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流浪记正传之风流韵事》第53章


人。无心者,成天的把自己给困窘在自己的那个小小世界里,就算上上天给了他一座如大山般的黄金,他不能及时的发现其有利价值,不懂得如何去开发,不懂得财富其实一直就在自己的身旁,直到有一天,这座“金山”宝藏被他人一点一点的从你身边给移走了,你还在懵懂无知的感激那些为你何移去了这“拦住你道路的绊脚石儿”,同时,开始报怨老天爷的不公平,何以他人会有用不尽的荣华,而自己却始终的一贫如洗……
然而有心之人,你即使是就给他一粒微不足道的沙石,他亦能从中发现一片广漠的天空,发现一个最为完美而全新的世界……
扯得远了,现在,就让我们再一次回归到现实的苦涩中来,一起来回味那些酸苦夹杂,却又不乏感动甜美的故事,一起,去找寻那一个平凡,却又不庸俗的另类世界。
在这一篇中,得笔者会花大的笔墨,来曝光一下我的好朋友阿钟,他的那辛酸过去,还有和众女之间那纠结不清的恋情。
在前文中,笔者好像是忘记了对阿钟这个人,做一个贴身且客观的人物形象介绍了,实在很抱歉,其实好几次,笔者都有提过笔,想简单的描述一下阿钟的形貌,但是也好多次,笔拿了起来,却又不得不无奈的再放下去。
这并不代表笔者不想写,不想介绍阿钟的其人其事,问题出在哪儿呢?在刚才时,我已经说了,没有介绍他,我感觉到“很无奈”,为什么呢?因为阿钟这人不太好写,他这人太过平凡了(平凡的人最不好写,因为我一直都认为,我这故事中的人物,都是很有特色的角儿,要不很帅,要不很丑陋,要不很大方,要不很小气,总之,都是一些走极端的人物,都不是正常人,然而,这阿钟,他就是这一个身处在这“不正常”集体中的,一个难能可贵的“正常体”),什么都特色也没有,从机体上的特征来说,他是没有一点突出点的,你如果要把他往人群中一丢,就会再也很难把他再找找出来。这人一米七二的个头(正常男人的高度),身段匀称(正常人的身板),国字儿脸(上个世纪曾经流行过),五官端正(正常人的轮廓),鼻梁上架了一副现在已经开始普遍了起来的黑框眼镜儿(近400度的高度近视),混身上下,显露出来的,全部都是温文尔雅,发型装饰更是淡然的不想说了(但不土气),衣着也不夸张(却也不落潮流),这样一个人,哎,马马虎虎也能和这个“帅”字儿,搭上一点点边儿吧,如果说他不是做理发行业的话,那这将是一个“不错”的男人,可是他似乎已经忘记了,他呆的地方,是理发店儿,在这种店中,真正能称得上这个“帅”字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就是有那本就不是属于“本性帅”者,也特地的会把自己搞成一只花俏的大公鸡,拼了命的往自己的身上,脸上的缺陷处不停的使用后天用具来补充(如衣着怪异,发型另类,总之把自己搞的人不人鬼不鬼的,追求的,就是一个“不一般”),这类人就正如阿疯,如孤儿我;还有一类人是天性就“帅”的,在他们的脸上身上,就是不上一只色彩,那也是卓然于群,如道林,就是一个实质上的小帅哥儿,一点也不夸浮……但是像阿钟这种人,在这种环境中,是很另类的(他是正常的,但一个正常他,到了一群不正常的人中间,他就成了另类),他微微有点“帅”如阿疯和我,但他与我们不同的是,阿钟的人很朴实,他从不爱刻意的装饰自己,用他那自己的话来说,就是:“穿着不是牌子没关系,重点是舒服才关键,但是整容却很难让人接受。吓死了别人,又或是浪费钱那都是小事情,重点是把自己的脸整成不是自己的样子,对不起家人。”
看看,这样一个人,出现在我们这种时刻讲究张扬的理发店中,是不是一个另类?不过在有一点上,我却还是不得不承认的,那就是,阿钟他是个智者,在他的那个小小的,尖尖的脑袋瓜子中,装满了知识,眸子里,时时闪着睿智和深沉的光芒……
别看这其貌不扬的阿钟,其实他可并不会是一个简单的角色儿(别看他平时一副老实巴交的样儿,其实丫的,那是他的保护色,你真把他当成了傻子的那一天,那你的末日也就不远了),在他的内心底深处,有着一个个很精彩的世界和故事,讲讲出来,自是不会有逊我上面写的任何一个……
第57章·阿钟不简单——2
(阿钟不简单——2)
认识阿钟的时候,他三十一岁,那年,笔者二十岁(正是清高狂傲之年,胸中总是觉得有用不完的力气,平素更是眼高于顶,自己没有本事,但却很少有人能入得我的法眼,当然,再高傲的人,也有他自己的交际圈,一个人如果活着连个朋友也没有,那无疑不是一个莫大的悲剧,我活着虽然不是很“喜剧”,但怎么说也不是一个对“人生悲剧”有兴趣的人,所有我也有朋友,阿钟就是我这少有的几个朋友中,较为重要的一个),他正好大了一轮,在生活中,他充当着我“大哥哥”的责任,但是我与阿钟之间,关系去是很亲密的,没有什么太大的隔阂,加之平时住在一起,自然少不了打闹与闲聊,二人关系好到穿一条裤子,无话不可相谈的地步。
阿钟告诉我,十年前的自己,和今天的这个深沉忧郁的中年人,是完全不同的(我想说时间是会在无形之中流走的,一切一切事物,当然也都会随着时间的流走而改变,包括你,包括我,包括“大家”,不管多么成熟的一个人,也不敢做出保证,说十年后的自己,还会再拥有今天同样的心态、同样地身板。)。
“那时,我还是个孩子,”阿钟看了看我,露出一笑,道:“和你一样,冲动无知,由于受了那个时期的《古惑仔》电影的影响,我甚至也能为了那何谓的义气,不惜搭上自己的生命”
阿钟在说到自己的过去时,只是不停的摇头,大有“时光一过不再有”的感慨。
“孤儿。”阿钟叫了我一声。我点点头,表示“自己在听”般的看了看他。
“知道吗?曾经,在好多年前,在福建的某一带,曾兴起过一个全部由四川人组成的帮派,就叫‘川建’帮。”阿钟说。
“哦,就是那川建帮嘛,是在填海那一带的对不对?在那个时期,这个帮派的名气,还真响彻一时呢,就我这闲散人等,也听说过,但是,阿钟,后来不是听说了,这个帮会不知因为什么原因,几大首脑们之间出现了内部矛盾,后面就给警方一杆子,全给干掉了吗?现在你还提这个事儿干什么?哦对了,听说,再后来,还有几个与这‘川建帮’有关的大案子呢,报导都说了,川建帮是有他们的大后台的……嘿嘿,不过,后台硬也不一定有用,触犯了王法,最后还是得一个个都‘死啦,死啦滴’,该坐牢的,现在还在坐牢,罪重点的,早到他娘的阎王大叔那儿吃点心去了。”我说玩,阿钟好看而又惊异的看了看我,似乎对于我会知道这事儿,感觉到好奇(其实这丫的,平时喝醉了,老和我说这事,丫的,他自己不记得罢了)。
“怎么,干什么这样看我?”我问。
阿钟淡淡一笑,摇了摇头道:“哎,其实,当时我就在那个川建帮中做过事情,我的大哥,也就正是你刚才所说的,已经‘死啦,死啦滴’和阎王大叔喝酒去了的社团首脑之一。”
阿钟说完这句话,我的心中真的震惊了(为此,我当时还特意的多多的去留意了这小子的神情,结果发现,这丫的一脸的淡然,就好像这丫的事与他全无关系似的),我能想到阿钟不会是个简单的人,但我没有想到的是,他居然如此的不简单,因为他是一个“道儿”上的人。
“我的大哥,他叫毕升,和我,是一个村子中的人”阿钟接着说:“那一年,我从家乡出来,在半面混荡了大半个年头,没有找到工作,于是我想到了那正在这个城市中混社会的同乡毕升大哥,于是我去找他,在经过了一番细细的询问(主要是问是我不是真的想加入这一行)后,毕升大哥接纳了我,他对我很好,我没有哥哥,他就正如我的亲哥哥一样,很关照我,没过多久时间,我成了他身边近亲近的一个人之一。”
“收下我的那年,我大哥他三十五岁,正值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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