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流浪记前传之孤儿在流浪》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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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这,我又开始同情起道林来,我似乎能微微的感觉得到一点点道林身心上的失落与愤怒了,在同时,我也在为自己的无果爱情感慨叹息。
啊,人们啊,如果你们真的彼此有相爱对方,麻烦你不要再想尽办法去欺骗了,掩盖得到的只会是一时的美好,但纸与火,是不容交溶的,赤裸裸的爱情虽然“贫穷”但管不管怎么说,总还配得起“光明正大”四个大字。
想交往,说出来,让那过去,真正的成为一个过去,如果不爱,那么,请快快走开,你的多情,在无意间,已经不留情的伤了很多无辜的人,最后伤了别人,毁灭了自己,多少可悲……
最多,我必须大喊一声:“丫的,坦诚相待,别玩欺骗!”
第24章·无故想起
(无故想起)
风扇,在无力的转悠,陈旧的叶片,发出着“呼呼”的破落声响,伴着仲夏无情的炎热,觉不到一丝丝的清凉。
窗外在飘飞着雨花,天灰蒙蒙的,眼看着一场大雨将临。我坐在窗边,郁闷与烦燥坐在我心里,我想大喊,但却发不出声音……
《孤儿流浪记》写到这里,我已经换了四个写作环境了,就这样不定的游走,也不知何时才是个头,到什么时候才能结束?迷茫中,我想起了一个忧郁的大词人——唐后主李煜。
想起了他的名词,例如“春花秋月何时了”例如“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例如“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再如:“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之句……
少时,曾酷爱过他的诗与句,但也只是觉得读来顺口,感觉情感很哀伤,却无法读得懂其句式中的真意,无法领会到诗人那词句中的深长的、幽远的、内心深处的愁痛。
直到现在自己也失去了自由,在这四阻高墙之中,我才慢慢的懂得,李煜写的已经不再是诗,他不写诗,他是在用笔,沾着自己心中的血,在纸上,勾出内心中的愤慨,发泄自己亡国后寄人篱下的苦痛与无奈。他是一个皇帝,但他不想做皇帝,他只想做一个诗人,上天满足不于他,虽然他是皇帝;他也是个情圣,他爱小周后,也只想一辈子只爱她一个人,同时也希望她只属于自己一个人,但这点上天也不能满足他;眼看着亡国,受后人唾骂;眼看着自己无拘无束的诗人梦想无法达成;眼看着小周后被他人占有……他什么也做不了,他只有哭,一个大男人,如一个娘们般的哭,可见,一个人的力量,是多么的渺小,对于命运与世界,谁都无可奈何。
李煜除了哭,和在纸上写自己的心情之外,他能做什么?他是皇帝?是情圣?是诗人?
不,他只是一个人,一个可怜人,和所有的可怜人,一模一样!
说得太远了,笔者自然不敢也不想,把自己与那些已成名的文人墨客们放在一起相相比论,我只想以他们为例,把自己的心情与往事,都化作了文字呈现在有心人的眼前。
的确,我的故事很平淡,没有什么激情可言,但在笔者自己的心中,每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背后,都是一个深深的足印,火热,牢牢的烙在了我的心里……
看着同一块大地,同一片蓝天,我的大脑在思忆,回忆,思绪回过多年以前,大脑中,闪动着一串串的往事,不的不承认,我是一个活在记忆中的人,朋友说我:“你简直是一件过期品”。
但我想问:“真的就我一个吗?谁没有过去?又有多少人活在现在,活在未来?”
青春的懵懂、与蠢动,留给了我太多酸甜苦辣的记忆,但真正深深刻入骨髓的,始终也就那么一两件,真正时时在你大脑中闪过的,也就那么一俩人,今天我说的就是一个曾经刻入骨髓的故事,还有一个,想忘记,却又不可能真正忘记的人……
那年夏天,同样也是这样一个炎热的夏季,我从“金叶”总店被分了出来,到了新开不久的“金叶”分店上班,“金叶”分店,开在一个大的农场小镇上,我也就是在这个店里从事同样的职业,却过着和一年前完全不一样的生活。
那时的我,已经从事理发行业有近一年时间(我一直都在“金叶”店里,没去过别的地方),也已经不再是去前的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学徒,我挂着“中工”牌子,在店内已经成了一个在名无实的中工,这近一年来的时间里,发生了很多事情,有很多曾经和我在一起的店友及同事们,纷纷相继散去。有人来,有人走,这儿就像是一个公交站台,只有流动的人群,没有固定的记忆。
最先离开“金叶”店的,是“阿联”(这人我在前文中没有特别介绍过,也不是什么主角,这里也就不多写),然后是江漏、刘名与道林,三人与阿林发生了一些矛盾,产生了争吵,然后一也在一起离开(为什么争吵,我这里也不想说了,详细情况估计也没有几个人能记得起),三人合伙在开发区的上街开了一家叫做“吉祥三宝”的理发店(没做多久,因为经营不善,关了门)。
也就是在一夜间,“金叶”来了一次大的换血,店里除了阿林外,全部都成了生面孔,而我却已成了一个“元老”级的人物。
这世界这是这样的,变化莫测,这会晴空万里,顷刻暴雨临盘,没有一件事物是固定不变的,没有一件事物能真正长久,唯有珍惜,唯有珍惜了,人才不至于到最后不断的后悔……
第25章·故事在淌血——上
说到这儿,我想我是很有必要的介绍一下,我们这“金叶”农场分店的具体位置,以及发展空间了。
属先,这里是一个小镇,多小呢?我没有量过,估计不会太大,而我们店所处的这么地方,是一条长达1000来条的小街(一个镇就这么一条小街),东边,有一个大的分岔口(是“十”,还是“T”字我忘记了),左边路口处是一座桥,叫“贵妃桥”(听说这个镇上是出过一个贵妃的,但贵妃在自古以来,也不算是什么大人物,又加之贵妃那么多,我自然也就不知道出的到底是哪一个),“贵妃桥”的左边,长长的一排长达100米的饮食街,两旁环绕的,是一条因长年工业污染而散着恶臭的小河(我常常看见好多食客在这地儿吃饭时,一脸陶醉的样儿,丫的,你们难道就觉不出来臭?),沿着这条小河直上,大约走个400米,就有一个高教园区,高教园里,共有四所学校,分别有大学三所,中专一所,高教园的四周,也有一条街道,但不是太过繁荣平常也就几个不要好的学生在这小街道上晃悠。而这“贵妃桥”的右边,就是我们小镇的闹市区了,再向右,则是一片大的工厂区,厂有很多,里面员工自是有男有女。
我们的“金叶”农场分店,开在的,是这小镇的最前头,位于工厂与高教园中间,可说是一个对做生意来说,非常有利的位置,虽然说这小小的街道上,已经有了5家理发店,但那不会影响到什么,大家打开门做自己的生意,谁也不会理会谁,有的,只有竞争,个人与个人之间,店与店之间,不断的竞争,各有各的手段,谁输了,谁淘汰,这就是法则,这就是社会……
居然我们店的地点位于这种有利位置,做的,自然也就是以打工妹与学生生意为主。人之所以为人,或许只因为人有丰富的思想,他们有追求,会爱美,也懂的欣赏,更有强烈的好奇心与虚荣心,有了这些东西,人才在不断的进步,以至于现在得到所谓的“万物之灵”(我不知道其它动物,是不是也这么称呼我们人类的)之称。
我们都是人,而且都很难做到脱去那一个“俗”字,所以我们很虚荣,我们很爱美,当然,“美”这种东西,总也不是只给自己看的,它还得给那些真正懂得欣赏的人去看一下,比如说我们店的那些顾客小妹妹们,我想就有好多的“懂得欣赏”者,我们的店员不得已,只得把自己打扮的格外漂亮,不仅要漂亮,而且要比对方店里的小帅哥们漂亮,于是乎老板疯狂了,他为了使他的店生意好(最少人流量要好),他开始发大本钱的装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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