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之光》第77章


后来,还是新的民兵条例拯救了他。他像个长期陷入泥潭、处于黑暗的人。他仿佛不仅看不见前面的路,而且知道没有任何道路可走。然后,突然柳暗花明,他的生活有了明确目标。那些虚掷的年华,在学校里被视为笨蛋,在家里被看作懒惰、愚顽和庸碌之人,这一切统统都成了往事,忘得干干净净。现在他看见自己的生命展现在面前,毫不复杂,无可回避,像一条空荡荡的一眼便可望穿的长廊,完全不用再费心思或另做决定,他主动挑起的重担跟他的铜肩章一样,光亮轻巧而又闪耀出尚武精神:对于勇往直前和绝对服从的精神抱着坚定不移的信念,坚信白种人优于其他任何种族,坚信美国人优于其他任何白种人,美国的军装比任何人的军装都高等,坚信他只需要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来换取这种信念,这种特殊的荣幸。每逢有军事意义的国家节日,他总要穿上他的上尉制服来到城里闹市区。人们见到他身上佩戴着闪烁发光的射击手徽章(他是个神枪手)和徽条,昂首挺胸,严肃持重。他走在市民中间,那神气既像个好斗的武士,又像个骄傲矜持的小孩,遇见他的人都会情不自禁地回忆起他与老兵殴斗的情景。
他不是美国退伍军人协会的成员,但这是他父母的问题而不是他自己的过错。可是星期六下午克里斯默斯还没有从摩兹镇给带回来以前,他已经会见了该协会在本地机构的指挥官。他的想法,他的讲话,简单明了,直截了当。“咱们得维护治安,”他说,“咱们得让法律得到实施。法律即国家。任何市民均无权宣判一个人死刑。而我们作为杰弗生镇的战士,有责任保障它的实施。”
“你咋知道有人不打算执行法律呢?”指挥官问,“你是不是听到了什么说法?”
“不知道。我没听说。”他没撒谎。他似乎认为市民说没说什么无关紧要,用不着撒谎。“问题不在这儿。重要的是咱们作为军人,穿过军装,得首先表明自己的立场,及时向人们表明这个国家的政府在这类问题上的立场,他们甚至没有任何谈论的必要。”他的计划非常简单,即把地方退伍军人编成一个排,由他根据他的现役职务代行指挥职权。“要是他们不赞成我指挥,那也没关系。我乐意作副手,要是他们同意的话。我当一个中士或者下士也行。”他这话是真心诚意的。他要求的不是虚荣,他十分诚恳。他那诚恳劲儿,他那一本正经的样子,使得指挥官只好放弃他本来打算断然拒绝的初衷。
“我仍然觉得没有这种必要。倘若确有必要,我们也只能以市民身份行事。我不能像你说的那样滥用地方退伍军人协会的牌子。说到底,咱们不再是军人了。即使再有可能,我恐怕也不一定愿干。”
格雷姆瞧着他,并不愤怒,只是视他如虫豸。“然而您曾经穿过军装,”他耐心地说,“我想您不至于运用您的权威不准许我同他们谈谈,对不对?以个人名义进行交谈?”
“当然,我没有任何权利那样做。但请你注意,只能以个人的名义。你绝不可使用我的名义。”
格雷姆当即顶了他一句,自我辩护地说:“我才不做这种事呢。”说完便离开了。那是星期六下午四点钟左右。当天下午的剩余时间里,他跑了一圈协会会员们工作的商店和办公室。到黄昏时刻,他有了足足可以编成一个排的人员,个个都被怂恿得同他一样上劲。他努力不懈,颇有节制却坚强有力;他像个预言家似的,令人无法抗拒。然而,所有应召者都与指挥官一样坚持这点:绝不能正式打出协会的旗号——这样一来,无意之间他却实现了初衷:现在他成了首领。晚饭前他把大伙儿都召集了起来,分成班组,指定了军官和办事员;年轻一些的成员,没有去过法国作战的人,这下激动起来了。他态度严峻、措词简洁地对他们讲话:“……治安……公正的程序……让杰弗生镇的人明白,咱们曾穿过美利坚合众国的军装……而且还有一桩事。”这时他变得亲切熟悉,像个叫得出部下名字的团长。“我把这交给你们大伙儿决定。我将听从你们的意见。我认为在这事解决之前咱们最好穿上军装。这样人们才明白,山姆大叔并不仅仅是精神尚在而已。”
“但山姆大叔并不出面,”有人马上插话,他的态度与指挥官的如出一辙。顺便提一句,地方退伍军人协会的指挥官没有到场。“这并不是政府遇到的麻烦。肯尼迪不会喜欢这样做的。这麻烦是杰弗生镇的,不是华盛顿政府的。”
“那就叫他喜欢,”格雷姆说,“你们退伍军人协会是干什么的,如果不去维护美国和美国公民利益的话?”
“不行,”另一人说,“我看咱们最好别把这事闹大了。不用大张旗鼓咱们照样能达到目的。那样更好些。对不对,弟兄们?”
“好吧,”格雷姆说,“我照你们说的办。可是每个人都需要准备一把手枪。一个钟头以后,咱们再到这儿来检查一下武器装备。每个人都得来这儿报到。”
“肯尼迪会对带手枪这事说什么呢?”一个人问。
“我来对付,”格雷姆说,“一小时后准时到这儿报到,带上随身武器。”他把大家解散了,然后越过静寂的广场朝警长的办公室走去。人们告诉他,警长在家里。“在家里?”他重复了一句,“这个时候?他在家里干什么?”
“吃饭呗,我想。像他那样大的个子,一天得吃几餐饭的。”
“在家里,”格雷姆重复道。他没有冒火,还是那副冷峻超然的神情,他刚才同指挥官打交道时就是这副神色。“吃饭,”他说。他往外走,走得很快。他又一次穿过空荡荡的广场,在这片安静土地上的这个安静城镇,当人们悠闲地围桌晚餐时,广场上总是清静无人。他到了警长的家。警长立即说“不行”。
“十多二十个乡亲在广场周围转悠,屁股兜里揣着手枪?不不。那不行。我不允许那样做。那可不行。这事你们让我来处理。”
格雷姆又注视了警长一会儿。然后他转过身,又是步子匆匆的。“好吧,”他说,“如果你想要那么办,我不加干涉,可你也别管我。”这话听来并不像是威胁,说得平平淡淡,没有更改余地,也不带一点儿火气。他继续往前走,走得挺快。警长瞧着他,然后叫了他一声。格雷姆转过身来。
“你自己的手枪也留在家里,”警长说,“听见了吗!”格雷姆没吭气,径自往前走。警长皱起眉头,直瞧到他的身影消失。
当天晚餐后警长回到市中心,他多年来不曾这么做过——除非在紧急的无可奈何的事态下他才在晚饭后回到闹市区。他发现格雷姆手下的人在监狱外面布置了一条纠察线,又在法院门口设了条纠察线,第三条在广场和邻近广场的街道上执行巡逻。他们告诉警长,另有一些后备人员在格雷姆受雇的棉花厂的办公室待命,那儿成了文书室,指挥部。警长在街上碰见格雷姆,他正忙着往各处视察。“小伙子,过来,”警长说。格雷姆站住了。但他并不走过去,警长反而走向他。警长用肥胖的手指拍了拍格雷姆的屁股,说道:“我叫你把这家伙留在家里。”格雷姆不吭气,正眼看着警长。警长叹了口气说:“嗯,要是你听不进去。我想只好另外委派你做特别副官。但是你可不能露出枪来,除非我叫你那样做。听见了吗?”
“当然,”格雷姆说,“要是我没发现有任何必要,你自然也不会叫我掏枪的。”
“我是说,除非我叫你掏时你才能掏。”
“当然,”格雷姆说,平静耐心,立即满口答应,“这是咱俩说好的。别担心。我会去那儿的。”
随着夜幕的降临,城镇逐渐变得安静;电影院的人走空了,杂货店一个又一个关了门,格雷姆的一排人也开始散去。他不反对,只是冷冷地看着他们;他们变得有点儿胆怯拘谨,处于守势。这样,他不知不觉地又打出了一张漂亮的牌。正因为他们感到怯懦不安,在他冷峻的目光面前问心有愧,他们第二天又会露面,哪怕只是为了在他面前亮个相。也有几个人留下未走。但这毕竟是星期六晚上。两人从不知什么地方搬来几把椅子,于是他们玩起扑克牌来。牌一打就是个通宵,虽然格雷姆不时派一个班在广场上巡逻(他自己没参加玩牌,也不准许他的第二号指挥官,队伍中惟一具有相当于这军职的人参与)。这时担任夜间巡逻执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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