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之光》第79章


一个挨一枪。而沟恰好在他那一边的屋旁。”他立即做出反应,以最快速度冲过刚才拐过的屋角。他不顾一切,像是受着魔法或上天的护佑,像是他知道克里斯默斯不会端着枪等着他。他不停步地跑过下一个屋角。
现在他到了沟边,双脚跨立不动。在寒光逼人的自动手枪上方,他的面容安详平静,超凡脱俗,像装饰在教堂窗扇上的天使。不等站定他又开始行动,动作敏捷,像枚棋子在棋盘上盲目地听凭棋手的调遣。他向沟里跑去。可是他刚往沟里跳去,发现沟里有树丛阻挡难于下去,便又回头往上爬。现在他发现小木屋高出地面两英尺。匆忙中他刚才忽视了这一点。他明白自己失了一着,处于不利的地势。克里斯默斯一直在屋子下面注视着他两腿的移动。他说了一声:“好家伙,真行。”
他往下的一跳使他冲出一段距离之后才能停下来回头往上爬。他不屈不挠,好像不是血肉之躯,好像挪动他这马前卒的棋手在不断给他打气。他毫不停留,立即纵身一跳,跳出深沟,接着开跑。他跑着拐过小木屋,刚好看见克里斯默斯在三百码开外的地方越过一道围栏。他没有开火,因为克里斯默斯正穿过一个小园子,径直朝一幢住宅跑去。他跑着,看见克里斯默斯跃上屋后台阶进入屋内。“好哇,”格雷姆说,“钻进了牧师的家,到海托华的屋里去了。”
他没减慢步子,虽然他突然转弯绕过住宅来到街上。那辆曾经赶上他、随后又不再见他踪影的汽车已经开回来,这时恰好来到它应该出现的地方,像是棋手的安排,像是天意。车没等他打任何手势便停了下来,接着有三个人钻出汽车。格雷姆一声不吭,转身就跑,穿过前院进入那幢屋子,那被废黜的老牧师独自居住的地方;三人随后紧紧跟上,冲进门厅才停步,给这间陈腐阴暗的与世隔绝的隐居室带进了他们刚刚离开的暴烈的夏日的阳光。
他们身上充满了夏日的阳光,他们散发出夏日的阳光:无所顾虑、暴烈粗野的阳光。他们的面孔像是脱离躯体,悬在空中;目光却炯炯逼人,仿佛来自神的光环。他们看见海托华满脸流血躺在地上,连忙弯下身扶他起来。在这之前,克里斯默斯举着戴手铐却握着手枪的双手跑进门厅。手枪和手铐闪射出晃眼的雷电似的光芒,克里斯默斯像一个图谋报复、宣布劫难来临的凶神恶煞,把他击倒在地。他们把老人扶起来。
“在哪间房?”格雷姆边问边摇晃他,“哪一间房,老头儿?”
“先生们!”海托华喊了一声。然后又说:“人啊!人啊!”
“哪一间房,老头儿?”格雷姆叫道。
他们扶他站定。人们刚从阳光下走进阴暗的厅堂,他的秃头,他那张苍白的淌血的大脸更显得十分可怕。“乡亲们!”他喊叫着说,“听我说。那天晚上他在我这儿。发生谋杀案的那天晚上他同我呆在一起。我向上帝起誓——”
“我的上帝!”格雷姆叫道,声音宏亮激愤好像发自一个年轻牧师之口,“难道杰弗生镇上每个牧师和老处女都跟这黑兔崽子有不清不白的关系?”他撇开老人又往前跑。
他仿佛只是在等待棋手再次移动他,他带着稳操胜券的信念,笔直地跑向厨房,进入门道便立即开枪,他还没看清那张掀倒的侧靠在屋角的桌子,还没注意到那个蹲在桌子背后的人和桌子上方边沿烁烁闪亮的双手,可他早已开枪了。他把枪膛里的子弹统统射向桌面;后来有人用块折叠的手绢盖上一共五处弹眼。
可是棋手还没走完这盘棋。其他几人走进厨房,发现格雷姆已把桌子掀在一旁,正俯在尸体上边。他们凑近去看他在干什么,发现那人还未咽气:其中一人看见格雷姆正干的事,不禁发出一声哽塞的喊叫,跌跌撞撞地退回墙边,开始哇哇呕吐。接着,格雷姆也纵身跳开,朝身后面扔掉血淋淋的屠刀。“现在你会让白人妇女安宁了,即使你下到地狱里,”他说。可是躺在地上的人没有动弹,只是躺在那儿,眼睛还睁着,但目光中除了残留的意识,什么也没有了,嘴边挂着的也许是一丝阴影。他长时间地仰望着他们,带着安静、深不可测、令人难以忍受的目光。然后,他的面孔、身躯、身上的一切,似乎一齐瓦解,陷落在自己身上。在划破的衣服下面,淤积的黑色血液从他的大腿根和腰部像呼出的气息般汹涌泻出,像腾空升起的火箭所散发的火花似的从他苍白的躯体向外喷射;他仿佛随着黑色的冲击波一起上升,永远进入了他们的记忆。他们不会忘记这个情景,无论在多么幽静的山谷,在多么清幽宜人的古老溪边,从孩子们纯洁如镜的面孔上,他们都将忆起旧日的灾难,产生更新的希望。这情景将留在人们的记忆里,沉思静默,稳定长存,既不消退,也并不特别令人生畏;相反,它自成一体,安详静谧,得意扬扬。城里又一次响起汽笛的尖锐长啸,尽管受到墙垣阻隔,它还是愈升愈高,超出了听觉的极限。
二十
下午最后一线铜黄色的阳光渐渐暗淡下去,低矮的枫树和告示牌那边的街道已经空荡无人,像是已经准备好的舞台,书房的窗户就是这个舞台的台框。
他还能记起自己年轻的时候离开神学院、初到杰弗生镇的情形,那时渐淡的铜黄色阳光几乎可以听见,像喇叭声逐渐低沉下去落入寂静与等待的间歇,随后又立即从间歇中传出。甚至在渐次低沉下去的号角声止息之前,他仿佛能够听见正在开始发动的雷声,不比飒飒风声、喃喃细语更响地荡在空气中。
可是他从没有把这告诉任何人,甚至是她,那些日子的她,当他俩还是感情交融相亲相爱的时候,当耻辱和分离还没有来到之前;她知道而且即使由于分离、懊悔乃至绝望也没忘记他为什么坐在这个窗户旁边,等待夜幕降临,降临的那一瞬间。他甚至没对她,对女人讲起过。这时的女人(不是当初他在神学院时所钟情的女人),后来变得萎靡不振没有个性的女人,上帝把她造出来不单是为了接纳他身上的精液,而且还要接受他的精神——这对他来说是条真理或者说是他敢于问津的最接近真理的东西。
他是独生子。他父亲五十岁时才生下他这个儿子,他母亲是个病人,几乎整整二十年卧床不起。长大后他相信那是由于在内战最后一年她必须赖以为生的那种食物所引起的。也许原因确乎如此。他父亲没拥有奴隶,虽然祖父当时还在蓄奴。他自己满可以拥有奴隶的。尽管在他父亲出生、成长、生活的时代和地域,养奴隶的开销比起不养奴隶来还更少,他却从来不吃黑奴耕种出来的粮食、准备的饭菜,从不在黑奴铺的床上睡觉。因此南北战争期间他离家在外的时候,他妻子没有任何种植园地,除了自己动手开垦的一丁点儿外;她偶尔也得到邻居的帮助,但这种帮助她丈夫不允许她接受,因为无法做出类似的回报。他说:“上帝会提供的。”
“提供什么?山上的蒲公英?沟里的野草?”
“要真是那样,上帝会给咱们一副消化它们的肠胃。”
他是位牧师。有一年,他每星期日一大早就离开家(这在他成亲之前),他父亲虽然是主教派教堂的一位很有身份的会友,可是就他儿子记忆所及,他从未上过教堂,这时他发现了儿子去的地方。年方二十一岁的儿子每星期日竟骑着马到十六英里外的山村里的一个长老会小教堂布道,父亲忍不住好笑。儿子听见这笑声如同听见叫喊或咒骂一样,态度冷淡,敬而远之,一声不吭。可是下一个星期日,父亲却回到了他的会众中间。
内战开始时,儿子不是第一批上前线也不属于最后一批。他在部队里呆了四年,却没使用过滑膛枪,穿的不是军服而是浅黑色的礼服大衣,这套衣服他原是买来当结婚礼服用的,布道时也曾穿过。1865年他退伍回家时仍穿着它,可是这以后他再没有穿过了;那一天马车在门前台阶停下,两人扶他下车,抬起他进屋,把他安顿在床上。他妻子替他脱下那件大衣,放进阁楼的一口箱子里。这件衣服整整在那儿放了二十五年之后,一天他的儿子打开箱子拿出来,展开仔细叠好的褶痕,可当初收存它的人已经不在人世了。
他现在记起这事来了,当他坐在静寂的书房的窗口等待黄昏消逝,等候夜幕降临和嘚嘚的马蹄声响起。铜黄色的阳光现在已经完全消失,整个世界悬在一片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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