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之光》第8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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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那时候我还年轻,”他想,“我还得做点儿事,不是我能够胜任的事,而只是我懂得的事。”现在思维的步伐变得异常沉重,他应当知道这个变化,感觉到它。可是,这架车却仍然不知道要开往何方。“总之,我付出了代价。我买下了自己的幽灵,即使我是以生命作为代价。谁能阻止我那样做呢?自我毁灭是每个人的特权,只要他不损害别的任何人,只要他能做到自行其是,独善其身——”他突然停住,凝然不动地坐着,无声无息,顿时感到一阵惊恐,差不多是身临其境的恐怖。这时他才意识到行进在沙地;有了这种意识之后,他感到内心正在竭力聚积力量,像是在做某种巨大的努力,车轮仍然在朝前转动,然而却与刚才碾过的路面混在一起,像是转动的车轮黏附上了刚滚过的几英寸沙地的沙土,正在下雨般地嘶嘶朝后飘落,在这之前他早该有所警觉:“……向我妻子表明我的饥渴,我的私心……成了她的绝望和耻辱的工具……”他完全未曾思索,却有一句话蓦然清清楚楚地掠过他脑际,呈现在他眼底:我不愿想这事,我不能想这事,我不敢想这事他坐在窗口,身子前倾,支在纹丝不动的胳膊上,他身上开始大汗淋漓,像血朝外流,往外涌。这时,陷在沙地里的思维的车轮突然开始缓慢地移动,带着中世纪残酷的刑具的威严,承受着他被扭曲的被摧残的身心的重负。“要是果真如此,要是我真是使她绝望和死亡的工具,那么我也是身外另一个人的工具。我知道整整五十年来我甚至还没有变成人:我只是黑暗中的一瞬间,在这瞬间里有匹马在奔驰,有一声枪响。如果我是祖父死去那瞬间的他,那么我的妻子,他的孙媳……孙媳妇的奸夫和谋杀犯都是一回事,因为我既不能让我的孙子生存也不能让他死亡……”
车轮挣脱出了沙地,仿佛带着长叹的声音继续前进。他浑身冷汗,凝然不动地坐着,余悸未消,汗还在冒,不停地冒。车轮旋转起来,现在运转得既快又顺当,因为它已经释去了重负,脱离了车辆、车轴以及别的一切。黑夜就要完全融入八月的轻轻摇曳的暮霭,车轮飞转着,仿佛在它周围形成了一道隐约闪烁的光圈。光圈里充满了面孔。这些面孔不再带有痛苦的神色,什么也没带,没有恐惧、悲痛,甚至没有责备。它们都显得安详平静,像是已经彻底解脱,到达了羽化升仙的境界;他自己的面孔也在其中。事实上,这些面孔都有点儿相似,融合了他见过的所有面孔。可是他能逐个地区分它们:他妻子的面孔,镇上乡亲的面孔,那些曾经如饥似渴地在车站迎接过他、后来又摒弃了他的教区会众;还有拜伦的面孔,抱着婴儿的女人的面孔,还有那个名叫克里斯默斯的人的面孔。惟有最后这张面孔不清晰。仿佛到了现在的平静状态,到了痛苦胶着凝固的时刻,这面孔反而格外显得模糊。过了一会儿,他发现仿佛那是两张面孔在挣扎(不是它们自身在挣扎或扭动,他知道这个,而是由于车轮本身的转动和意图),在竭力地相互挣脱,然后又模模糊糊地重合在一起。可是现在他看见了另一张面孔,不是克里斯默斯的面孔。“怎么,它是……”他想,“我曾经见过,就在最近……咋回事,竟是那个……小伙子。手里拿着黑色手枪,人们称作自动手枪的家什。这人……闯进了厨房,在那儿开枪……打死了……”这时他似乎感到体内一股该诅咒的洪水骤然决堤奔流。他像是在眼睁睁地看着它,感到自己与地面失去了联系,身子愈来愈轻,体内空荡荡地就要飘浮起来。“我要死了,”他想,“我应当祈祷。我应当努力祈祷。”可是他没有这样做,没有做出努力。“空气中,天空里,充满了曾经活在世上的人们的不被理睬的哭泣,还在呜呜咽咽地像一群失落在寒冷而又可怕的星球上的孩子……我想要得到的如此少,我要求得到的如此少。这应当是……”车轮还在转。现在它开始旋动,愈来愈慢,似乎不再前进,它像是靠着身上最后流出的血在推动,血渐渐流光了,他的身体比一片被遗忘的落叶更轻,比漂浮在水面的渣滓更无价值,他颓然不动地倚在窗边,胳膊下没有实感,双手也失去了重量;这可能是完结的时候了,就在此刻。
他们像是在耐心地等待他抓住什么东西,喘过一口气,等着他以最后残存的荣誉、自豪和生命,再次确信自己的胜利和愿望。他听见自己心脏上方的轰鸣愈来愈响,轰隆隆地连成一片。开始时那声响像穿过林间的一声长叹,然后呈现出他们的形体,像是幻梦般地从泥云尘雾之上浮现出来。他们一晃而过,俯身骑在马背,手执缰绳,佩带利器,快马加鞭;他们人喊马嘶地席卷而去,如潮汹涌,奔腾的野马有若掀起的惊涛骇浪,利器闪烁有如火山迸喷。他们奔驰而过,霎时不见踪影,只剩下尘土飞扬,遮蔽天空,淹没进现在已经完全降临的黑夜。然而他仍然倚在窗边,他缠着绷带的头部显得很大,失去了轮廓,支在两条扶在窗边的胳膊上。他仿佛还能听见他们:号角劲吹,马刀砍杀,嘚嘚奔驰的马蹄声渐远渐逝。
二十一
这个州的东部住着一个家具修理工兼经销商,最近去了田纳西州一趟,运回通过信函购买的几件旧家具。这次旅行他驾着拖车(车后挂了一间背后开门的活动屋),同时带上宿营的装备用品,省得沿途住旅馆;由于是一辆崭新的拖车,他不想以超过每小时十五英里的速度行驶。回家后他把途上的一段经历告诉妻子,这段经历当时他就觉得有趣,事后仍感到好笑,值得重提。他觉得这事有趣并认为重述时他会使之娓娓动听,多半是因为他和他妻子的年纪都不算老的缘故,而且他离家已经一星期有余(那是中速行驶的结果,他觉得控制车速是明智的)。那段故事涉及两个人,他在途中顺便搭上的两位乘客,他提到那城镇的名字,在密西西比州境内,在他进入田纳西州之前:
“我决定加些油,已经减慢车速朝着加油站开去,这时我忽然看见一个面目和善的年轻女人站在路边的拐弯处,像在那儿等候我经过,好主动搭她一程。她怀里抱着什么东西。开初我没看清,也完全没瞧见跟她一道的那个男人,直到他走上前来同我说话。起初我认为,刚才没瞧见他是由于他没同她站在一起。后来才明白,他是那种不是一眼就能看见的人,要是他独个儿站在地势低洼些的地方。
“他于是走上前来,我有点儿急急忙忙地说:‘我可不去孟菲斯哟,如果那就是你们想去的地方。我正要往田纳西州去,要经过杰克逊城。’于是他说:
“‘那很好。这正合我们的意。恰好顺路。’接着我说:
“‘你们两个要往哪儿去?’他瞧着我,像一个不惯于撒谎的人得临时编造一个谎话,但自己明白即使说出来别人也不会相信。‘你们只是到处游逛,对不对?’我说。
“‘是的,’他说,‘就是那样。我们在旅游。由您载我们去哪儿都会帮我们不少忙。’
“于是我叫他上车。‘我想你们不会抢劫我,把我干掉吧。’他去领了她一同回来。这时我才发现她抱着一个婴儿,刚出生不久的婴儿。他扶她从挂车后门上车,我说:‘你们哪个人来这儿的座位上坐好吗?’他俩合计了一下,然后她来到座位上,他又去加油站拿来一个仿皮革的纸箱子放进车里,然后钻入车内。这样我们开车上路了,她抱着婴儿坐在座位上,不时转过头看他是不是摔下车了什么的。
“起初我以为他们是两口儿,根本没想别的,只觉得这么一个健壮匀称的年轻姑娘咋会喜欢上他。他并没有什么毛病,只是看上去像个老实人,那种找上活儿就会认真干的人,长时间地干同一桩活儿也不会闹涨工钱什么的,让他干他就会一直干下去。这就是他给人的印象。他看起来像是,除了干活的时候,都是木里呆气的,同周围摆放的东西差不多。我绝对不能想象,会有什么人,任何女人,同他睡过觉,更不用说有任何把柄可以向乡亲们证实这件事。”
你不害臊?他的妻子说。当着女人的面这样讲话他们在黑暗中闲谈。
无论咋说,我看不见你脸红他说。他继续往下讲:“等到当晚该宿营的时候,我才觉得他们有点儿不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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