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河》第64章


“你说什么?申明的灵魂还在?那个男孩?”
张鸣松瞪大眼睛,马力却狂笑起来:“是啊,他真的做到了!太了不起了!将你们这些抛弃了他,陷害了他,让他绝望无助,将他置于死地的人们,一个个都送入地狱!”
“司望?你是在说他?”
他不置可否地一笑,蹲在这个五十多岁的男人面前:“张老师,十多年来我始终在做一个梦——就是杀了你。”
马力起身去了厨房,找到一把锋利的刀子:“我真的好恨自己啊,要是早些年就能杀了你,或把你的丑事公之于众,就不会有更多的男生,像我的人生一样被你给毁了。后悔也来不及了,我以为只要能上得了名牌大学,就算受到天大的委屈也不算什么,其实我已经丧失了一切!”
刀尖,冰冷的刀尖,横在张鸣松的咽喉。
他的手指却在颤抖,无论如何都切不下去,虽然在梦中重复了无数遍,包括杀人后鲜血四溅的画面。
毕竟,毒死一个人,与亲手拿刀杀死一个人,感觉完全不同。
“该死!”
刀子却掉到了地上,马力抽了自己个耳光,将近二十年过去,怎变得越发懦弱?
“小子,不要手软,杀了我吧!”想不到的是,张鸣松却主动哀求起来,“我的学生司望,他已拿到了所有证据,明天整个学校都会知道了,即便校长与老师们不相信,也会有人去调查那些早就毕业的男生,到时候只要有一个人说出口,就会全部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是啊,要不是因为我是杀人犯,早就捅破了那层窗户纸!”
“被警察抓起来不算什么,我怕的是被学校开除,就像申明老师那样,被所有人抛弃——校长、老师、学生、家长……我是南明高中的特级数学教师,培养了无数的高才生,还有十几届的全市理科状元,我是全市教育界最大的明星,每个人都对我毕恭毕敬,哪怕是最傲慢的局长与区长,都想尽办法让他们的孩子来被我补课。”
马力咬破了嘴唇,重新捡起刀子:“我明白了,司望也早就明白了,你的弱点——名誉!”
“与其丢失名誉与尊严,遭万人唾骂,不如就这样死了干净!赤条条来,赤条条去吧……来啊,杀了我啊!你还是害怕了吧?所有漂亮的男孩子,都像女孩那样胆小吧。”
随着张鸣松挑衅般的怒吼,马力手中的尖刀割开了他的喉咙。
第十一章
春天。
潜伏在这南方小城有许多好处,第一是空气清新让人身体状态好了许多,尽管还无法恢复男人的能力;第二是可以在街边小店找到修电器的工作,电子工程专业的他可是行家里手;第三是这里看不到通缉令,马路上几乎连警察的影子都没有,更不用担心被人发现。
许多个深夜与凌晨,他依然会从噩梦中惊醒,见到那张二十五岁的脸,风华正茂,英姿勃勃,闪着明亮的目光,随时都要成为万众瞩目的人物。
路中岳梦见自己被这个人用刀刺死。
鲜血在眼皮底下奔流,迅速染红整件衣服,倒在街头被众人围观,就像一条被车撞死的中华田园犬。
每次这样醒来,他都会冲到镜子前,看着自己四十多岁的脸,看着额头与眼角的皱纹,日渐稀少的头发,还有布满血丝的眼睛。
那个人的名字叫申明。
路中岳第一次见到他,两人都只有十五岁。1985年的南明高级中学,记忆中无比荒芜,除了旁边的钢铁厂,似乎是被世界遗忘的角落。唯独教学楼与宿舍都是新的,那年头无数人打破头都要挤进去——中考成绩一般的路中岳,通过老爸走教育局的后门,多交了些赞助费,这才被塞进了南明高中。
申明刚来学校报道,穿着土得掉渣的白衬衫蓝裤子,跑鞋都洗得发灰,书包一看就是旧的,很像别人用剩下来的那种。但他的目光很特别,尽管总是故意躲避别人,但只要一跟人四目相对,就会令对方望而生畏。
与其他同学相比,他的脸有些过分的成熟。
他们被分配到同一间寝室,六个室友中就属申明最为寒酸,身上只有几毛零用钱,平常连买根冰棍都舍不得。但他的功课确实好,读书极其勤奋,每晚在蚊帐里挑灯夜战。他的领悟力特别强,老师说的话一点就透,尤其语文与英语更是出类拔萃。除了年轻的数学老师张鸣松,几乎每个老师都很喜欢他。
相比之下,路中岳就寒碜许多了,若非理科成绩还行,恐怕都有留级的可能。
他却是申明最好的朋友。
平时申明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只有单独跟路中岳在一起时,才有说不完的话,申明有句口头禅“来不及投胎吗?”让路中岳记忆犹新。任何时候路中岳遇到困难,申明都会出手相助。同样他经济拮据之时,路中岳也会慷慨解囊。
高二那年,他拖着申明去药水弄打台球,遇到流氓抢劫,申明帮他打跑了那些混蛋,头却被打破血流如注。路中岳陪他去了医院,忙前忙后了一整夜,结果申明被缝了七针,回到学校只能谎称不小心摔跤。
那天晚上,申明躺在路中岳的大腿上,双眼清澈地看着满天星斗。他说自己从小没尝过过一天好日子,记忆里都是被人欺负,没有小朋友愿意跟他一起玩,就连写作业的铅笔都是外婆从东家要来的。考进南明高中,他才有机会每天吃到肉。
最后,他冷冷地说了一句:“不甘心一辈子就这样过去。”
高考前夕,申明总是愁眉不展,他填的第一志愿是北大,将要面对全国成千上万的竞争者,心里毫无把握。
路中岳更在担心是否会高考落榜。
六月的某一晚,学校对面流浪汉的棚户区发生火灾,路中岳跟着同学们出来看热闹,没想到申明像个疯子样冲进火场,最终变成一团火焰冲了出来,结果救出了一个小女孩。
路中岳并不知道,不久以前,这个小女孩几乎就被他害死。
终于,申明得到了被保送北大的机会,成为万中挑一的幸运儿。
高考过后,他即将奔赴未名湖畔,路中岳留在本市的理科大学读书。在南明路上依依惜别,两人拥抱着大哭一场,申明唱了一首歌,是李叔同的《送别》:“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斛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那是二十六年前的往事。
此刻,路中岳是一个逃亡的通缉犯,隐身在人群深处,回想这辈子所有的起伏坎坷,不都是拜这个死于二十五岁的好朋友所赐吗?
而他之所以来到这里,是为了另一个人——他叫路继宗,今年十九岁,是路中岳的亲生儿子,唯一的。
这辈子注定不可能再有了。
他在这座南方小城隐藏了一年,时不时观察陈香甜与路继宗母子。当年喜欢过的女子,早已不能再看了,差点被自己扼杀的孽种,却如同春天的野草般茁壮——最要紧的是,这孩子的相貌完全遗传自路中岳。
路继宗每天闲着,要么无所事事地看A片,要么去网吧通宵打游戏,却给自己赚了几十把砍刀,直到妈妈揪着他的耳朵拎回来。他很少主动跟人说话,也没有朋友——除了游戏里的战友们。
不会有女生喜欢他。
他总是低下头,露出额头上浅浅的青斑,冷酷地压着眼神看别人,令对方产生某种畏惧。有一晚,他在网吧里打DOTA,旁边有个家伙骂了他两句,说他是没有爸爸的野种,妈妈是个烂货。他立刻变了个人样,宛如凶神恶煞附体,冲上去痛打了对方一顿。那家伙是黑社会流氓,在小城横行霸道惯了,没人敢动一根毫毛,这回却被打得满地找牙,以后再也不敢出现在他面前。
多少次路中岳都忍住了冲动,不敢出现在儿子面前,担心只要暴露自己身份,就会招来杀身之祸。
有个女子偶尔会去路继宗家里,每次提着各种水果与礼盒。她看起来不到三十岁,穿着打扮看似朴素,气质却格外出众,仔细看她的脸是真心漂亮——路中岳不认为陈香甜能交这样的朋友。
她似乎很得路继宗的信任,两人有时会一起逛街,让人有种姐弟恋的错觉。
不过,路中岳断定她不是本地人,而是来自某个大城市。他有几次悄悄跟踪那个女子,发现她是在城外苗寨支教的老师,又从寨子附近打听到了她的名字——欧阳小枝。
最近让他疑惑的是,快一个月都没见过路继宗了,同时姓欧阳的女子也消失了。
我的儿子去哪了?
这个疑问憋了许多天,路中岳终于按捺不住,在某个春天里的深夜,敲响了陈香甜的房门。
“你是谁?”
将近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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