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汉传奇》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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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壮志,肩扛正义,救黎民于水深火热。胸怀抱负,不择手段,杀敌人至无处藏身。他只是一个敢作敢为的硬汉。有时候他点燃一支烟默默地想,估计自己死后肯定会被打入十八层地狱,可是饱含热泪的人们却希望他能长命百岁,永垂不朽。回头莫问风吹雨,功过自有日月知,看他如何缔造一个硬汉的传奇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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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王良复活
第1章 王良复活
夜,市北郊外三十公里,群山林立,山脚下荒草凄凄,一条高速公路宛如长蛇般穿梭在群山当中,路上轿车呼啸着飞驰而过,氙气大灯驱散不了前方迷雾,所以速度慢上了平时的一半。
“嘎”的一声,一辆腾达面包车以八十千米每小时的速度,却突然刹车停在路旁,地上被轮胎生硬的擦出一条黑线。
面包车靠拢路边护栏旁后,两旁车门立刻被打开了,走出四个黑衣西装的精干男子,他们脸上有些紧张,身旁风驰电掣的车辆呼呼跑过,没有人愿意在这深夜关心这群人究竟干什么勾当。
为首的男子取下墨镜,一脸说不出的戾气模样,低声不满的估计了几句,对后面摆了下手势。后面三人便将一个蛇皮袋子从后座抬了出来。
“动作要快”男子重新戴上墨镜望着荒芜的山群,威严命令对三人说,他鼻尖冒出细汗,显然是第一次干抛尸的活。
三人跳过栏杆,朝深草中走了几百米,不一会儿回头望了一眼,估计这么远应该很难发现,便撒手一扔蛇皮袋子,三人对视一眼向回跑去。
面包车前男子一支烟已经抽完,看见三人赶了回来,上车猛轰油门,消失在高速路上。
月夜苍茫的荒草中,威风拂动着野草,一只野狗吧嗒着舌头向蛇皮袋走来,它已经饿了四五天,接近死亡的边缘,先是闻了下,估计是觉察道鲜血的气味,嗷了一嗓子,便用黄臼的牙齿撕咬着袋口。
王良觉得浑身冰冷无比,喉咙上鲜血凝聚成疤,这是匪徒们给他致命的一击,当时冰冷的匕首从喉管划过,他感觉生命被割裂,活活的抽离,然后再也吸不上气,最终倒在冰冷的地板上。
究竟是谁绑架了自己?王良最近几日一直被蒙着眼睛,先是关在冰冷的房间中,他的神志完全被恐惧占领,第三天的时候被土匪们夺去了生命。按理说,父亲在本市有权有势,事业发展也是蒸蒸日上,关系网更是让人难以企及,通过这些来看,父亲不会对自己的失踪不闻不问,但是当瞳孔放大那一刻,他仍然没有见到双亲的最后一面。
一定是绑匪们撕票,而父亲的拯救也以失败告终了,王良清晰的分析道,但是为什么现在自己又有了感觉,而且无穷的大地活力从喉管处涌来,自己肯定是到了地狱,下一步应该就是变成魂灵到奈何桥报道了。
王良不甘的摆动了一下,这二十年来,他除了宅在家里玩电脑看闲书,就是偶尔到学校教师睡睡觉,反正父亲有的是钱,他一向老实,只等洒脱的过上一辈子,没想到祸事最终还是降临到了自己头上。
耳边传来一阵稀疏的撕咬声,王良手指颤动了一下,确定自己还活着,黑布把他眼睛死死的扎住了,外面的情况他一点都不清楚,耳边又传来一阵嗷的声音。
这是狗发现袋中还有活物的惊叫声,随后甩头退后两步,胆怯的叫了两声,便飞快的窜进了荒草中,没了踪影。
第2章 复仇
第2章 复仇
王良手腕大力一扯,结实的麻绳子断成几节,撕开脸上的黑布,飞快的钻出蛇皮袋子,下意识摸了下脖子上的疤痕,缺什么也没有发现,甚至连疤痕也没有,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高速路两旁林立的路灯,风驰的轿车,都告诉王良,他还活着,而且浑身充满无穷的力量。
力量,复仇的源头。
飞快的向市跑去,凉风习习,但是他却没有一点寒冷的感觉,反而头发湿热,冒出淡淡雾气,一定要查出是谁绑架了自己,还有家人是否安全。
而在他推断中,匪团已经深深映在他脑海中。
跑了接近半个小时,本来就算是保时捷也要飞驰两个小时的路程就这样完成了,这天乌云下一座巍峨的大山挡住了去路,爬过这座山就是市,就可以给父亲报个平安,然后重新获得自由。
但是再也无法回到以前的无所事事的安逸生活了,他要将绑架自己的土匪亲手解决,让这个城市的邪恶从此消失,王良眉峰高高耸起,形成一个威风的川字,然后走进一个黑漆漆的山洞。
王良要趁着还没有被匪团发现之前巩固意外获得的那股力量。这是一股神秘无比无法让人琢磨的力量,感觉不到是来自脑海还是心底,但是它却无所不在的充实着全身。
以前孱弱的宅男身体,现在已经变得一米八左右了,浑身肌肉虽然比不上擂台上的肌肉男,却充满爆炸感的轰炸力道,而且双目也极其清澈,让他完全看清楚这不过是一个建国时期修建的地下工程入口,多年未用的地道中,并不是很难走,但是里面空无一物。
一脚踢开地上锈迹斑斓的八一杠,墙上发出一声破响,两把废弃的武器变成铁渣滓散落一地,王良脑中充满复仇的念头,但是却下意识克制着自己,匪团在市横行多年,就连武警都奈何不了,还有自己父亲对他们也是束手无策。
听说,匪团中鱼龙混杂,其中包括阿富汗越境而来的基地分子,还有一些各国的亡命之徒,而他们的藏身之所也是无从考察,而现在,估计派出所依然没有行动,因为根本就没有目标,况且,父亲考虑到自己安慰,有没有报警还是个值得考虑的问题。
山壁上被王良愤怒的拳头砸出一个拳头大小的深坑,王良吐了一口气舒缓情绪,突然笑了起来,“匪团,即使是龙潭虎穴,老子也闯定了。”
两个时辰后,王良已经彻底掌握了那股神秘的力量,这是一股强大的爆发力,超越了人体极限,身后的山体已经倒塌,他敏捷的用三秒钟的时间久冲了出来,既然大难不死,既然老天将神力赐予自己,那就让我替天行道,让邪恶永远埋藏在地狱的深渊。
凉风习习,一袭单衣,山体倒塌的轰隆声中,王良自信满满的向市走去,天地间风云变动,仿佛为他的气魄所震慑。
第3章 郊区地摊
第3章 郊区地摊
夜晚的郊区闹事街道旁,霓红灯闪,车水龙马,天下攘攘,皆为利来,穿着正统的黑西装,白衬衫,劣质花色领带的青年们,煞有介事的谈天论地,仿佛所有商业机密都在弹指间灰飞烟灭,路边有朴实农民大棚地摊炭火袅袅,羊肉串,烧烤,小吃噼里啪啦的声音应接不暇,无所事事的背心青年们划拳喝酒兴趣正浓,纹有才狼虎豹凶相的咸猪手不安分的左拥右抱,惹得旁边浓妆粉底的野妹子花枝颤抖,众人嬉笑怒骂,挥霍着无视释放的时间和精力。
觥筹交错五光十色的欢华作乐中,谁也没注意到狼藉街道上走过的健壮青年,他眼中冷漠平平的扫视着昔日习以为惯的人群,闲步向前走去。刚才在小巷中放翻了一个戴着冒牌劳力士手表的家伙,顺便“借”了他身上所有的钞票,不过两百多块,当务之急是祭奠五脏庙,已经快五天没有好好的吃上一顿了,往日呼之即来的满汉全席成了海市蜃楼,他只想将满足饥肠辘辘的肠胃。
他此时一身七匹狼灰色西装,手腕露出两尺显然不是很附和他的身体,白色运动鞋倒是还算凑合,这身装扮俨然与城乡结合风格的郊区融为一体了。而在他后方不远处,灯光难以企及的昏暗小巷中穿着野驴牌裤裤的青年捂着根部,拼凑着地上碎的不成样子的手表零件,泪流满面,眼中恐惧的望着王良远去的背影,“咋这么倒霉,这可是我好不容易从吝啬老爹那骗来钱买的七匹狼啊,呜呜呜……”,今晚泡妞的计划化为乌有,青年如丧考妣般惆怅。
羊杂碎的老板满脸油光,手上正把持着铁勺子,从浑黄的铝锅中捞出一块光秃秃的骨头,骨头冒着特有的腥味香气,那是属于一种北方风味的荤食,老板身前挂着肮脏的蓝色围腰,笑起来的时候可以看见他满口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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