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之光》第8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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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幻影有三:他的父亲、母亲和那位年老的女黑奴。父亲曾经是个没有教堂的牧师,没有敌人的士兵,他在失败中将两者合而为一,成了一名医生,外科医生。看来正是他那冷静的毫不妥协的信念支持他昂首挺立,恍若立于清教徒与武士之间,使他变得更加聪明,而不是心灰意冷,垂头丧气。这信念呈现在炮火硝烟里,像是在梦幻中感到有双手放在他身上;他好像突然相信那是基督要他明白:惟有他的精神需要医治,而他本身不值得存在,不值得拯救。这是第一个幻影。第二个幻影是他的母亲,他记得最牢的要算她那瘦弱憔悴的面孔,一双大大的眼睛,一头散在枕上的黑发,一双颜色青紫、呆滞不动、皮包骨的手。如果在她逝世那天有人告诉他,他曾经在别的任何地方而不是在床上看见过她,他绝不会相信。但他后来记起的却不同:他的确记得她曾在屋内走动,操持家务。可是在他八、九、十岁时的记忆里她仿佛没有腿没有脚似的,只有那张瘦削的面孔,那双似乎愈来愈大的眼睛,大到几乎要包罗周围的一切,所有的生命,带着可怕的充满挫折、痛苦和心里明白的最后回光返照的炯炯眼神,而当最终的一瞥出现时,他仿佛听见了它:像是一声哭泣。早在她逝世前,他就能透过墙壁感到这一切。这些都是由于房屋引起的,他们住在晦暗的室内,长期笼罩在病弱衰竭所造成的阴影里。他和她住在里面像两头瘦小衰弱的动物栖在兽穴山洞里,父亲有时进来——在他们眼里他像个陌生人,外来者,几乎是个威胁:身体的衰弱与强健会多么迅速地改变人的精神。他还不止是个陌生人,而且俨然是一个异物。他的气息与他们的不同。他说话的声音与他们的不一样,使用的几乎是不同的词语,好像他置身于不同的环境,处在另一个世界,小孩蹲在床边,感到父亲健壮的身体和无意识的鄙视,仿佛充满了整个房间,而他自己也同母亲一样感到无可奈何,垂头丧气。
第三个幻影是女黑奴,就是那天上午当儿子和他的新娘回家时,乘上轻便马车离开的那个黑奴厨娘。她离开时是个奴仆,1866年回到老住处仍然是奴仆,而且这次是步行回来。她是一个身躯庞大的女人,她的面孔既容易发怒又会很平静:黑人随不同情景而改变面谱的悲剧。主人去世之后,到她终于相信她再也见不到主人或者她的丈夫(那位跟随主人上战场也一去不归的“侍奴”)的时候为止,她一直拒绝离开乡间的那幢房,她随主人一道迁去而当主人骑马奔赴战场时又托她照管的住房。父亲死后,儿子去收拾父亲的个人遗物,关闭住宅,主动提出供养她。她拒绝接受供养,而且还拒绝离开。她开辟出自己的菜园,独个儿住在那儿,等待她丈夫归来,拒不相信她丈夫已死的传闻。那只是模糊的传闻:据说,他的主人在范·多恩28骑兵队偷袭格兰特将军29在杰弗生镇的军需仓库的战斗中丧命之后,这个黑人悲痛不已。一天夜里他溜出了军营。接着便有不少关于一个疯黑奴的传说:他在敌人前线附近被联邦军队的哨兵抓住,又讲起那段含混的关于他的失踪主人的故事,说是北方佬为了索取赎金把他给扣押了。人们简直没法让他想想主人也许可能是死了。“不,先生,”他总是说,“不是格尔老爷,不是他。他们不敢杀海托华家的人。他们不敢。他们把他藏在么子地方了。要迫他说他和我把夫人的金银器具藏在哪搭子了。他们要的就是这个。”每次他都逃跑出来。后来有一天,联邦军队中传闻有个黑人用铁铲攻击一位北方军官,迫使军官开枪自卫。
很长一段时间,女奴不相信这种说法。“哪像啊,他莫得那傻,那么子干,”她说,“他要见到他们,他没那脑筋晓得拿铁铲揍。”她这样唠叨了一年多。然后有一天她出现在少爷的家门口,手里提着一包随身物品,十年前她离开这幢房子,以后没再进过门。她走进屋里说:“我这来了。您筐里柴火够来晚饭煮不?”
“现在你自由了,”主人的儿子对她说。
“自由?”她说。她愣住了,带着鄙夷不屑的沉思神情。“自由?自由又啷个,还不是格尔老爷给杀了,波普给成了个大笨蛋,上帝也不没法叫他那笨。自由?甭对我说啥么子自由。”
那是第三个幻影。同这个幻影一起,那孩子(那时他不比一个幻影强多少,而今坐在渐次暗淡的窗边的正是他)老在谈论着幽灵。他们从未感到过疲倦:孩子全神贯注,眼睛睁得大大的,又害怕又喜欢;年老的女黑奴则带着沉思的神情,流露出粗犷的悲哀和自豪。但是,这在孩子听来却又惊又喜。他毫不感到恐惧,当他得知他祖父杀死了“成百上千”的人,听说黑人波普临死时还打算结果一个人的性命,他被告知的所有这些他都相信。他不感到恐惧,因为他们不过是幽灵而已,从未有人亲眼见过,他们是些英勇、单纯而又热情的幻影;而他所了解和害怕的父亲却是一个永远不死的幽灵。“所以,难怪我跳过了一代人,”他想,“难怪我没有父亲,在我出世以前的二十年的一天晚上我就死了。我只有回到杰弗生镇去才会得救,在那儿我的生命还未开始就已终结。”
在神学院的时候,他去那儿还不久,就常常考虑该如何告诉他们,那些长者,教会里那些高贵显要的中坚人士,他甘愿献身的教会的命运就寄托在他们身上。他该怎样去对他们说:“听吧。上帝准会召我去杰弗生镇,因为我还未诞生就在那儿死去,二十年前的一天夜里在杰弗生镇的一条街上,我从一匹嘚嘚奔驰的马的背上中弹而坠下马鞍。”最初他认为能够这样说,相信他们会理解。他上神学院,以去杰弗生镇服务作为自己的天职,把去那儿当作自己的目标。可是他信奉的比这更多,他信奉教会,相信由教会派生和引起的一切事物。他怡然自得地相信,假若世间确有庇护所存在,那就是教会;要是真理能够赤裸裸地行走而不感到羞耻或恐惧,那只能是在神学院内。那时他相信他听见了仿佛向他发出的召唤,仿佛他能看清自己的未来,自己的一生,完完整整,神圣不可侵犯,像一只典雅的玲珑剔透的花瓶;在那里他的精神可以获得新生,可以免受现实生活的狂风侵袭,临死时能安详宁静,只听见被围堵的风在远处吹,几乎不会带来一丝污泥浊土。这就是神学院这个词的含义:一个在墙垣之内静谧安全的地方,为衣食发愁的困苦心灵能够在这儿重新获得宁静,能够毫不恐惧或惊慌地关注自己的本来状态。
“可是天地间除了真理之外还有更多的东西,”他想,静静地琢磨着,似在潜心探询又好像漫不经心,一本正经又像充满嘲弄。他坐在暮色渐浓的窗边,那缠着白绷带的头显得更大,更加阴森。他想:“的确有更多的东西。”人类显然被赋予了足够的心智,在危难之际能够构想出种种幻影和声音来使自己回避真理。他至少有一桩事不必懊悔:他没把本来打算说的话告诉神学院的长者。在神学院里住了不出一年,他就变得明白懂事多了。而且知道的东西愈多愈加失望;好在长了见识有了醒悟,他不仅没有丧失得到的东西,反而逃避了一些麻烦。而他的所得还为他的爱情的面貌和形态增添了色彩。
她是神学院里一位牧师兼教员的女儿。她同他一样是独生子女。他一见钟情地相信她长得很美,因为见面之前他早听人谈起过她;等真的见到她时却全然没看清她的模样,因为他自己早在心里描绘好了她的面目。他认为她一直住在神学院里,哪有不美丽姣好的道理。整整三年他没有看见她的真容实貌。那时候,他们通过一株空心树传书递信已有两年。要说真把这当回事的话,他相信这主意出于他俩相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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