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生物语3》第116章


我赶紧缩到时候后面。
还好,它仅仅是望了一眼,并没有过来,而是在湖面上打了几个滚,便又“咕嘟咕嘟”地沉了下去。
很快,湖水恢复了之前的宁静。蓝鱼长长地吁了一口气,从我的小腿上“吧唧”掉下来,一屁股坐到草地上,鱼鳍拍着心口,直说:“好险好险!总算没有被吃掉。”
“那是什么?”我也拍了拍心口,刚刚我多怕跟那个黏糊糊的家伙打起来啊。
“烬弯里最厉害的大个子啊。”蓝鱼心有余悸,“它抢到了铸造者的循环,餐餐不愁,所以越长越大,还把同类也当作零食,见一个吃一个,烬弯里的居民差不多都被吃尽了。我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循环,可那个人没多久就受不了自尽了,我都没吃一口,唉,好不容易又碰到女英雄你,以为能饱肚子了,谁知你连个渣都不留给我……”
它话里的的一大半我都听不懂,什么铸造者,什么循环,听得我火大,狠狠一拽绳子说:“铸造者是什么?创造这个空间的人吗?”
“算是也不算是。”蓝鱼一摊鱼鳍,“刚刚消失的那个男人,就是铸造者。”
我还是糊涂,拎起蓝鱼斥道:“整理清楚思路,用我能听懂的方式再阐述一次!”
蓝鱼很为难地看着我,说:“我的语言功能天生不好,要怎么说你才懂呢?”
“怎么说?”我又忍不住戳它的肥肚子,一只脚跺了跺地面,“那就从这个湖泊开始说!”
“啊,从秋山湖岸开始说吗?”
“这个地方还有名字?!”
“有啊,这个地方,在烬弯之外的世界里也是存在的。换句话说,铸造者把他的记忆里的一切,都复制到了烬弯。”
“好吧,那就说说这个秋山湖岸。”
7
“七色石,三生约,长相守,永欢喜。待到靛荷展笑颜,再执手,醉秋山。”
再寻常的字句,从她嫣红的唇中读出来,都有三分灵气,令人遐想无限。
“如何?”隐芳庐的院中,沈子居望着静坐在秋千上的她,月色之下玲珑剔透的侧脸,无论怎么看,都看不够似的。
“你教的很用心。”她将写着词句的宣纸细细叠好,放回他手里,“端午这样的粗人,如今能写出这样的句子,也算到极致了。”
他摇头一笑:“也不知这小子起了什么心思,毫无天赋,却缠着我教他作诗赋词。”
“自然是有了心上人。”她不禁掩口轻笑,青色罗裙下的小脚往地上一点,藤蔓做成的秋千便微微荡漾起来,长过腰间的青丝与裙上的薄纱画出了曼妙的线条,轻风席过,竹篱之外的湖水上,靛蓝的荷花随风而动,与她的风情交相辉映。
“是吗?”他笑,“那我可要找个机会仔细拷问一下。”
她转过脸,秀长明媚的眼睛总像是浮着一层迷离的磷光,只是一个眼神,就能把你看醉过去:“一些人表达爱意的方式,是挑战力所不能及之事。”她顿了顿,白如凝脂又透出淡淡红晕的脸孔上,拂过一丝轻蔑,“可惜,这些人往往太愚顿,难以得偿所愿。”
“为何?”他不解。
她仰头看天上的半轮明月,说:“惟有爱情,是不能用努力得来的东西。”
一句话,他无端端地失落,举起桌上的酒杯,一口喝尽。
“万一可以呢?”他说。
她侧过身子,伸出青葱般白嫩修长的手指,轻抚着他好看的脸庞,微笑:“没有万一呢,傻瓜。”
她总是这样,不论身处何人面前,不论面对怎样境况,都如这般波澜不惊,连笑容都使凉凉淡淡,真是配极了微澜这个名字。
相识三载,秋山湖岸深处的隐芳庐里,留下他们几多花前月下、缱绻缠绵的好时光,即便她从未对他说过半个“爱”字,仍不妨碍他疯了般要留在她身边的念头。
第一年,他鼓足所有勇气跟他的老祖母说,要娶一个女人。沈老夫人文:何方人氏?父母作何营生?年岁几多?他一个都答不上来。他将所有精力与时间都沉迷于她的美貌与才情,若即若离的吸引,哪里顾得上这些俗气的问题。所以,他的请求自然以沈老夫人的坚决反对告终。被拒绝那天,他醉倒在隐芳庐里,将脸靠在她的膝盖上,委屈得像个受了气的孩子。她没有责怪,也没有安慰,只是一杯又一杯给他斟酒,直到他不省人事。
第二年,沈老夫人将家中更多的生意交给他打理,他越来越忙,但依然要挤出尽可能多的时间去她的身边,看她一颦一笑泛舟采莲,听她在千年古琴上娓娓拨弄,时不时仍要抓住她的手,说无论如何会说服老祖母,娶她过门。
第三年,他娶了岳如意。但是,依然把隐芳庐当成他的家。他新婚后的第三天,又在她面前酩酊大醉,反复说着:身不由己。
他最大的承诺没能变成现实,但是,说好的《春江花月夜》的曲谱,他在迎娶岳如意的头一天大功告成。微澜最大的爱好便是抚琴,她总嫌弃古人留下的春江曲谱不够优美婉转,而他熟知音律,费心修改一支完美的曲子总比说服老祖母容易,所以他做得特别认真。她看曲谱时,也万分满意,揽着他的脖子高兴地转了几个圈儿。
可是,曲谱带来的欢愉并没有持续太久,那天,她微皱眉头,对这眼前那把千年历史名琴长吁短叹,说它始终未到最好,奏不出最完美的曲调。他知道她对于这唯一爱好的执着,这把琴已经是他所能找到的最好。他说,那就再找名匠制琴,做到她满意为止。她却摇头,说世间最好的琴,可遇不可求。看她略略失望的神情,制一把绝世好琴瞬间成了他最在意的心事。
“微澜,你究竟是何许人?”酒杯又见底,他微醺的目光随着她的秋千荡来荡去,说的话也迷乱起来,“有时候,我觉得你是一只妖,从来就不属于人间,没有过去也不谈未来。”
秋千慢下来,她笑望着他:“为何是妖?莫非我当不起九天仙女?”
他答不上来,仙女也美啊,恐怕还不及她的容貌,但他就是觉得她像一只魅惑众生的妖,明知不可接近,偏又欲罢不能。
她走下秋千,款款坐到他的腿上,亲昵地在他耳畔道:“傻瓜,我不是妖,也不是仙,我是人呢。”
他将她搂进:“微澜,我们一辈子都在一起行不行?”
她笑,轻轻推开他:“夜深了,你该回家了,莫让你家夫人独守空房才是。”
他用力摇头:“不,不想回去。为何要我回去?”
“她才是你的夫人。”
“她才当不了我的夫人!!”酒气蹿上了头,他的眼睛涨得通红,怒道,“阎罗市那帮蠢材,该杀的不杀,连有没有活口剩下都不知道,我的银两不如拿去喂猪!”
“咦?当初黑狐岭的祸事,是你出的手?”她轻掩朱唇,故意做出惊讶的表情,可旋即又“扑哧”一笑,“这又何必呢?再说,阎罗市里那帮赏金杀手已经一代不如一代,你找他们,不过浪费钱财。可这一回我倒是惊讶呢,凭这几个小角色,居然杀了岳家十口,啧啧!”
“该死的却还活着!如此凶险,她都活着。”他继续生气,“可我奶奶喜欢她,很喜欢。”
“嗯。”她笑着轻抚着他的头,“来,起来,我送你上船。”
一叶扁舟从芳隐庐前缓缓而出,她端立船头,手执竹篙,沐着一身月色,穿过层层靛荷,将这半醉的男人送到秋山湖岸的渡头。
自她寻到这块隐于湖水深处的僻静地时,便再欣喜不过。她喜欢一切美好新鲜的东西,不论人还是景,她不长期停留在同一个地方,也不在同一个男子身边逗留太久。她享受不断“更新”的喜悦,隐芳庐建成之后,她的计划是最多在这里住上五年,五年时间,景也看腻了,人也看腻了。
沈子居一直以为是自己的茫茫人海中发现了她这颗明珠,三年前的夏日,他在回家的路上,从三个流氓手里救下独自出行的她,一抹含羞的眼神,一声娇弱的“谢谢”,还有发自她身上的馥郁的花香,轻易便让他落入了再也逃不开的温柔乡,说是为她着魔也不为过。他一度发自内心地感谢上苍,让他遇到了这样的女子,生命仿佛注入了鲜花一样的颜色,不再只有做不完的生意、听不完的唠叨,以及一个面容都不记得的未婚妻。
每每想到他为自己挨了流氓一拳头的模样,微澜就会笑,这个男人真是天生的斯文,连几个用薄纸化成的流氓都打不过。
沈子居,应是她来到西安城后遇到的第一个令她喜欢的男子。她不图钱,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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