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las·黄昏书》第52章


“确实。”尼尔点点头:“所以你是愿意做买卖,还是愿意被抢劫?”
“嘿!你有种来抢啊,来啊小畜生!就算你把这酒馆拆个底朝天也找不到的呵呵呵。”驼背罗格笑着,直喘粗气。
尼尔叹了口气,贴着罗格耳朵的匕首很缓慢地向下划,细小的血流沿着男人的脸往下流。驼背男像死猪般尖叫,大张的嘴却忽然被塞上了。
尼尔将罗格的双手反绑在椅背上,自己也拉过一张椅子,很亲密似地坐在罗格对面。他向后舒适地一靠,交叠的十指握着匕首搁在膝盖上,说道:“你一定觉得被我找上门很倒霉,不过也不尽然。我知道你想要什么,不如让我们来谈一笔交易。你喜欢钱,而教皇邻邦用五十枚金币通缉我是不是?”
驼背罗格死命用舌头去顶塞嘴物,但任他累得满头是汗,都没法将这块擦桌布弄出来。
尼尔伸出食指,身子前倾道:“五十枚金币算什么?我可以承诺你五百枚金托尔,甚至更多。”
听到这里,驼背男忽然不挣扎了,他惊慌地盯着尼尔,眼珠子亮闪闪的像是黄鼬。尼尔扯掉罗格的塞嘴物,让他能发声。
罗格喘息着笑道:“五百金币?就凭你?你以为我是小屁孩吗,会天真地相信一个被通缉的黄毛小子能拿得出五百金托尔。”
尼尔慢条斯理地说道:“我需要‘北极星’是因为我要用它去寻找一种珍兽,然后猎杀它。它的角你们不是一直很想要吗?所谓的青枝,我听说教皇厅也用它做装饰,有时候贵胄们出再高的价都不一定买得到。”
“青枝……”罗格缓缓抬起脑袋,“不可能,听说那兽非常凶残,就凭你一个小子怎么可能杀得了那玩意儿?”
“这你不用管。如果你给我‘北极星’,并帮我找到那兽,事后所有的青枝都归你,我不需要。你不用骗我,我知道这星盘表是你偷来的,而且你知道用它寻找兽的方法,否则那群猎人不会同意带着你这么一个孱弱的家伙上山。”
“蠢货,‘北极星’是术士用来施魔法的,怎么可能拿来找那怪物?”
“我说过,你不该骗我。起码狄恩里安人现在就是这样使用‘北极星’的,有术士告诉我了。”尼尔刚拿起匕首假意要割罗格的耳朵,驼背男就吓得直求饶。
“既然人家术士告诉你了,干嘛不去管术士要!来欺负我一个可怜兮兮的残疾人,你要脸吗!”罗格啐一口。
尼尔顿了顿,笑道:“没办法,我认识的那位术士并没有‘北极星’。而且这护腕太过珍贵,我不想去和别的术士借,因为我不一定能保证自己可以活着还给人家。”
驼背男气得把背挺得笔直,他切齿道:“那你他妈还就来欺负我一个可怜人,一个贫苦的残疾人,一个孤儿!而且你都不一定能保证活着,凭啥要我相信你能杀死那怪物还把青枝给我?哼,之前我们一队人马上山去猎捕那兽,还不是被怪狼咬死了许多人。”
“我绝对能杀死它,”尼尔看着罗格的双眼,“因为我是天生的猎人。”
“狗屎的高谈阔论,有屁用?”
“好吧,生意谈崩了,那我还是按原计划来吧。”尼尔起身,匕首再次贴上罗格的耳朵。
“你、你你——!割我的耳朵也不会告诉你的!”
“那我再割右耳,然后是鼻子,然后到手指,直到你愿意开口为止。”尼尔正要将毛巾再次塞回罗格口中,罗格就哭哭啼啼地告解道:“我的好少爷尊少爷……您饶了我吧……我又没有做过什么杀人放火的勾当,平日里无非小偷小摸,凭什么要受这种罪。”
“那你就再考虑一次:前提是跟我走一趟,用‘北极星’找到兽的踪迹,并且不向巡警告发我。好处就是我给你三十枚金托尔的带路钱,保障你的人身安全,并承诺青枝统统归你。”
“行行行……我答应你,行了吧!满意了吧!但既然你不要青枝,又为啥去猎杀那怪物?嫌弃命太长太无聊吗。”
“因为我要借助那怪物死时释放的力量去医一个人,为了治好他,我什么都做得出来。”尼尔割开捆缚住罗格的绳子,他把纹理锃亮地刀刃在矮个子面前晃了晃,笑道:“听好了老兄,从现在开始我们就是搭档了,我会善待你的。可是对待出卖朋友的人,不等他开口喊巡警,我就会用这刀扎进他的后颈。那不光金币都没有了,连命都没有了,明白吗?我师傅飞匕首的技艺非常厉害,我也不算差。猎物跑得再远,我的刀都能追上。”
驼背罗格活动了一下腰背,差点没接住尼尔抛来的一个布袋,他几乎是跪着才抓住那沉甸甸的袋子的。打开一数,十五枚金托尔。
“订金。”尼尔瞥了一眼半跪在地的驼背男人。
“嘻嘻,”罗格咧嘴笑道,“现在咱们是好朋友了,尊少爷。”
第42章 XXXXII.
尼尔戴好斗篷,同驼背罗格一起下楼。走到门厅的酒馆,尼尔发现那怪鸟似的老人瞅了他一眼,而瘸腿的门童则一直盯着他,醉汉们全醒了却并不聊天也不喝酒。火光与阴影在每个人低垂的面孔上晃动,屋里安静得连只苍蝇都没有。
走在前边的驼背男加快了步伐,对尼尔低语道:“快走,该死的列纳,他要卖你了。”
尼尔赶紧大步走出了三套车酒馆,跟随着驼背男人往又潮又黑的小巷走,一进入小路他们就跑起来。
“妈的,老狐狸!他做不干净的买卖,所以在自己地盘不会喊巡警。但等你一出来,他立马就去告密领金子了,真是婊子养的货!这边走。”
尼尔回头一看,那几个醉汉果然追出来了!
身材矮小的驼背罗格在窄巷中跑起来灵敏如鼠,他带着高个子青年左右穿行,即便在黑暗中跑起来也速度不减,简直像是有着地精的夜视能力。尼尔不太能看得清黑夜里的细节,时常踩到脏兮兮的水洼或是踢到路边的垃圾,他忍无可忍,一声叫住了罗格,尔后返身持剑迎向追兵。
没一会儿,醉汉们就被尼尔未出鞘的剑击晕在地。尼尔把剑藏在斗篷中,捆在背上。他走向一脸惊诧的驼背罗格,说:“刚才谢了伙计,我没想到他们认出我了。”
“哼,”驼背罗格耸耸肩,“别以为我是在帮你,我只是不允许别人把我的金子领走。要走就快走,除了派出这群蠢货,那个老狐狸铁定去通知骑警了。这边儿,沿着城东走。”
青年与驼背男行在万户之灯所无法照亮处,小巷如粘嗒嗒的沟渠,寄生着城镇中不堪入目的东西。泥地被雨水泡地稀烂,又被人反反复复地踩过,粪便的味道熏得人恶心。这里相当逼仄,分岔的小路错综复杂,马匹难以通行,难怪骑兵几乎不巡视这儿。走了一阵子,小巷忽然热闹起来,就像进入了另一个世界。一扇扇小木门或敞开或紧闭,门口要么挂着造型浮夸的油灯,要么有粉黛艳丽的女郎们在相互调笑,空气中饱含香粉甜腻腻的气味,几乎像是粉色的雾,而浓重的酒精味则是绿色的。尼尔看到一些水手和商人拎着大衣,摇摇晃晃地敲着门,有时候也能看到一些裹破毯的孩子缩在相对干燥的窝棚下。楼上总是传来音乐与廉价的笑声,时不时还会有人泼脏水下来,尼尔就差点被一个空酒瓶砸到。
“这儿,嘿嘿嘿,”驼背罗格潇洒地一挥胳膊,像是一位得意洋洋的领主,“这儿多好嗯?那些骑兵老爷不是不来,不过他们来这儿都是为了找乐子,可不是带着工作来的。”
尼尔不搭腔,一心只想快些出城。他把马匹藏在城外的森林里,但他担心周围还有魔物。要是没了马,去猎捕兽就太费时间了。
“等我有了钱就要在‘金色爱神’那儿快活,住他妈个十天半月。瞧,就是前边那幢红房子,我跟你说,金色爱神那儿的姑娘个个都与众不同,还出过有名的歌剧女演员咧。就算是穿灰制服的军老爷,要是没个名堂也甭想住进去嘿。”罗格吹着口哨,拍拍腰间的钱袋,那十五枚金币铛铛作响。他搔了搔后背,回望尼尔笑道:“我说小子,你有没有在这样的地儿快活过?有过姑娘吗?看你这么仪表堂堂的,说不定就算没钱,金色爱神的姑娘们也乐意招待你。”
“少废话。”
“呵呵,原来还是个男孩。”罗格掏着耳朵说:“哼,没去过也罢,反正婊子没一个好东西,全是靠取悦男人吃饭的贱货,女人天生都是势利眼。”
尼尔不禁对这话大为光火:“你没有资格这么侮辱她们,你自己就是个贼!”
驼背罗格大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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