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场》第67章


经有人动过,包括海斯特·洛马斯和贝内特探长。怎么就能证明他一定看过呢?巴克斯顿的“博姿药妆”零售连锁店每周都要卖出二十到三十卷弹性绷带,其中两卷卖给了菲利普·霍金。我们有人住在乡下吧?今天这儿划伤了,明天那儿蹭破了,这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了。这怎么就能证明他是个强奸犯或是杀人犯呢?
这当然什么也不能证明。虽然这些间接证据不能说明什么,但是,不可否认,如果所有这些都堆在了天平的一边,那看起来对霍金先生就极为不利了。所以,人们都会去想,如果不是他自己造成了这样毋庸置疑的结果,那还会是谁呢?
律师的工作当中常常会涉及一个我们都很痛恨的方面。虽然大多数警官都诚实可靠,清正廉洁,但不时也会出现问题。所以我们有责任揭露那些害群之马。有些警察由于贪得无厌,不能忠于职守,但是,在我看来,更为严重的是,有些警察视法律为儿戏,恣意妄为。
今天我们来到法庭不是因为菲利普·霍金的犯罪,而是因为乔治·贝内特探长的好大喜功。他渴望把爱丽森·卡特尔的失踪案查个水落石出,便不择手段,违反司法公正。再没有比这更合理的解释了。如果一个警察置事实于不顾,急于结案而丧失理智,这是何等的可怕。
如果再来看看这些间接证据,我们便会发现,这个人有动机、有手段也有机会陷菲普·霍金于不义。他是一个年纪轻轻、没有办案经验的警官。此案毫无进展使他感到万分沮丧,其上司的那双眼睛一定使他感到如芒在背,于是他便下定决心,找出一个所谓的罪犯,并判其有罪。
乔治·贝内特不止一次地独自一人待在霍金先生的书房,当然有足够的时间去找一把枪、去翻一本书,甚至有时间去发现保存保险柜钥匙的地方。乔治·贝内特赢得了霍金太太的信任,在他获准对宅第进行搜查之前,贝内特早已在那里自由出入了。要拿走霍金先生的衬衫,有谁比他更方便?贝内特先生也赢得了村民的信任,于是,要诱使洛马斯夫人和他的孙子作伪证,让他们故意说错看见霍金先生的时间,有谁比他更方便?
最后,我们再来看看这些照片。乔治·贝内特像菲利普·霍金一样,都喜欢摄影。我们当中的大部分人仅仅是用傻瓜相机拍一些节日快照。但他却不同。大学期间,他就是摄影俱乐部的秘书,还曾写过一些关于摄影方面的文章。他有一台人像专用照相机,这些照片一定是用这台相机伪造而成。贝内特对摄影非常在行,懂得如何伪造照片。菲利普·霍金曾为爱丽森拍过许多照片,其中许多是在爱丽森不知道的情况下拍摄的。所以,在有些照片中,爱丽森看起来显得郁郁不乐。他也有一些自己的照片。有了这些照片,再加上很多警察局都有查收的色情作品,乔治·贝内特就足以制作这些看起来可以定罪的照片了。
从最坏的角度看,我们发现了一起骇人听闻的阴谋,这都源于一个狂妄自大的警官知法犯法。从最好的角度看,我们能够确认,原告的指控毫无疑问存在着很大的疑点。各位女士,各位先生,我把菲利普·霍金的命运就交给你们了。我坚信,你们将会宣告他的两项所控罪行均不成立。谢谢!
审判Ⅷ
摘自关于菲利普·霍金一案的官方文本;法官弗莱彻·赛姆森向陪审团所做的概述。
陪审团的各位女士,各位先生,原告方必须无可辩驳地证明被告所控罪名成立。被告方须对原告的证据提出质疑。或许在这种时刻,你们当中有人希望我表明自己的态度:该被告是有罪还是无罪。可是,这不是我的职责。这是你们的职责,你们不能逃避。我的职责是保证公平公正,从而确保正义得到伸张。我将对此案做一概述,并在法律法规方面为你们提供咨询。
本案的难点主要在于,不论爱丽森·卡特尔是已经死了,还是依然活着,都不能来为本案作证。如果她还活着,那么被告的第二项罪名——谋杀罪显然不成立,但她便会成为被告第一项罪名——强奸罪的最为重要的证人。如果找到了她的尸体,那么法医将会揭露真相,从而为我们提供很多证据。但是,爱丽森不能出庭作证,因此我们只能依靠所提供的证据做出判断。
首先,我必须告诉诸位,对谋杀罪的推定,原告不必一定要找出尸体。曾经有人在未发现尸体的情况下被判谋杀罪。我将告诉诸位两个案例,这两个案例与本案有几点相似之处。
一名叫盖伊·吉布森的女演员在从南非乘船回国的途中,其他乘客报告说她失踪了。于是,在轮船上展开了搜查,船长甚至调转船头,在出发地也进行了搜查,可是没有发现吉布森小姐的任何踪迹。一个叫詹姆斯·剑的船员有作案嫌疑,因为另外一名船员在半夜曾看见他在吉布森小姐包舱的门口。船靠岸时,这位船员被逮捕了,他承认去过吉布森小姐的包舱,但他声称,是吉布森小姐勾引他去的,目的是和她发生性关系。
他还声称说,正在做爱的时候,这位女演员由于突发疾病而死。发病的时候,她的身体剧烈地抽搐。她紧紧抓着他,抓伤了他的后背和肩膀。他说,他一时慌了神,便把她的尸体从舷窗扔进了大海。原告方说,在他强奸那位女演员时就勒死了她。如果真是如他所说,他为什么在她发病时不去找医生呢?
詹姆斯·剑最终被判犯有谋杀罪。
另外还有麦克·昂努弗莱斯科一案。他是个波兰人,曾在二战中立过战功。他后来和另一个叫斯坦斯拉夫·斯库的波兰人在威尔士合办了一家农场。后来,一个负责侨民的警察发现斯库先生失踪了。麦克·昂努弗莱斯科说他的合作伙伴卖掉了他的股份,返回波兰了。
然而,警方调查时发现,所有斯库的朋友都从来没有听说过他有这个计划。斯库的银行账户一直没有动过。昂努弗莱斯科的一个朋友也对此事也予以了否认。昂努弗莱斯科曾经说,他买农场的钱就是向这位朋友借的。经过进一步的调查,警方了解到,这两个人曾发生过争吵,甚至相互威胁。后来,在农场还发现了血迹。此外再无其他确凿的证明。
审讯时,昂努弗莱斯科交代,他把合作伙伴的尸体喂了猪,因此警方没有找到被害人的尸体。高等法院王座庭庭长在驳回上诉时指出,死亡的事实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得以证明。
所以,按照我国法律,陪审团对于谋杀罪的认定,并非一定要找到尸体。如果你们认为原告方已经提供了足够的证据,指向一个不可避免的结论,那么你们有权做出有罪判决;同样,如果被告方使你们对这些证据产生了怀疑,你们则应该做出无罪判决。
那么,关于本案中的证据……
宣判
乔治心不在焉地看着一篇有关一家准许销售酒类的杂货店被抢的报道。正在这时,电话铃响了。他抓起电话,只听克拉夫直截了当地说:“还没有做出任何决定。”
“我这就来。”乔治砰的一声挂断电话,砰的一下站了起来。他拿起大衣和帽子,冲出了办公室。他直接上了车,将车发动了起来。开过门柱时,他看见马丁警司正在办公室窗前,他想,他是不是也得到了同样的消息。
汽车从小镇呼啸而过,疾驶在古罗马大道上,抄近路穿过一块块儿绿色田野,绕过一堵堵灰白色的干砌墙,宛如锋利的刀片在用不同颜色的小块儿织物拼缝而成的被子上犀利地划过一样。他把油门几乎踩到了底,速度表的指针已经跳到了五十、六十,甚至跳过了七十。一旦前方有人或是有车,他便把喇叭按个不停,以使对方闪开让道。
乔治对夏日午后的美景视而不见,他的全部注意力都在迎面蜿蜒而来的公路上。穿过纽黑文路口,他被迫放慢了速度,因为古罗马大道在这里被一条弯弯曲曲的乡间公路所取代。公路崎岖不平,坡陡弯急。乔治什么也顾不上想,脑子里只有法庭中那十位男陪审员和两位女陪审员。他终于穿过了一个集镇,开阔的大路又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他想,会不会在他赶到那儿的时候,他们已经做出了无罪判决呢?不知怎么的,他觉得不会这样。他相信自己已经给斯坦利提供了足够的证据,就像给枪膛里装足了子弹一样,以此完全可以击倒霍金,但同时,他也知道,海斯密施的确是一个刁钻的辩护律师,给他们出了不少难题。
他刚拐到巡回法庭所在的郡政府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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