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行人生》第31章


你可以轻易分辨出当地人——男人戴着平顶宽边草帽,身穿短袖衬衫和轧别丁质料的长裤。他们脚上是最时兴的双色皮鞋,颜色比火车乘客们穿的要鲜艳。女人则戴着草编宽边垂檐帽,身上的衣服式样非常简单,很多是白色的,就像经过他面前这位姑娘穿的,平凡无奇的白色裙子和白色开襟上衣,而且还有点破旧。不过,耶稣啊,乔心想,衣服底下的那具身躯——在薄薄的衣料底下移动,像是违法者要在清教徒发现之前赶紧逃出城。乔心想,那是幽暗而丰饶的天堂,遮住了动作如流水般顺畅的四肢。
炎热的天气想必害他比平常迟缓,因为他被那个女人发现自己在看她,这种事他在波士顿从来不会被抓到的。不过那个女人——是个黑白混血儿,说不定甚至是黑人,他无法判断,但肤色确定很深,是深古铜色——谴责地看了他一眼,继续往前走。或许是因为天气太热,也或许是坐了两年牢,乔的视线无法从她穿着薄衣的身躯上移开。她的臀部有如音乐般懒洋洋地起伏,背部的骨头和肌肉也随之和谐律动。耶稣啊,他心想,我坐牢坐太久了。她又硬又黑的头发在脑后盘成一个发髻,但是有一缙松开落在颈子上。她回头狠狠看了他一眼。他赶紧趁目光射来之前低下头,像个九岁的小男生被人逮到在校园里拉一个小女生的马尾。然后他纳闷自己干么觉得羞愧。她回头看了,不是吗?
他再度抬头看时,她已经淹没在月台另一端的人潮中。你不必怕我,他想告诉她,你永远不会让我心碎,我也永远不会让你心碎。我已经不会再心碎了。
过去两年,乔不但已经逐渐接受艾玛死掉,也接受自己不可能再爱上另一个女人了。有一天,他可能会结婚,但那将是个理智的安排,好提高自己在这一行的地位,同时让自己有继承人。他喜欢这个字眼——继承人。(劳动阶级拥有的是儿子,成功人士拥有的是继承人。)同时,他会去嫖妓。或许刚才狠狠瞪他的那个女人,就是个假端庄的妓女。若是如此,他就一定要尝尝她的滋味——一个漂亮的黑白混血妓女,正适合一个犯罪王子。
等到脚夫把行李都搬下车后,乔给他的小费钞票也已经染上周遭的湿气了。之前他只知道有个人会来火车站接他,却始终忘了问起那个人要怎么认他。他缓缓转身,想找个看起来很不体面的男人,结果却看到那名黑白混血女子回头沿着月台走向他。另一络头发从她的太阳穴垂下,她一手把头发拂开额骨,另一只手臂挽着一名拉丁男子的胳膊,那男子戴着平顶宽边草帽,黄褐色丝长裤打着长而鲜明的褶边,无领白衬衫的扣子扣到顶端。天气这么热,那男人的脸上却毫无汗水,他的衣服也是一片干燥,连紧扣在喉结之下的衬衫顶端也不例外。他移动时跟那名女子一样,都带着微微摇晃的节奏,那种韵律在他的小腿和他的脚踝,甚至在他轻快地从月台上弹起的步伐中。
他们走过乔旁边时讲着西班牙语,又急又轻,同时那女子很快瞥了乔一眼,快得他怀疑是自己想像的,但他觉得不是。那男子指着前方月台的一个什么,用西班牙语迅速说了几句,然后两个人低声笑了,走过他旁边。
他正在转身,要再找找看谁会来接他,忽然有个人猛地把他抱起来,好像他轻得就像一袋脏衣服似的。他低头看着抱住他腹部的那两只粗壮的手,闻到一股混合了生洋葱和名牌香水「阿拉伯酋长」的熟悉气味。
他被放回到月台上,转身看到他的老朋友,这是他们在匹兹菲德可怕的那一天分手之后,第一次见面。
「迪昂,」他说。
当年胖呼呼的迪昂,如今已经转为一身壮硕。他穿了一件香槟色、四颗扣子的条纹西装。粉紫色的衬衫是白色领子,跟血红底、黑条纹的领带形成鲜明的对比,脚上穿了黑白双色尖头系带鞋。如果找个眼睛不好的老人,要他在一百码外指出月台上的帮派分子,他颤抖的手指一定会指向迪昂。
「乔瑟夫,」他拘谨而正式地说。然后圆脸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又把乔抱得离地,这回是从正面抱,而且双臂箍得好紧,乔都担心自己的脊椎要折断了。
「很遗憾你父亲的事,」他低声说。
「很遗憾你哥哥的事。」
「谢谢,」迪昂说,带着一种奇异的开朗。「都怪那些罐头火腿。」他放下乔,露出微笑。「早知道就帮他买两条猪了。」
他们在热气中步下月台。
迪昂接过乔手中的一个手提箱。「老实告诉你,当初左撇子道纳在蒙特娄找到我,说裴司卡托瑞帮要我来替你工作,那时我还以为是骗局。但接下来他们说你跟那老头一起在坐牢,我心想,『如果这世上有人能迷倒那个恶魔,那就非我的老搭档莫属了。』」他粗壮的手臂揽住乔的肩膀。「能再跟你重逢,真是太棒了。」
乔说,「很高兴在外头呼吸自由的空气。」
「查尔斯屯那里……?」
乔点点头。「或许比传说中还糟。不过我找出办法勉强过下去。」
「我相信。」
停车场里的阳光还更亮烈,从碎贝壳地和汽车上反弹,乔一手遮在眉毛上,但没什么帮助。
「基督啊,」他对迪昂说,「你还穿了三件头西装。」
「秘诀在这里,」迪昂说着来到一辆玛蒙三十四型汽车,把乔的手提箱放到碎贝壳地上。「下回去百货公司时,把所有合身的衬衫全买下来。我一天要换四件。」
乔看着他的粉紫色衬衫。「这种颜色的你找得到四件?」
「有八件呢。」他打开后车门,把乔的行李放进去。「只要走几个街区就到了,不过天气这么热……」
乔伸手要开乘客座旁的门,但迪昂抢先了。乔看着他。「你别闹了。」
「现在我是你的手下,」迪昂说。「乔·考夫林老大。」
「少来了。」乔摇头觉得荒谬,然后爬上车。
他们驶离火车站时,迪昂说,「伸手到座位底下。你会找到一个老朋友。」
乔照办了,摸出来一把萨维奇点三二口径的自动手枪。握柄上有印第安人头像,枪管三寸半。乔把枪放进他长裤右边的口袋,告诉迪昂说他需要枪套,有点不高兴迪昂竟没有想到要带一个来。
「你要我的吗?」迪昂说。
「不用了,」乔说。「不要紧。」
「我的可以给你。」
「不用了,」乔说,觉得要花点时间才能习惯当老大。「我只是想赶紧要一个。」
「天黑之前,」迪昂说。「不会再晚了,我保证。」
这里的车阵移动得很慢,就像其他的一切。迪昂开着车驶入伊柏市【※伊柏市(Ybor City)为紧邻坦帕市中心的东北边地带,虽名为「市」,其实只是一个区域名。伊柏市因雪茄制造而兴起,是传统上的拉丁区,向来以多元种族与文化着称。】,天空不再是一片死白,而是被工厂冒出来的烟染成一种红褐色调。雪茄,迪昂解释,构成了这一带街坊。他指着那些砖造建筑物和高高的烟囱,以及比较矮小的建筑物——有些只是散弹枪木屋【※散弹枪木屋(shorgun shack)指的是一种正面狭窄、侧面很长的房屋构造。屋内没有走廊,房间是一个接一个排成长条形。此建筑形式于南北战争末期出现,随即传遍美国南方各地。】,前后门都开着——里头的工人正躬身坐在桌前卷雪茄。
他迅速念出一堆西班牙文名字——艾尔·瑞罗荷和古耶斯塔—雷、布思提优、赛乐斯提诺·维加、艾尔·帕莱索、拉·皮拉、拉·特罗查、艾尔·纳兰哈尔、裴菲克托·盖西亚。他告诉乔,所有工厂里最受人尊敬的职位就是朗读者,他会坐在工坊中央的一把椅子上,朗读伟大的小说给辛苦的工人们听。他解释雪茄工人的西班牙文叫tabdquero;那些小工坊是chinccal,或英文称为鹿眼;而烟囱飘出来的食物气味则大概是bolos或empanadas。
「你听听,」乔吹了声口哨。「讲起来溜得像西班牙国王似的。」
「在这一带非得讲不可,」迪昂说。「还有义大利语。你最好温习一下。」
「你们会讲义大利语,我大哥也会,不过我从来没学会。」
「唔,希望你还是跟以前那样学得很快。我们之所以在伊柏市这里发展,是因为这个城市其他地方都不会来烦我们。据他们所知,我们只是肮脏的西班牙语裔和肮脏的义大利佬,只要我们别制造太多噪音,雪茄工人也别再罢工,闹得老板们报警来搞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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