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情书集》第30章


司马笑的太太——六小姐丈夫的远房表姐——现在在《台湾日报》上大写“我嫁了一个美国丈夫”,我现在寄一页提到我的一段给你。 下月五号又开庭,又要和他妈的X见面也。
我仍工作过度,很容易疲倦。前天下午同老萧逛牯岭街书摊,逛了一下午,回来疲惫已极,身体真是不太行了。再过五个月,就已三十之年,呜呼老矣。
宝宝
一九六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八十五
亲爱的贝贝:
四月二十五日,下午起(中午是在三姐家过的),我“三十大寿”在萧家度过,大概的“祝寿”人有萧孟能、萧孟能爸爸、萧孟能儿子、萧孟能太太、萧孟能女儿、刘绍唐、刘凤翰、陆乾原夫妇、陆啸钊、郑锡华夫妇、张继高(吴心柳)、宋卓敏和他的小女儿、李声庭、李土振、李世君、李世君的干妈、黄胜常和他的情人高继梅和高继梅的哥哥高唯峻、(你还记得那次黄胜常和高唯峻在周胖子请我们吃面食那一次吧?)陈彦增、郭鑫生(《么棒子)、张白帆、我家的老太太、三姐、三姐夫、六小姐、陈大革、七小姐等等三十多人,非常热闹,直闹到夜里三点才完。
谢谢你寄来的生日卡。我也收到不少礼物,如萧同兹的领带夹领带、郑锡华的小记事本、刘绍唐的花篮、李士振的座笔、以及其他西装、刮胡刀、晨衣、烤面包炉之类。刘凤翰等为我合买一部大书,要六千多块,名(大清实录),最近就要送来。
我这一阵子生活还是老样,只是太忙太累,背部很不舒服。生日以后病了一天,现在好了。三十开外的人了,老了,老了。
我记得十多年前(也许是近二十年前),读朱自清的一首小诗——“仅存的”里头有几句说:
发上依稀的残香里,
我看见渺茫的昨日的影子,
远了,远了。
如今已三十开外,人生能有几个“三十”?
宝宝
一九六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另寄生日照十张。
八十六
亲爱的贝贝:
昨天晚上请林今开(林枕客)吃晚饭,他谈到一九四九年他在高雄做记者,一天发消息,不晓得高雄川叫高雄川,他遂起名做“爱河”,以后一传再传,今天人人叫这条臭水沟叫做“爱河”了。
这种例子很多。四月二十七号法庭开庭(是萧孟能太太告胡秋原),李白华律师告诉我,现在描写法官黑暗的一句成语——“有条(金条)有理,无法(法币)无天”,是他在抗战胜利后讲给郭卫(一位法学家)的,以后也不胫而走,直传到今天。
又如:“中国不亡,是无天理”的话,本是胡适讲给孙伏园的,后来也传遍天下,大家也不晓得原来是胡适说的。
又如我父亲在北平时,曾亲历一项谣言,早上在东城出自一人之口,到了晚上,居然传遍西城了。
这四个小例子,我忽然连带想到,所以随便写给你看看。
我现在的官司情形如下:
一、台北高等法院——胡秋原告我,我反诉。
二、台北地方法院——我重新告胡秋原,让他也尝尝被告的味道。(另外雷啸岑马五先生、萧孟能太太也分别把胡秋原告进去。)
三、台中高等分院——我告徐复观。
四、台中地方法院——我告中央书局。(为了他们印发徐复观骂我的话。)
四个官司集于一身,这真可说是“官司缠身”了。
昨天收到居浩然自澳洲的来信,他读了我在《教育与脸谱)中你信里的话,写道:
“不过她对你确是蛮好的,从美国还写信替你惋惜。
但说你众叛亲离则不知何指?你有群众?我从未听到过。亲离可能指她自己,此外亦不知何指。”
这一阵我又忙上加忙,(民族晚报)、(台湾日报)都拉我写连载的专栏,尚不知能否应命也。
敖之
一九六五年正月七日
八十七
亲爱的贝贝:
你圣诞夜写的信昨天收到,你说“一直没接到你的信”,我很奇怪。因为十月二十三日、十月二十五日、十月二十九日。十二月二日我都有信给你,此外还零星寄过书和杂志,十二月二十三日还打了一张电报,不知你“何出此言”,是不是没接到我的信?我一再向你要你的电话号码和要你寄回的美国福利部待填表格的副本,还一直得不到你的回讯,所以更令我起疑!
这封信,决定寄挂号,算是“投石问路”。
昨天国民党《中央日报》上,已正式登出(文星》杂志被罚禁止发行一年的消息。光凭此一停刊消息,你就不难猜想在消息后面的许多“节目”了。总之,这一阵子“困扰”极多极多!若不是我的坚强和定力,换成别人,非得精神分它几裂不可。
梁实秋力劝我休息休息。放弃杂志上的攻击,改换走学术专著的路。我也逐渐感到我在争取言论自由的努力上,如今已达上限,已达毛姆(W.Somerset Maugham)小说所谓的The Razor"s Edge,我颇多感触。……要写的专书太多了。不论是学术性的,普及性的,我的主旨都要坚持“经世致用”的原则,我最不喜欢逃避现实,最不喜欢“置四海穷困而不言”!
敖之
一九六五年十二月三十日夜深
八十八
亲爱的贝贝:
去年十二月三十号写了一封挂号信给你,不知你收到也未?我这方面,这一阵子与遭到的困扰和谣琢极多,(文星)方面,除了九十期、九十八期被查禁(已见报),又“罚”了停刊一年的处分(已见报)外,今天警备总司令部又送来(54)训唤字第九三四五号令文,又查禁了(文星》第九十七期和我的(孙逸仙和中国西化医学)一书并扣押这两种出版品,理由是这两种出版品中都载有我的《新夷说》一文,“内容将国父遗教,断章取义故为曲解,足以淆乱视听,影响民心土气”。这次事件,是我遭遇到的第一次自己出版的书被查禁。在我的生命里,这也是重要的一天。(过去《文星)被查禁,只是因为我的单篇文章,查禁的是杂志,这次则是书,是(文星)丛刊被查禁的第一本,我又是“不祥的”祸首!)
今晚与“监察委员”黄宝实及李律师等吃饭,谈了很多。
对书的被禁,我没有什么灰心,也没有什么感慨,我几乎没有太多感觉。如果有,那只是我所遭遇的环境,未免对我太过分、太过分。我没有任何政治野心,没有任何党籍,不加入任何团体和宗教,甚至息交绝游,没有职业。只是靠写文章过活,在“宪法”标准下写文章,如此平凡又平淡而已。但是我低调如此,却仍不为环境所容,仍旧是如此“断我生路”——唯一“生路”,我真未免感到有点被欺太甚也!
我在这边还不知道被逼到什么地步,如此吉凶莫卜之时,你该知道我多么怕你们回来,我仍旧不得不说:“能不回来,最好不回来,我真不愿你们跟我一起受罪!
敖之
一九六六年一月五日夜一时三刻
八十九
亲爱的贝贝:
今天又是忙糟糟的一天。
中午醒来,与萧同兹一起吃饭,他谈到他过去主持国民党宣传时,在化“敌”为友方面的努力……
三时后回来,忽接徐复观限时信(这是他最近给我的第四封信),约我去中国大饭店喝咖啡(我们已喝过一次——官司以打。咖啡照喝),又扯到五点半。他说他是提倡中国文化的原因之一,乃是把握“不把任何可抓的武器遗留给敌人”的原则的缘故,他认为中国文化是一个不可放弃的好武器。他认为若能从中国文化的研讨中,推行出中国文化中本有自由民主的因子,岂不更好?我却觉得他这种看法是有问题的。
徐复观又说他极不希望我被抓起来。我说:“抓起来就抓起来!我认倒霉!可是我一旦被抓起来,从当局、国民党,直到你们这些跟我打群架的文人,都要背上恶名,背上害贤之名,背上迫害青年之名,看你们失不失立场!看你们觉得划得来划不来!如果你们不在乎有伤‘令誉’,我绝不在乎坐牢!大家如果玩得不漂亮,硬要给世界人士看笑话,大家就走着瞧吧!”
最近青年党的机关报——(醒狮)上,又以六千字激烈攻击我的长文,我还没看到。有人已在《自立晚报》上连写五六天回骂了。国民党的(政治评论)这一期上,以(文星)走了(自由中国)底道路”为社论题目,已展开最毒恶的攻击。这篇社论,并在国民党的(中央日报)上登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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