尽,我的手脚破损,几乎失去了触觉,这个时候,终于踩到了平地上。
地面很粗糙,我第一次完全无法还原四周的环境,也许这里是青石板地面的墓室,也许是皇陵里面的神道,也许是护城河的河底,但是我的手向前摸去的时候,什么都摸不到。
我一步一步的走着,在黑暗中,就像有人牵着我的手。
氧气灯再次熄灭,这一次怎么打都亮不起来了。黑暗中,我的其他感官开始发挥作用。
我先是听到了更多的声音,四周似乎非常的空旷,没有风,但是远处有着各种各样的声音,水声?雨声?分不清楚。接着,我所有的直觉消失了,方向直觉,时间直觉,我感觉不到我在移动,我也感觉不到时间在流逝。
我不知道自己在黑暗中走了多久,似乎只有几秒钟,似乎已经走了快好几天了。
这有效地证明了直觉这种东西,其实只是细微感官的快速反应,它的产生需要眼睛、耳朵、嗅觉等感觉和大脑里经验的完美配合。
我的手重复地做着动作,我的脚,所有的感觉都在脚趾上。
planb。
我努力回忆之前来的时候,和胖子他们商议的各种可能性。胖子看美国电影看的多了,满口planb,planc。可惜他b的发音听着就不对。
胖子和我分开的地方,离这里已经不远了,按胖子的经验,应该比小花更快找到这里。如果胖子和我失散,我们是怎么约定的?
两个指标,一个是信号弹,如果我们在同一个空旷区域,胖子会打出信号弹。我们承诺必须先汇合再进行下一步行动。
一个是声音,如果双方都丢失了装备,那么必须每隔一段时间,发出一种节奏的口哨。
我可以用手指,或者一根线配合,吹出非常尖锐的口哨来,但要传播的远,还是需要一些能吹出高频哨音的东西来。
我停了下来,蹲下来,开始往旁边摸去,第一次开始没有按照钥匙的方向前进,开始在旁边搜索,希望有可以使用的东西。
往边上走了两步,我便摸到了一只人的脚。站立在黑暗中。
我把手缩了回来,浑身冷汗,所有的汗毛都炸了起来,再往边上无意识的摸了一下,我又摸到了一只脚。
我操,我心说,这里的黑暗中,站满了人。
第33章+第34章
我之所以说站满了人是有原因的,如果我摸到的是一只石头的脚,我能感觉出来。石刻的足部没有那么多细节,特别是陪葬的人俑,足部的雕刻一般圆润,从温度和手感还有坚硬程度,一摸就知道。
但这是人的脚,因为脚上的指甲很长,能摸到开裂的皮肤,是软的。
至少是绷着皮革的人俑,但我无法解释断裂的脚指甲,没有人雕刻一具石俑,会把脚指甲雕成这样。
我怀疑自己是不是感觉错误,毕竟刚才就一个瞬间,但我已经不若以前那样没有自信,仔细回忆了一下,我觉得我的感觉没错。
我身边的黑暗里,站满了人,他们排着队伍,皮肤干涸,指甲还在生长,和之前的四阿公一样。
这些人应该是死人。
我缩回进黑暗中,心脏狂跳。
四周非常安静,我刚才的举动,并未触发任何的状态。
我几乎能幻想出来,我身边是一排一排的干尸,很可能穿着甲胄,身上全是灰尘。
我暂时放弃了和胖子汇合的想法,这一刻我对光的渴望到达了极限。我站起来,全身发麻,后脊背的汗毛和冷汗一阵一阵,我深呼吸压了下去。想想自己这十年做过的事情,慢慢的,四周的压力,变的不算什么。
我站了起来,感觉着手指钥匙的转动,再次开始往前走。
一片漆黑,如果十年里让我坚持下来的信念,这信念现在就是指尖的一丝引导,比起十年无法触摸到任何东西,这一点点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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