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世之能臣,乱世之枭雄:袁世凯传》第70章


媳背?8丈,东西长25丈5尺,高9尺。这个墓台规模之大,由此可以想见。
我父亲的墓地,一共占地将近140亩。墓园之中,除了上述这些建筑以外,墓地四周还种植了很多松、柏、梅、槐,其中的一部分,是由我们家移种的。按照河南的旧俗,凡是树木苍郁的地方,都可以叫做林。因此,他的墓地也由政府明令规定叫做袁公林。袁公林设有一个管理员,由我们家推荐委任。管理员以下,还雇用了司事、打扫夫、夫头等十几个人。另外,还典了祭田10顷,就用这些祭田的收入充作日常费用。为了监督收支款项,并且为了更好地保护这个袁公林,还成立了个袁公林董理社。每年推出几个人轮流值年,主持和管理袁公林的各项事务。
我父亲的丧葬费用,原是当时由政府拨款50万元来承办一切的。在北京办丧事用了将近9万元,其后的移灵,以后的墓地建筑和典置祭田等项,还需用50万元左右。核计收支,相差很多,所以我父亲生前的旧属徐世昌、段祺瑞、王士珍等8人联名发出公启,请求当时的内外要人解囊相助。从当时的大总统起,总理、各部总长、各省督军,还有护军使,、镇守使、师长等等都有捐赠。他们捐款的数目,绝大多数是1万元,最少的是2000元,总计共收到捐款25万余元,这才算结束了我父亲的丧事和葬礼。
树倒猢狲散
我们家里的人在我父亲安葬后不久就分家了。大哥克定,因系嫡出长子,独分40万元,其余庶出的儿子,每人各分12万元。他们所分的钱数,除了现金以外,还有折合银元数字的股票包括开滦煤矿、启新洋灰公司、自来水公司等股票。在内。我约略记得,他们弟兄每人还分得10条金子,这是否也包括上述的钱数以内,因事隔多年,已记不甚清了。女儿们每人只给嫁妆费8000元。我娘和各个姨太太都不另分钱,各随她们所生的儿子一同过活。当分家的时候,我父亲生前的贵重衣物,大部分都没有了。上面曾经谈过,五姨太太在我父亲死后的当天晚上,曾偷偷地叫人把我父亲的铁柜抬到她的屋里去。我父亲在世的时候,生活上的一切,后来都由她一手经管,是否还有类似偷走铁柜的其他情况,那是可想而知的。所以在分家的时候,按着房头,每房分了一只皮箱,箱内只盛半箱衣服,那还都是我父亲生前穿过的。每个箱子里都放有一件皮衣,有的是皮袍,有的是皮斗篷。我母亲分得的那一件,却是极其陈旧的了。
我父亲生前所置的房产,向来是由袁乃宽负责管理的。据袁乃宽说,只有北京、天津房产各几处。北京城内,计有锡拉胡同两所,炒豆胡同一所。北京郊区,有海淀挂甲屯房产一所。在天津,计有英租界小白楼“矿务局”一个大楼,这是我父亲东山再起的时候,我们由彰德搬到天津所住的那个地方。还有河北地纬路房产一所,便是二哥后来在津所住过的那一处。这些房产,是他弟兄在以后才分的。至于到底是怎样个分法,我们姐妹们谁也没有过问了。袁乃宽所说的房产情况,大家认为这与实际情况相差甚远。但是,管房产的人既没有这么说,我父亲又没有留下什么遗嘱,最后只得罢休。我父亲还在彰德置有地产,是派由徐天成管理的,这些地产是怎样分的,现在也记不清楚了。
分家以后,这就到了真正“树倒猢狲散”的时候了。过了不久,大、二、三、五、六、八6个姨太太先后带了自已的子女搬往天津居住。我娘在彰德住了两年多,后来也移住天津。九姨太太先还住在彰德,最后也搬到北京去住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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