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许你余生》第32章


心底发出来的悔恨,她真的害怕极了,会失去吗?
回应她的是陈瑾南热烈的吻,他一遍又一遍温柔地亲吻她,小心翼翼向对待一件珍宝。情到浓时,他将她打横抱起,走向卧室。这一切发生得那么快,可她却没有拒绝的理由。他的渴望与炙热的情意早已经将她的心融化,她怎么会忍心拒绝他。
外面一夜的风雪不停歇,室内满满的春/色难掩抑。抓在手里的才是伸手可及的幸福。只有将你盖上我的专属名戳,我才能相信我不会失去你。
“阿笙,我这样爱你。”
人总是愿意相信自己攥在手里的东西才是真实的。无论是承诺还是别的什么,只有亲眼所见,亲耳所闻,亲身经历才是真实的。因此,只有你切切实实地在我身边,我才是幸福的。
☆、一座城池
第二天早上余笙悠悠转醒的时候,一睁眼便看到近在咫尺的陈瑾南。他早就醒了,安静地看着她的睡颜。他们相视一笑,幸福洋溢在整个清晨时光里。
九点一刻天空下起一场小雨,两个人都在外面买菜,被大雨困在市场。本打算买些东西回去自己做早饭,但现在就随意选了一间早餐店。这个时间正是吃早点的时候,不过相比周围热闹的店铺,稍显冷清。
店面不算大,稀疏疏摆了五张小桌子,一个老汉坐在桌边包着云吞,手法娴熟,速度飞快。老妇则整理灶头,调味料之类的。木质的桌上因为长年使用而油亮发光,四壁的墙上挂着春夏秋冬的水彩画,都是温润水乡,古镇清韵。
他们一进去,老妇就过来热情招待。
“坐吧,想吃点什么?”
陈瑾南看向余笙,问她吃什么,余笙说就吃云吞。于是他点了两碗云吞。老妇应下,麻利地走到灶前开始忙碌。灶上一口大锅长年不灭,大概是熬的高汤,现下除了大酒店,很少有人会这么做,因为费时又费力。
锅里的水开始吐泡泡,老妇麻利地从竹篾里挑出好些云吞下到锅里去,然后盖上盖子,等到锅盖再次被顶开,云吞都变成一个个圆滚滚的球浮在水面上的时候,就用漏勺捞出来放在碗里。碗底已经事先放了虾皮,紫菜,香菜和葱,再淋上热热的高汤,鲜香的云吞就出锅了。
余笙从老妇手里接过碗,说了声谢谢。热气腾腾的云吞蒸腾着雾气,碗里各色颜色相搭也鲜明漂亮,再加上高汤浓郁的香味,勾/引得人食指大动。喝过一口汤,再吃一只云吞,鲜美的滋味在唇齿间流转,真的很好吃。
“好吃。”余笙毫不吝啬地赞美。老汉和老妇听了都眉开眼笑。
“好吃就多吃点。小姑娘长得太瘦了。”老妇说。
余笙低下头默默地吃。陈瑾南发出一声轻笑。“听见了没,让你多吃点,瘦得跟电线杆子一样。”
这下她不乐意了,反驳道:“就像你身上很多肉一样,你自己还不是像电线杆子。”
陈瑾南邪魅一笑,“最起码我的肉都长在该长的地方了。”
余笙怔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想起昨晚的事情,两朵红云飞上脸颊,小声嘀咕道:“流氓。”
她的表现这样可爱,惹得陈瑾南心情大好,笑声不断。“真的要多吃点,昨天都硌到我了。”
“你还说。”嘴上说不过他,余笙将战场转到地下,狠狠地踩了他一脚。看着某人疼得龇牙咧嘴的样子,得意洋洋地吃着云吞。
他们这样友爱,老汉都忍不住插话了。“小伙儿和姑娘结婚了吗?”
“额,还没有呢。”余笙说。
“这样啊,不过也快了吧。你们活泼的样子就像当年我和我老伴儿,她也是说不过我就动手。”
“老头子,你说什么呢?谁说不过你就动手了,你说清楚。”
战场转移得这么快,陈瑾南和余笙都看呆了。不过这样也好,我和你一起牵手到老,然后在往后有所追忆的时间里,细数我们一起走过的曾经。山在,树在,大地在,你在,于我而言,这就是最好的岁月。
外面的停了,他们牵着手走出小店。阳光落在浅洼处的一泓积水里折射出斑斓的色彩,映出两个相依相偎的影子。
中午的时候,余笙在厨房里忙碌,陈瑾南也没闲着,老给她捣乱。
她忍无可忍的时候拿着锅铲问他:“你到底想怎么样?”
陈先生眨着无辜的大眼睛说:“你什么时候嫁给我?”
余笙顿时就无语了。从没有见人这样求过婚的。她觉得又好气又好笑,便想着逗弄他一下。
“你这是在跟我求婚啊?”
陈瑾南点头。
“那戒指呢?单膝跪地呢?玫瑰花呢?”
她本以为他就是临时起意,根本没想过他真能拿得出戒指然后单膝跪在她的面前。
他说:“虽然没有玫瑰,但是我的心可以给你。你愿意嫁给我吗?”他这样诚恳,眼神里透着渴望。她怎么忍心拒绝。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求婚,套在她无名指上的戒指尺寸刚好,她甚至都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量好的。
他深情拥吻,极尽温柔,让她泥足深陷。还是锅里散发出烧焦的气味才把他们分开,余笙急忙关掉煤气。
“你说,你是不是早有预谋?”余笙用手指着他的心口问道。
陈瑾南浅浅一笑,“你猜?”
“我才不猜,你最好坦白从宽,不然今晚要睡沙发了。”
“还没结婚就开始虐/待我了啊。”
余笙不回答,用眼神示意他。坦白从严,抗拒更严。
陈瑾南拥着她,低声说:“从认识你的第一天,我就在这样预谋。”她的侧脸贴在他的胸膛,听着他的心跳,感受着他的温度。“认识你真好。”她说。
“明天,陪我去一个地方吧。”
余笙买了两张去江城的火车票,历时二十小时,到的时候是凌晨。两个人找了一间旅馆住下来。余笙说要带他去见她的曾经。
清晨的阳光洒下来的时候,余笙到鲜花店买了一束白菊,挽着陈瑾南的手来到了墓园。看门的大爷跟他们打招呼:“这么早就来了啊。”余笙甜甜一笑说:“是啊。”
秦臻的墓前放着几个新鲜的水果,还有用玻璃瓶子养的刚刚枯萎的白菊。余笙把自己带来的花换上,拉着陈瑾南坐在墓前。
“阿臻,我带他来看你,我快要结婚了。”
照片上的那个人,眉眼清俊,笑容舒朗,给人一种温和干净的感觉。原来,他就是阿臻。余笙喝醉时呢喃的那个名字。
陈瑾南伸手将余笙抱进怀里。她看着照片上的他,开始低声诉说。
“阿臻是我的高中同学。那时候的他仿佛明星一般自带发光体,走到哪里都是人群中的焦点。长相帅气,个性温和,成绩很好,也擅长各类的体育运动,一双修长的手指更是弹得一手好琴,可以说是所有女生的大众情人。但我没有。那时受家庭影响,我对所有人都拒之千里,在班上独来独往,没有朋友。
☆、你是我的阳光
而阿臻就像一束阳光长驱直入进我的心里,让我阴暗的伤痛避无可避,暴露在阳光下,被灼烧然后蒸发。遮住眼睛的黑雾消失以后,这个世界在我的严重变得欢快明亮,充满了温暖和幸福。阿臻就是我幸福的源泉。
课后他会抓着我做练习题,一遍又一遍给我讲题,我基础差,有时气得他跳脚。他便说:“阿笙,如果你不能跟我考上同一间大学,那我可就要换女朋友了。”我气得抓了他的手来咬,痛得他直叫。
我体寒,无论冬夏手脚都很冰凉,他便从家里每日带温热的红糖姜枣茶给我喝。冬天的时候我爱糖炒栗子和烤地瓜,下了晚自习之后便会一起走到学校附近一个老大爷那里去买,因为我只吃他家的。
那时候的我以为拥有了秦臻就拥有了全世界,他包容着我,满足我一切任性的要求,宠溺我,让我像浸在糖罐里一样甜蜜。我真觉得秦臻是上天补偿给我的,我一辈子都不会失去。可是我忘了,这世界上,没有永恒。
素言是我的闺蜜,我唯一的好朋友,在认识秦臻之前,我们便是无话不说的关系。但到底是无话不说,我分享了我所有的开心和快乐给她,却忘记了问她是否快乐。素言在班上一直也是属于文静的女孩子,冷淡少言。我从来不知道这个平静的女孩子内心竟然隐藏着波涛汹涌的巨浪。
她也喜欢阿臻,却从未告诉我。然而我一遍又一遍与她分享的那些话,像一个魔咒一样,在她的耳边盘旋,激起她的妒忌。在我们高三,离高考还有两百多天的时候,我和阿臻吵架了。他急切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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