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无结局》第13章


“哦!对不起,我不应该这样大声地说你。”飘摇对女孩道歉,说。
“没什么啦,我经常听别人这么大声地对我说话,比如我哥对我说话就像你刚才那样,习惯了”。那女孩说。
那女孩还很大方,她不计较飘摇刚才说话的语气,飘摇从上车到现在都没有正视看一眼那坐在自已对面的女孩。此时,飘摇觉得那女孩说话直来直去,宽宏大量,没有怪罪自已的过错和不礼貌。飘摇用衣袖擦干自已脸上的泪水,用一双让人觉得好奇的目光注视着坐在自己对面的那个女孩。
飘摇只因为那女孩他才终于抬起头,所以他看了一眼她,那一刻与其说是被她的话语惊呆,还不如说是被她的美貌给吓傻了。她真美,她看着飘摇,眼睛却拒人于千里之外。但是她的眼睛又是那么的美丽那么的明亮,吸引着飘摇的眼睛无法自她的身上移开。
那女孩看了飘摇一眼,这双眼睛真厉害,飘摇被看得战战兢兢。这双眼睛是典型的黑多白少的大眼睛,所以看人的时候非常的专注,眼白特别剔透,几乎是带着婴儿的骨瓷白。所以只要她目光一扫过来就会让人能感觉到冷,仿佛被两把小剑剜到了五脏六腑里去了。
坐在飘摇对面的那女孩,无疑飘摇从来没有见过,但又好似面熟和似曾相识,一个陌生的,而且又是那么清秀漂亮的女孩,飘摇不得不留意到,她长发披肩,眉清目秀,一张白皙而美丽的脸庞,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仿佛能看穿一个人的心事,她的形象和性格多么像妹妹青青。
是啊,大山里的轻风曾抚摸过飘摇童年的秀发,儿时的游戏曾编织飘摇几许的佳梦。时隔多年后的飘摇仍然铭记着童年的细节……
一九七四年春天。
大山里的春天仿佛来得更早,三月的日子,山花烂漫,把整个山里山外涂染成五颜六色,花香宜人的世界里有蜜蜂在飞舞。大山里的春天是美丽的,最引人注目的要数那满山遍野的枣花,白白的,细细的,柔柔的,白色鲜艳中点缀着几颗粉红色的桃花树,远远望去,一尘不染。微风吹拂,十里之外飘来的花香让人醉倒在迷人的春天大山里。层层梯田,遍地翠绿,好一幅春景图哟!
“哥哥,您看,多好看的鲜花耶!”青青采摘了一大捆五颜六色的野山花跑到飘摇的面前,说。
飘摇的妹妹青青比飘摇小三岁,那时飘摇的养父养母都在大集体生产队里劳动,每天都是靠工分养活全家大小五口人。养母的大儿子,飘摇的哥哥,十五岁那年,也因家里贫穷而辍学务农,家里经常只有不到八岁的飘摇和五岁的妹妹青青两人在家。飘摇很小的时候就特别懂事,他不但照看妹妹青青,而且帮家里煮饭,人没有灶台高,他就搬一张凳子站在上面干活。有时星期日飘摇就带着妹妹青青上山捡些柴火,干些杂活。
“乖乖,哥的柴还没有捡够呢!你自个儿玩,别摔倒了。”飘摇对青青说。
“嗯!”青青睁着圆圆的大眼睛应道。
“嗯”完了一声,青青又高兴地去采摘她认为最美丽最鲜艳的野山花去了。
突然,青青发现了一窝野鸡蛋。她又睁着一双圆圆的大眼睛高兴地跳了起来。
“哥哥,快来看,这里有很多小鸡蛋,好多好多啊!”青青大声地对飘摇说。
飘摇跑到青青的身边一看,果真十多个野鸡蛋整齐地摆在杂草堆砌成的野鸡窝内。飘摇脱下上衣,轻轻地将野鸡蛋一个一个捡起来放在上衣内包好。
“哥哥,我饿了。”玩累了的青青对飘摇说。
“好,哥这就去烧几个野鸡蛋给你吃。”飘摇说。
于是,飘摇采摘了十多个宽大的树叶,捡了些干柴,将野鸡蛋包裹在树叶内,外面又用湿泥包住,然后烧了一堆火,将用树叶和湿泥包好的野鸡蛋一个个放到火堆里烧。大约过了二十分钟,飘摇从火堆中捡出已烧熟的野鸡蛋,再将烧干的泥土剥掉,打开包在树叶内的野鸡蛋,又将蛋壳再剥掉,雪白的蛋清好香,好香……
“青青,给你,快吃一个我烧的野鸡蛋。”飘摇将剥好的那个野鸡蛋递给了青青,说。
青青接过飘摇递过来的野鸡蛋狠狠地咬了一口。
“真好吃!”青青一边吃一边说。
“哥哥,你怎么不吃啊?”青青吃了一个后,睁着一双园园的大眼睛对飘摇说。
“你先吃饱了,哥再吃不迟。”飘摇一边将另一个野鸡蛋的干泥剥掉,一边对青青说。
飘摇将第二刚剥好的野鸡蛋递给青青,青青接过野鸡蛋双手掰开一半。
“哥哥,你也吃一口。”青青将掰开一半的那块野鸡蛋递到飘摇嘴边,说。
“味道真不错!”飘摇张口将青青递到嘴边的野鸡蛋吃了,说。
像这样在野外制做野餐,飘摇已记不清有多少次了。
夏天,飘摇就下河抓鱼烧给青青吃;秋天,飘摇就烧红薯给青青吃。青青喜欢吃烤红薯,秋天的大山里,满地都是红薯。放学回家的路上,走到红薯地里,用手扒开裂了缝的土壤,刨出几只红薯,到家后不用洗,直接扔进烧得正旺的火坑里。过了一会用铁夹翻翻,再等上片刻,就能取出来吃了。
吃的时候得先剥去烤得焦黑的红薯皮,也不扔,皮的里层用嘴仔细啃过,极好吃。吃完红薯皮,然后再吃红薯肉,面而甜。不能吃得急,要细嚼慢咽,否则极易被噎住。那时,青青还小,吃东西很快,狼吞虎咽似的,没有一点女孩子的模样。因此,她吃烤红薯时就常常被噎住,不停的打嗝,拼命喝水也不顶用,伸长脖子像一只小丹顶鹤在叫,满世界都能听得到。每每如此,养母就说青青是饿死鬼投胎的。
烤熟了的红薯,散发出一股浓郁的香气。飘摇不知道作为俗物的红薯,是如何收藏了那种温暖而甜润的香气,并在被烤熟之后恣意挥洒开来。飘摇觉得这里一定存在着某种不被人们知晓的秘密,或许,这和红薯生长在地下有关。它在由一棵芽长成藤,并在根须部结出果实的过程中,一定汲取了来自于泥土下的大地的灵气,并且慢慢凝结,最后在火的呼应之下将之释放出来。
然而,大山里一年四季都有好吃的野果,如三月春天里山坡上长满了可以做菜吃的野竹笋野蕨菜野山菌油茶树上结的茶苞和茶肝;初夏时节田野边的野草莓地枇杷;秋天的红枣板栗桔子柿子;冬天里可挖野山槨烧着吃……
青青一口气吃了五个野鸡蛋,吃饱了的青青突然想起了一件事,她睁着一双圆圆的大眼睛瞅着飘摇。
“哥哥,别人说你是坏蛋,‘土匪仔’‘野种’”。青青告诉飘摇说。
“你怎么知道?谁跟你说的?”飘摇问青青。
“毛狗说的。‘土匪仔’和‘野种’是什么意思啊?”青青好奇的问飘摇。
“走,找毛狗这去!”飘摇拉着青青的手,说。
“毛狗”是大山里有名的光棍汉,好吃懒做,四十多岁了还没有娶媳妇,由于他那张嘴喜欢乱说,乱咬人,再加上他头发一年四季不理不洗,又脏又臭又长,因此,大山里的大人小孩都叫他外号“毛狗”。
飘摇找到了“毛狗”,他正在看两只公鸡在打架,飘摇想用武力来教训一下“毛狗”这狗娘养的,飘摇只有乘他不备偷袭。飘摇悄悄的向“毛狗”靠近,趁“毛狗”不备,狠狠的给他腿上砍了一刀,鲜血顺着他的腿往下流。
“毛狗,你,看你今后还敢不敢说我‘土匪仔’‘野种’,我今天就‘土’给你瞧瞧。”飘摇一边大声地说,一边准备再砍第二刀。
“毛狗”毕竟是大人,虽然他腿上受了伤,但是他的力气很大,一掌挡住了飘摇对他挥去的第二刀,柴刀被“毛狗”挡飞到几米远,他们扭打了起来。
瓢摇从小就学了些拳脚棍棒,那是飘摇养父教的,目的是从小锻炼飘揺的身体,让他少得病,那年头得了病去看病的钱也是花不起的。飘摇自小跟养父习的武术此时可派上大用场了,“毛狗”没有占到什儿便宜。
只见“毛狗”把飘摇推翻在地,飘摇一个鲤魚打挺翻起身来站立,并迅速退后五米拉开距离,然后猛然跳起来一个双飞燕,双脚揣到“毛狗”的胸前,把“毛狗”揣到三米之外翻倒在地,但飘摇也重重地摔倒在地。
“毛狗“被飘摇揣翻在地的背后有一把刚才被“毛狗”挡飞的柴刀。“毛狗”迅速捡起背后的柴刀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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