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恩家的祸崇》第28章


的东西和那支手枪——无意之间还把地上的弹壳踢出了老远——她就赶紧一溜烟逃回家来,为了避免牵连,就编造了这么个着了凉、生了病的故事,也难怪,男人给抓去坐了牢,这种麻烦事儿她遇到的还少吗?不过也可能不是这样。反正,像她那样的女人,处在她那样的境地,十之八九是会来这么一手的。我一定要看到了更充分的证据,才能相信她可巧就是在今天早上着了凉、生了病。”
“那我倒要请问,”治安助理说,“既然她跟这件案子根本不相干,那她是真生病还是假生病,又有什么关系呢?”
一听他问出这样的话来,我真想好好回他两句,不过那是脏话,而且又是伤人的。所以我还是把话都咽了下去。
回到德布罗家,我们借了一辆旅游车。这车少说也有三种不同牌号的配件,都快散架了。我们顺着东边的那条路去,打算去循迹寻访那个开克莱斯勒车的姑娘。我们所到的第一站是一户人家,家主叫克劳德·贝克。这人瘦高个儿,一张病黄脸七棱八角,胡子有三四天没刮了。他老婆大概要比他小几岁。可是看上去反倒比他还老——一个疲惫憔悴的瘦女人,当年可也许是很漂亮的。他们有六个孩子,最大的是个十岁的小丫头,罗圈腿,雀斑脸,最小的是个爱吵闹的胖娃娃,还不满周岁。中间的四个有男也有女,却个个都挂着两行鼻涕。他们全家出动,都到门廊上来迎接我们。他们说,他们没有看到这位太太:七点钟,他们从来没有起得这么早的。他们跟卡特小两口只是面熟,对他们一点都不了解。他们问这问那,远比罗利和我问得多。
过了贝克家走不多远,砂砾路就变成了沥青路。克莱斯勒车的车轮印子还依稀可辨,从车轮印子看,克莱斯勒车该是这条路上最后驶过的一辆车子。从贝克家算起又走了两英里,我们到一座小房子的门前停了下来,绿得亮艳艳的屋子四周围满了一丛丛玫瑰。罗利一到就大声嚷嚷:
“哈夫【注】!嗨,哈夫!”
一个年约三十五六、生得骨架奇大的男子来到门口,说了声:“哈啰,本。”便穿过玫瑰花丛,走到我们车前。这人不但嗓音深沉,人也长得粗眉大眼,走路、说话都是慢条斯理的。他姓惠登。罗利问他看到过克莱斯勒车没有。
“看到啦,本,我看到他们的,”他说。“他们是今天早上七点一刻左右从这儿过的,车子开得可快了。”
我忍不住问了一句:“他们?”罗利也不约而同提出了疑问:“看到他们?”
“车子上是一个男人一个女人——也可能只是个姑娘吧。我没有看仔细——只看见他们呼的一下就过去了。是那个女的开的车,从这儿看去似乎人很瘦小,是褐色的头发。”
“那男的是怎么个模样?”
“喔,男的大概有四十来岁。看上去好像也不是个子很大。面色略带点淡红,上衣、帽子都是灰色的。”
“你以前见过卡特太太吗?”我问他。
“就是住在小海湾那边的那个新娘子?没有见过。男的倒见过。车上的是她?”
我说据我们看是她。
“车上那个男的可不是她先生,”他说。“这人我以前从来没有见过。”
“你要是看见了他,还能认得出来?”
“我想该认得出来吧——要是我还看见他这样从面前经过的话。”
离开惠登家又走过了四英里地,我们发现了那辆克莱斯勒。车子已经冲到了左边的路外一两尺处,车头的散热器卡住在一棵桉树上,车子也就趴在那儿动不了了。车窗玻璃全打碎了,车身铁壳的前三分之一撞得都瘪塌塌了。车里没有人,也没有血迹。看样子附近一带除了治安助理和我,也不像还有什么人了。
我们转东跑西,忙了好一阵,把眼睛睁得大到不能再大,对着地上瞧了又瞧,可是查看完了得出的还是原先的那句话:那克莱斯勒车撞上一棵桉树了——别的还是什么都不知道。路上固然有轮胎印子,在汽车旁边的地上还有些痕迹,很可能是脚印,但是这样的轮印脚印在这条路上哪儿不能找到?在其它的路上又哪儿不能找到?我们只好又跳上借来的车,继续往前开,逢人便问。回答也一律都是:没有,我们没有看见这么个女人,或者我们没有看见这么两个人。
“贝克这人怎么样?”我们调过车头准备回去了,这时我向罗利提了这么个问题。‘“德布罗看见她是一个人。她经过惠登家的门前时车上又有了一个男人。贝克一家子却说什么也没看见,不过按道理推测那个男人应该是在他们家那一带坐上她的车的。”
“嗯,”他完全是用一种推理论证的口吻说这句话的,“这种情况倒是很可能的,你说呢?”
“是啊,不过我看我们要是再去跟他们谈谈,倒也许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你要去就去好了,”他同意是同意了,却没有一点热情。“可别硬拉着我去跟他们争论。他是我大舅子。”
这倒不是无所谓的了。我就问:
“他为人怎么样呢?”
“克劳德为人确实有点不成器。正如老爸说的,他种了那么一片庄稼地,却没有种出多少庄稼来,倒是养了那么一堆小子丫头,不过我倒从来没有听说他干过什么损人害人的事。”
“既然你说他不是坏人,有你这句话也就够了,”我说了句违心话。“那我们就别去打搅他了。”
【注】 福尔索姆是加利福尼亚州一处监狱的所在地。
【注】 哈夫是哈维的昵称。 
第十五章 我把他杀了
县里的治安官菲尼和地方检察官弗农一起从县城里赶来了。治安官长得胖胖的,面色红润,留着两大撇棕色的小胡子;地方检察官长得眉目分明、人也锋芒毕露,一心只想出名,他们听我们谈了经过,察看了现场,最后还是同意了罗利的观点,认为是嘉波莉·科林森杀死了自己的丈夫。本地的司法官迪克·阿顿——那是一个自命不凡而其实很蠢的家伙,有四十多岁——从旧金山回来以后也投了他们一票。验户官和验尸陪审团也得出了同样的意见,不过在正式的场合下他们还是比较谨慎,照例沿用“一名或多名不明身份的作案人”字样,一些提示当然都是暗暗指的那个姑娘。
科林森的死亡时间,经确定是在星期五晚上八点到九点之间,死者身上没有发现“非由高处摔下而致的明显伤痕”。在他房间里找到的那把手枪经鉴定是他自己的,手枪上没有指纹。我看得出来,县里有几个官员总有点疑心这是我干的好事,不过谁也没有表示过这样的意思。玛丽·努涅斯还是一口咬定她是着了凉、生了病,才没去上班的,她有一大帮墨西哥同胞跑出来为她的浑话担保作证,我却找不到一个见证来戳穿她的花招。至于惠登看到过的那个男人,我们也没能进一步查出他的踪迹。我独自一人又去找过贝克一家子,结果还是无功而返。那司法官的妻子是在电报局里工作的,这个年纪不大、身子单薄的女人,漂亮的脸蛋透着些清癯,举止文雅中含着腼腆,她说科林森是在星期五一清早来把电报发给我的。她说,科林森当时面色苍白,晃晃悠悠的,眼眶都发了黑,眼球布满了血丝。她只当他是喝醉了酒,不过没闻到他嘴里喷出过酒气。
科林森的父亲和哥哥从旧金山赶来了。他父亲名叫休伯特·科林森,高大个子,神态安详,一副神通广大的样子,似乎要从太平洋沿岸的大片林木里再赚上个几千几百万还不是一伸手的事?劳伦斯·科林森比他已死的兄弟大一两岁,相貌跟他兄弟简直一般无二。他们父子俩出言都非常谨慎,绝口不说一句可能被人误解的话,免得人家以为他们的言外之意是说嘉波莉害死了埃里克,不过他们实际上都是这样的想法,那是没有多大疑问的。
休伯特·科林森悄悄对我说:“查下去吧,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这样,我们侦探事务所受理调查事关嘉波莉的案子,就换了第四个委托人了。
麦迪逊·安德鲁斯也从旧金山赶来了,他到我下榻的旅馆客房里来跟我谈了一次话。他坐在靠窗的一张椅子里,从一板黄兮兮的烟丝饼上切下一小块来,放进嘴里,一开口就说据他判断,科林森是自杀的。
我坐在床沿上,点上了一支“法蒂玛”,对他的武断当即提出了反驳:
“他要是自愿跳下去的话,总不见得会把灌木丛也顺手给拔掉吧。”
“那他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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