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条红鲱鱼》第65章


这辆车载着满满的货物在清晨灰白朦胧的光线中开动了。走到小巷尽头右转,拐到门城火车站的方向。观察车尾随而行。
沿路上行,车子平稳地爬过树木繁茂、景色优美的卡斯特拉蒙,越过弗利特可爱的山谷;继而穿过森林,来到沼地的边缘,右面连绵的山巅薄雾缭绕。接着,车子又经过采石场,向上来到一片广阔的牧场和石楠花田,路边的羊群瞪着他们,笨拙地从大路上跑过。这几周来一直享受安全生活的山鹑们拍着翅膀,惊恐地从石楠丛中扑腾而出。天空已经开始发白,车子转向东南,弗利特高架桥优雅的拱洞闪烁着淡淡的光芒。前方,矗立着德罗莫尔石壁那斑驳、陡峭、灰暗的高墙,荒凉的大门和弗利特的防护栏无声地凝望着他们。
沿途的小木屋似乎仍在沉睡,大门一扇一扇敞开着。汽车开过轨道线,避开车站入口,突然急转向左边,沿着老路进入克里镇。在这之后的一段距离,道路两边都是石墙,又走了几百码,石墙没有了。温西伸手作出停车的指示,他的车颠簸着驶过草场,停了下来,正好被左边的石墙挡住。警车停在路中间。
“怎么了?”麦克弗森问道。
温西走下车,小心地盯着毛毯下面。
“还活着吗,马克斯韦尔先生?”
“还有点气。”
“好吧,我想你可以出来伸伸腰。直到九点才会需要你的出场。和检察官舒舒服服地坐下来,抽支烟。”
“其他人做什么?”
“他们要和我走回门城。”温西咧嘴笑道。
“我们不能开车吗?”麦克弗森悲伤地问。
“如果你喜欢,当然可以。但是沿途说说话,多做点运动会让我更高兴。该死,我必须要开始了。”
最后麦克弗森被安排与温西勋爵一同步行,而达尔齐尔开车尾随以防车站太过拥挤。温西告诉检察官看好尸体,然后兴奋地向他们挥了挥手,与麦克弗森开始跋涉六英里半回到门城。
最后一英里是最艰难的,因为路上已经开始喧闹起来,他们不得不潜到墙角和篱笆下面以免被人发现。在最后一刻,他们差点被吹着口哨路过的报童看见,报童与他们只有一步之遥——他们只好蹲在山楂树丛后面。
“该死的报童。”温西说,“当然,弗格森可能已经预料到了。不管怎样,他或许可以早点做,但我不想让尸体整晚都待在外面。八点一刻。我们在时间上把握得刚刚好。不用担心,从这里走。”
他们跑过小巷余下的路,打开坎贝尔的门,藏起钥匙,装样子喝牛奶——把一部分倒进水槽里——打开新取的信件和报纸,然后冲回弗格森的小屋。在这里温西把弗格森的牛奶拿进来,煮了鸡蛋,沏了茶,坐下来惬意地享受了一顿早餐。
八点钟的时候,格林夫人胖胖的身影摇摆着走进小巷。温西看向窗外并友好地朝她摇了摇手。
“最好警告她一下,麦克弗森。”他说,“如果她进入坎贝尔的房间,可能会大吃一惊。”
麦克弗森匆忙出门,与格林夫人一起消失在隔壁房间。现在他走回来,带着大笑。
“非常好,勋爵。”他说,“她告诉我看起来非常好,与坎贝尔消失那天早上完全一样。”
“很好。”温西回答。他已经吃完早餐,将柏帛丽放进手提箱中,巡视了一遍房间以确定没有留下任何可疑的地方。除了留在厨房的四份神秘残羹,一切看来都很正常。他踱步出门,在小屋前遇到格林夫人,向她透露说自己要去车站搭乘公共汽车,然后走出小巷。
八点半过后一会儿,公交车引擎的轰鸣声从路边传来。温西招手上车,警车随后紧跟,引起车上其他行人的极大兴趣。
九点钟,或者九点刚过的时候,公交车和小汽车都驶进了车站大院。温西下车,走到警车前。
“巡官,我希望你和我一起进车站。火车离开后,你再回来这里与达尔齐尔会合;然后开出去,回到那条路上与另外一辆车会合。”
两个警察点点头。温西折进车站,巡官紧跟在后。勋爵向站长和售票员分别打招呼,然后买了去格拉斯哥的头等车厢往返票。几分钟后,火车发出信号,大批人群向对面站台走去。站长大步过来,胳膊下面夹着旗杆,信号员也从高台上下来,暂时承担搬运工的工作。从公交车下来的行人排队进入,后面跟着公交车售票员,四处张望寻找带着包裹的返程乘客。火车售票员返回办公室,拿起一张报纸。温西和巡官混在其他乘客中,随时准备出发。
火车慢慢进站。温西热切地紧握巡官的手,好像他们即将有一个月无法见面。搬运工为勋爵打开一等车厢的门,他跨了进去。站长把旗杆交给列车员,并与警卫开起了玩笑。一柳条箱的家禽被扔进了货车厢里。忽然,麦克弗森感到这一切都是错误的。他应该和温西一起走。他飞奔到窗前,向里面张望——车厢是空的。汽笛长鸣,警卫摇起他的旗子,搬运工匆匆忙忙地奔跑,朝麦克弗森大喊:“快点离开。”火车慢慢启动了。麦克弗森只得走回来,思索着勋爵不在那里的原因。
“天哪!”他拍了一下大腿说道,“从一边上车,然后从另外一边下车。这老掉牙的小把戏!”
他快速穿过铁轨,与达尔齐尔会合。
“这个狡猾的小——!”他热切地大喊道,“他做到了!你看到他过来了吗?”
达尔齐尔摇摇头。
“这就是他做的?哦,车站大楼隔在我们中间。那里有一条路通向站长的花园,他可能从那里走了。我们最好立刻行动。”
他们开出车站大门,拐向大路。在他们面前,一个灰色的身影快速走过。这时候,是九点十分。
注 释
〔1〕奥斯汀·弗里曼(Austin Richard Freeman; 1862…1943),英国著名推理作家,最知名的作品是《上帝的指纹》。
〔2〕又译《黑檀杂志》,月刊,创办于一八一七年。和《爱丁堡评论》对立,采取保守立场,攻击浪漫派诗人柯尔律治和民主派散文家哈兹里特、利·亨特。乔·艾略特有一部小说分期在这个刊物上发表。
〔3〕公元前九世纪犹大国王。
〔4〕弗格森和法伦名字首字母都是F。
〔5〕轻油精,一种无色、易燃的碳氢液体混合物,从石油蒸馏而得,用于清洗或染色等等。
第二十八章
彼得·温西勋爵
尸体被重新打包放进车里。温西穿上坎贝尔的大氅和帽子,然后用围巾严密地包住下巴。这样,面部就被包裹在飘动的黑色流苏下面,只能看到很少的轮廓。他把车倒出,小心地向克里镇开去。路面布满石块,而温西知道坎贝尔的车胎已经磨损严重。如果轮胎被戳破,那将是致命的。他谨慎地把车速保持在每小时二十英里。开车的时候,温西想,如果弗格森必须以这样慢的速度行驶,他就该发狂了,因为对他来说时间是如此宝贵。车后座藏着一具真正的尸体,不管面前是怎样的危险,他都必须全力以赴。
整条路空旷寂静,阗无一人,旁边只有一条小溪平静地流淌着。中途,他不得不下车一次,以便打开大门。本来在马路右边的水流,穿过一座小桥,一会儿又重新出现在他们左边。闪闪发光的流水抚过碎石,在树丛中蜿蜒而过。阳光越发强烈了。
在九点二十分到九点二十五分之间,他们来到钟塔对面的斜坡坡顶——斜坡延伸到克里镇的方向。温西向右将车开入主路。埃朗高恩旅馆的经营者正在加油泵旁和一个司机说话,这时转头凝视着他们。他仿佛看到了幽灵似的,死盯着勋爵和那辆车子;然后他瞥见了麦克弗森和达尔齐尔——他们与检察官坐在另外一辆车里尾随而来。他带着恍然大悟的微笑向他们挥了挥手。
“没有按照脚本的第一个意外。”温西感叹道,“很奇怪弗格森在这个地方没有被人看到——尤其是他应该很希望被人看到——但这就是生活。如果你想要某个东西,通常都得不到。”
他脚踩加速器,开始加速到每小时三十五英里。
又走了大约五英里,他经过转向新加洛韦路的拐弯处,这时刚过九点半。
“非常近了。”温西自言自语。他继续加大油门,在新铺就的防滑路面上疾驰——这条从克里镇到牛顿…斯图尔特的路是全英国路面最好、最安全的一段路。快到牛顿…斯图尔特时,由于路刚刚修到这里,有很多机械和施工队,他必须减速慢行。颠簸着开过新铺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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