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的死亡笔记》第69章


我后来想一想,刘嫣曾经有一番关于爱情的描述,也许可以从侧面印证张德生的结论。刘嫣对我说过:“有时候,爱上一个人就像被施了蛊咒,不情愿却又无法不沉浸其中,毫不知情间,已毒入膏肓!”
和刘嫣相识了半年后,她终于第一次接受了我的邀约,但她极不愿意去饭馆或者咖啡厅,她说那些场所人为地营造气氛,显得太做作,太虚伪!她喜欢在江边或者郊外散散步,聊聊天。
第一次见面时,我们沿着江边的小道,边走边聊。
“我想不到你能来!”我说。
“嗯?”她好像没听清楚。
“知道吗?自从火车上第一次见到你,就被你的样子迷住了!”我笑着说。
“什么?……是吗!”她没有任何表情,仿佛这话是我对别人讲的,和她毫无关系似的。
我说什么,她都显得心不在焉,这让我感到有些尴尬,以致于不知怎样说下去。
“为什么不说了?”她见我沉默下来,反而这样问。
“还是说说你吧。最近在忙些什么?”我不知从何说起,于是把话题转移到她的身上。
“正在想着怎么开始问你呢!”她来了精神,“我最近在看《罪与罚》。主人翁拉斯柯尔尼科夫那些犯罪的画面总在脑海里不停地浮现,那是多么的血腥呀,以致于让人心神不宁!对于犯罪现场,你们法医平常是怎样调节自己心态的?”
“习惯就好了,那些不过是血肉物体罢了,严格来说,和我见到的泥土、流水并没有什么区分!”
“我不是说笔下的那些血肉。我是说那种心理,那些令人窒息的内心纠缠!”
“很变态吗?”
“说不好,正因为这样才让人厌恶!我觉得,那里有我们自己的影子,在现实生活的阴影里扭曲变形的影子!”
我的思维有些跟不上,于是看着她,索性没有插话。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一样,无不处于那样的矛盾痛苦当中:是向现实妥协还是不屈地反抗!”
“现实有这么残酷吗?”我不解她为何有这样的想法,于是开玩笑问道。
“远比那些要残酷!”她的脸色陡然苍白,“你见过两个最亲近的人刀戎相见吗?而且是当着你的面!”
“没有。”我如实回答,心想那会是怎样的场面。
“我见过!”她带着些诡异的笑容说道,“所以,虽然你见过的死亡比我多,但未必有我见过的深刻!”
那时,我还不知道她父母的事,因此不明白她所指的意思。本想待她细说下去,但是她并没有说下去的意思,而是陷入了久久的沉默中!
第一次——可能仅是我一厢情愿地认为的——约会,是在这样的情况下结束的。跟她在一起,我老觉得自己不够成熟,无法跟上她的思维。为此,我加紧给自己补了课,到图书馆里读了她经常喜欢谈及的小说:《红楼梦》、《罪与罚》、《百年孤独》、《挪威的森林》……
我不明白,她喜欢的小说风格怎会有如此大的差异,或古今,或中外;或社会心理,或魔幻现实主义。唯一相似的,只有各部小说里那种强烈的压抑感!
再见面时,刚能勉强应付着和她讨论。
我想同她讨论小说里的爱情,也许那样才符合我们的意境。这也是我阅读时刻意留心用功了的!但没想到,她依然热衷小说里的各种矛盾冲突、内心纠结。这就好像,本想跟她跳曲浪漫的双人舞,待到舞曲展开,她却自顾自地跳成了独舞!
我无法跟上她的节奏!
“想爱又不敢爱,总怕有一天会结束!既然无法预知未来,又何必自寻烦恼?”一次,谈到《红楼梦》时,刘嫣对林黛玉另类的评价让我吃惊。
“谢谢你,能倾听我这些疯言疯语!”她笑着说,“平常,我满脑子净是这些事,怎么也阻止不了,快要把我憋疯了!这是件很痛苦的事,我不停地对自己说,那不是真的,可是却又无法说服自己,不知道找谁去倾诉!谢谢你能出现!”
我看着她,不知该怎样回答。
“是不是觉得我很无聊?是不是特后悔认识了我?”她笑着问我。
“没有,人总要有渲泄的方式。”我说。
第67章 矿洞里的白骨(一)
直到晚上十一点多钟,高原还坐在沙发上思考着什么。我看了看他,心里突然莫名地涌出一阵难以抑制的空虚。
“先睡了!”我冲他道了一声。
他抬起手挥了挥。
于是我上床睡觉。
那晚又做了奇怪的梦,梦到一个无头的尸体,摇摇晃晃地跟着我,怎么也甩不掉。那尸体还发出呼喊声:“是我,邓哲!是我呢!”
于是惊出了一身冷汗。醒来时,天已大亮!
回忆起梦里的情景,我心里忐忑不安起来,看来今天又有什么事情发生了!
虽然不太迷信,但有些事情确实让人无法解释!比如每次和别人谈论杀人案时,就总会有命案发生。这不,白天与刘卫国谈论完鬼诉冤情的案子,晚上就做了这样的梦。
这是个不好的兆头!
赶到单位时,我问了办公室,有没有接到什么报案。得到的是否定的回答。我稍松了一口气,暗自庆幸所梦的没有成真。
“不过有个女孩找你,我让她去你办公室等了!”林丽抬也不抬,坐在办公桌前说道,“看不出你的人缘真好,尤其是女人缘!”
我苦笑了一下,对于她和董建国,我好像欠着什么似的。有些事情虽然过去了很久,但是并不是轻易的释怀。
那年,在假扮情侣之后,林丽在别人面前称呼“我们邓哲”,那种似火的热情,让我有些难以招架,于是有意地回避着她。自从拒绝她示爱的那个情人节之后,我们俩的事在公安局里被传得沸沸扬扬,大多是说我薄情寡义,不肯负责任。对我这样看法的原因,是我编造的谎言被林丽发现了!
在跟她说有事,婉拒了她的情人节邀约之后,我和高原俩找了一个餐馆喝起了酒。
没想正喝得高兴,林丽进了饭馆,径直朝我们走了过来。董建国得意洋洋地跟在她后面。
我想低头躲过去。高原却在对面说:“看到你了!”
我抬起头时,林丽已站在我的面前,无法躲闪。
“你不是说有事吗?”她瞪着我,眼里红红的,“你的重要事就是喝酒?”
我很尴尬,试图想到一个合理的借口。但还没等我解释,她就已经气呼呼地折身走了出去。
董建国幸灾乐祸地笑了,指着我道:“就知道你会在这里!”
高原看看我们,似乎明白了什么。
第二天,还没走到办公室,就听到里面砰砰地响了起来,似乎还有人在劝着谁。
“……我就是要这样!”我听到林丽在说,“我要连他的东西一起丢,还要把他的办公桌一块砸了!”
我进退维谷,不知该不该走进去。
“这下你麻烦大了!”司马雨走出来悄悄对我说,“惹谁也别惹着她呀!你不知道林丽的叔叔是谁吗?”
“是谁?”我还真不知道。
“林显著!”
“是吗!”我怔了一怔。
林显著是主管刑侦的副局长,我在意的并不是得罪了上司,关键的问题在于,他和林丽一样,都是平常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人!司马雨说得对,惹谁也别惹着林丽,这样一闹,大家日后岂不是很尴尬!
回神一想又觉着不对呀!我什么时候惹着她了?真要有心“惹”她,她应该跟我温柔缠绵才对,而不是要砸我的办公桌呀!
我权衡了一下,觉得没进办公室可能更好,于是就悄悄地走开了。
从此之后,我就觉得欠着林丽什么!高原笑着说,你欠着她的“情”,自己又没有能力偿还!也许他说的对!
好在,林丽在董建国坚持不懈地追求下,两个人终于走到了一起,现在我也用不着还她什么了!
回到办公室,一个陌生的女孩子坐在那里。
“我是刘卫国的女儿。”她自我介绍道,“不好意思,我爸跟你添麻烦了!”
说完,她从包里取出两百元钱:“这是他昨天跟你借的钱。”
“不用那么急着还!”我倒有些不好意思。
“你不知道,我爸不缺钱花!他是上了年纪,有些不太正常,也不知道是不是老年痴呆!”
“我看不像。”我安慰她。
“他经常在外面借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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