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趟民国:1912-1949年间的私人生活》1949年间的私人生活-第58章


体之美,若是或藏或露,反而损美的,便无足取了。裙下无论露出一只脚两只脚,总是没有什么好看,自然应在纠正之列。”
黄裳年轻时好酒,他是记者,常喝得晃晃悠悠地去上夜班,照写评论不误。他说:“喝酒的回忆都是很愉快的。正是因为‘少年不识愁滋味’,我一直不能理解为什么酒是可以解忧的。”
林徽因说:“颐和园的山太俗气了,颐和园的精华在后山。”
辜鸿铭主张纳妾,他的理由是《字说》中云,“妾”为“立女”,供男子疲倦时靠一靠。有外国女士与之争辩,说未尝不可以反过来,女子累了,用男的做手靠,因而也可以一妻多夫。辜鸿铭反驳的理由是:一个茶壶可以配四个茶杯,没见过一个茶杯配四个茶壶的。
吴佩孚一生,在生活上奉行“三不”主义,即不出洋,不住租界,不娶妾。
1925年,李金发由郑振铎介绍加入文学研究会,成为该会的第149个成员。这个文学青年一旦进了文学的圈子,接触到一帮所谓声名赫赫的人物后,才发觉他们“其实都是亭子间绞脑汁的可怜寒士,若能在中学做一国文教员,或与书局有关系,做一位编辑,便沾沾自喜,终身有托。文人无出路就是如此情形。”李金发最终放弃了他曾经梦想的文学之路。
曹聚仁一生,集学者、作家、报人等于一身,交游极广,可以说文章和朋友都遍天下。他曾在文章中说:“说到朋友之间的相处,我该提一提柏斯格(法国17世纪思想家,即帕斯卡)的话:‘没有一个人,在我们面前说我们的话,和在我们背后说的会相同的;人与人间的相爱,只建筑在相互欺骗上面;假使每个人知道了朋友在他背后所说的话,便不会有多少友谊能够保持不破裂的了。’朋友相处,也和冬天的刺猬一般,离开得远了,彼此感不到温暖;相处太迫近了,彼此的针又会刺痛了彼此的肉了,只能相互保持若干距离,以彼此能感到温暖而又不至相互刺痛为度。”
朱自清祖籍浙江绍兴,在扬州长大,他说:“许多人想到扬州是出女人的地方。但是我长到这么大,从来不曾在街上见过一个出色的女人,也许那时女人还少出街吧!不过从前所谓‘出女人’,实在指姨太太与妓女而言,那个‘出’字就和出羊毛、出苹果的‘出’字一样。《陶庵梦记》中有‘扬州瘦马’一节就记的这类事,但我已毫无所知了。另有许多人想,扬州是吃得好的地方。这个保你没错儿。北京人寻常提到江苏菜,总想着是甜甜的腻腻的。现在有了淮扬菜,才知道江苏也有不甜的;但还以为油重和清淡的山东菜不同。其实真正油重的是镇江菜;扬州菜若是让盐商家的厨子做起来,虽不到山东菜的清淡,却也滋润、利落,绝不腻嘴腻舌。不但味道鲜美,颜色也清丽悦目。”
田汉说:“婚姻是一条绳索套上脖子,好不自由,最好不结婚,用情人制。”田汉的伴侣安娥的爱情观也与此吻合,她认为,在相爱的男女之间应该“争爱情不争躯壳”,“重内容不重形式”。安蛾说:“女人为什么非看重结婚这个形式?假如男女的结合是基于爱情的话,同居也好,结婚也好,有什么关系呢?企图用结婚这一形式作为爱情的保障,那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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