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之光》第91章


的构思过程。……47
读过福克纳作品原文的读者都会有同感,评论家对他的文体的批评是有的放矢的,不无道理的。然而,他达到的独特风格境界又总是令评论家和读者折服和倾倒。
福克纳自己如何看呢?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前,福克纳很少在乎别人说些什么,自己也从不加以解释,一味按他自己追求的目标进行创作。可是在获奖之后,他一反常态,在讲演或接受采访时常常谈起或回答各种有关的问题。在回答《八月之光》的写作风格时,他曾这样说道:“我对风格一无所知。我不在心里催促他写出来——我想一个作家有许多事,他没有时间去考虑风格问题。要是他只是想写,没有什么催促他,那么他就能成为一个文体家,但有许多东西催促着写出来的作家们却无暇顾及,只好任其粗放,巴尔扎克就是一个例子。”48
在另一个场合,1956年初接受吉恩·斯泰因采访时他却这样谈到风格:“依我看,人表达思想感情的手段,以音乐为最便。……可是我之所长是文字,所以我就一定要啰啰嗦嗦地用文字来设法表达纯音乐简单明了就能表达清楚的意思。也就是说,尽管音乐可以表现得更明白、更简洁,可是我却宁可使用文字。我觉得,看比听强,无声胜于有声,用文字创造的形象就是无声的。文中惊雷、文中仙乐,都只能在无声中领会。”49福克纳的以上谈话不仅回答了当场提问,也是对先前不少评论家的指责的间接回答,对读者理解和欣赏他的语言风格也大有助益。看来,形成福克纳独特的语言风格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他听从心里的催促纵笔写去,“任其粗放”;二是他“一定要啰啰嗦嗦地用文字来设法表达清楚意思”。他的“粗放”、“啰啰嗦嗦”是显而易见的,但他文中的“惊雷、仙乐”却需要读者“合作”才能领会。纵观《八月之光》的文字,的确不乏“文中惊雷、文中仙乐”。诸如第一章莉娜行进在乡村道上的悠缓和午后时分的凝重气氛,第十九章珀西追击时的紧张氛围及克里斯默斯死亡之际仪式般的描写,第二十章海托华临终幻觉的逼真细微的描绘等,以及更多散见的精彩段落,无不令人叫绝。
福克纳最擅长运用文字的积累效果,他往往以词语泼洒成激流,将读者卷入其间,使其沉浸其中,令人达到忘记词语和语法规则的地步,从而仿佛看见文字积累幻衍成的画面形象。他像一位天才的文字画家,文字在他手里成了色彩,他执意“啰啰嗦嗦”之际正是他瞄准心目中的形象而酣畅地增添色彩、泼洒浓墨的时候。对于福克纳来说,似乎用文字创造形象胜于表达意思。由于他时刻关注“用文字创造的形象”和“看比听强”的效果,所以他频繁地使用“seem”(看似)、“like”(像是)、“as
if;as
though”(仿佛是,恍若,好像)、“look”(看上去像)等视觉比拟的引导词语,不断地运用“now”(这时,现在)、“then”(之后,接着,那时)来指示变换的画面或情景,总是把形容词一个又一个地附着在前一个之后,或让分句不断蔓生以致“过于繁复”。
如果说福克纳的语言风格曾令不少评论家摇头,曾令众多读者感到“困惑和心烦意乱”,那么它简直令译者头痛、叫苦不迭。福克纳的作品,有时真叫译者望而生畏,止步不前。遇上那些“雕琢得奇形怪状,错综复杂到了极点”的句子,即使反复阅读解除了“困惑”,拿起笔来用另一种文字表达却又像入了迷宫,找不到出口,或者深陷泥潭,半天动弹不得。汉语与英语的规范大相径庭,福克纳作品的汉译难度是很大的,他的文体风格在译文中很难完全不走样地被复制。译本无论如何只是原著的替代品而已,对福克纳的原著来说更是这样。中国读者可聊以译本作为步入其堂奥的阶梯,但要真正欣赏和研究福克纳的作品则必须直接阅读原文。
蓝仁哲
1998年1月重庆歌乐山麓
'1'暗指英国诗人济慈的名篇《古瓮颂》。
'2'指莉娜和她肚子里的婴孩。
'3'英文为“Christmas”,意思是“圣诞”。克里斯默斯由于在圣诞之夜被收养而获其名,详见后文。
'4'这部小说以20世纪20年代为背景,正是美国实行禁酒法的时代。当时有人私自酿酒出售,借以赚钱。
'5'孟菲斯,城市名,位于美国田纳西州西南部,靠近书中虚构的杰弗生镇。
'6'“神学博士”的英文是“Doctor of Divinity”,缩写为“D。D。”,也可曲解为“Down
Damned”,即“遭到诅咒、倒霉透顶”的意思。
'7'指内战期间,1862年12月20日夜晚南部同盟军在范·多恩将军指挥下,以骑兵偷袭联邦军队格兰特将军在牛津镇北面三十英里处的军需物资库。
'8'指只有牧师戴的、表示牧师身份的一种领圈。
'9'见《圣经·旧约·列王纪》。耶洗别为以色列国王亚哈之妻,作恶多端,后世用她的名字指一切歹毒淫荡的女人。
'10'指他身上有黑人血统的事实。
'11'约翰·雅各布·阿斯特(1763—1848),出生于德国,后成为美国的皮毛富商和金融家,这里用以讥笑女侍者。
'12'见《圣经·启示录》第十二章第七节。米迦勒曾率领其他天使与邪恶的撒旦搏斗,因而被称为大天使或天使长。
'13'浮士德:中世纪传说中的人物,后来成了文学作品里的主人公——一位老哲学家,用自己的灵魂去同魔鬼交换知识和力量。
'14'比尔街:孟菲斯的臭名彰著的街区,下等人聚居之地。
'15'哈莱姆:纽约市的黑人聚居地区。
'16'瑞士经营旅馆的有名企业家里茨,在世界各地经营的不少豪华旅馆的共同名字。
'17'原文如此。似应为“十五年前”,那时他十八岁。
'18'上帝看见以色列的子孙在埃及受苦,指示摩西领他们出埃及。见《圣经·旧约·出埃及记》第三章。
'19'“应许之地”即“promised
land”,这几个英文字并不见于英文《圣经》,但指的是迦南,上帝赐给亚伯拉罕的地方。见《圣经·旧约·创世记》第十七章第八节。
'20'尼斯·佩特罗尼乌斯(?—66),公元1世纪古罗马的讽刺作家,其喜剧传奇小说《萨蒂利孔》描写当时罗马社会的享乐生活和习俗。
'21'奥布里·文森特·比亚兹莱(1872—1898),英国艺术家和画家。
'22'指她想要生的小孩。
'23'阿尔弗雷德·丁尼生(1809—1892),英国诗人,1850年到1892年为英国桂冠诗人,其诗音调铿锵,节奏鲜明。
'24'指克里斯默斯。
'25'上帝的儿子耶稣,他的诞辰(12月25日)称为圣诞(Christmas),这里指用“Christmas”来命名拾得的婴儿。
'26'约瑟夫是耶稣的父亲的名字,乔即约瑟夫的昵称。用耶稣的生日——圣诞(Christmas)来命名捡来的孤儿,是亵渎神明的表现,这儿的语句更在戏拟《圣经》中的语势。
'27'《亨利四世》:莎士比亚最著名的历史剧之一,包括上、下两部,描写英王亨利四世(1367—1413)及其王子(亨利五世)为夺取王权和巩固王权而进行的一系列斗争,亨利四世和五世的形象是莎氏心目中理想的英武骑士的象征。
'28'范·多恩:美国内战时南部同盟军的一位将军,曾率骑兵偷袭联邦军队在斯普林斯的军需仓库。福克纳在别的小说中也提及此事,但在这部小说里,把偷袭地点改成了杰弗生镇。
'29'格兰特:美国内战时北方联邦军队的统帅,内战胜利后,曾出任美国第十八任总统(1869—1877)。
'30'姚乃强:《福克纳研究的新趋向》,见《外国文学评论》(季刊),1993年第1期,第108页。
'31'迈克尔·米尔格特:《是小说而非轶事》,见《新论〈八月之光〉文选》,剑桥大学出版社,1987年,第31页。
'32'福克纳:《〈喧哗与骚动〉序言》,见《南方评论》,1972年秋季刊。
'33'亨利·坎比:《残酷的一派》,见《星期六文学评论》,1931年3月21日。
'34'亨利·坎比:《生命的本质》,见《星期六文学评论》,1932年10月8日。
'35'J。D。亚当斯:《福克纳先生惊人的小说》,见《纽约时报书评》,1932年10月9日。
'36'J。布洛顿纳(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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